【案例】
王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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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位警察,讲到多年前夫妻看黄碟事件。他讲了另一个版本。当时那对夫妻看碟的地点是公共场所,现场有其他人在场。警察现场没收碟片时,女方打了警察,拘留是因为袭警,而非看碟。华商报当时报道的记者,是当事人亲属,闻讯回家去找派出所,曝出这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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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社區公約(試行)》、社區管理規定及委員會制度正式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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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o----:信息的不对称,
(34分鐘前)
回覆 浦东大蒜V:公共机构没有职业的信息发布系统和习惯。改进吧。//@人权总统麦卡锡:
//@暗夜伯爵: 转发微博
(41分鐘前)
回覆 城规田宝江:如果谣言可以广泛传播,那是因为真相总是被掩盖。
(今天 16:58)
回覆 光头粉:警察受那么大委屈,就这么算了?就因为当事人有个做记者的亲属?
(今天 16:57)
回覆 wayshall:不会吧。。。当年看到的“新闻”好像是这样的:重新小夫妻在家看黄碟,邻居投诉声音太大,结果公安破门而入把人和录像机一起收了。。。现在看来事实到底是什么呢。。。//@飞蠓围脖: 纯转不评论 //@戴眼镜的刘三姐://@北山南人:转发微博
(今天 16:37)
回覆 elvis_zhang:【咱这儿】的政府和个人的诚信都成问题。。。啥事都能整成罗装门。。。
(今天 16:34)
回覆 Dark_night:说话说明白,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发生的经过,结果。 小学老师教作文的要求。不知发着帖子的小学毕业否? 似是而非的,模棱两可的东西还是不要炒冷饭好。
(今天 16:33)
回覆 温刚2011://@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6:25)
回覆 人权总统麦卡锡://@暗夜伯爵: 转发微博
(今天 16:23)
回覆 拜斤:呵呵!所以除了苏力这种老师以外,搞法学的好人不多,因为为了观点可以不顾事实!//@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6:22)
回覆 shunway_BUPT:中国新闻的罗生门丛生,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今天 16:11)
回覆 风波外的茶杯:回复@第90:我没有这个意思。
(今天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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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巍巍学府北洋高:@王志安
越来越不像话!!//@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5:39)
回覆 chenxizhong:当然由于他这个微薄一开始就表明是道听途说的,似乎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了。但如果习惯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国人尤其是公务人员和媒体人,那么这一开始就暴露了他这种恶心人的伎俩,所谓从业道德和底线,可以说他早已荡然无存了。http://t.cn/zOEbdcb
(今天 15:38)
回覆 chenxizhong:对媒体人来说,新闻确实就两面,有利的一面,不利的一面。所谓的遇到一位警察,不就是google和百度而已。不过他也算抓住了一个大众G点,袭警+亲属不正当运用报道权利。
(今天 15:35)
回覆 疏离者:做翻案文章需要切实证据,更需要平衡的心态,自作聪明或者自以为有话语权都做不好。//@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5:29)
回覆 第90:回复@风波外的茶杯:你的意思是中央电视台再定个公安频道? 那些霉体如此嚣张就是用话语权搞腐败。
(今天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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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木子的老爹爹:看看裤衩,结论就有了。//@李学鹏: 我该相信谁呢?//@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5:28)
回覆 风波外的茶杯:这也是一家之言。主要还是宣传工作不得力。我就奇怪了,既然事情是这样的,素来第一强势的公安部门,就哑忍了?这事越描越黑了。希望博主不是以翻案的心态,传一家之言,显独家之威风,而是以新闻专业精神,逼出真相。
(今天 15:20)
回覆 蓝牙齿:这位@何须花烬蘩
不想讲道理,那么就是想耍流氓咯?
(今天 15:01)
回覆 蓝牙齿:那么请问@何须花烬蘩
我是哪种人呢?
(今天 15:00)
回覆 胸竹:回复@跟不上时代:呵呵,这位任兄莫急啊,王志安也还没有讲自己已经调查到真相了呀!本人解读,他是称有了些线索,建议同行做进一步调查。做媒体跟做警察一样,需要认真,更需要严谨。建议您认真重读王志安博文及王自己评论。当然还有我先前回复您的文字。@王志安
(今天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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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圆圆大肥兔:回复@莫名的围围脖:信,比如小影院
(今天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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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莫名的围围脖:公共场所?还看黄碟?你信吗?
(今天 14:50)
回覆 viva95:狗
(今天 14:49)
回覆 何须花烬蘩:回复@蓝牙齿
对待你这种人 我实在不想浪费口舌和你讲道理 道不同不相为谋
(今天 14:48)
回覆 跟不上时代:回复@胸竹:哪一次警察为正常执法道歉了?王志安引用某警察说,就是铁证?可信度高于多家媒体调查?
(今天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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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蒂罗尔的天问:有很多记者是”妓者“。而且这些年妓者得势者多,所以给大众的印象就是如此。其实人数不超过50%!//@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4:45)
回覆 是谁迎面而来:扯,真这样警察早动手了
(今天 14:43)
回覆 雨了果了:记者的操守,警察的执法权,记者的话语权,每个行业都有滥用职权
(今天 14:41)
回覆 糊涂不变:早他妈不说
(今天 14:41)
回覆 江南下里巴人:我从来不否认警察办案有冤假错案,但我也想问一下,没有警察的维护治安,你我的生存环境会更好?
(今天 14:40)
回覆 胸竹:回复@跟不上时代:呵呵。哪一次错误报道在报道之时不是“铁证如山”的呢?
(今天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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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齐斯理:你用陈杰人的报道作证据毫无说服力,得换个记者的报道//@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7)
回覆 浩淼-mma:你认为这两个版本,那个是真的?
(今天 14:36)
回覆 Jimmy1988:志安呐…//@王星WX: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5)
回覆 浑身G点:举报傻逼王志安造谣,你眼睛长屁眼里了?公共场所呢?http://t.cn/zOE44SO
(今天 14:35)
回覆 我就是一头猪:楼主智力有限大家都知道不要怪他了//@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4)舉報|
回覆 李向红围脖://@王星WX: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2)跟不上时代:回复@胸竹:干了16年媒体,真不知道除了领导发话,还有正常执法会道歉的警察,别说正常执法了,就是任意枉法,有铁证,也是萱萱一句话就毙稿子。当然,像王志安这样长期依托央视,裁剪事实,正面辟谣的记者例外。
(今天 14:29)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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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波斯小昭六世:王志安你out了,媒体已经登了:凤凰网2012年5月2日《新闻背后的真相:夫妻看黄碟为何遭拘留?》http://t.cn/zOE4JAd
(我的观点:1、谴责假新闻。2、看黄碟是公民的权利,诊所乃是私人财产,警察就不该干涉。)
(今天 14:26)
回覆 王星WX: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17)
回覆 秦国战士:老王,当时几家报纸都报道了事件经过,不是你说的这样,难道,,,,
(今天 14:17)
回覆 hader:这也仅仅是版本之一而已。
(今天 14:16)
回覆 罗装彪:根据常识判断,这个版本更加可信
(今天 14:16)
回覆 起子:大多记者说的话,都不可信。
(今天 14:12)
回覆 咕嘟炖豆腐:公器私用的岂止这一个记者,又岂止是记者。
(今天 14:12)
回覆 背德之人妖:两夫妻一起在公共场所看黄片?用笔记本还是什么东西看?相比之下,我宁愿相信前一个版本.@王志安
最好详细一点描述一下那个警察的话.
(今天 14:09)
回覆 老实疙瘩自己加V:出现一桩新闻后,中国的媒体经常采取当时不明不白、事后再爆猛料的方式,这是谁的过失? 当代历史在很大意义上是由记者书写的,而新闻无法可依,官家可以随意禁止报道,记者可以无良报道,最后,历史就真成了任人打扮的芭比娃娃。
(今天 14:08)
回覆 走出野人山zcyrs:小王。这样的妓者如何清理呀,不要光提出问题而不想解决方法呀
(今天 14:07)
回覆 蓝牙齿:回复@何须花烬蘩:哈哈,值得你思考。你想清楚了,你就不会当警察了。警民对立的根源就在于暴力机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真正使命,沦为腐败官僚利益集团的打手。抢尸体啊,拆迁啊,维稳啊,替管家擦屁股啊
(今天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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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波斯小昭六世:收藏进脑中,同时打个问号,标记“未验证”——这就是我的作法。去做“新闻调查”吧,对曾经发生过很大影响、成为经典案例的事件,真相极其重要。(我真希望这事儿发生在上海,博主你懂的。)
(今天 14:03)
回覆 老实和尚被谁抢了: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嫌烦。难道有这么好的警察。但问题是,你能怀疑华商报的报道,为何能相信一个警察没有佐证的话呢?
(今天 14:02)
回覆 万垂洲诉张显侵权案拒不立案:好一个蹩脚的编剧!这算光辉的公安题材吧?//@边书坤律师: 你一篇微博就能说得很清晰的事件,警方当年讲不清楚?公共场所和家里不难区分,袭警也有目击证人,怎么就没有把这个声音发出来呢?有人信没人信另当别论。另,能否见告是个什么样的公共场所?
(今天 14:00)
回覆 zjzhjl:穿越剧
(今天 13:58)
回覆 叶擎:您去实地调查下吧 看看到底是警察违法还是媒体无良,为什么警方选择委曲求全、息事宁人, 很好的选题!
(今天 13:58)
回覆 水性脂肪:鞭尸帖。只要查他们是不是亲戚就行。
(今天 13:57)
回覆 KMDFH:新闻事件几年以后!
(今天 13:56)
回覆
胸竹:回复@人如蓬蒿:你真错了。在话语权这事上,警察常是不折不扣的孙子。更何况当事人亲戚是记者。
(今天 13:54)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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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罗汉虎视:这个自命理性客观的货是奉旨暗中监管修理新闻界的吧?传说中的掺沙子?
(今天 13:53)
回覆 close_eyes_:nztmdds!
(今天 13:53)
回覆 蓝牙齿:回复@保利地产复星:美国允许公民持枪,对等地公民也就得有面对警察的规范动作。即便警察开枪也得在法庭上拿出理由和证据。要不也让中国公民持枪试试?那对等地中国警察喊举手,咱就乖乖举手如何?
(今天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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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港台二哥:请万能的王大评论员解释下:女方打警察,为什么拘留男方?http://t.cn/zOEUp48你这样不清不楚的“另一个版本”,仅凭“一位警察”的话就指控别的同行,算不算造谣呢?
(今天 13:48)
回覆 杨子学经济:现在叫av电影,一听黄片就知至少是10年前的事了,好奇是举报人是谁?如没有人举报,警察就摸去了,大半是片子很爽,于是警察借没收之机回去看!如有人举报嘛…问题就复杂了
(今天 13:48)
回覆 王志安:回复@边书坤律师:以我的经验,相当多的时候。说了没人听没人信。当然,我这个帖子只算个线索,有兴趣的同行,可以去调查。
(今天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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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何须花烬蘩:我觉得骂警察的人 简直都是偏执狂!看了个别案例后 习惯性骂警察!我同学大专考的公务员警察 天天累得要死 有一次严重缺钾 生命岌岌可危 经常遇到泼皮无赖,你还不能打!警察也是人呀 他们哪个不辛苦
(今天 13:46)
回覆 徐步文:这种情况可能的,现在缺少社会公德和良知的记者常有,而真正坚守职业操手的记者,是稀缺的!
(今天 13:46)
回覆 全球鹰飞呀飞呀:求辟谣,求真相//@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46)
回覆 墨道求索:
(今天 13:45)
回覆 2011宅老虎:奇怪,警方为什么不公开真相,反而让谣言满天飞,这对谁有利?
(今天 13:45)
回覆 边书坤律师:当年警方咋不吭气儿?修养那么好,宁肯被全天下炒作冤枉也不吱声?所谓版本,就是讲故事吧?
(今天 13:44)
回覆 文纨非相:就是看了,凭啥没收私人财产碟片,允许党领导嫖,不让小夫妻自娱自乐,妈的。
(今天 13:44)
回覆 江津问渡://@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3:43)
回覆 光头粉:这个版本为什么当初没有公开报道?
(今天 13:42)
回覆 木木说事:天底下大抵没有什么真相
(今天 13:37)
回覆 Platanus_occidentalis:回复@进军的进:华商报的来护犊子了,呵呵。
(今天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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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想加V的钩子:媒体是不是恶俗,是跟大环境分不开的
(今天 13:36)
回覆
徐之文短:为何当时不说?
(今天 13:36)舉報|
回覆 人如蓬蒿:问题是派出所是公权力部门,理当有更多的话语权啊?出来解释清楚不会死吧,何必委屈成这样?
(今天 13:36)
回覆 木木说事:相信自己的眼睛,不偏听偏信,事实就摆在哪;相信自己的判断,不盲目祟拜,真相就在手中。虔默、肃静、欢乐、默契。
(今天 13:33)
回覆 资深怪人: 这事为什么警察不公布真相?要你王志安来公布?这警察要是骗你的呢?你有什么证据支持此说法?
(今天 13:33)
回覆 许晓华_seenseen:我朝的事,永远是罗生门
(今天 13:33)
回覆 进军的进:回复@大米517:同问
(今天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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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小炬:记得题目好像是夫妻看黄碟被拘留。选择性报道,恶俗的媒体啊。
(今天 13:31)
回覆 Ars球迷Naiion:媒体监督政府行为,但谁来监管无良媒体及无职业道德的记者呢
(今天 13:30)
回覆 进军的进:回复@奥s丁:同问
(今天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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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水穷处云起://@白二少: 其实当年我很纳闷,夫妻躲房间看碟保姆是肿么知道的?难道装了探测仪?要说邻居举报,你试下拨110说隔壁有人看黄碟快出警,看不抽死你!博主版本感觉较真实。华商版本需要解释//@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
(今天 13:27)
回覆 暂时拿D没办法1:你必须弄清真相,还双方一个清白
(今天 13:27)
回覆 快乐的长辨子小猪:记者啊记者,无语啊无语!
(今天 13:27)
回覆 挣脱枷锁的囚徒:怎么又掉转枪口,对准韩骗了。
(今天 13:27)
回覆 白二少:其实当年我很纳闷,夫妻躲房间看碟保姆是肿么知道的?难道装了探测仪?要说邻居举报,你试下拨110说隔壁有人看黄碟快出警,看不抽死你!博主版本感觉较真实。华商版本需要解释//@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25)
回覆 哥本哈根学派:华商报,一份报纸,多半份广告
(今天 13:25)
回覆 bluesen:这记者颠倒黑白,为一己私利愚弄公众。
(今天 13:25)
回覆 燕赵新闻人:希望你再认真调查调查。。。我认为这个有新闻价值。
(今天 13:24)
回覆 hshhsh老师:当时怎么不说?
(今天 13:24)
回覆 爱欧几:这警察撒谎吧
(今天 13:24)
回覆
六个代表-:小记者开奔驰,您见过吗?他不是富二代。
(今天 13:22)舉報|
回覆 盘索:去过几年对华商报编发新闻的劣迹不是一两件,光文学相关有听过几个作家陈述“编造”案例。//@飞扬军事云飞扬: 有请当地警察赶紧出来晒证据、讲真相啦~~~//@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原来如此”“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22)
回覆 刘明勋:那当时为什么不把真实的信息释放出来呢?
(今天 13:21)
回覆 手语者:
(今天 13:21)
回覆 保利地产复星:回复@蓝牙齿:恩中国警察都是傻逼 好找借口 美国警察就简单 叫你举手 你敢不举手 一枪毙命 不用借口 中国就是他妈的阴暗 总钟爱借口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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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五指山之夫:想说明什么?
(今天 13:21)
回覆 Bright_wow:当时为什么不说,现在才说?
(今天 13:21)
回覆 GOKUSEN鸟巢和杏红一起登船:宣传口都该好好向@江宁公安在线
学学……//@敖北北:……另一版本的说法?如果属真,那警方的宣传口可够二的。
(今天 13:21)
回覆 草草一声:真相是什么?
(今天 13:21)
回覆 中国李太:所以舆论宣传的自由不是没边的,记者的从业素质也是要把关的!不过如果多几个不同媒体的记者去深入追踪报道该事件,那么事情的全部真相就不不至于这么多年才为大众所知道了!
(今天 13:21)
回覆 芳丛1988:来看看评论
(今天 13:19)
回覆 陈云华v:求真相//@飞扬军事云飞扬: 有请当地警察赶紧出来晒证据、讲真相啦~~~//@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原来如此”“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19)
回覆 ---海德--:挺悲哀的。
(今天 13:19)
回覆 变频宝宝:记者早就是黑社会了?
(今天 13:19)
回覆 影子川:媒体人都不先核实就传播?这个行为,和从前大家传播看黄碟事件是一样的,貌似向善的心愿,罔顾可能和事实相悖的真相,掩饰追求功利的动机。
(今天 13:19)
回覆 飞扬军事云飞扬:有请当地警察赶紧出来晒证据、讲真相啦~~~//@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原来如此”“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18)
回覆 奥s丁:不信。1.所謂的公共場所,能說清楚是什麽地方嗎?2.其他人在場,是誰?3.沒收碟片,女方打警察,警察執法過程有無違法之處?這段所謂真相的描述,竟然也是漏洞百出,就難免讓人生疑。還有,當時警方爲什麽不澄清?奇怪!
(今天 13:17)
回覆 蓝牙齿:反正中国警察想关人,实在找不到理由了,就会拿"袭警"防碍公务"这个黑麻袋套人了,一套一个准。这么多年藏着捏着,真是反应迟钝啊
(今天 13:17)
回覆 嚎叫狐狸:记者不可靠
(今天 13:16)
回覆
苗了个苗苗:你不是标榜自己讲逻辑吗?你把自己逻辑讲没了?这段话可不可信不好说哇
(今天 13:15)舉報|
回覆 敖北北:……另一版本的说法?如果属真,那警方的宣传口可够二的。
(今天 13:15)
回覆 我是钟国平:这社会可以相信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没有信仰,没有寄托,毁掉了民族
(今天 13:14)
回覆 Monolin:又真相了?真相总这么不开眼?不过,央视第一评论员,警察的这个版本可信吗?(今天 13:14)
回覆 刘仰: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3:14)
回覆 Ke-Ping:也许真相永远不会为人所知,就算谁说的真的是真相,也没人相信。盖因社会诚信基础全无。
(今天 13:14)
回覆 车气人:记者不说真话,是很讨厌的。煽动社会仇恨,应该严惩这样的记者。
(今天 13:14)
回覆 Weststand:抄送@江雪_故乡
,央视大五毛是在污蔑你吗?
(今天 13:13)
回覆 兔子华华:??想说的下面的网友都说了。
(今天 13:13)
回覆 大米517:有几个不太符合常理的疑问。1、夫妻在公共场合看黄碟,那得多开放的民风啊。2、警察只是没收了他黄碟也没拆他们房子,女的就袭警?这黄碟得多值钱啊。这个道听途说到底有多少可信性?
(今天 13:13)
回覆 天地宁:兼听则明。
(今天 13:13)
回覆 方小庆:那当时为何不发正面报道呢?
(今天 13:12)
回覆 好奇的彭彭:当时怎么不辟谣?
(今天 13:12)
回覆 看不清的面庞:段子漏洞太多 不可信
(今天 13:12)
回覆 游无朕:这个社会什么记着媒体政府公务员警察的都TMD没公信力
(今天 13:12)
回覆 反JY:真相在若干年之后啊!
(今天 13:11)
回覆 tobelight:转发微博
(今天 13:11)
回覆 宁折:行政事务现在是被舆论束缚了手脚,前几天不是有城管下跪执法的新闻吗
(今天 13:11)
回覆 黄晓晖的微博:我觉得这个版本更不可信。
(今天 13:11)
回覆
shrek_L:这NM。。。 我大二上刑法课被唬了。。。。
(今天 13:10)
回覆 老马渣:夫妻俩在公众场合与他人一起欣赏黄碟,这对夫妻不正常啊!
(今天 13:10)舉報|
回覆 水流一脉清:这种道听途说。。。那么多年前到底怎么回事呢?都玩听某某说?。。。
(今天 13:10)
回覆 水中窥月W:幸亏有个亲属是记者......
(今天 13:10)
回覆 红脸蛋配红领巾:操。。。记者要不要这么讨厌
(今天 13:10)
回覆 张睿轶:公共场所看黄碟吗?好大的瘾啊。
(今天 13:09)
回覆 BigAl:关于这个版本,也不可信。如果是真实的,那么警方的公关或者文宣可真的非常傻X的。
(今天 13:09)
回覆 亚历山大小弟:夫妻俩怎么可能在公共场所看黄碟???
(今天 13:09)
回覆 泪痕的希望:夫妻两人公共场合看黄碟,估计也只有当事的警察才能编的出这种严重侮辱人智商的话!
(今天 13:09)
回覆 不露丝正:其实只能说各类人员都在挑战职业道德的底线
(今天 13:09)
回覆 果果兔兔11:看来记者中人渣较多。
(今天 13:09)
回覆 燕山不肖生:当时警方为什么不说?过了这么多年才说很难让人信服
(今天 13:09)
回覆 大衰神BC:新闻的两面。
(今天 13:09)
回覆 屠龍齋:那你怎么保证告诉你“真相”的警察说的是真的?
(今天 13:09)
回覆 针灸康复科小小兵:警方和媒体我谁都不信
(今天 13:08)
回覆 Arcanis:长见识。原来还有这种事啊。
(今天 13:08)
回覆 梦得力:不信,太假。
(今天 13:08)
回覆 蒙城老刘:为什么一切都在颠覆
(今天 13:08)
回覆 iPocket:媒体拥有话语权呐,米办法
(今天 13:08)
回覆
王若谷seraphine:感觉媒体让真相变得更加难以获得……
(今天 13:07)舉報|
回覆 万事屋朱少:思想被捆绑了
(今天 13:06)蓝牙齿:这位@何须花烬蘩
不想讲道理,那么就是想耍流氓咯?
(今天 15:01)
http://weibo.com/1670421223/yiY72F6z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