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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实新闻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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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12:42: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网媒大家谈:自媒体时代须在第一时间辟谣

2011年07月22日09:46  新浪传媒
   新浪传媒频道开辟“网媒大家谈”栏目,特别邀请半岛网副主编修相科(微博)作为嘉宾主持,定期专访在网络媒体一线工作人员以及网络媒体研究者,就网媒的现状和趋势等问题进行交流。以下为第11期访谈实录
  网媒大家谈第十一期:自媒体时代必须在第一时间辟谣
  嘉宾:点子正(微博)新浪名博,辟谣联盟(微博)成员
  【导读】点子正是新浪微博里知名的辟谣人士,诸多网络谣言在他的笔下被揭开真相。点子正给我们分析了网络谣言的特点以及主要表现形式。他认为,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传播速度更快,不能以原来的思路来辟谣,必须在谣言出现的第一时间进行辟谣。同时,辟谣不能只靠几个网友来做,网络媒体本身也应该发挥自己所长,做出自己的贡献。因为,谣言的传播是信息社会的劣币驱逐良币,对网络媒体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微博辟谣乐并“苦逼着”
  修相科:你在微博里辟谣可谓乐此不疲,最根本的动力在哪里?社会责任感还是发现谣言漏洞之后的成就感?
  点子正:其实不是乐此不疲,而是乐并苦逼着。一方面辟谣像侦探,也会上瘾;另一方面,做为一个传播学专业的一员,以个人之力,做些网络实际工作,对纯净网络也是件好事。其实是中国网络自洁功能的体现,如果不是我,其实还会有很多人去做,只不过我做的稍稍多了一些。
  当前,网络新媒体时代,国家安全,首先是网络国家安全。作为普通网民,不传谣不造谣,尽自己的努力。我们需要求实的质疑,不需要造谣的正义。
  如果大批量传播造成对信息的误读与误导,就是信息社会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作为一个民间辟谣控来看,谣言的目的就是混淆是非,传播本身既是过程又是目的。
  自媒体时代要第一时间辟谣
  修相科:很多人都是从点子正的微博以及微博上的辟谣联盟知道你的。为何在微博做这件事,微博是谣言的温床吗?
  点子正:微博作为一种新媒体、自媒体的出现,由于其特殊的发散性,所以更易于谣言传播。最易传播的就是比如爱心救助的虚假信息、官员腐败和社会不公等方面的谣言。
  民间辟谣组织的出现,是中国网络自洁功能的体现,即使不是点子正们来做,也会有正点子来做。网络时代发展到今天,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媒体,但是由于新媒体的新特点,不能再按传统媒体的辟谣方式。新媒体新要求,不能停留在“造谣—发现谣言—有关部门澄清—媒体再辟谣”的传统过程。必须第一时间辟谣,不能让谣言飞一会儿,应该让辟谣与谣言齐飞,是打击造谣最好的方式。
  网络谣言主要有八种
  修相科:有没有给网上常见的谣言分类?哪类谣言比较多?
  点子正:网络谣言的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针对政体的,比如《中华骨髓库患者收费的谣言分析!》  
  二是针对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问题的,比如《顶花黄瓜涂避孕药吃了会绝育是误读误传》  
  三是突发事件进行攻击的,比如《钱明奇妻子去世六年何以复活?!截图分析》、《大同上映大骗<<全城戒严>>真相!截图分析》
  四是制造公共安全混乱的,比如《点子正辟谣:所谓卖器官在地铁口物色女生纯系谣言》、《谣“盐”应“盐”查!》  
  五是针对先烈英模,颠覆观念的,如《张思德烧鸦片是“脏无德”的造谣!附技术性辟谣分析》
  六是针对国家领导人的,如《毛泽东<沁园春•雪>出自胡乔木谣言分析》
  七是会对政府机关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的,如《从协警救人到城管抓小姐!截图揭密学者变谣者》  
  八是混淆科学常识,造成误读的,如《"膨大剂"能否让记者科学素养"膨大"?!》 (注:以上例子都可以在点子正的新浪博客中查到http://blog.sina.com.cn/dianzizheng)
  传谣者经常集团作战
  修相科:谣言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点子正:谣言的表现形式:1、偷换概念,李代桃僵型;2、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型;3、扑风捉影,挟私带棒型;4、历史掌故,指鹿为马型;5、看图说话,蓄意编造型;6、配图不符,借图发挥型;7、水军马甲,水淹网络型;8、恶毒攻击,阴谋抹黑型。
  修相科:随着微博等自媒体的发展,网络谣言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能否总结一下这些谣言的特点?
  点子正:一、时间特点:通常晚间八点至十二点开始,由各个网站论坛发布,十二点开始围脖传播,第二天一早上班期间开始广泛传播;周六周日通常利用相关部门的工作期间,进行谣言的组织策划,利用管理漏洞开始制造谣言。
  二、组织特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分工,有安排,谁发布,谁策应。谁制造,谁组织材料。
  三、形成造谣的产业链条:1、是老谣重弹,定期发布;2、分工细致,而且出现网络制造谣言的教程,而且出现一些专门的造谣ID;3、是出现专门的网络营销公司控制大量ID,制造虚假的名义;4、某些境外势力的黑手不断介入;
  四、制造"意见领袖",来传播谣言。
  五、网络机器人的出现,将面临新的问题.
  六、新媒体存在的技术漏洞,假造虚假"民意"。比如围脖传播中,可以伪造名人发言,然后由公司控制ID制造天量转发。
  多点常识即可分辨谣言
  修相科:对普通网友来说,有辨识网络谣言的快捷方式吗?
  点子正:快捷方式有也没有,一是针对常传谣的ID保持警惕,二是学习一些简单的网络技术比如百度识图等;三是多利用常识分析。
  修相科:对于网络从业人员来说,在防止网络谣言扩散以及辟谣方面可以做哪些工作?
  点子正:多做一些辟谣普及工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家一起来辟谣才是正道。加强对造谣ID的处理,不能只处不罚。
  网媒大家谈往期回顾: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邱士民:网络媒体要注重提高权威性
  奥一网副总编辑杨红辉:地方网站应加强网民粘性
  东方网财经资讯中心副总监:地方网媒背靠政府面向市场
  长江网新闻中心负责人宋涛:微博只有商业网站才有可能做起来
  e法网总监盘剑:行业网站发展要突出专业性
  传媒专家宋守山:网媒公信力取决于自身努力营造
  媒体被指高危行业 专家称媒体人须加强人格锻炼
  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网络生态的多样化比权威化更有意义
  地方网媒发展误区:过分依赖母体媒体
  地方新闻网站处于劣势地位 需谨防抱金饭碗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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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12:41: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深圳否认“全国首次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

2011-07-27 06:42:48 来源: 华龙网(重庆) 有15958人参与

核心提示: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情况说明称,关于“深圳政府全国首次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的报道没有依据,报道的住宅在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依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

针对媒体关于“深圳政府全国首次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的报道,今日下午(7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取了一份情况说明。

一、截至今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及第二直属管理局从未就金桃园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接受过记者的采访,个别媒体关于“深圳政府全国首次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是没有依据的,今年1月份媒体曾经报道过上海发布一份“预申请须知”提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70年产权的情况。

二、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基于土地使用权的有期限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亦规定了使用期限届满的处理方法。

199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994年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50至54条亦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年期届满的处理方法。

三、1998年签订的金桃园大厦(T202-0205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深地合字[1998]3046号)为当时深圳市通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版本,是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的,其中第十四条约定了土地出让年限届满的处理方法,包括可申请续期继续使用该土地,该条款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


四、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因此,金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依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届时请金桃园大厦的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news.163.com/11/0727/06/79UU740B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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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12:42:48 | 只看该作者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ip:113.111.*.* 2011-07-27 07:00:46 发表 解释就是掩饰!
掩饰就是事实!
否认就是什么?顶[2301]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pp疯人疯语 [网易火星手机网友]: 2011-07-27 07:10:28 发表 每户给一百,意思意思!回收后转做保障房。绝!顶[1939]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3287636184 [网易江苏省苏州市网友]: 2011-07-27 07:30:14 发表 最可怕是:你付出巨大的资金勉强还清一套窝窝之后,就被收回了顶[1916]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网易广东省手机网友 ip:120.84.*.* [手机上163.com看贴回贴] 2011-07-27 07:26:51 发表 说来说去句句不忘它的土地出让金,意思说屁民们,房子你们可以继续用了,只要再交70年租金就可以了!顶[1731]回复收藏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jonnychen [网易江西省上饶市网友]: 2011-07-27 07:17:59 发表 别的锅家以古老的建筑为荣,你呢,还有多少古建筑!!!!顶[1313]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5607245621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2011-07-27 07:30:17 发表 世代为房奴。。。顶[1221]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18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8:30:50 | 只看该作者
【失实】所谓的失实
铁道部否认曾中止救援 记者公布视频反驳2011-07-29 04:06:25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有94461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290)

核心提示:近日一些媒体质疑铁路部门在救援过程中“掩埋车头销毁证据”,铁道部对此说法予以否认。表示正是抢险人员争分夺秒,才为救出伊伊争取了时间。针对铁道部的表态,媒体人士公布一段视频,救援人员称“现场的救援人员搜救已经结束,目前主要是清理现场。”


温州动车事故:搜救行动已经结束 正在切割车体更多报道:温州发生动车追尾事故专题
说法
铁道部否认过早宣布中止救援
称因为抢险人员“争分夺秒”,为救出小伊伊争取宝贵时间
本报讯 铁道部“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前线指挥部负责人指出,近日一些媒体报道事故救援中,“铁路官员24日曾宣布,车厢内无生命迹象,救援结束,但现场又搜救出生还者”。这种说法完全没有根据。
这位负责人介绍,地方公安、消防、武警和铁路等各方人员一道,积极开展了全面的搜救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所有救援者第一位的任务是救人,必须争分夺秒,绝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刻。事实上,现场指挥部没有任何人宣布停止救援。正是现场抢险人员争分夺秒、一刻不停地施救,才为后来救出小女孩伊伊争取了宝贵时间。
这位负责人表示,事故现场的列车车厢被撞挤压严重,加之周边环境复杂,音频探测仪无法穿透列车铁皮。又由于事故车厢空间很狭小,视频探测仪也施展不开。可以说,生命探测仪在当时事故现场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虽然,救援人员对每一个车厢都仔细进行了探测,但现场对生命的搜救并没有完全依赖于生命探测仪等设备。正因此,在生命探测仪探测“车厢内无生命迹象”的情况下,救援人员仍然继续坚持搜救,最后才搜救出小伊伊。
【追问】
当事记者公布“搜救结束”证据
昨日,铁道部否认曾宣布中止救援,并表示生命探测仪在当时事故现场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对此,多名到现场报道救援的记者提出质疑。
根据南方电视台编导徐静提供的视频,24日上午10时,一位救援人员介绍,“现场的救援人员搜救已经结束,目前主要是清理现场。”徐静本人在微博上说,后来她多次询问过搜救人员,对方的答复就是,里面没人了。活的都救出去了!
事实上,铁道部24日在温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记者提问“救援结束为什么还会发现最后那个幸存的女孩?”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并未否认救援结束,只是表示:“这是一个奇迹。”
而据当天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现场粗略计算有10辆挖掘机、1辆镐头机、2辆大铲车和吊车都在紧张地运转。记者表示,“经过连续6轮的人员搜救,在凌晨4点左右,在没有生命体征现象之后,他们才开始决定要清理现场。因此,有这么多挖掘机、重型机在清理现场。”
新闻回顾:7月24日清晨温州动车追尾事故搜救行动结束

23日20时50分,温州境内发生动车追尾事故。24日清晨,搜救行动已经结束,工作人员正切割车体。
7月24日下午动车事故现场一名女童获救
在动车追尾脱轨事故发生20小时后,24日17点40分左右,搜救人员在对高架上的半节车厢进行搜救中,发现一名生还的小孩。小孩名叫项炜伊,2.5周岁,温州人。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铁道部称搜救结束后发现生还者是奇迹
7月24日晚,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5人,受伤192人。当天,官方曾宣布车厢内已无生命迹象,宣布救援结束,要对车体进行拆解。随后,一名女童被救出。对此,王勇平称“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
专业人士:不应放弃72小时黄金搜救时间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发生仅数小时,官方就宣布现场搜救结束。在车厢破拆过程中,一名女童获救,引发公众质疑。专业人士称,72小时的黄金救援时间不应放弃。这背后不仅仅是搜救技术的问题,还有相关部门急于恢复通车的心态。
(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 刘春瑞 秦悦 ) 责任编辑:N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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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8:41:3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2043482580 [网易山东省济南市网友]: 2011-07-29 07:48:16 发表 云南高院:我们是公正的,我们是在立一个标杆!
铁道部:我们一直把救人放在第一位!
中海油:我们漏油涉及200平米!
红十字:我们未设立红十字商会!
福彩中心:这只是个巧合!
。。。。。。。。。。。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顶[13400]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4350006756 [网易宁夏银川市网友]: 2011-07-29 06:42:39 发表 网易黑龙江省鹤岗市网友 [lbxdyjsj] 的原贴: 1
否认、否认、还是否认。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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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否认、还是否认。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顶[11642]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xtm2nd [网易江苏省盐城市网友]: 2011-07-29 07:00:57 发表 后来她多次询问过搜救人员,对方的答复就是,里面没人了。活的都救出去了!
——————尸体是不用拉出来,那是因为问题太大了,责任太大了。请问一句,事故现场有没有拍照,车厢里什么情况有没有照片。没有。顶[8895]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http://news.163.com/11/0729/04/7A3Q2EDK00014AED.html
186#
 楼主| 发表于 2011-7-31 10:32:1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老榕:快讯:联军昨天对的黎波里的轰炸,包括了这样的三个卫星电视天线。袭击后,利比亚“国家”电视台的传播范围大受影响。此后卡扎菲在该电视台发表录音讲话,发誓永不放弃对“叛乱分子”和北约的斗争。老榕说,此前有人说联军空袭了利比亚“国家”电视台,这纯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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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11:07:3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河南汝阳称人大主任不雅照网帖失实(图)
2011-08-03 01:14:01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有31904人参与

核心提示:近期网传疑似为河南汝阳县人大主任马占标的艳照,发帖人称其利用权力骗色。汝阳人大回应称,照片中的男子并非马占标,网帖所叙述的时间也与事实不符。洛阳市纪委已介入调查,称将尽快公布结果。


汝阳县人大主任疑似上演艳照门

汝阳县人大证实该男子非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标
8月2日上午,一条帖子在国内各大论坛热传:汝阳县人大主任上演“艳照门”,并且“有图有真相”。中原网与汝阳县人大联系后获悉,照片中男子并非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标,今天上午洛阳市纪检委针对此事件已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
贴图爆料:县人大主任依靠手中权利骗色
发帖人称:我是河南洛阳一个郊县的下岗女工,单位破产,失业在家。2006年在和朋友一起吃饭的场合,认识了汝阳的这个乡党委书记,他现任汝阳县人大主任。后来,这个书记也经常邀约我吃饭唱歌,去洛阳和去郑州开会也总带着我,并许诺将来可以给我重新安排个工作,换换单位,到某单位办公室工作,我也信以为真。
“今天我求助网络,我把他自拍的荒淫视频公布出来,希望有良知的网友有能耐的网友把他的行为曝光,也希望媒体加以关注。”发帖人在最后更是公布两部手机号码呼吁“求证”,并帖出四张照片,从拍摄角度均像是拍自同一宾馆房间,照片中男子全身赤裸在与一女子身体接触。不少网友直呼“大尺度!不堪入目!”
官方回应:网帖与事实不符调查组已介入
当天下午,拨打了帖子中的两部手机号码,发现两号码一部是空号,另一部则无法接通。
随后,又联系到汝阳县人大办公室,向对方求证此事。

“网帖我们已经看到了,与事实不符。”汝阳市人大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告诉,根据网帖中所反映的情况,存在与事实相悖之处。
该负责人告诉,现任汝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标已在任10年,而且只在15年前曾任职某乡党委书记,这一点与帖子中提到的“2006年”存在出入。
“帖子中两部手机号码有一个是汝阳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田主任的电话,至于为何他的手机号码会出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据该负责人透露,8月2日上午,洛阳市纪检委已经成立专案组就此事进行调查,汝阳县也将在第一时间把调查情况对外公布,查明真相后,尽快发布调查结果。
(本文来源:人民网作者: 朱霖 )


http://news.163.com/11/0803/01/7AGC64JC00011229.html

188#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11:09:56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小喇叭你阿妈 [网易广东省佛山市网友]: 2011-08-03 04:13:18 发表 “网帖我们已经看到了,与事实不符。”汝阳市人~大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
“洛阳市纪~检~委已经成立专案组就此事进行调查,汝阳县也将在第一时间把调查情况对外公布,查明真相后,尽快发布调查结果”
既然“进行调查”当中,你这“负责人”又是凭什么来断定“与事实不符合”?你前后矛盾的逻辑,我有理由怀疑你在包庇护短顶[6398]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苏落湔 [网易广西柳州市网友]: 2011-08-03 01:36:52 发表 你否认,大家都懂了……顶[4442]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饕餮纹世 [网易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2011-08-03 04:24:24 发表 我不否认,凡是质疑的基本上都是事实。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相信了。顶[3906]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微微群山青青芳草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2011-08-03 10:43:46 发表 又是一个先否定的例子。。你要么先查,没问题才否定。都没调查,你哪来的否定理由?顶[0]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189#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08:32:26 | 只看该作者
【翌日新闻】
河南汝阳“不雅照”当事官员已被停职
2011-08-03 19:33: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有13820人参与

核心提示:近期网传疑似为河南汝阳县人大主任马占标的艳照,发帖人称其利用权力骗色。洛阳市纪委调查确定当事人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田汉文已被停职,官方称尚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及时公布结果。

8月1日下午至2日凌晨,部分论坛出现《疑似河南汝阳县某人大主任艳照曝光》网帖。8月3日,经洛阳市纪委调查,已经确定网帖中的当事人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目前帖中反映内容正进一步调查取证进行核实。


8月2日上午,洛阳市纪委专门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汝阳县也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全力配合。3日,中共汝阳县委通报了有关情况:

一、经调查组查实,已经确定网帖中的当事人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

二、8月3日上午,汝阳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作出停止田汉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的决定,待相关问题查实后,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因网帖中所留号码,一个为田汉文电话,另一个始终无法接通,帖中反映内容尚需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进行核实,我们将配合市纪委继续深入调查,及时公布结果。

http://news.163.com/11/0803/19/7AIB2RQB00014JB6.html
190#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08:33:1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补天神石 [网易河南省网友]: 2011-08-03 19:46:18 发表 总是出尔反尔!!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顶[2804]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6836750238 [网易河北省唐山市网友]: 2011-08-03 19:51:41 发表 为什么总是先否认然后再承认?来点新鲜的好不好?顶[2264]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网易北京市朝阳区网友 ip:114.243.*.* 2011-08-03 19:52:07 发表 天天自己扇自己玩……你们就算扇到海枯石烂,也是一帮没脸的玩意……顶[1762]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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