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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版权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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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2:39: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雅虎正式起诉Facebook 指其侵犯10项专利

2012-03-13 08:43: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有7人参与

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消息,美国时间周一,雅虎公司正式对Facebook提起诉讼,指控后者侵犯了其10项专利,涉及广告、隐私权和社交网络特征等方面。此举使两家公司的紧张关系加剧。


雅虎在声明中表示:“近几年来,雅虎在研发领域投入巨大资源,从而拥有了许多技术专利发明,其它企业向雅虎获得授权。这些技术是我们企业的基础,被每月7亿人采用,它代表了雅虎的创新精神。不幸的是与Facebook的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因此向联邦法院申请赔偿。我们相信自己会获胜。”雅虎在诉讼中寻求法庭颁布禁令,禁止Facebook继续侵犯公司的专利,并提出了三倍的索赔要求。

Facebook在周一的声明中表示:“我们对雅虎的做法感到失望。雅虎是Facebook长期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同Facebook的交往中获得了实质性的收益。”Facebook还表示,“我们再一次与媒体一道知晓了雅虎的决定,我们将积极采取行动为自身辩护。”

http://news.163.com/12/0313/08/7SFCOQJ700014J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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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2:04: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世界媒体付费门槛情况一览

2012年03月14日10:19  新浪传媒

  新浪传媒讯:据美国哈佛大学“尼曼新闻实验室”网站报道称,美国1400多家日报中的20%左右将在今年年底前对其数字版报纸收费。甘尼特在2月份发布的公告中称,将对80种报纸设置付费门槛。当美国第三大报纸网站《洛杉矶时报》设置收费阅读之后,越来越多的发行商默许了这种运作模式。

  在欧洲,超过一打以上的日报开始收费,以芬兰的媒体公司Sanoma、德国最大图书出版商阿克塞尔-施普林格(Axel Springer)和新闻集团的《泰晤士报》为首。似乎仅在德国,就有一打以上的报纸将在今年年底前实施收费。而在亚洲,强大的新加坡报业控股则是首个收费的报刊;其他报刊也正在计划开始收费。

  突然间,世界各地的报纸都有了付费门槛。我们的观念有了改变,在几年前,问题的焦点集中在是否收费,什么时候收费上。而现在,这个问题变成了如何收费。

  向数字版报纸收费是一个微妙的问题。对聪明的出版商来说,它是重大战略转移的一部分,牵动着经营中的每一部分:发行、内容和广告。

  让我们看一下日益增多“付费门”的新情况。广为人知的《纽约时报》数字计划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但它的全球新闻来源看上去更加类似于《华尔街日报》(WSJ)、英国广播公司(BBC)、《卫报》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而非区域性或地方日报。

  当《纽约日报》刚刚在付费模式中取得成功时,我们不能概括的认为付费门槛这种模式获得了广泛的成功。但至少,大多数没有失败。然而有人可能会指出,《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或《金融时报》在实施商业转型时,收益差异很大。为什么呢?这些新兴的成功规则又是什么呢?

  首先,应该说的是天空在未来既不会完全放晴,又不会阴暗下来。几年前,关于付费门槛影响的预言几乎完全是悲观的。与此同时,收费也被视为旧媒体形式即将死亡的另一种征兆。有人将新版iPad(苹果平板电脑)戏称为任何人都不想举到耳边的大型智能手机,是时间改变对这些观点的看法,还是我们在太多的波折中感到了疲倦。

  因此,如果对数字版的访问进行收费,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但与付费门槛相比,最准确的既不是灵丹妙药,也不是前进路上不可避免的墓碑。那它是什么呢?它是一个基础材料,同时也是重新想像这一商业的方式。

  这大概是一个重大的战略转移,《明星论坛报》的发行商Mike Klingensmith这样说道;该报纸将从11月1日开始收费。客户关系并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改变,同时在此处需要明白的一个重要道理就是:如果报业公司在客户关系和“会员关系”方面做的很多,而不是停留在空头应承上,它们就有能力重新构建一种更新的信任,以社区为导向的关系,而这些都是比较好的日报长久保留的东西。如果它们能彻底改变客户关系,那么在向数字时代转型的过程中便更有目标。

  数字广告损失的恐慌

  第一个被提出来的大问题即是,新闻业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推论:是否没有(广告),就会有所伤害。请记住关于“开始收费”的巨大担忧:是否付费门槛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数字报刊的访问量,进而只损害到报刊出版商不断增长的广告业务?计量模式,像《纽约时报》和《洛杉矶时报》所采用的那样,目前是这一行业的标准。自2009年应用以来,一直为Press+大力倡导。允许每月免费阅读10到20篇文章,意味着网站流量损失被最小化;进而使得数字广告基本上可以无限次浏览,这样的访问量损失实际上对数字广告销量没有什么影响。

  Press+联合创建者Gordon Crovitz说道,“目前,使用Press+的300位出版商无一例外维持着原来的在线广告收益,这是因为我们需要使用数据,从而会使得大量的广告被看到,满足广告客户的需求”去年,Press+被RR Donnelley收购。

  即便是一些报纸遭受了小的负面影响,新的数字收益很快将会弥补这些影响。《密苏里州哥伦比亚论坛报》总经理Andy Waters表示,该报在2010年12月1日开始收费。他说:“在我们收费服务的第一个月中,在线订阅收益是因页面浏览量下降导致网络广告损失的3倍。同时,在那之后我们的在线订阅收益呈现逐月上涨”。

  页面浏览损失高达40%,典型的损失通常在10%到15%之间。有趣的是,从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到哥伦比亚,再到德国汉堡,网站访问量通常在最初的付费门槛冲击之后,便开始明显上升。这种现象会持续数月或几年,之后访问量会恢复,接着重新上涨。很明显,最重要的读者,即真正在一周中需要使用新闻产品的核心读者,会一直保持阅读。

  付费门槛问题的另一面即是,更高的签约率,以及来自更多珍视网站内容的读者收益。这样,便去除了一个主要的担忧。

  卖更多的报纸

  一些报纸进行收费的原因即是,增加印刷版报纸订阅者的数量。截止目前,在维持订阅者数量,或行业称之为“减少波动”方面的冲击较小。《孟菲斯商业诉求报》发行商Joe Pepe指出,在星期日送报上门服务中,有1%的增长,这与《纽约时报》发现的情形相似。在明尼阿波利斯市,《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论坛报》15000位“仅数字”订阅者中的20%只需每周交纳额外的29美分,即可获得周日版报纸。

  周日的销量是如何看待业务开展的一个主要部分。在《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论坛报》,它是一个内外联动的政策。如果你仅购买周日版报纸(购买两天以上报纸的订阅者,可获得免费的数字访问权限),你将以较低的指导价格获得数字访问权限;而如果你是一位数字版订阅者,你将有资格以29美分购买报纸。

  《洛杉矶时报》推出了自己的周日报纸订阅政策,在开始4周,每周支付99美分(从那之后1.99美元),就可获得免费访问权限和周日的报纸。如果你仅需要数字访问,它每周将花费你3.99美元。你不需要是优惠券方面的专业人士,就可以知道哪个更加划算。《洛杉矶时报》模仿了《纽约时报》的方法,如果读者拒绝订阅星期天的报纸,他们每年将被收取60美元以上。或许,我们应该称之为“教父政策”。

  以这样的价格,周日报纸的销量还会增长多少?笔者期待采取更多的路线,同时使它们仍然是相对有分量且广告收益丰厚的周日版报纸。首先需要做的即是,停止周日血拼;同时,如果将数字版和周日版结合到一起,将其视为出版商许多年以前就希望得到的止血带。所以,周日版报纸,作用很大。

  新的资金

  当《纽约时报》通过双个渠道(印刷版+数字版)获得流通收益的同时,其他报纸想要达到这种水平是很难的。《哥伦比亚论坛报》有5%到6%的上涨,足以覆盖小型日报的许多编辑部职位。《明尼阿波利斯市明星论坛报》基于150万美元新的收入来源,上涨了3.75%,每年从15000名数字订阅者中赚取100美元(或每周2美元)。

  这一行业的一个小秘密是:选择退出。印刷版和数字访问的组合定价较高,同时如果读者肯定的选择退出,可以允许他们只订阅印刷版。大约8%的读者不会选择退出,因此我们在新订阅者中看到了较高的保留率。

  《明星论坛报》的Mike Klingensmith认为,这里的万能牌即是,完全访问权限可以为读者提供多少东西——成为改变客户关系的一部分;同时,允许报纸对其所有印刷版/完全访问订阅涨价。他说,报纸去年春天将其全部订阅的价格上涨了9%。几乎没有任何负面影响,这是在笔者最近印象中的第一次涨价;而下一次涨价将在今年秋天的适当时候开始。

  这就是此处最大的关键。笔者认为,如果你告诉读者,“我们在你想要的任何时候,都会为你提供我们的内容。”同时,用适合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时代的产品实现这一承诺;那么,形成的附加值在读者那里是行得通的。因此,对数字订阅收益自身的展望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智能支付计划全部读者收益潜能的作用也不可小觑。

  甘尼特公司提出,要在新的收益中增加1亿美元的目标;这一数据将比目前增长10%,总的来说从涨价中寻求与此相当的增长,因为新的仅数字订阅会替代其自身。

  也就是说,重视新兴的度量标准将会非常有用:一个报纸网站的独立访客订阅数字版本的比例是多少?《纽约时报》去年打破了1%的记录,在3300万美国独立访问者中,订阅者达到39万;《商业诉求报》的比例为8%;《明星论坛报》前四个月的比例为0.25%;《哥伦比亚论坛报》的比例为0.2%。它仅仅是一种度量标准,但却是一种可比的指标。虽然这一数据看上去微乎其微,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大多数报纸网站独立访客中的3%,为发行商带来的网站流量收益等于它们支付的印刷报纸费用。在全部印刷版/数字版发行影响很大的情况下,只订阅数字版的转化度量标准提供了一种对等的比较。

  现在的目标:朝着读者支付全部收益的50%前进。

  这些数字仅仅是一个简单印象,它们来源于一些较好的数字支付实践者。更多的还未发挥潜能,问题的关键在于支付如何正确运行有一种新兴的说法。

  现在,让我们总结一下5P原则:

  People(人):即客户。仅有少数报纸,很可能在美国仅有一打或更少,将同时订阅了印刷版和数字版报纸的读者视作单一的读者。用数字注册数据库将一个单一客户的全部资料与订阅者数据库进行匹配,从而获得完整资料,需要很强的技术。没有这些资料,将很难经营一种现代化,并且有一部分数字化/一部分印刷版的商业,同时将新支付方式的价值最大化。《纽约时报》、《明星论坛报》和《商业诉求报》都做到了这一点,同时诸如《The Day》那样的小报现在还不行。

  Product(产品):这是有关报纸内容的一个简单问题。在近5年的企业裁员之后,读者失去了多少有力的当地报道?新闻机构对其社区报道的越好,才越敢向客户收费,并获得他们的支持。然而,一些报纸可能已经简单的进行了大裁员。

  Presentation(描述):消费者—我们—理解完全访问,新闻(和杂志)发行商必须使其得以实现。这就意味着,真的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产品、应用程序和HTML 5做好准备。

  Pricing(价格):要说的很多。报纸(和新闻)的定价在过去多年中完全没有说服力,一直都是模仿和经验式的模式。价值等式,印刷版和数字版都需要重新测算,并且新价格需要与价值匹配。

  Promotion(促销):不只是营销,新的促销对老客户和新客户(以及年轻客户)而言,心理感受更佳。

  这就是5P原则,可能还有很多。

  阿克塞尔-施普林格前任CEO、Digital Age Consulting现任首席执行官格雷戈尔-沃勒(Gregor Waller)目前正在为全球许多主要传媒在支付模式上提供咨询服务,他说道:“你必须做对八件事,它很像高尔夫的挥杆动作。如果你丢掉一杆,你就不可能准确击球”。(秦朗)

http://news.sina.com.cn/m/2012-03-14/101924113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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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2:07: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德国政府拟要求网站刊登报社新闻时付费

2012年03月13日15: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3日报道,德国报纸的网上业务近日萎靡不振,为了协助其获得新收入来源,德国政府拟要求搜索引擎等其他互联网公司,在引用这些报纸的部分或完整的新闻和资料时付费给报社。

  由德国总理默克尔所属的基督民主联盟领导的联合政府表示,计划立法为互联网出版商制定新的版权条例。按照这项计划,网上群体和搜索引擎如要登载报纸的全篇文章或部分内容,甚至是简讯,都需付费给对方。

  德国报界对这一消息感到雀跃万分,他们一直投诉互联网公司如谷歌从登载他们的内容从中获取巨额利润。德国新闻出版商联合会说:“在数码时代,制定这类版权是对记者和出版商的集体成果提供重要的保护。”联合会也说,这是“维持独立的私营新闻媒体的一个必要举措。”

  媒体分析称,有关宣布势必引起互联网公司和博客的抗议,他们认为将危及言论自由,并阻碍德国数码经济的发展。谷歌执行主席施密特受访时说:“我担心这项条例将拖缓互联网的发展,因为它制造额外成本并导致效能降低。”他也说,互联网是德国经济成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对网上出现的这种改变谨慎以对。”

  分析师则认为,与其支付版权费,一些网上新闻群体或会因此关闭在德国的互联网业务。

  网上版权费的概念早在几年前便已萌芽,过后经过报界大力推动,才促成此计划成形。德国政府接下来将草拟法案内容,预料今年夏天将提交给众议院表决。

  谷歌并没有在它的德国新闻服务网站上卖广告,但公司通过其搜索引擎和其他服务收取广告费,赚取几十亿欧元的利润;反观大多数德国报纸出版商从网上广告或其他管道赚取的收入,却微不足道。而分析师质疑收取版权费的做法,是否足以弥补报刊平面广告收入下降的损失。

http://news.sina.com.cn/m/2012-03-13/153824108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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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20:00:1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财经网【版权说明】本微博两次据重庆卫视新闻联播内容发布发此内容,但均无法显示,只好转贵微博,版权归贵微博所有,特此说明。

@头条新闻【黄奇帆:坚决拥护对王立军事件的处理】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刚刚报道,重庆今日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组部宣布中央对重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新任市委书记张德江指出,重庆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市长黄奇帆称,坚决拥护对王立军事件的处理,拥护对市主要领导的调整。http://t.cn/zOMG8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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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8 23:20: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christian的8【毛选真相】1992年初,胡乔木在重病期间向杨尚昆、乔石提出:毛泽东著作中三篇名作(俗称《老三篇》)——《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和《为人民服务》,甚至毛泽东诗词中最有代表性的《沁园春。雪》,即那首“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并要求恢复用他胡乔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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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8 22:07: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著作权法草案加大力度惩处侵权 最高拟赔百万
2012年04月05日02:29  新京报

  著作权法草案引争议 音乐人呼吁保护版权

  本报讯 (记者张弘) 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从原来的50万元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并明确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

  著作权赔偿标准上限提高一倍

  现行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而此次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七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均难以确定,并且经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登记、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于两次以上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应当根据前两款赔偿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赔偿数额。”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微博)表示,法定赔偿额提高是一大突破,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比较严重,比如,资源分享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等侵权获得的收益很高,而权利人几乎无法得到赔偿,依现行法律,法定赔偿50万元根本不能撼动侵权盗版企业。法定赔偿提高到100万元,会对网络侵权盗版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

  行政管理部门增加查封扣押权

  除此以外,《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还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手段的规定,特别是增加了查封扣押权。这主要体现在第七十五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与著作权或者相关权有关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于涉嫌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增加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内容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还增加了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内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六十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代表权利人利益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者相关权,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管理的除外。”第六十一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使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告实施,有异议的,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门委员会裁定,裁定为最终结果,裁定期间收费标准不停止执行。”

  “实用艺术作品”被纳入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首次将“实用艺术作品”纳入了著作权保护范围,第三条(九)称,“实用艺术作品,是指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第二十七条规定,“实用艺术作品,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二十五年。”

  除此以外,《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还对“孤儿作品”(指作者身份不明或者虽然作者身份明确但查找无果的作品。)的使用作了原则规定,对于此类作品,使用者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存使用费后使用作品。

  ■ 争议

  延伸性集体管理是否合理?

  出版人彭伦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集体管理”表示了质疑,“这一延伸,所有作者都被组织强制代表了!”“原来作者还不能自由指定一家机构来代理其版权呢。”对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彭伦有误解,“集体管理不是代理,是信托关系,管理会员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作者自己难以行使的权利,目的是使权利人利益最大化。第六十条的关键是提醒著作权人要有版权意识,如果不想让别人管理,比如微博、博客文章、报刊文章,只需在发表时公开声明即可。比如,彭伦的著作被侵权,但他希望自己单独维权,只要和文著协(微博)表明此意,即可单独维权——法律不会要求所有人都被延伸集体管理。”

  对于有人担心自己的权利“被代表”,张洪波表示,这完全是多余。草案的出发点主要是解决海量作品授权和众多作者无法行使著作权也希望有组织帮助处理问题。因此,延伸性集体管理可以解决众多作者版权无人管理,使用者与众多作者无法对接实现平衡利益关系的问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是简单的大包大揽,放开量授权和收钱,不是在破坏市场经济回归计划经济。另外,也要相信政府管理和监管作用。

  ■ “草案”大家谈

  ●作者

  端木赐香(河南安阳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本报曾报道她胜了著作权官司,但却亏了350元。):

  能按现在的修改意见稿运行,就不错了。事实上,之前的赔偿与惩罚太轻。一者权利人在起诉过程中,付出代价太多;二者中国稿费很低,按稿费赔偿,著作权人得不偿失!

  ●律师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正涵:草案第二十七条,实用艺术作品,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二十五年。——这个确实是新规定。关键在于实用艺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外观设计专利等如何甄别?特别是工业外观设计,如汽车外观设计等。

  ●网友

  barenese巴人:第72条“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参照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确定”,“通常”是啥意思?不明确!建议参照权利人与他人之间著作权交易金额的一定倍数确定,且本着对著作权的切实保护,建议该合理倍数应界定为5-10倍。

  ●出版人

  俞晓群(海豚出版社社长):著作权集体管理的部分内容,能够有效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解决一些著作权人找不到的问题,这是个好办法,对大家都有利。
http://news.sina.com.cn/m/2012-04-05/0229242213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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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8 22:12: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揭秘海外版权:生日快乐歌版费年入200万美元
2012年04月06日13:41  法制晚报

  录音制品首版三个月后不经允许可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大修引争议

  本报对比海外情况—— 新草案鼓励盗版?那是误解

  “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48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这是近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第46条的内容。

  这项内容像是扔到原创音乐界的一枚炸弹,受到了音乐人高晓松、汪峰等人的强烈质疑,认为新草案是在变相鼓励盗版、损害原创者利益。

  那么新草案是否真的如同坊间诟病的“亲盗版而伤原创”呢?法晚记者搜集了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著作权法案并采访了海外律师,发现类似的规定在其他国家也有,只不过他们对于“使用”的含义进行了清晰界定,并明确了更多细节,才免于被艺人和民众误解。

  焦点

  1

  翻唱是否侵权?

  “使用”不等于“拥有”不侵权

  对于中国刚刚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第46条的内容,美国华裔律师海明今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对录音制品的相关规定与其基本一致。

  海明说,草案中的“使用”一词是指可以引用,和“拥有”存在很大差异,这一点应该正确理解。他人只是可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并不是拿原版录音制品进行复制和用于商业用途,这在美国也同样适用。

  他举例说,比如美国知名乐队披头士的歌曲,任何人都可以唱,也可以开演唱会,或者录制成录音制品贩卖,且商业利益所得也归其个人所有,“因为他人只是使用其作品,实际上贩卖的是个人的嗓音,不存在侵权。”

  海明同时表示,毕竟中国现在公布的是草案,接下来应该会对其中的项目做进一步修改,其中对“使用”的范畴有待进一步规范,明确更多的细节。

  焦点

  2

  仨月期限够用吗?

  时间有些短美国给了六个月期限

  记者注意到,现行《著作权法》也有录音法定许可的规定(第40条),但不同之处在于,新的修改草案删除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这一例外规定,同时新增了“3个月后”这个时限规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赵成伟认为,删除条款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著作权人支配自己作品的力度。但这只涉及“私利权”,并不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如果加上“版权人要求不让使用就不能使用”会更加合理。

  知名音乐人高晓松也在微博上表示:“一首新歌在三个月内难以家喻户晓,在这时就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翻唱翻录……是赤裸裸地鼓励互联网盗版行径。”

  对此,海明表示赞同,他认为,草案中规定的“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这个时间有些短,在美国规定的是“6个月后”,因为录音制品出版3个月刚好处在热销的阶段,这个时间是否需要延长,可能还需要更多探讨。

  焦点

  3

  创作人利益咋保证?

  加强集体管理权收版权费靠谱

  当然,修改草案第48条对这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做出了支付报酬的规定,即使用者在使用后一个月内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使用费,后者应当将使用费及时转付给相关权利人。

  赵成伟表示,新的法案实际上加强了对录音制品的集体管理权,拿翻唱来说,在规定的期限之外用于商业用途,需要向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使用费。而这个使用费是音著协与版权人协商后分配,与使用人无关。

  不过,赵成伟表示,这也有一些隐患,比如增加了版权人与音著协产生纠纷的可能,因为一些情况下,两者的地位并不平等。

  ●小案例

  “生日快乐”歌版费年入200万美元

  在美国也有类似规定,拿歌曲《祝你生日快乐》来说。这首歌虽然仅有6个音符,但是它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歌曲之一,每年挣得200万美元的许可费。

  如果在电影、电视节目或商业节目中曾经听到这首歌,那么这些节目已经支付了许可费。任何制造能够播放这首歌的玩具和音乐卡制造商都需要支付许可费。

  2008年据华纳自己的统计,他们每年收到的《祝你生日快乐》的版权费达到200万美元,包括在影视作品、广播电台以及在各种公开场合中使用,甚至还规定了如果某人演唱这首歌曲的时候,在场的听众有一定数量并非是他亲戚朋友的话,也要交钱。

  尽管当前这首歌的版权状态在原曲作者去世几十年后已经不够明朗,但是华纳声称:未经许可在公开场合播放这首歌,在技术上是不合法的,除非给他们支付版税。

  专家解读

  放心!新草案不是一锤定音

  此外,对于一些艺人的担心,受访的法律界人士均表示,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并非最终的法律条文,也有可能会根据公众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改动。

  比如,新草案“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了使用的条件:首先,需要向国家备案;其次,需要注明出处和实际作者;第三,使用后需要向版权所有者支付费用。因此,法律专家认为国内的音乐人们不用太过紧张,只要监督执行到位,对于音乐人的版权会有所保障。

  昨天下午,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了解到音乐界对草案的一些质疑,“我们还是希望低下头来,多听听大家的声音。”该负责人表示,4月中下旬左右会就此事给公众一个回应。

  看看人家的规定

  美国:版权保护到死后70年

  记者从美国版权局官方网站了解到,1978年1月1日后的出版物作品,版权期限从作者创作后的一刻开始到作者死后70年都在美国版权法案保护范围。如果作品有多个创作人,那么其版权要按最后一名创作人去世后70年为止。

  如果作品是匿名或者使用假名的,其被保护期限至出版后95年为止,或者自创作之日算起至120年后为止。此外,没有申请注册的作品也享受美国版权相关法案的保护,但是鼓励这种对作品提供必要信息的注册行为。

  英国:个人娱乐而翻唱属侵权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版权法的国家,其版权法是英美法系版权法的范本。按照该法案规定,所有的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只要首先在英国出版,或作者是英国国民或居民的,都受版权法保护,不需要经过任何手续。

  英国版权法对版权合理使用的情况规定较严,只允许“为科研或个人学习目的”而使用文字、音乐、绘画或雕塑等艺术品,因此,在英国为个人娱乐目的未经作者同意而使用作品也是侵权行为。

  法国:作品卖了还有权参与分配

  法国现行的版权法规定,作者享有以任何形式利用作品和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演出权和复制权。法国版权法体现了保护作者思想的一切作品,不论作品的形式如何。

  此外,按照法国版权法律规定,作者对艺术作品的版权有“追续权”,即作者的作品被公开拍卖或通过经销人出售后,他仍享有不可转让的参与分配权。

  德国:买录像机要付版权使用费

  德国版权法规定作者对艺术作品(建筑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除外)享有不可事先放弃的权利;在作品的售价(包括转售)高于100马克时,卖主应付给作者5%的价金。

  德国版权法第53条规定,家庭录音或录像供私人使用,只有在向版权所有人支付报酬后才是合法的,因此德国的制造商把这个特殊的“版权使用费”(设备原出厂价的5%)加到设备零售价上,因此消费者在使用录音录像设备时,就不必担心侵权问题。
http://news.sina.com.cn/m/2012-04-06/1341242304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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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9:04: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2-5-24 23:39 编辑

【案例】
南方都市报【网易指腾讯流氓抄袭:请腾讯自重】网易12日声明称,其网易新闻客户端遭到腾讯的抄袭,抄袭涉及布局、跟帖、浏览等多方面。网易称:“强烈谴责腾讯的这种流氓行径,并要求腾讯自尊自重,自觉主动地将抄袭产品从App Store下架。”据悉,腾讯马化腾曾说过“山寨是中国互联网公司必经阶段”。@新浪科技

轉發| 收藏| 評論3分鐘前 來自享拍微博通
179#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3:43: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互联网的那点事4月12日消息,近日腾讯公司积极相应党的号召,学习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学习雷锋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伟大精神,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浴血奋战,为网易新闻客户端上色,修饰,定制新的皮肤。期间据说有几个员工都累趴下了... 对此广大网友纷纷表示坚决学习这种专门利己毫不利人的精神...

轉發(1387) | 評論(269)4月12日21:15 來自新浪微博
180#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3:01: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电脑报继网易要求腾讯下架新闻客户端后,新浪称,网易客户端整体布局与新浪没有差别,连颜色也竟然的一致,要求网易公司自尊自重,自觉主动地将抄袭产品从App Store下架。CNN称:小浪、小易、小企鹅,你们都给我下架!(@互联网的那点事


轉發(5)| 收藏| 評論(3)6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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