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我们何去何从? 2013年2月22日下午,一则有关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的消息开始在网络疯传。 2013年6月9日晚,网络流传出一段视频,发布者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雪明与该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等五人,在上海市衡山度假村“集体召妓”。 2013年8月25日,被称为“中国天使投资第一人”的微博大V薛蛮子因涉嫌嫖娼被警方行政拘留。 “星二代”、“法官”、“大V”、“嫖娼”、“轮奸”……这些关键词伴随着不断的转发,在网络上议论中持续发酵,最终形成了一场巨大的舆论风暴。 批评:报道只顾成年人亢奋 在《新闻联播》花近三分钟时间报道薛蛮子聚众淫乱事件后,有网友调侃说,“自从有了薛蛮子,现在新闻联播也蛮好看的,可以当AV看”。相比起这样的说法,家长们的焦虑显得更为直接和紧急。 新华社“中国网事”在微博上的反思引发了很多家长的共鸣:对个别违法犯罪尤其是涉性、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报道,口无遮拦,极力渲染细节,不顾隐私和良俗……新闻报道要激浊扬清,媒体也应遵守基本报道规范。新闻怎么写才合适?不妨问问愿不愿意给自己的孩子看。评论员曹林也撰文批评媒体在报道这类事件时,习惯于从成年人的思维和视角出发,津津乐道于公开谈论这些性事,毫无忌讳和节制。嫖娼的细节,招妓的过程,涉嫌卖淫者的自述,细节的渲染堪比黄色小说。 在百度中输入“李天一案”,“真实再现是否强奸轮奸”、“轮流发生性关系”、“最新细节曝光”等“活色生香”的字眼立刻充满网友眼球。网络对于未成年人几乎可以说是不设防的,家长们的担忧看来并非毫无道理。 声音:媒体不可能独自清高地活着 李某某案曝光之初,媒体在报道中对嫌疑人李天一直呼其名,后被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未对未成年人进行必须的保护性处理,才改变称呼,称其为“李某某”。 报道的主角是未成年人,受众中也有未成年人。保护了一个未成年人的隐私,还要不要保护更多未成年人的成长?在受众,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强大关注下,媒体的报道是应该遵从“受众即市场”的规律,还是扛起“新闻专业主义”的大旗? “媒体的本职就是提供真相,不具有教化的作用”,《广西日报》记者吕欣认为在市场的竞争下,大众媒体不可能无视受众的关注,追逐热点是一种近乎本能的行为。“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大众媒体跟风,也是不得已。不满足社会公众的眼球,不跟随公众舆论风向,往往不可活,是不是?所有的报纸头条都是这个,你不是,你有操守……这样的报纸首先就死了。” 为了“活下去”,媒体需要维持自己的受众量,只有报道受众感兴趣的事件,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谋得得一席之地。而这一次,出于猎奇心理和八卦倾向,受众对于“李某某案”等涉性报道表现出的关注使得大众媒体将这些关注作为“风向标”,朝着一个方向冲锋陷阵。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受众并不是那么的“无辜”。
在网络广泛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之前,受众还只是单纯意义上的接受者,大众媒体有绝对的话语权。然而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是自媒体新媒体时代,媒体不是“一媒体”,而只是公众可以选择的发声渠道之一。所以,“大众媒体要求得在自媒体时代的生存权,就得跟上自媒体的时代形势。”吕欣口中的必然,更像是一种处于社会浮躁气氛中的无奈。
而就“媒体对于社会有没有教化的责任”这一问题,新闻系车佳桓老师有不一样的看法。
车老师认为,受众的猎奇心理和八卦倾向是人的本性,从市场角度看,迎合受众也是媒体生存的基础。但是媒体和受众不是完全一样的,媒体有自身的社会责任,对报道的事物也应该有自身的评判标准。受众的需求重有理性的也有感性的,不同的人对这类事情的关注有不同的原因,媒体不能不加以区分就直接呈现,这肯定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链接:唐慧案中的孰是孰非
作为轰动一时的案件主角,“上访妈妈”唐慧长久以来都是舆论的焦点。然而在事件最初面对公众时,媒体似乎并没有让公众看到唐慧撒谎的一面:诬陷邻居王某拐走女儿、谎称枪杀案罪犯朱军是女儿乐乐的干爹……这些不好的一面并没有被公众所熟知,从而成为“舆论审判”的结果的一个因素。当“圣母”后来被真相赶下神坛,2死4无期和1个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明显是量刑过重的结果。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样的结果是不公平的。当媒体的报道由于舆论导向而呈现出“一边倒”的现象,司法被舆论所左右,是法制社会的悲哀。
而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廖隆章更是直接点名微博大V袁裕来律师、李开复和李承鹏等人,称是这些公知们的怂恿和蛊惑将“上访妈妈”逐渐变成了偏执狂。
车佳桓认为,在中国现在的阶段,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议论会形成某种舆论,也不知道舆论到底有多大影响,而媒体也没法避免这种报道。那就只有依靠报道舆论的媒体自觉和司法部门自觉。吕欣则称“现在的人普遍还没有适应信息时代”,一个人的言行在这样的时代很容易被不断放大,而现在的人还没有学会掌握好它。不过,她相信,“人们会学会控制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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