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仗权力的抢劫
郭戍华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以批复浙江某媒体集团有关《中国改革》杂志变更申请的形式发文,同意将国家发改委主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以下简称中改杂志社)编辑出版的《中国改革》杂志变更为由该集团主管主办。同时注销《中国改革》原刊号,由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批予新刊号。
这实际上是用行政划拨的办法,强制将原由中央部门主办的《中国改革》杂志降格交由地方利益集团主办。
《中国改革》杂志原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1986年由国家体改委创办,邓小平题写刊名。是近三十年中报道、探讨和推动改革的重要媒体,八十年代曾被香港评为大陆在海外最具影响力的五大经济刊物之一。
2010年以来,中改杂志社及其主办单位以“聘任”的形式,将《中国改革》杂志交给由《财经》杂志出走的著名媒体女强人胡舒立及其团队编辑。胡之背后,除了权力的身影以外,还有浙江方面资本的支撑。名义上中改杂志社依然保留终审权,因此法律意义上该杂志仍归属中改杂志社。但现在看,这一“聘任”说是“引狼入室”恐不为过。
如今的突变,令中改杂志社内部不能不震惊而且愤怒。
按照现行出版管理法规,要变更一个刊物的登记事项,应由该刊的出版单位提出,经主管主办单位批准后,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但在《中国改革》杂志此次变更中,浙江的媒体集团既非《中国改革》的编辑出版单位,也不是该刊的主管、主办部门,它有什么资格和理由向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将《中国改革》变更为自己主办的申请,且能够得到批准?
现在尚未看到该集团的申请文件,也没有看到国家发改委作为《中国改革》杂志主管单位关于此事的文件。但事态证明,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作为《中国改革》杂志的主管和主办单位,是同意了如此变更的。
若非特殊情况,一个中央级别的部门,是不会轻易将自己所属的媒体资源转让给别人的,更不可能将其转给地方。何况《中国改革》杂志作为中改杂志社的品牌和经营载体,还关系着中改杂志社几十名员工的利益?
但事情就真切地发生了。国家发改委作为《中国改革》杂志的主管单位没有阻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作为《中国改革》杂志的主办单位也没有阻止。与《中国改革》杂志毫无关系的浙江某媒体集团,竟轻而易举地将这本重要的全国性媒体收入了囊中。因此不能不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依仗权力的抢劫?
(作者曾任《中国改革》杂志主编兼编辑部主任、中改杂志社副社长及副总编辑)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