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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写作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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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楼主| 发表于 2014-10-7 08:52: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盗稿

电子版 > 华商时评 > 正文

敲诈游客者迟早喊疼哭鼻子

http://hsb.hsw.cn   2014年10月07日 02:13:00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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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日,陕北游客小陈和女友在西安大雁塔一家照相馆照相,却被索要1380元照相费。最后,小陈的手机、电脑被扣押。10月4日,该照相馆老板被雁塔警方行政拘留15日。

  网友对这个事情议论纷纷很正常,批评景区管理部门失责、批评照相馆老板心太黑也应该。批评不应流于表面,
还应深层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出格行为。

  在我看来,不正当的“地主意识”,是造成景区敲诈勒索事件屡见不鲜的原因。

  我们常规居住的地方只有一个,不论在什么地方居住,你就是这个地方的“主人”。具备相应的“地主意识”很必要。作为“地主”,要有主人的基本意识,从心里热爱自己居住的地方,用行动呵护这块土地的一草一木。相反,没有起码的“地主意识”的人,就可能把自己脚下的土地当作掠夺的目标。有的人“地主意识”过于浓厚,以至于剑走偏锋,认为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就是自己的私产,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种“地主意识”过量的人,最容易歧视甚至欺负那些外地人。这种意识一旦超量,就变成了地霸,在自己的地盘上肆无忌惮敲诈勒索。

  时下一些景区的管理者,把脚下的土地当作聚宝盆,自己则变成了奸商,只觉得自己赚得太少,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此“地主意识”和古时占山为王的强盗没有本质区别。在信息闭塞的时代,这样的“地主意识”臭名已经可以远扬;现在信息时代,一点点的路霸、店霸行为都可能遭到舆论的抨击。一旦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地主意识”越浓厚,遭殃的越是自己。

  呵护景区这张名片,首先需要景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带头呵护自己的名誉。见利忘义,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喊疼哭鼻子的不是“地主”还能是谁呢? 詹华
http://hsb.hsw.cn/2014-10/07/content_8551611.htm

【原稿】景区需要什么样的“地主意识”?
2014-10-5 11: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数: 37| 原作者: 欣岩|

摘要: 曾几何时,“地主”这个中性词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贬义词。直到今天,“地主”的贬义意味仍未洗刷干净。之所以如此,不能全怪意识形态的影响,更多在于“地主”们的表现欠佳。10月2日,陕北游客小陈和女友在西安大雁塔一 ...

曾几何时,“地主”这个中性词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贬义词。直到今天,“地主”的贬义意味仍未洗刷干净。之所以如此,不能全怪意识形态的影响,更多在于“地主”们的表现欠佳。

10月2日,陕北游客小陈和女友在西安大雁塔一家照相馆照相,却被索要1380元照相费。最后,女友被扣在照相馆。10月4日,该照相馆老板昨晚11时被雁塔警方行政拘留15日。本来和女朋友只想选一两张照片留个纪念,可是没想到店家竟然冲洗了46张照片。(《华商报》10月5日报道)

景区的店虽小但也欺客,只是这次欺客有点出格,扣押人质遭举报,才成了轰动性的新闻。网友对这个事情议论纷纷很正常,批评景区管理部门失责、批评照相馆老板心太黑也应该。批评不应流于表面,还应深层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照相馆敲诈游客、不惜扣押人家女友的出格行为。

在我看来,不正当的“地主意识”,是造成景区敲诈勒索事件屡见不鲜的原因。

我们常规居住的地方只能一个,不论在什么地方居住,你就是这个地方的“主人”。具备相应的“地主意识”很必要。作为“地主”,要有主人的基本意识,从心里热爱自己居住的地方,用行动呵护这块土地的一草一木,不去给这块土地抹黑。相反,没有起码的“地主意识”的人,就可能把自己加下的土地当作掠夺的目标。想想我们人类,如果每个人都把地球作为自己的家园,自己具有基本的“地主意识”,断不至于去挥霍资源、为蝇头小利污染大气。与此相反,有的人“地主意识”过于浓厚,以至于剑走偏锋,认为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就是自己的私产,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种“地主意识”过量的人,最容易歧视甚至欺负那些外地人。大雁塔下这家相馆老板,显然属于“地主意识”超量的“患者”。这种意识一旦超量,就变成了地霸,在自己的地盘上肆无忌惮敲诈勒索。

真正的“地主意识”,因为热爱自己脚下的土地,容不得别人破坏自己的家园,也不会自毁家园。问题在于,时下一些景区的管理者,把脚下的土地当作聚宝盆,自己则变成了商人,满眼都是金银财宝,只觉得自己赚得太少,才有了少林景区管委会和少林寺分成上闹了矛盾;大雁塔景区的商家,把自己花钱租赁来的地方当作赚钱的机器,不管游客愿意不愿意,只因人家势单力孤就敲诈勒索,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此“地主意识”和古时占山为王的强盗没有本质区别。在信息闭塞的时代,这样的“地主意识”臭名已经可以远扬;现在信息时代,一点点的路霸、店霸行为都可能遭到舆论的抨击。一旦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地主意识”越浓厚,遭殃的越是自己。去年的九寨沟景区,游客怒砸值班室,今年国庆节头一天,游客稀少,是不是对不恰当“地主意识”的报复呢?

呵护景区这张名片,首先需要景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带头呵护自己的名誉。见利忘义,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喊疼哭鼻子的不是“地主”还能是谁呢?
http://www.longxin.swust.edu.cn/portal.php?mod=view&aid=7568


海明评说
【文贼】著作权法修订,不知对盗窃文字作品行为的犯罪如何惩罚。今天有个博客名字詹华的先生告诉我,7日《华商报》评论的一篇署名詹华的《敲诈游客者迟早喊疼哭鼻子》http://t.cn/RheLKnD是盗窃我的评论作品《景区需要什么样的“地主意识”?》http://t.cn/Rhecg5X 是栽赃到他的名下。已联系编辑了。
152#
发表于 2014-11-16 17:06: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方伟阳(新安) 2014-11-16 17:07:22
   学生有新的评论,可以传我QQ信箱。帖子上的评论,我也看看。

    我们不是学院派,所以说得都很实际。
    评论如何能见报,能多见报?
    一,选好新闻事件(时效性很重要,隔一天就凉了)。但当天最热的事件,很多人都在写,而且不排除一些大牛。所以,新手,可以选一些次热点的事件。
    二,选好点,做好标题。要与众不同。至少我看到一眼,就有点开他的想法。
    三,名字。成熟的评论作者,我一看名字,就知道值得信赖。一定需要点开。
153#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0:52:5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札记] 抄新闻原文不是“夹叙夹议”

发表于 2014-9-14 22:36 |






本帖最后由 艾伦是女生 于 2014-9-14 22:37 编辑


    评论写作教材中说,夹叙夹议是一种事理糅合的说理艺术。


    我之所以把“夹叙夹议”单独拎出来说,是发现不少作者喜欢在评论稿子中抄新闻原文,最初我把这种行为当成论据,可后来发现,对原文复述之多已不能用论据来形容,新闻原文的字数甚至已经超过作者自己的论述,简直成了文章的重点,于是某日抓住某位作者询问这是什么写作方法,答曰:夹叙夹议。



    最初我被这个高大上的写作方法镇住了,一度以为自己层次太低,但翻书之后才发现,此“夹叙夹议”非彼“夹叙夹议”。



    所谓理从事出,缘事议理才能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而夹叙夹议,是在说理过程中加入新闻事件以及相关事件,使得文章的理有所附着,可读性、深度也能得以加强。



    而这位作者所谓的“夹叙夹议”,在我看来更像是做中学时代的阅读理解题。比如“文中‘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体现了什么?”答:“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表现了作者的无奈。作者抄新闻原文的行为几乎与此无异,“老师用一节课骂学生不送礼”表现了师德的败坏,下一段再抄新闻,继续“这表现出老师的道德已经败坏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直到文章结束。



    这确实是“夹叙夹议”,毕竟一段叙述加一句点评,有叙有议,可这样的评论文章有什么意义呢?论点在哪里?深度在哪里?作者究竟想揭示什么?



    说到夹叙夹议,我以为郑渝川老师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他的文章写得都非常严谨,得出的结论有非常明晰的推理过程,丝毫不让人觉得突兀,比如这篇《畜牧或教育,都不该是外行干的》,既有事实又有依据事实得出的推论,说理层层深入,如此,才是真的“夹叙夹议”。



    希望一部分热爱阅读理解一样的写作方法的作者们,可以真的用心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http://bbs.rednet.cn/thread-43468067-1-1.html
15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0:59: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札记] 【140315】评论不能泛泛而谈——致曾经被毙稿的无辜作者

艾伦是女生

发表于 2014-3-15 18: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艾伦是女生 于 2014-3-15 18:10 编辑


      自从艾伦编稿以来,每天都不乏作者追问“我的稿子可以上吗?”,艾伦每次都不知如何回答,因为很多时候,你的稿子其实无功无过,被毙掉,不是因为你的稿子不好,而是优秀的稿子太多。





     说到这里,相信大多数作者都已经明白过来了,没错,你的稿子硬要说出缺点来,就失败在“平庸”上了。试想,红辣椒的投稿邮箱每天都有几百封的投稿,可是我们每天编发出来的稿子,上限是30,这其中被毙掉的稿子,就是被“不平庸”的稿子打败了。





     那么,什么是平庸的稿子?艾伦就用自己不多的经验,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理解吧。





     举个栗子,3月14号很火的网购后悔权,写的作者非常多,可大多数的出发点无非一个:后悔权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值得点赞。这个观点当然正确,可是套用曹林老师的话来说,“再正确,也只是一句正确的废话。”评论不是复述新闻,更不是顺着新闻说话,评论如果泛泛而谈,没有自己的观点,又怎么算得上“评论”呢?而让我眼前一亮的是几篇深入思索的稿子,比如这个后悔权的现实可操作性、对商家的公平性等等。这些观点不见得多么“新奇”,但它让我觉得,这个作者在思考,并认真给出自己的观点。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稿子只是依据一则新闻泛泛而谈,顺着新闻说话,遇到正确的就是点赞、表扬,遇到不正确的就是该批评、这个不能有,那么你的这篇评论,就是平庸的。





    所以想上稿,先开始认真思索吧,评论,要写新闻背后的故事。这是艾伦自己对评论的理解,希望对各位作者能有所帮助。如果你对艾伦提到的选稿标准有疑惑,也欢迎跟帖交流。

http://bbs.rednet.cn/thread-42843344-1-1.html
155#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1:06:3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札记] 【0331】动笔之前,请明确你的观点。
艾伦是女生

发表于 2014-3-31 11:15 |






本帖最后由 艾伦是女生 于 2014-3-31 11:17 编辑


   本周编稿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作者自己都理不清自己的观点,比如周末很多人投稿的话题“崔永元拿2亿广告费代言某家具”,不少作者写了这一话题的评论,但相当一部分作者在前文批评了小崔这种拿钱代言的行为、以及名人代言的丑闻,后文却又赞美小崔负责任,那么你这篇文章到底是赞扬呢,还是批评呢?


   我不反对评论文章中论述许多方面,甚至是多个观点,只要你能自圆其说,有理有据。但很多作者可能目前并不能做到这些,既然如此,何不论述清楚一个观点?就拿大凉山的辍学儿童话题来说,加强教育扶持、父母观念转变等都是不错的角度,可假如你的标题是关于国家应加强教育扶持的,文内却大量论述父母要陪在孩子身上、送孩子去上学,那么这篇文章算不算是写偏了呢?当然,这两个观点也可以在文中统筹,只要适当整合,完全可以是一篇成功的评论,可问题是你的文章和标题无关,而且内容也是上下两截。


   有一位投稿作者在每次的投稿中,都会在最开头的位置写一句“本文的主要观点是:……”个人觉得这样的形式就很好,你既然知道自己的主要观点是什么,那么写稿子的时候就是关于这个观点展开论述的。


   当然,我不是说每一位投稿的作者都应该先标明自己的观点,我只是建议,在动笔之前,请先明确自己的观点,并在文章中阐明。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位可爱的作者,他先是投了一篇稿子,过了没多久又投了一篇修改稿过来,而二稿完全把之前一稿的内容推翻了,这就是明显不清楚自己究竟要说什么惹的祸啊。


   动笔之前,请明确你的观点。

http://bbs.rednet.cn/thread-42895415-1-1.html
156#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小编易木 于 2014-5-4 23:22 编辑
千字文都写了,还请费点心思打磨下标题吧


    标题是一篇文章的脸面,看人先看脸,读文先睹题。在网络时代,一篇文章如果标题不吸引人,估计很难产生有效点击与阅读。虽然我很痛恨标题党,但也着实敬佩他们,因为他们总能抓住读者们的“G点”,让你不由自主地点开了文章,不管接下来是否仔细阅读了,但起码他们追求的点击量目标达成了。


    另外,不知其他编辑选稿流程怎样,起码我在选稿的时候是十分注重标题的,每天近千封、整版整版的投稿,当然不可能做到每封都点进去,类似于宣传材料的标题我一般直接无视,这点在之前的编辑札记也提到过,而其他的我则会优先阅读标题“有意思”的文章。实在有些想不通,既然都花了如此长的时间写就了一篇千字文,为何舍不得再花那么几分钟时间,费点心思打磨下标题呢?文章再精彩,别人(编辑、读者)不点进去看,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认为“有意思”的标题应该是不落俗套、不随大流、简练明了,有事实有态度有观点,可活泼可俏皮、有灵性有内涵,可赶潮流但不一味地滥用,如“点赞”、“且行且珍惜”这类已经烂大街的流行词,能少用就还是尽量少用吧。


    红辣椒评论众多作者中,我认为赵查理老师文章的标题是相当有韵味的。《“最可爱”的并不是人,是拆回来的钱和权》、《“绿色”美剧将会伤害“七彩”自由》、《公积金改革别总是“缝缝补补又三年”》等等,还有很多,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自行搜索,并研究学习之,我相信定会有大大的收获。查理老师的标题,总是显得很有灵性,将新闻事件与自己的观点很好地融合进一个合适的载体,读者一看标题就能知道是关于什么事件的何种意见,有事件、有观点,且不落俗套。



    而反观部分作者的文章标题,还在沿用数年前的老路子,折射了啥、透露了啥、红了谁的脸等等,读者没时间听你卖关子,谁有耐心管你折射了啥、透露了啥,读者需要通过标题就能知道你文章说的什么,然后决定是否点进去阅读,用这些老掉牙的标题无异于在“谋财害命”。用这种标题的作者,我看也是那些“懒汉”,不愿费脑筋琢磨标题,就套用这些万能的把式,蒙混过关。还有些作者的标题,几乎就是两句话,近30个字,新闻事件、评论观点是都说得清清楚楚了,可是这适合做一篇评论文章的标题吗?


    别说自己不会拟好的标题,我想,既然有能力写好一篇千字的文章,就有能力拟一个较合适的标题,就算最后拟的标题还是不尽如人意,但用心费脑筋琢磨过后的标题与那种“懒汉”标题,明眼人一看便知。关键是要重视文章的标题,愿意花心思去想去琢磨,不要把什么都丢给编辑,虽然这是编辑的本职工作,当你甩掉这些包袱的同时也甩掉了自己进步提高的机会。


红辣椒评论编辑 夏熊飞

2014年5月4日
http://bbs.rednet.cn/thread-43020815-1-1.html
15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12:01:1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当一个不端着的观点供应商
2014-11-12 10:34:39作者:张弛来源:南方传媒研究

张弛
  

  “观点供应商”这个词,其实并不新鲜。

  它之于大部分搞新闻传播工作的人而言——专注于新闻评论的人除外,或许还是个在新闻操作过程中竭力避免的趋向:新闻应冷静客观,追求“零度写作”,文本尽量杜绝不必要的形容词和副词,既采用文学范畴内的第三人称全知全能视角,也不渲染夸大未可知难证实的流言。简单一句话:不提供观点,只还原事实。否则,就太不新闻专业主义了。

  正因为接受西方新闻界熏陶后的中国式新闻专业主义,是所有从业者的命根子,所以成为一个观点供应商的概念,似乎很难像一枚炮弹打进新闻媒体圈的内核之中,比起前者,事实还原和见证人的身份应该更符合传统媒体人的自身定位,也更容易收获集体认同和荣誉感。

  这是传统工业社会下的媒体价值观。因为信息发布平台的稀缺和资源整合能力的垄断,新闻媒体仅仅做好自己资讯供应商的角色就够了:他所发布的内容,即便是对客观环境的拟态,也会被大多数受众认定为事实,哪怕有对事实认定的不同意见者,也由于上述两点的缘故,站在舆论弱势的位置上,难以形成由事实引发的观点对冲。这是大众传媒时代的经典“子弹论”效应,无论呈现在新闻媒体上的事实还是观点,都是单向度的。

  后来,信息时代下的互联网改变了这种单一的对话方式。观点之争因为信息发布门槛的降低,愈发显示出对新闻事实的多元化解释和补充,甚至是颠覆,新闻“罗生门”事件时有发生,新闻媒体机构的话语权威性色彩也在这种新的语境冲击下被不断解构。这样现象级的表征在移动互联网的推动下也逐一显露出来:网络红人、意见领袖以及行业精英甚至草根大号,都有可能在传播量和影响力上,轻松打败一个扎根立足数十余年的媒界航母。

  化整为零,在传媒领域,大众那头向分众这头几乎没有过渡,而是闪电般地一脚登临。2006年《时代》杂志的年度人物将代表每一个人的YOU登上封面,已经宣告了多元个性化的“I时代”将原有的话语生态覆盖,需求的骤然增加和多变让受众开始较之希冀被告知“是什么”,更强烈想知道“该怎样”。

  焦躁不安的传媒大舰们开始寻求转身,无奈体量太大步履艰难,机构习惯性非自然人化的传媒话语所塑造的文本依旧居高临下、零度冰冷,拉近不了与受众之间的距离,包括占据重要位置的观点性社论,哪怕经历过大字报式的“宣传体”、标准严苛的“新华体”,以及理想主义化的“抒情体”,却仍然无法从中发现充满个性化体现的“我”。保守有保守的原则: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哪有说破就破的道理。于是,读者四散而去,任意寻找和攀附能求得“我”认同的其他发声渠道。

  专业主义的坚守阵营可能并不买这一套的账,他们会拿外国同行们的作品作出反驳:在关于中国的报道中,为什么欧逸文和何伟的长篇特稿依旧颇受追捧?为什么储百亮和傅才得的新闻调查仍然奉“倒金字塔”体为圭臬并广为传播?对于这些问题,一点也不艰难的解释是:前者按照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理论,将人们司空见惯的东西置入新的环境来考察,从而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新的体验方式;而后者所选择的报道题材,恐怕是中国大陆媒体敬而远之而人民群众却喜闻乐见的宫闱秘料。

  二

  传统定义上的“硬新闻”,统一发布的垄断渠道和方式让它们即便不改变话语和文本来适应互联网语境,仍然能博得眼球和爆炸式的传播。济南高院去年的薄熙来审判利用微博作出全程直播,这种手段虽然此前绝无仅有并引发全民围观和信息传递,但在陈述文本上仍不是互联网式的,而依赖于其本身事实的价值,这与今年由新华社微博@新华视点来统一发布徐周两案异曲同工。

  那些“硬新闻”之外的资讯,诸如体育、娱乐、时尚、科技,甚至是财经和社会民生的题材,则多多少少能够在文本改造上落下互联网话语生态的痕迹——加入“我”的个性化元素,以主动进入新的网络传播链条当中。这不得不令人想起一份已死去9年却在字里行间网感强烈的报纸——《南方体育》,14年后它的创办者龚晓跃回忆起发刊词中引用了一句拿破仑的话还会颇为得意。他写到:“我将和你们进入世界上最肥沃的平原,在那里你们将发现光荣、名气和财富”,从此确认了自己观点供应商的角色,并带入不客套的“编读互动”,而“以有趣对抗无趣”的口号更像是当下网络话语的衍生物,无论嘴上还是笔下,舞文弄墨中满是风暴的味道。但生不逢时的结果是,先锋往往成为了先烈。

  仅以上述几例,不难理解为什么门户中的改版转型,网易希望自己“有态度”起来,腾讯最火热的观点性栏目“今日话题”也早就提出“用常识解读新闻”,各式各类的观点逐步在此盘踞,成为新闻背后更迅疾充足的助推力,“跟帖比新闻更精彩”和“神最右”的出现则汇集了更多个性化的言论,致其喧宾夺主能够站在舆论传播的前面,“双微”一先一后的势头更给这列观点和谐号铺上了更多的枕木和铁轨,当一些传统媒体仍旧将此作为简单的资讯发布平台时,观点供应商们如雨后春笋,一发不可收。互联网的交互属性对于传者和受者的意义在于此:一为供应具备功利化的资讯,并为此提供相配套的服务成为资讯服务商;一为将无功利化的资讯转化为娱乐和解读,成为观点供应商。

  新闻文本中的话语转变已经因势渐发,然而还是远远跟不上整个互联网话语变化的速度,不夸张地说,传统媒体的话语解释权已经交付给网络,并且基本上被牵着鼻子艰难往前挪步:《人民日报》曾经将网络流行词“给力”付梓见报,并在同业中引发一番“给力”上报的潮流,却被一大批新潮网络语专业户吐槽将一个形容词用成了动词;《南方都市报》曾在今年6月18日用可视化的图表刊登了一篇《如何当上广州副市长》,将新晋广州市长团队的两名新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周亚伟和萝岗区委书记骆蔚峰的新闻巧妙转化成对一个副省级城市市长团队成员们的工作、求学经历,时政新闻文本中的语言陈述和表现形式上有了偏离传统固有话语的趋势,但仍然没有整体上脱离传统时政新闻的表达;澎湃新闻客户端和微信号在距离“十一黄金周”之前策划了一份“如果各景区也有朋友圈……”的虚构图文展示,用拟人化的形式将各景区“调戏”了一把,并暗中与新闻事件结合将观点暗藏其中,但这样的手段玩法,常年混迹于网络段子界的人应该不会陌生,算是倒了好几次手的“拿来拿来再拿来主义”了。

  三

  说白了,如果觉得一些高大上的新闻媒体机构转身姿势不优雅,甚至有时候略微有些东施效颦的感觉,究其原因仍旧还是因为太端着。

  互联网带来的代际变化已经由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产生的“前喻文化”,变成了在信息时代一出生就以“拽酷萌”为主题的“后喻文化”,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讲:“现代世界的特征,就是接受代际之间的冲突,接受由于不断的技术化,每一代的生活经历都将与他们的上一代有所不同的信念。”相同的特征也体现在传媒剧变的世界里,拒绝教化,需要平等对话,是新生代需要的传播话语体系,同时也是新闻机构在权威崩塌时仍旧以高大上姿态示人却自己倍觉转身困难的掣肘。“我”的觉醒和高傲抬头同样也宣示着,在应当平等对话的舆论场之中,倘若你老端着,那我只能无视。

  当然,观点市场的急剧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注水的成分,从而分散和削弱人们对于核心舆论事件的关注和参与。《纽约时报》今年8月底发表一篇题为《社交媒体如何抑制辩论》的文章,依据调研机构皮尤调研中心和如罗格斯大学发布的一份报告宣称:“Twitter和Facebook等社交媒体会遏制观点多样化,阻碍公共事务辩论,限制人们发表自己的观点,尤其是当人们发现自己的观点与好友不同时。”

  由此,在网络言论空间里,便产生了诺依曼提出的“沉默的螺旋”效应:我只选择我赞同并广受欢迎的观点和事件进行参与和扩散,对于无人理会的言论或事件碎片,哪怕内心赞同也宁愿保持沉默。旧的世界逐渐搁浅退场,新的世界必须迎头接上。这从一个反方向也证明,如何成为一个优质并且专业的观点供应商,并且提供与之语境相匹配的文本,仅从传播而言,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然而,这并不意味文本内容的制作和传播流程,必须走向一味迎合而因此丧失了媒体人基本的职业判断——那是网络推手和心灵鸡汤流水线才奉行的营销行为准则。这一过程中,肯定会存在传受双方激烈的相互筛选:总有人会离开,也总有人会加入。

  戏称自己在网上码字15年的“和菜头”,微信里告诉他的数十万读者:“虽然我此时的文字推送出去有庞大的订阅者都会收到,但我要在这些写下的文字里让你感到,我只跟你一个人对话。”这也是为什么在上述的行文中,会重复不断地强调“我”的存在和不容忽视,并以一种并不新闻专业主义的语言,避免产生俯视的不平等视角,因为我也在争取与正在阅读的你产生对话和共鸣,哪怕它似乎看上去并不适合刊登在一份行业内的媒体研究杂志上。

  但,这起码是属于互联网文本的态度。

  (作者系凯迪网络评论主编)

http://www.nfmedia.com/cmzj/cmyj/jdzt/201411/t20141112_3656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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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6 09:51: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媒体:望社会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共识

2015年05月06日02:39  新京报 我有话说(60,432人参与)

  女司机被打一事也说明,文明也诞生于零碎的社会冲突。在人们争论“打得好”还是“不该打”的时候,事实上已经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又经历了一次文明观念的整合。

  这两天有车没车的,都在讨论“女司机变道被打”事件。

  首先,我要对那位被暴打的女司机表示同情,被打成这样实在不幸;然后,要对她的好运气感到庆幸,幸亏她变道、别车没有引发交通事故,既没有让后车发生车祸,也没有殃及无辜路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打人者已经被刑拘,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两个人下主路后,竞逐、别车是否涉嫌危险驾驶罪,恐怕也需要有司依法进行调查,不可轻纵。毕竟从视频镜头看,这两个人在路上别来别去,甚至侵占了非机动车道,也威胁到了路人甲、路人乙们的人身安全。如果这涉嫌违法,恐怕是比违规变道,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

  继续讨论该不该打女司机及打人者是否一种正义行为,已意义不大。暴力本身就是反文明的,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不是义举,也不值得鼓励。所以,我也不想为那位痛殴女司机的男士辩护,也不认为他“打得好”。

  同样,那位女司机也不要因为自己是暴力的受害者,就觉得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而是应该好好想想,为什么会招来这样一顿暴打。

  按照因果理论,凡事皆有其“因”,有“善因”或许就有“善果”,有“恶因”就可能会有“恶果”,还有“多因结一果”,“一因结多果”。

  女司机违规变道、别车等不文明开车行为,就是一方面的“因”,其被人暴打就是一种“果报”。尽管很多人平时开车违规变道、超速、加塞、开大灯等不文明行为,可能也没有发生什么事,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会有“果报”,而只能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一旦因缘巧合,长期的开车陋习、违规变道这些“恶因”,遇上后车司机“路怒”等因素,于是就可能会产生化学反应,难免会导致“街头暴打”的结果。当然,打人者也在因果链条上继续,其被刑拘,面临牢狱之灾,就是他的“果报”。

  这两个人最终自食其果,谁都不冤。但是,如果这两位能够从此吸取教训,文明开车,文明对待他人,未尝又不会向正面的方向转化。

  和急剧增加的私家车保有量相比,中国汽车社会的文明却远远没有相应地成熟。女司机变道被打这事能够引起如此强烈的关注,也恰恰说明这样的不文明相当普遍。倘若社会在热议这一事件的同时,能够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共识,借此我们就离汽车文明更近了一步。这就是事件产生出来的另一种“果”。

  有的人说,文明是管出来的,意思是需要有良好的立法和严格的执法。不过,女司机被打一事则也说明问题的另一面——文明也诞生于零碎的社会冲突。我们不鼓励冲突,也不鼓励暴力,更不主张私刑,但我们也不能否认,暴力在事实上也是向他人宣示权利的一种方式,同时也因其带来的负面效应,致使博弈失败,从而令人们舍弃暴力走向文明。这当然也符合因果律。

  当我们把文明当作一种结果的时候,其实也不难发现,其不可能只有一种原因。“恶恶相磨,负负得正”,不是没有可能,而是很有可能。所以,有位朋友说,“文明是打出来的”。我认为,这就是一种片面而深刻的道理。

  就此事而言,在人们争论“打得好”还是“不该打”的时候,事实上已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又经历了一次文明观念的整合。至少在这场争论中,我没有看到有人主张“违规变道有理”“别车正当”,相反会随着这场争议,而让大家认识到变道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而导致今后违规变道者减少。

  □于德清(媒体人)

http://news.sina.com.cn/pl/2015-05-06/023931797323.shtml
159#
 楼主| 发表于 2015-5-31 16:39: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评论,请把视角放大一些 [复制链接]

艾伦是女生

发表于 2014-8-3 20: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相信不少作者都有这种感受,很多新闻都是重复出现的,比如超标办公大楼、公款吃喝等等,就比如昨天很火的奢华培训中心,就是“旧瓶装新酒”,类似的新闻早已见过不少了。既然新闻出现不少,那么评论肯定也不少,观点再想出新自然不易,也因此,昨天就有作者问我,违规培训中心的新闻已经出了这么多,评论怎么才能与众不同呢。

     我不是大牛,自然不知道该怎么超越前辈的观点,但作为一个编辑,怎么比过邮箱里的大部分投稿,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发言权的。

     敢如此笃定的说超越大部分投稿作者,实在是这样的作者太多了。依然是这个奢华培训中心的例子,大部分作者是怎么写的呢:

      首先,照抄一下新闻;说到这里,亲你们认真看编辑札记好嘛?夏老师辛苦总结的新闻由头怎么写你们还记得吗?要把你批判的靶子概括到新闻由头里呀,不是照抄新闻的导语啊,有些人上来就批评由头里没有的东西,看得我一头雾水不知今夕何夕啊。

     然后,表达一下自己对这种培训中心的愤怒。表达的方式通常是照抄新闻里对培训中心奢华的描写,然后辅以自己看到后的心情,比如震怒比如痛心。稍微好一点的,会表达一下这种行为的后果,比如引起民愤,比如政府公信力的降低。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文章到这里戛然而止,或许对作者来说,他已经表达了自己的心情,但对我来说,亲,你确定投来的是评论稿件,不是心情日记?

     好吧,正经点,我想说的是,写评论,请把视角放大一些,就比如写这些经常重复出现的新闻,如果你能从它们中找到一些联系,在比较中凸显一种观点,那么你的文章,就会显得有深度有意义很多。

     至少在我的理解,写评论,从来就不是就新闻论新闻的,比如你要写城管对小贩的伤害,那么举一个延安城管跳起踩头的例子,绝对比你絮絮叨叨一段“城管太过分了”要来的有说服力,写议论文还要旁征博引,谈古说今呢,评论自然需要充足的论据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再举个栗子,大家可以看看谢伟锋同学的《老虎消化紊乱,人别跟着“生病”》(附传送门),他在文章中对新闻的援引就做的非常棒,从人们不理性的怀疑老虎被克扣伙食,但现如今大众不理性的种种,个人认为过度的非常平滑,而且加深了文章的意义。

     总结来说,跳脱出这个新闻来评这个新闻,你就比很多人做的好了,写评论,还请大气一些。
http://bbs.rednet.cn/thread-43334536-1-1.html
160#
 楼主| 发表于 2015-5-31 16:41: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观点表达,也应留有余地

发表于 2015-3-8 17:40 |


    先举一个例子,在昨天一篇来稿中,作者为了证明“理工生不孝敬父母不能全赖学校教育”,而是有家庭社会原因之时,稿子有句话是这样写的“现在很多城市孩子都是富二代官二代,俗话说贫贱出孝子,富二代官二代自身生活优裕,孝敬父母对他们不成了奢望?”这句表述就一棍子将富二代官二代都打死了,这样的表述明显是存在严重逻辑问题的。谁说富二代官二代就不孝敬父母了?我看还有不少人因为贫穷而不赡养父母的新闻呢。不过在与作者沟通后,作者及时进行了修改,也使得自己的文章得以刊发。


    评论写作是观点的表达,本来应该是可以信马由缰,只要能自圆其说即可的。但一篇优秀的、让人信服的、能以理服人的评论文章,就不该任性地“自说自话”。不能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就全然否决他人的说法,将其批得一无是处;也不能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就一刀切地为我说用,罔顾事实,将个案说成普遍、将特例当成全部、将部分当作整体对待。

    在反驳他人观点之时,我们应该承认对方的可取之处,在此基础上批判其不合理之处,这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一个作者理性客观的体现。在引用现象为自己论证观点之时,如果不是有百分百的精确数 据作佐证(这样的百分百也几乎不存在),那就尽可能加些“部分”、“不少”之类模糊化的副词加以修饰。这并不是模棱两可的和稀泥,而是在给自己留有余地,不至于让人拿极端的特例来反驳你的文章逻辑。

红辣椒评论小编 夏熊飞
    201538



http://bbs.rednet.cn/thread-4396442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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