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知音郑重声明2014年7月9日 23:18
7月7日,《新京报》以《核心高管被拘,知音IPO“布雷”》为题,报道了知音原副总经理朱家君(原名李靖)因贪腐受贿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立案侦察的新闻(以下简称“该报道”)。从该报道的全文可以看出,此文的作者只采访了和犯罪嫌疑人亲近的二三个人,听一面之词,内容严重失实,导向错误,影响恶劣。为此,湖北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音传媒股份”)声明如下:
一,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还处在公安部门侦察阶段,该报道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内容,甚至歪曲事实,公开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试图为其减轻甚至否定罪责。作为首都的一家正规报纸,这是极不严肃的也是极不应该的,严重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和宣传纪律。
二,该报道编造所谓犯罪嫌疑人与知音传媒股份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成员的矛盾冲突,将对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查处,臆造为公司领导成员之间的个人恩怨冲突。这种极端庸俗的主观臆想,不仅严重损害了知音的声誉,同时也严重伤害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个人声誉和情感。
三,《知音漫客》的发展,是以知音强大的期刊编辑出版及发行平台为支撑,是知音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前公司动漫业务已十分成熟,个别人事调整不会影响动漫业务的稳定发展。该报道毫无根据地夸大犯罪嫌疑人在知音传媒股份领导班子中的地位,虚夸其在知音漫客的作用,以此质疑查处犯罪嫌疑人的动机,质疑知音传媒股份公司今后的发展以及上市的前景,这是对社会舆论的严重误导。
四,自从犯罪嫌疑人被撤销职务并被深入查处以来,其本人以及与他亲近的个别人,不断找人说情,四处造谣,对主要领导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威胁,试图阻止对其的调查。在当前犯罪嫌疑人还处在被公安部门侦查的时候,新京报发表这样的报道,就有意或无意被犯罪嫌疑人所利用,干扰了司法部门的正常执法,使公共媒介成了个人私器。
五,该报道给知音传媒股份以及公司管理层,造成了不应有的严重负面影响。为保护知音的正常发展及正当权益,知音传媒股份强烈要求新京报停止对知音的声誉及权益的侵害,并防止此类情况的再度发生。同时,知音传媒股份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维权行动的权利。
湖北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http://weibo.com/p/1001603730563478490071
王君超
@知音杂志 措辞严厉地谴责@新京报 的有关报道:“作为首都的一家正规报纸,这是极不严肃的也是极不应该的,严重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和宣传纪律。” 但是,该刊微博却玩起了“藏头”,标题和内容要点链接才见。这是什么声明?维的什么权?真实用意耐人寻味。
◆◆
@知音杂志
知音郑重声明。@楚天都市报 @金陵晚报 @华西社区报 @安徽商报 @重庆晨报http://t.cn/Rvk7aoQ
轉發(3) | 評論
7月9日23 : 18來自新浪长微博
]轉發]評論(1)15分鐘前 來自媒体版微博 |
◆◆
刘海明8888:知音体辟谣。 (10秒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