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每日一怼(1140)
文学 wénxué
(一)
2021年10月20日《光明日报》第11版刊登文章《中外戏剧经典的跨文化研究:双向思维促进多元文明互鉴》。文中有一段文字写道:“研究哪些现象和事件,要视特定的研究指向性而定:其一,指向那些有跨文化交集、与异国文化发生了‘事实联系’的戏剧,比如在新疆出土、反映梵剧东渐的多语戏剧文学《弥勒会见记剧本》。……”。这段文字中的“文学”一词使用有误。
“文学”指的是用语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和情感的一种艺术。文学属于社会的意识形态,它不具备具体可观的实物,这种性质决定了“文学”这个词具有抽象性,文中的“《弥勒会见记剧本》”是一件“出土”的物品,这表明它是一个实物,这与“文学”的抽象性不合。
可以在“戏剧文学”后加上“作品”一词。“作品”指的是文学、艺术创作的成品,这个词义表现的内容是具象的,合乎句中的使用需要。
(二)
2021年8月8日《大众日报》第8版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后诺奖时代莫言文学在日本的传播”。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句子写道:“莫言获奖后,其文学在日本的聚焦程度更高,不仅带动中国当代文学在日本传播,也掀起一股‘中文学习热’,并带动一般读者对中国的关注。”这篇文章题目中的“文学”使用错误,所引句子中有两处用到“文学”,其中第一个“文学”的使用也是错误的。
“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通常不是由一个人所创造,也不能由一个人所拥有。题目中的“文学”与“莫言”组合,使“文学”成为属于“莫言”一个人的事物,这不合“文学”的使用要求。句中第一个“文学”与代词“其”组合,而“其”指代的是“莫言”,这同标题中的“文学”一样,也是把“文学”作为“莫言”一个人的事物,不合其使用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所引句子中有“中国当代文学”的说法,在这个短语中,“文学”既属于“中国”,也属于“当代”,“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可以属于一个国家,也可以属于一个时代,因此“中国当代文学”这样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句中第二个“文学”的使用就没有问题。
这个标题中的“文学”,可以改为“作品”,句中第一个“文学”也可改为“作品”。作为一个人的“莫言”和指代他的“其”,他所创造的和他所能拥有的,只能是具象的“作品”,而不可能是抽象的“文学”。
(三)
2020年5月29日《文汇报·文汇读书周报》第5版刊登文章《他用一来体验这座城市》。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运气好的时候,会借到外国文学,《约翰·克利斯朵夫》《安娜·卡列尼娜》《草叶集选》和莎士比亚的剧本,会看到西洋画的印刷品,达·芬奇、米开朗基罗、伦勃朗还有列宾等,会听到巴赫、莫扎特、贝多芬、柴可夫斯基、圣桑等人的音乐。”这个句子中的“文学”使用有误。
句中的“文学”接受动词“借”的支配,但“借”要求其指向对象必须是具象的实物,“文学”作为抽象事物,不能和“借”搭配,“文学”的使用不妥。
这个句子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动词“借”和另外两个动词“看”“听”并列,分别叙写行为主体(句中未出现)的三种行为,其中“看”指向具象的“西洋画的印刷品”,“听”指向具象的“音乐”,这都是可以的,但“借”不能指向抽象的“文学”。这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出“文学”一词使用的不妥。
可以在“外国文学”后加上“作品”一词,或直接把“外国文学”改为“外国作品”。
编辑: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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