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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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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8-7-6 11:17: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冉玲琳
112#
发表于 2018-7-9 15:52: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洋葱日报社
3分钟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惹不起惹不起//@李铁根: 看得我瑟瑟发抖……//@眼睛长在屁股上: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神说: 哈哈哈 这群小学生真的绝了
@追星女孩杨惨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好像知道了为什么不让小学生追星的原因 ​​​​





今天 11:30 已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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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8-7-11 10:52: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史老柒
身为一个方黑,也要说一句,肘子这句吐槽好犀利。 ​​​​




4分钟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114#
 楼主| 发表于 2018-7-12 14:12: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冯小刚《十问崔永元》里的逻辑谬误

原创: 大生刘蟾 明精舍  





      逻辑,一直是我们国家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我们从小就缺乏逻辑教育和训练。

      导致的结果是,中国人普遍“逻辑差”、“不讲理”,理所当然容易“ 被洗脑”、“被忽悠”。

      在公众事件的辩论中,逻辑尤其重要,有助于深入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可惜现实往往是网友们胡搅蛮缠不讲理,最后一锅粥、被带偏。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那么容易被舆论操控的原因。

      今天被刷屏的,是冯小刚《十问崔永元》。下班后看了看,发现其通篇逻辑硬伤。犯了很多典型的逻辑错误。

      冯、崔事件过程,不再赘述;冯、崔之间的过节,也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这里将以《十问崔永元》为例,分析一下我们常犯的逻辑谬误。







      首先大致归纳一下这“十问”。

      原文中,每一问是一大段。我们来看看,这十段都说了什么?

      第1段:《手机》主角严守一没娘、离过婚···他干的所有事你崔永元没有干过、人物关系也和你不同,因此,严守一≠崔永元,所以构不成对你的影射伤害,因此你是碰瓷;

      第2段:既然你觉得受了伤害,为什么不起诉;因为你不起诉,所以你更是碰瓷;

      第3段:文艺作品切忌对号入座,意大利黑帮都没有找《教父》,你就更不应该找了;

      第4段:你反基因是为了卖你的产品;你不能光举报别人漏税,你也要晒你的税单;

      第5段:中国电影发展不易,你却恶意抹黑电影行业和明星,明星做的善事比你多多了;

      第6段:你不善良,因此你不是好丈夫和好父亲;

      第7段:刘震云教育女儿、你说刘震云给你道歉,实际是断章取义,说假话;

      第8段:你用一个合同,引起股市下滑,让亿万股民蒙受损失;

      第9段:你不体面、你不如流氓、你是小人;

      第10段:你没能力让《手机2》停拍,《手机2》已经杀青,永远存在。

      通过归纳可以看出,这十段其实不是每段都有反问,不足“十问”,只是用了一些问的方式,自问自答,引出一个结果。这个在修辞里,叫“设问”更合适。

       设问就是不管别人、自问自答。举个例子:

      你是贼吗?——这是疑问。

      你难道不是贼吗?——这是反问。

      你是贼吗?当然是!——这是设问。

      诚然,《十问》不是坐下来详密的推理反驳,而是冯导带着情绪的回击,自然夹杂辱骂和情绪。因此,关于辱骂和情绪的地方,我就跳过,不做分析。







       下来我们逐条看一下在这篇回应里,冯小刚都犯了那些逻辑谬误。

       第1段所犯谬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这个是冯小刚的反驳起点。反驳明显很无赖,但是不容易指出其错在哪。其实这里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日常生活中,人们能意识到影视作品影射某人,不会天真到把作品人物和现实人物完全对应、严丝合缝;反而恰恰是通过“突出的共同点”来产生联系和对应。看过《手机》的都知道,这个人物的工作、处境,不时能让人想起崔永元,甚至误以为这就是根据崔永元的故事改编。这就已经产生了影射效果。因此严守一≠崔永元;但是严守一明显影射了崔永元。

       这里冯小刚混淆了“完全相同”和“影射”的概念,混淆了精确概念和大众理解的概念,进而得出认为“只要不是你,就不存在影射,就不会对你有伤害”。

       客观说,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比较无赖的做法。

       这在逻辑里,是最常见的谬误之一。






       第2段所犯谬误:循环论证、错误归因

       循环论证的特点是:预设了一个前提A,得出了一个结论B;然后再用结论B去证明结论A。

       错误归因的特点是:事物A和B之间,虽然有一定关联,但是不是因果关系。

       把这两种谬误集中在一起,举个例子,就是:

       预设小明是捡来的孩子,所以小明被爸爸打了;因为小明被爸爸打了,所以小明是捡来的孩子。

       我们可以看到,冯导第二段的论证,就是集中了这两个谬误于一身。

       预设崔永元碰瓷,所以崔没有起诉法律;因为崔没有起诉法律,所以崔就是碰瓷。

       和刚才小明的例子一模一样。

       实际上,崔不起诉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碰瓷和不起诉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更不能循环论证,因为没有起诉,就坐实了“碰瓷”。






       第3段所犯谬误:个人怀疑

       能出现这个谬误,有点小可惜。因为个人怀疑谬误,往往是缺乏专业性的表现。

       个人怀疑谬误,就是由于个人原因、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种谬误,在现实中比比皆是。最典型的就是外行质疑内行。由于百度了一些零碎的医学知识,跑去和医生理论。这就是典型的怀疑谬误。

       《教父》影射意大利黑帮,遭到黑帮威胁和谈话,这事儿我以前就听朋友说起过。不过冯导却说没有,并以此得出结论:黑帮没找过《教父》,你也不应该找我。

       这里又犯了新的谬误:诉诸权威——即便黑帮不找《教父》,崔永元也有找《手机》的权利。






       第4段所犯谬误:诉诸动机、斥之虚伪

       这两个谬误,日常更是比比皆是,虽然很没有逻辑,但是很有蛊惑力。

       诉诸动机,是人身攻击的一种。不就事论事进行分析,反而质疑对方的动机、出身、态度等。试图用抹黑人格的方式,来代替对真相的辨析。

       小崔反转基因对不对是一回事,这个可以讨论;但是不能攻击对方是为了买土鸡蛋。这就太下作了。需要说明的是,人身攻击有时候不是直面攻击,也会通过暗示、诱导观众、背后捅刀子等方式进行,更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这是大家最司空见惯的害人手法。《十问》里面到处都是,这里不再多说。

       让崔永元晒自己的税单,这犯的是“斥之虚伪”谬误。

       斥之虚伪的特点是:面对别人的指责,不去正面回应,反而通过指责别人来保护自己:“你别说我,你也有错···”可是并不能因为别人也有错,就证明自己没错了啊!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斥之虚伪很能转移公众注意力、很有效,实际上是严重的逻辑谬误。

       爱国主义者最喜欢用这一套。

       你批评中国游客喜欢在景点刻画,他们说外国人也喜欢在景点留名刻画——难道外国人犯同样的错,我们自己就可以不改正了么?







       第5段、第8段犯的错误: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就是通过操纵别人的情感,来代替讲道理。因为人很难保持理性客观冷静,人总是容易被情感冲昏头脑,所以很容易被煽动。

       诉诸情感是发动人民群众批判一个对象的最佳武器。只要煽动情绪,人民群众就会替自己收拾掉对手。这个很可怕。

       但是冯导第五段、第八段就发动了群众,把整个电影产业、股民和自己放到一边,把崔永元放到另一边,然后说崔永元抹黑了电影产业、害的股民受损痛苦···于是挑起电影产业明星和股民对崔永元的仇恨、对立。

       这一招,真tm损,但是是政治斗争最常用的手段!!!太坏了。






       第7段所犯的谬误:谬误谬误

       谬误谬误的特点是:你发现别人的论证水平不高、或者有一个错误,进而认为他的观点都是错的。

       到底刘震云是否给崔永元道歉,我们不知道;刘震云对女儿怎么说,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即便这两个都是崔永元说错了,也不会影响小崔的观点——1、明星漏税;2、手机对我有影射、伤害到了我。

       试图用论述的不足、知识性错误,进而反驳对方观点,这就是谬误谬误。

       其余的第6段、第9段、第10段,就是宣泄情绪、骂大街,就像一些老油条张口闭口他妈的,没有分析的必要,此处就不再做分析。





       总之,冯导这篇文的大想法是:

       你说我错,我先不管我到底错不错,先把你搞臭、说你是撒谎精、坏人,因此你说我的那些,也就不足为信了。

       实际上,这个大想法就犯了“斥之虚伪”谬误。

       在具体“把你搞臭”的过程中,冯导犯的谬误大致有:混淆概念、语意模糊、诉诸恐慌、诉诸厌恶、诉诸动机、错误归因、谬误谬误、循环论证、人身攻击等等,可谓是非常典型的“集诸多逻辑谬误于一身”的文章。

       当然,现实中,媒体公众事件,往往就是要没逻辑、搅混水才能获得舆论胜利。

       但是不得不说,这在老话儿中,就叫做“混蛋、无赖、不讲理”。


顺便补个刀:罗振宇的逻辑思维,虽然用了这四个字,其实恰恰是反逻辑的洗脑。


文章已于2018-07-11修改
阅读 100000+54607
精选留言
写留言
1.9万
龙多尼玛
冯裤子修修补补憋了那么久才放的大招,给兄台批得体无完肤还都对,他也太失败了谁让他通篇就是不说重点。
8459 作者
哈哈 逻辑硬伤太多啊····
3750
力争上游
我不选边站队。我就想知道,作者你是不是崔永元的粉,希望实话实说。
1.7万 作者
我大学文学课年度论文,写得还是冯小刚的天下无贼;对小崔开始有印象是春晚小品。后来小崔转基因,我佩服他的勇气,但是有点质疑他的专业,因为太专业了。总体而言,在以前两人我都挺喜欢;这两年对冯小刚有点没那么喜欢了,但是他的作品我还是很喜欢看。相比冯,我确实更喜欢崔。
1.4万
LF
冯的十问透露的就一“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气息,看完只想呕,本文作者说出了我的心声,点赞!
1.3万
天山童姥爷
第五条,一个明星偷几千万的税然后去做几百万的慈善,没有冲突啊,况且慈善名利双收。比交税好多了。
冯这样叫唤的潜台词就是,你看我的明星都做慈善了,偷点税又怎么了?
1.2万
海阔凭鱼跃
说的太好了,看到冯裤子写的这东西虽然知道是瞎编乱造的,气的不行,但是找不到很好的反驳的理由,楼主太厉害了,佩服佩服!
4176 作者
多谢多谢
8860
Bridge
写的太好了。我其实特别喜欢冯导的电影,娱乐圈偷税漏税也早有了解,之前在这事上本来只是个默默敬佩崔永元的吃瓜群众,但是今天真真真真真真真真被这泼皮无赖的“十问”恶心到了。冯小刚真的low爆了。
7654
景虎-大仙
作者一气呵成,写的有理有据,此文精细,斟酌。
2568 作者
仓促草就 多多批评
6285
以诺
看完作者的分析才深感有文化有知识的重要呀,之前看冯的《十问》看得我就想骂他是无赖,又无奈于自己的言语表达能力和知识面的困乏,不知道如何为崔叔辩解,正在我为此焦虑的时候看到了此文,必须转一个呀
5628
简宁
这手机2如果零票房……这就好看了
5318
太常寺卿
书法界都看不下去了
1765 作者
哈哈哈哈晕死····
4895
言心
不知道冯裤子写完有没有让刘震云改稿
1578 作者
不晓得哇······
4308
Shirley Excelsior
冯的吃相卖相都那么肮脏恶心。那是一群动物。不是人类。
4219
何大大以大大
冯裤子发之前也不找刘震云给你敲敲稿啊!这回丢人丢到家了……其实按《手机》对崔永元造成影响之后,崔永元就有发声,结果冯裤子置之不理!如果当时能够体味到崔永元的难过,说句话,借《实话实说》热度,再用小三博观众眼球,并非映射崔永元,也就没有今天这事了吧!冯裤子,牛啊,什么都不说……此时看来,就是小人得志,觉得自己比人家牛!这事,让我想到冯仑说李嘉诚的事,冯仑一行几十位地产大佬采访李嘉诚几个细节,跟冯裤子对比,人的情商,值得深思……1、李嘉诚在电梯迎接众人;2、用餐一共四桌,李嘉诚每桌坐15分钟,照顾到所有人;3、最后大家合影,不是安个头高矮胖瘦,身份财产多少,而是抽签,让每个人心里都觉得舒服……李嘉诚之所以是李嘉诚,冯裤子之所以是冯裤子是有原因的!
4058
阿范
冯小刚个垃圾玩意儿有个什么逻辑,有一堆垃圾倒是真的
3810
龙多尼玛
写得太好,没忍住转发的冲动
1337 作者
感谢感谢哈哈
3123
簡逸書院 · 周光祥
写得好,驳得精彩
所谓名人综合症,就是觉得自己总是有理,谁说我,谁就是低俗没文化不是人。在互联网的世界,老百姓的智商常常是高于这些名人的,只不过他们自己一直感觉太好而不自知而已。不管光环多么耀眼,小丑终究是小丑
3095
喻晓
看完十问和本文,就一个感触,这圈真乱!
本文作者的逻辑概念真熟,信手拈来,无处反驳,佩服!
3027
Andy Zhang
希望作者不要被冯导看中收买,重写一篇逻辑十足的《小崔十大罪状》才好呀
2905
与虎谋皮
通看冯小刚的“十问”,只字不提崔永元所揭露的问题核心所在:1,明星偷税。主要手段为阴阳合同。2,明星财产来源不明。主要事实为:以范、冯所拥有的大量的国内外房产和公司及其全部资产与其公众所知(含已纳税额)的财产来源占比。3,明星洗钱。冯的经济来源主要还是国内(人民币),而在海外大量的资产屯积,冯是怎样将人民币转换成了美元的?这些焦点,冯的“十问”没挨着半个字,竟利用了大量的逻辑谬误(转换论题)来误导公众思维。亲爱的冯导:公众大都还是明白人!
2623
爻夜
这篇文章写的太好了。缺乏逻辑常常使我们变成乌合之众
2563
游遍藏区的漂漂
今天看完到那十问,很憋气,特有泼妇骂街的感觉,但不知怎么反驳,这一说就豁然开朗了。
以后用红色字体,别用红底字吧,好艰难才看清楚啊
删除
789 作者
好滴
2295
Stephen Hu
唉,一下子看清楚了,冯裤子的肚子里就那么一点货!
2202
Allen東
这篇你要发到微博让崔永元直接转发就行了,省得他还得费心去回复。
1044 作者
明天再发 哈
2182
阿元Jiny
其实从头到尾两个人都有情绪宣泄的表达,都有混蛋逻辑的表现。但群众就关心大额偷税的问题,冯导没回应。至于影视剧影射,冯导也没站出来说明,默认是影射,所以支持崔举报这种赖皮蛀虫。。
2118
广州丰丰咨
115#
 楼主| 发表于 2018-7-12 14:12: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冯小刚《十问崔永元》里的逻辑谬误

原创: 大生刘蟾 明精舍  





      逻辑,一直是我们国家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我们从小就缺乏逻辑教育和训练。

      导致的结果是,中国人普遍“逻辑差”、“不讲理”,理所当然容易“ 被洗脑”、“被忽悠”。

      在公众事件的辩论中,逻辑尤其重要,有助于深入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可惜现实往往是网友们胡搅蛮缠不讲理,最后一锅粥、被带偏。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那么容易被舆论操控的原因。

      今天被刷屏的,是冯小刚《十问崔永元》。下班后看了看,发现其通篇逻辑硬伤。犯了很多典型的逻辑错误。

      冯、崔事件过程,不再赘述;冯、崔之间的过节,也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这里将以《十问崔永元》为例,分析一下我们常犯的逻辑谬误。







      首先大致归纳一下这“十问”。

      原文中,每一问是一大段。我们来看看,这十段都说了什么?

      第1段:《手机》主角严守一没娘、离过婚···他干的所有事你崔永元没有干过、人物关系也和你不同,因此,严守一≠崔永元,所以构不成对你的影射伤害,因此你是碰瓷;

      第2段:既然你觉得受了伤害,为什么不起诉;因为你不起诉,所以你更是碰瓷;

      第3段:文艺作品切忌对号入座,意大利黑帮都没有找《教父》,你就更不应该找了;

      第4段:你反基因是为了卖你的产品;你不能光举报别人漏税,你也要晒你的税单;

      第5段:中国电影发展不易,你却恶意抹黑电影行业和明星,明星做的善事比你多多了;

      第6段:你不善良,因此你不是好丈夫和好父亲;

      第7段:刘震云教育女儿、你说刘震云给你道歉,实际是断章取义,说假话;

      第8段:你用一个合同,引起股市下滑,让亿万股民蒙受损失;

      第9段:你不体面、你不如流氓、你是小人;

      第10段:你没能力让《手机2》停拍,《手机2》已经杀青,永远存在。

      通过归纳可以看出,这十段其实不是每段都有反问,不足“十问”,只是用了一些问的方式,自问自答,引出一个结果。这个在修辞里,叫“设问”更合适。

       设问就是不管别人、自问自答。举个例子:

      你是贼吗?——这是疑问。

      你难道不是贼吗?——这是反问。

      你是贼吗?当然是!——这是设问。

      诚然,《十问》不是坐下来详密的推理反驳,而是冯导带着情绪的回击,自然夹杂辱骂和情绪。因此,关于辱骂和情绪的地方,我就跳过,不做分析。







       下来我们逐条看一下在这篇回应里,冯小刚都犯了那些逻辑谬误。

       第1段所犯谬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这个是冯小刚的反驳起点。反驳明显很无赖,但是不容易指出其错在哪。其实这里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日常生活中,人们能意识到影视作品影射某人,不会天真到把作品人物和现实人物完全对应、严丝合缝;反而恰恰是通过“突出的共同点”来产生联系和对应。看过《手机》的都知道,这个人物的工作、处境,不时能让人想起崔永元,甚至误以为这就是根据崔永元的故事改编。这就已经产生了影射效果。因此严守一≠崔永元;但是严守一明显影射了崔永元。

       这里冯小刚混淆了“完全相同”和“影射”的概念,混淆了精确概念和大众理解的概念,进而得出认为“只要不是你,就不存在影射,就不会对你有伤害”。

       客观说,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比较无赖的做法。

       这在逻辑里,是最常见的谬误之一。






       第2段所犯谬误:循环论证、错误归因

       循环论证的特点是:预设了一个前提A,得出了一个结论B;然后再用结论B去证明结论A。

       错误归因的特点是:事物A和B之间,虽然有一定关联,但是不是因果关系。

       把这两种谬误集中在一起,举个例子,就是:

       预设小明是捡来的孩子,所以小明被爸爸打了;因为小明被爸爸打了,所以小明是捡来的孩子。

       我们可以看到,冯导第二段的论证,就是集中了这两个谬误于一身。

       预设崔永元碰瓷,所以崔没有起诉法律;因为崔没有起诉法律,所以崔就是碰瓷。

       和刚才小明的例子一模一样。

       实际上,崔不起诉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碰瓷和不起诉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更不能循环论证,因为没有起诉,就坐实了“碰瓷”。






       第3段所犯谬误:个人怀疑

       能出现这个谬误,有点小可惜。因为个人怀疑谬误,往往是缺乏专业性的表现。

       个人怀疑谬误,就是由于个人原因、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种谬误,在现实中比比皆是。最典型的就是外行质疑内行。由于百度了一些零碎的医学知识,跑去和医生理论。这就是典型的怀疑谬误。

       《教父》影射意大利黑帮,遭到黑帮威胁和谈话,这事儿我以前就听朋友说起过。不过冯导却说没有,并以此得出结论:黑帮没找过《教父》,你也不应该找我。

       这里又犯了新的谬误:诉诸权威——即便黑帮不找《教父》,崔永元也有找《手机》的权利。






       第4段所犯谬误:诉诸动机、斥之虚伪

       这两个谬误,日常更是比比皆是,虽然很没有逻辑,但是很有蛊惑力。

       诉诸动机,是人身攻击的一种。不就事论事进行分析,反而质疑对方的动机、出身、态度等。试图用抹黑人格的方式,来代替对真相的辨析。

       小崔反转基因对不对是一回事,这个可以讨论;但是不能攻击对方是为了买土鸡蛋。这就太下作了。需要说明的是,人身攻击有时候不是直面攻击,也会通过暗示、诱导观众、背后捅刀子等方式进行,更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这是大家最司空见惯的害人手法。《十问》里面到处都是,这里不再多说。

       让崔永元晒自己的税单,这犯的是“斥之虚伪”谬误。

       斥之虚伪的特点是:面对别人的指责,不去正面回应,反而通过指责别人来保护自己:“你别说我,你也有错···”可是并不能因为别人也有错,就证明自己没错了啊!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斥之虚伪很能转移公众注意力、很有效,实际上是严重的逻辑谬误。

       爱国主义者最喜欢用这一套。

       你批评中国游客喜欢在景点刻画,他们说外国人也喜欢在景点留名刻画——难道外国人犯同样的错,我们自己就可以不改正了么?







       第5段、第8段犯的错误: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就是通过操纵别人的情感,来代替讲道理。因为人很难保持理性客观冷静,人总是容易被情感冲昏头脑,所以很容易被煽动。

       诉诸情感是发动人民群众批判一个对象的最佳武器。只要煽动情绪,人民群众就会替自己收拾掉对手。这个很可怕。

       但是冯导第五段、第八段就发动了群众,把整个电影产业、股民和自己放到一边,把崔永元放到另一边,然后说崔永元抹黑了电影产业、害的股民受损痛苦···于是挑起电影产业明星和股民对崔永元的仇恨、对立。

       这一招,真tm损,但是是政治斗争最常用的手段!!!太坏了。






       第7段所犯的谬误:谬误谬误

       谬误谬误的特点是:你发现别人的论证水平不高、或者有一个错误,进而认为他的观点都是错的。

       到底刘震云是否给崔永元道歉,我们不知道;刘震云对女儿怎么说,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即便这两个都是崔永元说错了,也不会影响小崔的观点——1、明星漏税;2、手机对我有影射、伤害到了我。

       试图用论述的不足、知识性错误,进而反驳对方观点,这就是谬误谬误。

       其余的第6段、第9段、第10段,就是宣泄情绪、骂大街,就像一些老油条张口闭口他妈的,没有分析的必要,此处就不再做分析。





       总之,冯导这篇文的大想法是:

       你说我错,我先不管我到底错不错,先把你搞臭、说你是撒谎精、坏人,因此你说我的那些,也就不足为信了。

       实际上,这个大想法就犯了“斥之虚伪”谬误。

       在具体“把你搞臭”的过程中,冯导犯的谬误大致有:混淆概念、语意模糊、诉诸恐慌、诉诸厌恶、诉诸动机、错误归因、谬误谬误、循环论证、人身攻击等等,可谓是非常典型的“集诸多逻辑谬误于一身”的文章。

       当然,现实中,媒体公众事件,往往就是要没逻辑、搅混水才能获得舆论胜利。

       但是不得不说,这在老话儿中,就叫做“混蛋、无赖、不讲理”。


顺便补个刀:罗振宇的逻辑思维,虽然用了这四个字,其实恰恰是反逻辑的洗脑。


文章已于2018-07-11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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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多尼玛
冯裤子修修补补憋了那么久才放的大招,给兄台批得体无完肤还都对,他也太失败了谁让他通篇就是不说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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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逻辑硬伤太多啊····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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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选边站队。我就想知道,作者你是不是崔永元的粉,希望实话实说。
1.7万 作者
我大学文学课年度论文,写得还是冯小刚的天下无贼;对小崔开始有印象是春晚小品。后来小崔转基因,我佩服他的勇气,但是有点质疑他的专业,因为太专业了。总体而言,在以前两人我都挺喜欢;这两年对冯小刚有点没那么喜欢了,但是他的作品我还是很喜欢看。相比冯,我确实更喜欢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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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的十问透露的就一“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气息,看完只想呕,本文作者说出了我的心声,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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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童姥爷
第五条,一个明星偷几千万的税然后去做几百万的慈善,没有冲突啊,况且慈善名利双收。比交税好多了。
冯这样叫唤的潜台词就是,你看我的明星都做慈善了,偷点税又怎么了?
1.2万
海阔凭鱼跃
说的太好了,看到冯裤子写的这东西虽然知道是瞎编乱造的,气的不行,但是找不到很好的反驳的理由,楼主太厉害了,佩服佩服!
4176 作者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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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
写的太好了。我其实特别喜欢冯导的电影,娱乐圈偷税漏税也早有了解,之前在这事上本来只是个默默敬佩崔永元的吃瓜群众,但是今天真真真真真真真真被这泼皮无赖的“十问”恶心到了。冯小刚真的low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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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虎-大仙
作者一气呵成,写的有理有据,此文精细,斟酌。
256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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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诺
看完作者的分析才深感有文化有知识的重要呀,之前看冯的《十问》看得我就想骂他是无赖,又无奈于自己的言语表达能力和知识面的困乏,不知道如何为崔叔辩解,正在我为此焦虑的时候看到了此文,必须转一个呀
5628
简宁
这手机2如果零票房……这就好看了
5318
太常寺卿
书法界都看不下去了
1765 作者
哈哈哈哈晕死····
4895
言心
不知道冯裤子写完有没有让刘震云改稿
1578 作者
不晓得哇······
4308
Shirley Excelsior
冯的吃相卖相都那么肮脏恶心。那是一群动物。不是人类。
4219
何大大以大大
冯裤子发之前也不找刘震云给你敲敲稿啊!这回丢人丢到家了……其实按《手机》对崔永元造成影响之后,崔永元就有发声,结果冯裤子置之不理!如果当时能够体味到崔永元的难过,说句话,借《实话实说》热度,再用小三博观众眼球,并非映射崔永元,也就没有今天这事了吧!冯裤子,牛啊,什么都不说……此时看来,就是小人得志,觉得自己比人家牛!这事,让我想到冯仑说李嘉诚的事,冯仑一行几十位地产大佬采访李嘉诚几个细节,跟冯裤子对比,人的情商,值得深思……1、李嘉诚在电梯迎接众人;2、用餐一共四桌,李嘉诚每桌坐15分钟,照顾到所有人;3、最后大家合影,不是安个头高矮胖瘦,身份财产多少,而是抽签,让每个人心里都觉得舒服……李嘉诚之所以是李嘉诚,冯裤子之所以是冯裤子是有原因的!
4058
阿范
冯小刚个垃圾玩意儿有个什么逻辑,有一堆垃圾倒是真的
3810
龙多尼玛
写得太好,没忍住转发的冲动
1337 作者
感谢感谢哈哈
3123
簡逸書院 · 周光祥
写得好,驳得精彩
所谓名人综合症,就是觉得自己总是有理,谁说我,谁就是低俗没文化不是人。在互联网的世界,老百姓的智商常常是高于这些名人的,只不过他们自己一直感觉太好而不自知而已。不管光环多么耀眼,小丑终究是小丑
3095
喻晓
看完十问和本文,就一个感触,这圈真乱!
本文作者的逻辑概念真熟,信手拈来,无处反驳,佩服!
3027
Andy Zhang
希望作者不要被冯导看中收买,重写一篇逻辑十足的《小崔十大罪状》才好呀
2905
与虎谋皮
通看冯小刚的“十问”,只字不提崔永元所揭露的问题核心所在:1,明星偷税。主要手段为阴阳合同。2,明星财产来源不明。主要事实为:以范、冯所拥有的大量的国内外房产和公司及其全部资产与其公众所知(含已纳税额)的财产来源占比。3,明星洗钱。冯的经济来源主要还是国内(人民币),而在海外大量的资产屯积,冯是怎样将人民币转换成了美元的?这些焦点,冯的“十问”没挨着半个字,竟利用了大量的逻辑谬误(转换论题)来误导公众思维。亲爱的冯导:公众大都还是明白人!
2623
爻夜
这篇文章写的太好了。缺乏逻辑常常使我们变成乌合之众
2563
游遍藏区的漂漂
今天看完到那十问,很憋气,特有泼妇骂街的感觉,但不知怎么反驳,这一说就豁然开朗了。
以后用红色字体,别用红底字吧,好艰难才看清楚啊
删除
789 作者
好滴
2295
Stephen Hu
唉,一下子看清楚了,冯裤子的肚子里就那么一点货!
2202
Allen東
这篇你要发到微博让崔永元直接转发就行了,省得他还得费心去回复。
1044 作者
明天再发 哈
2182
阿元Jiny
其实从头到尾两个人都有情绪宣泄的表达,都有混蛋逻辑的表现。但群众就关心大额偷税的问题,冯导没回应。至于影视剧影射,冯导也没站出来说明,默认是影射,所以支持崔举报这种赖皮蛀虫。。
2118
广州丰丰咨询 王亮亮
看完《十问》就一直觉得憋闷,本文看完了有种终于深吸了一口气的畅快感,冯导殚精竭虑组织的股票救市外加卖性格文章被打成了渣渣粉末,爽文爽文
2010
胡巧诗
孩子爸总教育我,打架要“有理+有据+有节”。缺一不可。冯导一样没有啊,在家擦擦军刀就开始码字儿了。在这种时候,在围观群众面前,拼的是个人缘儿。单位两个人不对付,还得看谁群众基础好。名声啊,人品啊,崔明显比冯强。作者就是个高级群众。
1805
性海非遥
终于给孩子找到最明确的坏人标杆了。
1676
文志强
好好学习语文,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998 作者
然,然。也应该好好学学逻辑
1469
灵山居~山哥13367195752
很多人认为崔永元反对转基因,实际崔永元就转基因问题上一直强调的是中国缺乏转基因的科学管理,很多商人商业化种植转基因食品,很难确保不出问题。受金钱,利益的驱使,有几个转基因专家会为老百姓着想。地沟油,药品这不都是中国出现的大问题吗。
1442
鳯舞玖天玥悦
人在做,天在看,公正在大众的心里,我也是影视圈的,遇到的事儿比这还恶心,现在得了焦虑型抑郁症
1343
cici 熙欢
冯公开撕了 证明此地无银 楼主厉害一眼看穿 还有理有据
1236
子墨
那么问题来了,楼主什么时候对比一下崔永元的逻辑,看看谁更扯淡。
1034 作者
好滴哇  逻辑是公共原则,谁都应该适用
1215
卢克包
写的很好,言之有物,马上传给朋友们看。
1213
筱筱
昨天看完冯小刚的十问后,别的暂且什么都不说,有一点我就呵呵了。张国立才捐了7所小学,他还好意思说得出口?谁给他的勇气?古天乐捐了99所小学了!!!希望冯小刚了解一下再放屁!
1160
高镇东街
第六中的“爱国主义者”例子,同样也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以偏概全:
1、有中国人在景点刻字,被表述为“所有中国人喜欢在景区刻字”(读听后实际效果),所以引起多数没有乱刻字的中国人的反感,因为“中国人”三字中含他们自己。这跟国内把某地个别人特点描述为“北京人”“河南人”是一样的道理。
2、把维护自己声誉(我们没有乱刻字)进而引申为维护整个国家(中国人),表述为“爱国主义者”,是对“爱国主义”一词的片面理解。
3、指出这个例子使用不当及其中的谬误,并不等于认为这篇文章其它内容也是错误或不当的。
676 作者
赞赞
1092
余珊
此文让人想起@破破的桥 总结方韩大战里方舟子倒韩的舆论手法,《忽悠的原理与技巧》一文,如出一辙。冯导真是贴大字报高手。如此干货好文,特地从微博跑过来打赏。
499 作者
多谢支持
1062
Shuxian
哈哈哈!难得啊!十几年来第一篇有逻辑且作者把语文学好了的文章!感动😹 且不论双方恩怨是非!妙哦!我只站在好人和逻辑站得住脚的一边!真理和正义比啥都重要,但往往国人易混淆各种情绪和逻辑概念且理直气壮不要脸,不要智商和逻辑!送你一朵小花 🌹
322
楼小飞
作者逻辑不错!但作为旁观者看来,你的动机一定值得怀疑,冯崔恩怨我不评说,但就你用带极侮辱的词TM的,我就知道你虽逻辑好,但人品不好!冯崔之间如何骂街、情绪发泄、逻辑不通都可以理解,但你参与骂街是不能理解的。其他的不多说了。
1039 作者
典型 逻辑混乱 诉诸动机、诉诸情感~~~
929
铅尽烟华
其实,不管缝裤子到底多有底气,兄弟们也没时间去论冯与崔之间的恩恩怨怨,只是觉得,老冯这一通骂街,好像没有回应偷税漏税问题,道德先放一边,法律是个严肃的问题
926
小农
真心想说二点,首先冯小刚确实口碑不怎么好,但手机1怎么我都没联想到崔永元,即使现在我也觉得那个人物与他无关。第二因为我自己是学生物科学的,知道崔永元关于转基因的调查纯粹是胡扯,没有基本的科学常识,为反而反。专业人做专业事,一个对转基因概念都弄不清的人,呵呵。当然冯小刚说他反转基因是为了买自家的非转基因产品,这个是造谣,由此可见冯确实人品不好。
865
Meggie
我觉得作者很牛,说明冯导真的是文科生,理科性逻辑思维能力一塌糊涂
799
李意欣
逻辑问题是中国人的硬伤,这和我们的哲学有关。如果数学补不好的话,一般人用简单的办法来学习弥补的工具是:熟读美国总统的演讲稿。比如:2008年奥巴马总统就职仪式的演讲。里面很多逻辑问题,中国的翻译很多是错的。甚至是完全搞错。这是训练逻辑的最有效方式。
738
张琳悦
批驳的很有力
等待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的翅膀扇动起来
724
菊裳🌼
这篇文章非常好,学习了!又重看一遍冯小刚的“十问”,通篇语言似乎犀利铿锵,但就是六个字~京油子骂大街。
687
雪雪
看了留言发现确实很多人没学过逻辑学,或者没学明白,比如如果崔永元也有权利肯定也会去搞跨省追捕进行报复,原因是某某某有权势的人这么干了。再比如冯小刚肯定是文科生,因为他说话没理性,等等,看得我都尴尬死了,用明显违反思维逻辑的方式批评别人没有逻辑,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思维方式?
616
mjmidi
中国人普遍缺乏逻辑思维能力,从小没学过
为什么学校不教呢?
……吃瓜群众懂太多逻辑,眼睛可就真的雪亮了
610

首先为作者的大作点赞👍
其次看到很多评论在说崔反转基因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在关注这个事。很多人对崔的批评是不专业,所以没有资格反对,这个是很搞笑的一个论点,应该都没有仔细看过他在复旦的辩论,崔反转的核心观点是:公众有知情权,选择权,对转基因应该有科学的控制,管理,并不是在反对转基因研究的正确与否。
541
顾小四
那么,有一个作者写了一个小说,被说影射了伊利董事长,被内蒙警察跨省抓捕,就是活该吗?我同意影射,但是不同意被影射的人玻璃心道德绑架,最后绑架不成做出报复行动,和那些抓人的地痞警察有何不同?崔如果有权利背景,估计也会抓人吧
537
Allen東
微博上已经很多人转了,我也转出去了。
296 作者
好 多谢~~~~
523
玉儿🍭
吃瓜群众坐等楼主分析对比崔永元的逻辑,看看谁更扯淡。既不挺冯也不挺崔,但就崔在转基因和骂刘震云女儿这俩事儿,挺看不起崔的。
519
别拍桌子
那位力争上游,犯了“诉诸动机”、“个人怀疑”、“循环论证”等逻辑错误。首先,你怀疑作者是崔粉,这就是个人怀疑,更企图把怀疑产生的结论,来引导公众怀疑作者的动机。然后,潜在的逻辑是,你是崔粉,所以驳斥十问;你驳斥了十问,更证明你是崔粉。这里的逻辑错误是循环论证。更进一步,以这一错误论证的出的结论,即“作者是崔粉”,来质疑作者的动机,进而否定作者的文章。这位力争上游先生的留言,虽然短小精悍,但在逻辑错误上,可以说与冯小刚洋洋洒洒的十问,不相上下。
515
五月的风
逻辑意味着不以偏概全、不混淆概念、不颠倒因果、不循环论证、不诉诸权威、动机与情感,逻辑的全部意义在于“实事求是”。或许,是因为有时候逻辑(事实的真相)赤裸裸的让我们无法接受,所以我们不愿意讲逻辑,更愿意“揣着明白装糊涂”。感谢作者,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惊醒,好文。
482
jianbo 健波
我从不留言,但是看了兄弟写的文章,忍不住了,用一句狂人的话来表达吧“你骂他是王八蛋,我可以证明他真的是王八蛋”...
459
[吟雪轩] 一 沙
其实从头到尾两个人都有情绪宣泄的表达,都有混蛋逻辑的表现。但群众就关心大额偷税的问题,冯导没回应。至于影视剧影射,冯导也没站出来说明,默认是影射,所以支持崔举报这种赖皮蛀虫。。
458
呆小卡
仙女界也看不下去了
412
不见不散
从危机公关的角度说,不回应不是最好的办法,但也不是最坏的办法。不回应,胜过糟糕的回应。一般而言,如果你没做亏心事儿,别人也“污蔑”不了你,如果你做了亏心事儿,无论你如何回应也抹不掉做过的亏心事儿。所以,无论做没做亏心事儿,面对别人的“污蔑”,不回应都不是最坏的处理方式。
408
「上哲律师-林如锦」
不怕流氓有文化就怕流氓有逻辑。感谢作者分享这篇很好的逻辑学习素材。不解的是补刀部分关于罗振宇反逻辑洗脑说的是啥意思也
396
敏宴
好文!在普遍不讲逻辑的国度里,此文可作为逻辑入门读本,而名人效应则会使国人逻辑水平相应提高,因此要感谢提供冯晓刚勇于提供谬误样板。
379
许强
同意。尤其第一条,冯小刚站不住脚。影射这种事,要的就是虚虚实实,要的就是“有些事情对不上、有些事情对的上”。如果所有事情都对的上,比如小崔确实离婚,确实搞婚外情,那么反而冯小刚没问题了,因为你客观反应嘛。现在说的就是你虚虚实实的事儿,你拿“并不严丝合缝”来反驳就太可笑了。
326
邓柏文
看了崔永元在某大学与该校师生辩论转基因的视频,感觉崔就是不懂装懂,强词夺理,从那之后,对崔的信任度下降一半。在《手机》这个事情上也是一样。
186 作者
恩  逻辑面前人人平等
310
大黄
都是这么耍流氓的!
274
芳芳
好有道理的感觉,包括逻辑思维真的是很low,误导群众
219
Jaffe.75
美式橄榄球界都看不下去了
207
鱼鱼SAMA
逻辑这个槽点只能别人帮着崔来吐,因为崔自己没资格吐这个槽,讲真刨去民科和骂街的妇女,我见过最没逻辑的一段公众人物的讲话就是当年崔在复旦反转的演讲
199
小飞侠
罗辑思维吧~
153 作者
对对 是这四个字。罗振宇罗辑思维
198
🌸😁玥 球😘🎀
如果不是崔永元把自己往电影里面人物靠拢,我想以大众是不会把崔永元和手机里闫守一联系到一起的,因为大众还没那么清晰或精细的了解崔永元的工作和家庭,他也并不是全公开的,各个行业都有行业浅细则或众人默认细则,多少人都是这样被洗礼过来的,虽然崔永元掀起了这股清流,但也改变不了什么大方向,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
191
焦蝶衣
那么问题来了,请问作者如何训练自己的逻辑能力吗?需要看什么专业书籍吗
188
赵达
你指出的逻辑错误你的文章中也没少犯
162 作者
恩 逻辑面前人人平等,大家一起变得更有逻辑些
188
笑谈(傅强)THINKTANK
日常生活中,缺乏逻辑常识的人比比皆是!作为通识教育的普通逻辑课,在国内也缺席数十年,实在是不应该的事情。这种缺席也必然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使社会呈现出一种思维上的病态。冯导算一个……
144 作者
中国太欠缺通识和常识的普及
183
新起点,新征程,众志线圈伴你行
我觉得作者说的很有道理,这跟粉不粉没有关系,跟是谁的粉更没有关系!我们看一个观点,首先要看这个观点是否正确,而不应该是看他是什么人!即便作者是小崔的铁粉,也不应该质疑他观点的正确性!
183
赵超
这是我近期总在看数学,尤其是高数的原因之一。

不妨说,归谬法也是论证的方法之一。

Ps:神补刀在文末!
181
古道
别被舆论绑架第一是常识,看了十问,即便很多人不能像作者一样,指出其逻辑错误,但常识告诉他十问就是骂街,尤其十第一段关于映射。第二就是逻辑,第三不畏惧不做精致的利己的精致主义者。尊重常识尊重逻辑别尊重事实,不被舆论绑架,才不会人云亦云,保持独立人格。
179
🎼小帅🎹
小崔反转基因对不对是一回事,这个可以讨论;若对,无妨。若不对,目的就是为了卖土鸡蛋呢?  不可说吗?若如此,这就是因果联系。你可不能说,假设与概率都是逻辑错误吧?小明打碎了一个杯子,他爹可否质疑是小明想换一个杯子?按你说,质疑就是逻辑错误。
169
张飞 股权激励设计
申请转稿到公号【管理者成长平台】,不管了,我先把这篇转到朋友圈去!
91
三千院贺 Hall
哈哈 说罗胖洗脑 作者也谬误谬误了
你发现别人的论证水平不高、或者有一个错误,进而认为他的观点都是错的。
167 作者
两个不一样~~~~罗胖是菜里下毒 满盘皆毒;
谬误谬误是橘子发霉,坏了一瓣,不影响别的可以吃,或者是枝叶虽朽,树干依旧能用
156
贵宗军📽
各自背后的力量一般人是想不到的,都记着帐呢。
155
老腊肉刘十二
其实多看一些推理电影就可以培养一个人的逻辑思维
150
王帆
冯小刚崔永元都是受党教育多年,水平相般。
139
🎼小帅🎹
文中:小崔反转基因对不对是一回事,这个可以讨论;但是不能攻击对方是为了买土鸡蛋。这就太下作了。
这句话逻辑不成立。因为存在因果关系。
149 作者
这怎么存在因果关系呢?~
116
李亮🔝糖果盒子格子店
看到最后那句罗辑思维的话,乐坏了
145 作者
哈哈哈 我讨厌罗胖罗辑思维很久了
145
小飞侠
逻辑思维是这四个字吗?貌似不是吧,应该是用了错别字。
108 作者
嗯嗯 对对,以前都没太注意到
137
Leo
没看出来,作者有什么更清晰的逻辑。艺术创作,本来就源于生活,如果有点相似就对号入座。那就没有一部艺术作品幸免。当然歌功颂德的例外。
136
南山不老松
你这算逻辑?唬唬情绪激愤的幼稚群众罢了,写的挺累吧!劝你回学校回回炉,或者再多骗俩打赏然后去买本逻辑学好好看看,蠢货!
133
悦趣&唐韵音乐王四安
非常喜欢这种风格的表达方式1、用语言的专业知识来举证其中的问题,又让阅读者温故知新了当初所学的语法知识;2、用举例对比的方式让读者清晰的明白其表达内容的问题;3、正的角度出发:正心、正念、正品;
131
黎叔
最喜欢的还是最后那句"顺便补个刀……"
120
庞海
混乱、固化逻辑,是治国理政手段。在我们的教育体制里面缺失的就是逻辑学,因为逻辑会引发独立思考,这是要不得的。70年(产权)的大国政治就是一个混乱逻辑的过程。
118
文川书坊
估计是伪作哈😊 如果是真的就真真滴了
112
朱誉(太极拳)
按照作者的意思,只有符合逻辑才能够辩解,只有符合逻辑才能说话?你认为符合逻辑的,就不是洗脑?太自傲了吧!
110
老虎
其实 从数理逻辑角度讲,论点有一条被质疑,站不住脚 整条论点就不成立    作者用的是逻辑这个词加修辞手法   这本身就混乱了   另外有倾向性是大忌   逻辑本身就说明问题了   
109

通过逻辑回应这本身就是一种回击的手段。看到评论很多人之前被冯小刚写的堵到并无力回击本身就是这个手段的成功。我觉得分析他所用的逻辑没问题,但是直接说这里都是谬误,那作者是不是也直接站在了崔永元的立场并预设了冯小刚的错误的结论来逻辑反推呢?
106
🐯齊天大聖小老虎🐯
我觉得,你这波逻辑不应该写公众号,而是去玩狼人杀。可能对你来说,更加能有影响力,或者你要是颜值高一点的话,我认识一些平台可以推荐你去搞个主播,直播盘逻辑,也能吸粉,在这里为你的逻辑点赞,却殊不知满篇逻辑过于幼稚且所举的例子之荒谬,我觉得你一定为成为一个,被公众号耽误的低端狼人杀选手!
104

其实有点错怪冯导了,他不会去写这个文章,一般都是助手或旁友或团队的人写的,只是冯导可能看了一下同意了或者根本没看,人家在拍戏哪有功夫化时间搞这些东西?好多事好多人往往喜欢搞存在感,就有了观众看不玩的热闹,你看范冰冰一声不响这就是态度,…很喜欢崔永元,很不喜欢只发通知不做事的单位,娱乐圈的事是官权商的共有体,自古以来中外文化都是这样,你看吧最后不了了之
103
吴已涂说
买、卖,错别字有失文章水准,改了更好!
88 作者
可惜改不了了·····
102

希望作者写一篇如何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文章,十分感谢!
98
彭元凯
罗振宇的逻辑思维,是反逻辑的洗脑。这个是说罗胖常常有逻辑谬误吗?
99 作者
是啊
98
影子I
也是一种曲线救国的手段。。。。
91
霜飞雪落
能不能开个白名单:国文锋语gwfy2015
71 作者
好的
54
🌸卡罗琳
所以微博上那 老醋谭   是你吗?  发的好像他原创一样
74 作者
不是 微博上我也叫 大生刘蟾  ,只是不太用微博了而已

网址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w1hKEGbnaUi-cxLJG1mmw

编辑:臧博
116#
 楼主| 发表于 2018-7-12 23:42: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捍卫冯小刚的逻辑

原创: 王小错

PS:我们最怕的不是没有逻辑,而是打着逻辑反逻辑

今天网上出现了一个讲逻辑的营销文,吊打了冯小刚十问崔永元一文。经崔微博上转载,流量大增。冯崔的个人恩怨我不懂。神仙打架,我好好吃瓜。只是碰巧在讲逻辑和批判性思维的课,学生们转来作为分析范文,这太糟心了。就好比你给学生讲了一学期唐诗,他给你写了个八百标兵奔北坡。世界上真的有两种人,一种是不读书,这很不幸,一种读书变傻的,这很可悲。我们来分析分析这位打着逻辑反逻辑的刘姓作者的套路。为此,我停下了手中的小龙虾......

刘作者的刷屏爆款文章叫“冯小刚《十问崔永元》里的逻辑谬误”!!!

题目看的我瑟瑟发抖……

这篇雄文大意如下。作者开篇说 “ 逻辑,一直是我们国家教育体系中薄弱环节......导致的结果是,中国人普遍逻辑差,不讲理,理所当然被洗脑,被忽悠。”

上课听讲的同学立刻都发现了,这段作者做了一个全称判断,是一个粗暴的断言,相当反逻辑。“中国人”是不是普遍逻辑差,不讲理,理所当然的被洗脑,被忽悠这件事儿有待考证。我基本上,是不信的。不然我的课,不是白上了么?

根据以上前提,作者试图拨乱反正,用通俗逻辑学与批判性思维的教科书知识点来逐条批驳冯小刚十问中的论证错误,加引号的部分,我直接引用作者对冯小刚的总结,以便澄清他的讨论:

其一,作者说冯小刚认为“《手机》主角严守一没娘、离过婚···他干的所有事你崔永元没有干过、人物关系也和你不同,因此,严守一≠崔永元,所以构不成对你的影射伤害,因此你是碰瓷”。

作为说冯小刚这里混淆了概念。把“相似”混淆成了“影射”。严守一不用完全和崔永元相似仍然构成影射。听到“混淆概念”,我菊花一紧,心想作者可能真读过逻辑和批判性思维教材,还很可能是谷振诣、刘壮虎老师那本。甚至可能读过正经大学。等我平复了心情,认真一看,才发现他脑洞巨大,四处跳跃,在逻辑上表现为多动症。

没错,两个人物不一定要完全一致才能构成影射,但这并不立刻意味着不完全一致一定构成影射。比如说我和张三说有一个身高一米八,脸上有个痦子的人上骂他了。结果你身高一米七五,脸上有个痦子。在这种情况下,你和我的描述不完全一致。这里我有可能影射你,也又可能没影射你。是不是影射了你是没法通过相似与否做充分判断的。法律有一整套办法来判定。比如我的真实动机是什么,是不是我心里指的就是你。如果是, 我影射了,如果不是,可能就不是影射。如果我对法庭说我没影射,我心里想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你看我连身高说的都不一样。法庭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就偏向采信。当然这个具体操作,还要看究竟相似度有多大,是不是有恶意,有没有造成给当事人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这是非常复杂的取证过程,只有在证据的基础上才能谈逻辑。否则逻辑推理虽然形式上有效,但实际结论可以很奇怪。比如:

哈士奇是一只鱼

所有的鱼都可以在水里存活

所以哈士奇可以在水里存活

这个推理在逻辑推理上是完全有效的。但前提显然不符合事实,因此结论看起来荒谬透顶。在这件事中,我们必须要了解冯小刚是不是有故意影射崔永元的动机和恶意;大众是不是普遍将严守一理解为是崔永元本人;此事有没有给当事人造成恶劣的影响。这些都要进行严肃的事实评估。至于他们有多相似,这不是一个构成影射的充分条件。但如果有很多点不相似,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我们倾向于相信没有影射。比如严守一是河南农村人,崔永元是北京高干子弟。严守一有个情人,崔永元没有。严守一离过婚,崔永元没有等等......作者直接从不相似≠不影射直接推出不相似也一定影射,中间脑洞巨大。正确的推理是:

严守一≠崔永元不一定就不影射,有可能仍然造成影射,但不是一定影射。是不是影射,光是逻辑不能告诉你答案,需要做事实认定。将此推断不仅当成逻辑可能而且当成事实,令人啼笑皆非。这要在我们学校,是要当场拖出去打死的。

其二,冯小刚说“既然你觉得受了伤害,为什么不起诉;因为你不起诉,所以你更是碰瓷。”

作者认为冯小刚这里是循环论证。因为他坚信崔想碰瓷,所以不起诉。而崔不起诉,是因为他想碰瓷。很显然,作者这里只讲出一种可能。他假设冯小刚是在提供一种论证。另一种可能是冯小刚只是在表达一种看法。“看法”和“论证”的区别我第一节课就讲了。把这两点混淆起来和内裤外穿一样尴尬。冯小刚可能就想说,我认为如果你觉得我伤害了,你可以跟我沟通,或者你可以起诉我。我们走常规渠道,让法庭来认定事实。这个不是很好吗?你为啥非要在网上搞的腥风血雨的?你这么搞,是想要蹭热度(碰瓷)吗?

冯小刚说这话的时候不是要去论证崔永元究竟有没有碰瓷。而是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把这种看法当成论证,然后去分析论证是不是符合逻辑。这种逻辑就好比我说小龙虾真好吃,你非要让我论证它为什么好吃一样。

我就问能不能让我安静的吃个龙虾?!能不能!?

其三,“文艺作品切忌对号入座,意大利黑帮都没有找《教父》,你就更不应该找了。”

作者认为冯小刚以上说法是经不住逻辑考验的。因为他诉诸权威。这里暴露了他上课没听讲的问题。这不叫诉诸权威,这叫诉诸先例。作者认为即使教父的黑帮没找剧组麻烦,崔永元仍然有找冯小刚理论的权力。这个说法本身没错。但是用在这就奇怪了。冯小刚是在提供理由,并没有说自己的理由就完全充分。比如说你问我为什么只吃主食不吃肉了,我说我减肥。你可以说不吃肉光吃主食根本不能减肥。言下之意我的理由提供的不充分/不适当,但是你不能说我的逻辑有问题。我的逻辑在这里没啥问题,只是我的理由你可能不认同。冯小刚的理由不在教父上,而在“文艺作品切忌对号入座”。冯那代人经历过文艺作品对号入座的悲惨岁月,太明白这里面的血泪了。你要动不动就说作品影射谁了,是不是还要搞个文字狱? 当年一个广东叫潘金莲的大妈觉得《我不是潘金莲》影射了了她,一纸诉状把刘震云给告了。结果法院对如下事实进行了深刻的认定:

片名中所指的潘金莲是宋代的。

她是武大郎他媳妇儿。

她是被武松打死的那位潘金莲。

这个事实是不是触目惊心!!哦,原来《我不是潘金莲》指的不是广东那位妇女,说的是宋代人氏,我真头一回知道。

其四,冯小刚说:“你反基因是为了卖你的产品;你不能光举报别人漏税,你也要晒你的税单。”

作者认为冯小刚这里犯了质疑别人动机的错误。他继续混淆“看法”和“论证”。我们都知道,崔永元给XX堂有机食品代言过。冯小刚说他卖高价产品是有一定理由的个人看法。他也没说这是个事实。至于冯小刚“你不能光举报别人漏税,你也要晒你的税单”的反讽我认为完全是合理的。我们知道,举报别人,要遵循一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比如我说你有婚外情,但是又不拿出任何证据。这时候你是不是要自证清白呢?是没这个必要的。你完全可以怼我说我包了二奶,有本事证明你没有啊?冯小刚的意思是,说我偷税,可以啊,我也说你偷税了,你敢晒吗?如果你崔永元有证据,提交给相关机构即可,何必在网络上谩骂我呢?我实在看不出这个说法有什么逻辑问题。我不明白为什么崔永元说冯小刚偷漏税,冯小刚就要去自证清白。完全没有这个道理的。

其五,冯小刚说:“中国电影发展不易,你却恶意抹黑电影行业和明星,明星做的善事比你多多了;其六, “你不善良,因此你不是好丈夫和好父亲”; 其八,“你用一个合同,引起股市下滑,让亿万股民蒙受损失。”

作者说五,六,八都叫诉诸情感。说冯小刚博取同情。呃,如果我们跟踪上下文,就很清楚崔永元说整个中国电影界都很脏。他可以这样说,这也没有逻辑问题,无非是个人看法。冯小刚回应这个看法,认为他的看法以偏概全。认为他对人有太多恶意。请问这和诉诸情感有什么关系?是我脑洞太小装不下作者的宏大逻辑吗?至于第八段,我认为冯小刚对股市的担心是完全合理的。如果你是股民,你就会感同身受。在没有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去指责一家上市公司偷漏税,造成极端恶劣的影响。 就好比一个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满世界说你媳妇出轨了,结果造成你媳妇情绪崩溃,你说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后续我们应该会看到华谊采取一些法律维权行动。

其七,冯小刚说:“刘震云教育女儿、你说刘震云给你道歉,实际是断章取义,说假话。”

作者认为冯小刚的说法是一个谬误。说是即使崔永元断章取义了,也不能立刻说明冯小刚偷漏税的事实不成立。说的就好像他是证据他本人似的。这个说法本身没问题的,但是作者请注意,难道我们会更加相信一个爱断章取义来论证自己观点的人吗?当然不会。在冯小刚和华谊偷漏税证据没呈现之前,我实在不知道有什么理由非要要去相信一个撒了谎的人。我们不能假设冯一定偷漏税,而崔永元一定有证据啊?到现在为止,谁都没看过证据,证据也不会给我们看,只会提交给相关机构。这根本就不是我们能判断的事儿。

其九:冯小刚说崔:“你不体面、你不如流氓、你是小人”; 其10,“你没能力让《手机2》停拍,《手机2》已经杀青,永远存在”。

这两段作者斥责冯小刚泼妇骂街,有失体统......这个有点怪。比如你在街上看到两个人吵架,你拽住一个玩命谴责说,你怎么可以这么无理,一点修养没有!而另外一个可以继续骂。崔说冯小刚是渣子,冯小刚说他是小人,请问这有什么逻辑问题?这好像是个素质问题吧?anyway吧,有些读书人的套路就是深,抗着红旗反红旗,打着逻辑反逻辑。

终究有一天,我们会知道,公众人物都是人设。我们看到的,从来都不是他们的真实人生。假设谁是对的,谁是错的,谁是高尚或卑鄙的,都是我们狂妄的无知......

我要接着剥虾了......

下附冯小刚十问和刘作者的逻辑神文:


冯小刚《十问崔永元》里的逻辑谬误
作者:大生刘蟾
逻辑,一直是我们国家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我们从小就缺乏逻辑教育和训练。
导致的结果是,中国人普遍“逻辑差”、“不讲理”,理所当然容易“ 被洗脑”、“被忽悠”。
在公众事件的辩论中,逻辑尤其重要,有助于深入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可惜现实往往是网友们胡搅蛮缠不讲理,最后一锅粥、被带偏。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那么容易被舆论操控的原因。
今天被刷屏的,是冯小刚《十问崔永元》。下班后看了看,发现其通篇逻辑硬伤。犯了很多典型的逻辑错误。
冯、崔事件过程,不再赘述;冯、崔之间的过节,也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这里将以《十问崔永元》为例,分析一下我们常犯的逻辑谬误。

首先大致归纳一下这“十问”。
原文中,每一问是一大段。我们来看看,这十段都说了什么?
第1段:《手机》主角严守一没娘、离过婚···他干的所有事你崔永元没有干过、人物关系也和你不同,因此,严守一≠崔永元,所以构不成对你的影射伤害,因此你是碰瓷;
第2段:既然你觉得受了伤害,为什么不起诉;因为你不起诉,所以你更是碰瓷;
第3段:文艺作品切忌对号入座,意大利黑帮都没有找《教父》,你就更不应该找了;
第4段:你反基因是为了卖你的产品;你不能光举报别人漏税,你也要晒你的税单;
第5段:中国电影发展不易,你却恶意抹黑电影行业和明星,明星做的善事比你多多了;
第6段:你不善良,因此你不是好丈夫和好父亲;
第7段:刘震云教育女儿、你说刘震云给你道歉,实际是断章取义,说假话;
第8段:你用一个合同,引起股市下滑,让亿万股民蒙受损失;
第9段:你不体面、你不如流氓、你是小人;
第10段:你没能力让《手机2》停拍,《手机2》已经杀青,永远存在。
通过归纳可以看出,这十段其实不是每段都有反问,不足“十问”,只是用了一些问的方式,自问自答,引出一个结果。这个在修辞里,叫“设问”更合适。
设问就是不管别人、自问自答。举个例子:
你是贼吗?——这是疑问。
你难道不是贼吗?——这是反问。
你是贼吗?当然是!——这是设问。
诚然,《十问》不是坐下来详密的推理反驳,而是冯导带着情绪的回击,自然夹杂辱骂和情绪。因此,关于辱骂和情绪的地方,我就跳过,不做分析。

下来我们逐条看一下在这篇回应里,冯小刚都犯了那些逻辑谬误。
第1段所犯谬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这个是冯小刚的反驳起点。反驳明显很无赖,但是不容易指出其错在哪。其实这里是混淆概念、语义模糊。
日常生活中,人们能意识到影视作品影射某人,不会天真到把作品人物和现实人物完全对应、严丝合缝;反而恰恰是通过“突出的共同点”来产生联系和对应。看过《手机》的都知道,这个人物的工作、处境,不时能让人想起崔永元,甚至误以为这就是根据崔永元的故事改编。这就已经产生了影射效果。因此严守一≠崔永元;但是严守一明显影射了崔永元。
这里冯小刚混淆了“完全相同”和“影射”的概念,混淆了精确概念和大众理解的概念,进而得出认为“只要不是你,就不存在影射,就不会对你有伤害”。
客观说,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比较无赖的做法。
这在逻辑里,是最常见的谬误之一。

第2段所犯谬误:循环论证、错误归因
循环论证的特点是:预设了一个前提A,得出了一个结论B;然后再用结论B去证明结论A。
错误归因的特点是:事物A和B之间,虽然有一定关联,但是不是因果关系。
把这两种谬误集中在一起,举个例子,就是:
预设小明是捡来的孩子,所以小明被爸爸打了;因为小明被爸爸打了,所以小明是捡来的孩子。
我们可以看到,冯导第二段的论证,就是集中了这两个谬误于一身。
预设崔永元碰瓷,所以崔没有起诉法律;因为崔没有起诉法律,所以崔就是碰瓷。
和刚才小明的例子一模一样。
实际上,崔不起诉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碰瓷和不起诉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更不能循环论证,因为没有起诉,就坐实了“碰瓷”。

第3段所犯谬误:个人怀疑
能出现这个谬误,有点小可惜。因为个人怀疑谬误,往往是缺乏专业性的表现。
个人怀疑谬误,就是由于个人原因、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种谬误,在现实中比比皆是。最典型的就是外行质疑内行。由于百度了一些零碎的医学知识,跑去和医生理论。这就是典型的怀疑谬误。
《教父》影射意大利黑帮,遭到黑帮威胁和谈话,这事儿我以前就听朋友说起过。不过冯导却说没有,并以此得出结论:黑帮没找过《教父》,你也不应该找我。
这里又犯了新的谬误:诉诸权威——即便黑帮不找《教父》,崔永元也有找《手机》的权利。

第4段所犯谬误:诉诸动机、斥之虚伪
这两个谬误,日常更是比比皆是,虽然很没有逻辑,但是很有蛊惑力。
诉诸动机,是人身攻击的一种。不就事论事进行分析,反而质疑对方的动机、出身、态度等。试图用抹黑人格的方式,来代替对真相的辨析。
小崔反转基因对不对是一回事,这个可以讨论;但是不能攻击对方是为了买土鸡蛋。这就太下作了。需要说明的是,人身攻击有时候不是直面攻击,也会通过暗示、诱导观众、背后捅刀子等方式进行,更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这是大家最司空见惯的害人手法。《十问》里面到处都是,这里不再多说。
让崔永元晒自己的税单,这犯的是“斥之虚伪”谬误。
斥之虚伪的特点是:面对别人的指责,不去正面回应,反而通过指责别人来保护自己:“你别说我,你也有错···”可是并不能因为别人也有错,就证明自己没错了啊!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斥之虚伪很能转移公众注意力、很有效,实际上是严重的逻辑谬误。
爱国主义者最喜欢用这一套。
你批评中国游客喜欢在景点刻画,他们说外国人也喜欢在景点留名刻画——难道外国人犯同样的错,我们自己就可以不改正了么?

第5段、第8段犯的错误:诉诸情感
诉诸情感,就是通过操纵别人的情感,来代替讲道理。因为人很难保持理性客观冷静,人总是容易被情感冲昏头脑,所以很容易被煽动。
诉诸情感是发动人民群众批判一个对象的最佳武器。只要煽动情绪,人民群众就会替自己收拾掉对手。这个很可怕。
但是冯导第五段、第八段就发动了群众,把整个电影产业、股民和自己放到一边,把崔永元放到另一边,然后说崔永元抹黑了电影产业、害的股民受损痛苦···于是挑起电影产业明星和股民对崔永元的仇恨、对立。
这一招,真tm损,但是是政治斗争最常用的手段!!!太坏了。

第7段所犯的谬误:谬误谬误
谬误谬误的特点是:你发现别人的论证水平不高、或者有一个错误,进而认为他的观点都是错的。
到底刘震云是否给崔永元道歉,我们不知道;刘震云对女儿怎么说,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即便这两个都是崔永元说错了,也不会影响小崔的观点——1、明星漏税;2、手机对我有影射、伤害到了我。
试图用论述的不足、知识性错误,进而反驳对方观点,这就是谬误谬误。
其余的第6段、第9段、第10段,就是宣泄情绪、骂大街,就像一些老油条张口闭口他妈的,没有分析的必要,此处就不再做分析。

总之,冯导这篇文的大想法是:
你说我错,我先不管我到底错不错,先把你搞臭、说你是撒谎精、坏人,因此你说我的那些,也就不足为信了。
实际上,这个大想法就犯了“斥之虚伪”谬误。
在具体“把你搞臭”的过程中,冯导犯的谬误大致有:
混淆概念、语意模糊、诉诸恐慌、诉诸厌恶、诉诸动机、错误归因、谬误谬误、循环论证、人身攻击等等,可谓是非常典型的“集诸多逻辑谬误于一身”的文章。
当然,现实中,媒体公众事件,往往就是要没逻辑、搅混水才能获得舆论胜利。
但是不得不说,这在老话儿中,就叫做“混蛋、无赖、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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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ndy-明
老师分析得很透彻了,我最近也在看逻辑方面的书,这算是看到实例了。冯崔的问题在于《手机》电影确实对崔造成了影响,但是否有影射难以界定。因而在手机2之前,崔希望不要用这个名字,但最终还是原名,所以有了后面的事。其实到现在,问题已经是该公司以及那些人是否偷税漏税,这是问题的核心。
8
🌟阿拉丁
不明觉厉
4
lsh
老师厉害
感觉那篇奇文的作者一边说别人不讲逻辑,偷换概念,一边在自以为是的不讲逻辑,用一些平时的经不住验证的主观想法偷换真正的“逻辑”的概念。
就喜欢老师这种认真有理有据的分析,和不让舆论过度左右思想的观念
5 作者
我就喜欢你们这种直言不讳实事求是的态度!
4
马同学
就是不喜欢对某一观点一边倒,虽然觉得冯小刚的缺回应的没什么水平。
3
单吉坤
这位老师是教逻辑学的?难以置信!不管做什么的都应该有良知。
1 作者
这位先生是从哪儿看出我缺了良知的呢?有时候我都特别纳闷有些网友应该都有特异功能......

网址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0VXr6LG4YvDhT35U4BG0Q

编辑:臧博
117#
 楼主| 发表于 2018-7-14 21:59: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尹芳芳
118#
 楼主| 发表于 2018-7-20 12:29:0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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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图片_20180720122812.jpg
119#
 楼主| 发表于 2018-7-27 21:10: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普遍的逻辑和自己的逻辑 | 马少华[color=rgba(0, 0, 0, 0.298039)]原创: [color=rgba(0, 0, 0, 0.298039)]马少华 [url=]少华读书[/url] [color=rgba(0, 0, 0, 0.298039)]昨天
这篇文章的标题并不意味着我要讲两种不同的逻辑,而是这样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逻辑作为思维有效性的规律是不是普遍的?是不是既管到人家做学术,写论文,也管到我们说话,写评论?
第二,“逻辑”这个词在日常生活中是怎么使用的?
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并列关系或统属关系(比如“普通逻辑”与“数理逻辑”;“形式逻辑”与“质料逻辑”),严格说来,它们没有需要认真对待的关系。但因为恰好使用了同一个词(一词多义很常见),又同样涉及人们的思维活动,所以经常会造成一些混淆或困扰。词语误人,也往往就因为这个原因。
人们相信逻辑是思维的普遍规律,从一些俏皮话中就可以看出来。比如:“这不是逻辑,而是某国逻辑”。这句话作为俏皮的反语,表达的是说话的人并不认可有两种不同的逻辑,而是认为有一些人违反了逻辑。
说这句话的人肯定坚信:逻辑作为检验思维有效性的规律和规则是普遍适用的,不存在特殊的、个别的,同样有效的思维。就像不存在“某国物理学”、“海淀区化学”一样。
但是,日常生活中确实有一些话反映了“逻辑”这个词的个别性。比如我们常听人问:“他的那篇文章是怎么一个逻辑呢?”——这里并没有讽刺的意思,而是要试图理解别人说的话和别人写的文章的具体思路。这里的逻辑,就是本文标题中的后一种“逻辑”——“自己的逻辑”。它是“逻辑”这个词本义的转义和泛化——获得了与原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语言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往往就是这么产生的。
比如今天曹林的公号发表《关于性侵,几种不要碧莲的逻辑》,标题中的“逻辑”,就是后一种含义。文尾说“不能被单方叙述逻辑牵着走”,也是在后一种含义中使用“逻辑”的,即指那些人自己的思路。而接下来一句“基本的逻辑和价值问题不能扭曲”,则是在前一种含义之下使用“逻辑”的,即指的是普遍的逻辑规律。
这两种不同含义的“逻辑”,在一段之内刚好脚跟脚,可以方便我们辨识“逻辑”这个词语的不同含义。比如,我们说“你的逻辑不符合逻辑”,这一句话,就让两个戴着同一顶帽子的人直眉瞪眼地面对面了。这方便我们认识究竟谁是谁。当然这话也容易把人弄晕。
所以在我看来,还是尽量别让这两个戴着同一顶帽子的人凑到一块为好,因为习惯于只看帽子的人容易被搞昏了头。
词语就是概念的帽子。词语发展演变的历史就是一顶帽子不断地从一个人头上转戴到另一个人头上的历史。
查阅《现代汉语词典》,其“逻辑”词条下有三个义项:
①思维的规律。例句:这几句话不合~
②客观的规律性。例句:生活的~| 事物发展的~
③逻辑学。[英logic]
————

看起来,词典虽然接受了“逻辑”的多个义项,其第②个义项已经是转义泛化了。但词典中的“逻辑”仍然保持着“普遍性”这个特点,目前还是没有接受在日常交流中已经泛化了的“自己的逻辑”的含义。
——从语言发展的规律看,它早晚都会接受的。词典从来都是最终屈服于人们对词语大量的实际使用的。词典本身就自己“屈服史”的静态记录。

前面我就把两个戴着同一顶帽子的不同概念说清楚了。现在我回头再谈谈那个“逻辑学”意义上的、作为普遍规律的“逻辑”:人们真的坚信它普遍有效吗?
以我的观察,人们往往不自觉地怀疑或不愿意承认的它的普遍有效,尤其是在“自己的”领域。
评论文章,就是评论人自己的领域。
这两天,性侵、性骚扰的话题再度引发人们的关注。我在一位优秀的评论员的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
“连这样的群体都会有规模化的性骚扰事件,可见与性相关的侵犯,该以多么大的规模、多么常见的频率,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
——针对这句话,我与一位朋友进行了一番讨论。
在我看来,“连……可见……”这样的句式反映了这样一种“自己的逻辑”,即以一个特定的群体的“性骚扰规模”来推定整个社会“性骚扰规模”。我觉得,这是一个弱的论证。
而那位朋友则认为:文中还有高校性骚扰的例子。高校老师、公益人士,都是人们觉得与性骚扰最“违和”的圈子。连这两个圈子都出现了“集中”(当然这个“集中”是媒体集中报道造成的接受效果)的性骚扰,那么,便可以推定全社会性骚扰的情况了。
而在我看来:高校也罢,公益圈也罢,任何一个群体都可能有败类,不能以“违和”(违反期待)的感觉推定超越群体的整体规模。
其实,我现在想来,那位评论员的那句判断后面,不仅真的有一个“自己的逻辑”;而且这个“自己的逻辑”,真的与一种“普遍的逻辑”相关呢——这就是逻辑学中的“关系推理”。
“关系推理”,即依赖于客观事物之间大小、轻重等“关系”的判断的推理。比如五大于三,而三大于二,那么,五就大于二。我比老王年龄大,而老王比小李年龄大,那我就肯定比小李大。
刑法解释中“入罪举轻以明重,出罪举重以明轻”,也是关系推理——如果一种比较轻的伤害都算犯罪,那比它更重的就不用说了。所以,在法条中往往只列举比较轻的伤害就行了。法官审案时,遇到比那伤害还重的,不会因为法律条文中没有列举,就判这重的无罪。同样,当法律条文说什么行为不算犯罪时,法官审案时,遇到比那还轻的行为时,就自然不会判有罪。
但是,虽然那位评论员内心先有一个对不同群体的道德水平存在差异的“关系判断”,并基于这个“关系判断”进行“关系推理”,但可惜,对某一行为在整个社会中的规模的判断,其实更是一个合理抽样的问题,是一个社会科学研究层面的操作规范问题。


除了真正意义上的“普查”,整个社会整体状况如何可得?一些机构经常会发布这些数据,正是抽样调查的结果,即按照规范的(其实也是理论化的经验)方法抽取规模小得多的样本,对整体进行推定。但在这种规范中,不存在从一个“最干净”的群体中抽样,以此推定整个社会“性骚扰的规模”的方法。
——这已经说远了。其实我们当时在讨论中都没有意识到这些。我们的争议集中于逻辑的标准是否适用于像新闻评论这样“日常”的判断。
那位朋友说:“我确实不认为评论里会有纯逻辑推理,完全能剥离经验的。只有经验补充的多不是少的问题。”
我的回答则是:“逻辑是普遍的,没有纯和不纯的问题。所谓的逻辑,无非是审视一个推理的有效性。除非你只是这么说说而已。”
我在这里涉及的问题是:我们在一篇评论中对社会的整体状况做出一个事实判断,虽然肯定难以像在一篇论文或专著中那样提供扎实具体的数据,展开论证,但这样说算不算数?能不能让人们当真?还是让人们会对新闻评论的论证标准放松一点?新闻评论,真的需要这种让人不那么计较论证有效性的“特权”吗?
我当时并没有这样提出这个问题。
那位朋友这样回应我:“纯逻辑,是分析判断;带经验的,是综合判断。我觉得评论用的是后一种。”
(少华按:我想对方这里所说的“纯逻辑”,是指可以用符号来代表的形式逻辑——演绎推理。但其实我们正在讨论的是归纳推理论据的充分性问题。后者同样是逻辑。)
我回应说:一个对量的事实判断,它的根据难道不应该是一个量的事实吗?当我们说“经验”的时候,它究竟是一个扎实的经验性论据,还是“我就这么感觉”?
朋友回应说:“经验肯定是难以和感觉剥离的啊。具体到性骚扰这件事,我的认识和观察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数量超越想象。”
我回应说:你所推定的“日常生活中的数量”:总该是一个实在的量,而不是仅仅主观的感觉吧?而你的感觉如果是经验,那无非是你过去对一个群体观察的数量与日常生活中的整体的量的关系吧?如果你的根据中就包含着这个实际上没有数据的“日常生活中的性骚扰规模”,而结论中又是对这个规模的推断,这不是循环论证吗?
那位朋友说:“因为没有任何机构发布日常生活性骚扰的数量(实际上也无法统计),我就无法对眼见的事实进行批评吗?”
我回答:我们讨论的只是对“日常生活中性骚扰规模”的推定问题,不是讨论应不应该对日常生活中的性骚扰进行批评。没有那个规模也应该批评啊!

我们的讨论就到这里,双方礼貌道谢。但我感觉自己肯定没有说服对方。只是当时不免意气用事,只管口上争胜了。
过后,我感觉,这篇文章“自己的逻辑”——也就是它的思路,可能是在提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性侵害问题这个价值性的诉求之前,加上了一个事实判断作为条件——即全社会的性侵害已经到了一个严重的程度了,所以,我们必须……。但问题在于:这个作为条件的事实判断没有得到有效论证,或论证较弱。而这个条件本身,对于这篇文章来说,也许是不必要的。
此外,我过后意识到,其实,在性侵害领域的专业层面,确实存在一些经验性的比例关系判断。比如,女童性侵案进入司法程序与全社会可能实际发生的性侵女童案的数量关系。
2017年8月17日腾讯“今日话题”丁阳的文章《曝光性侵女童案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就引述说: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方向明在向世卫组织提交的一项报告中称,其研究文献中提及的女童被性侵的比例,在7.5%~11.5%之间;男童被性侵的比例则是6.5%~9.6%。如果简单按照最高比例来算,中国可能有至少超过2000万被不同程度性侵的儿童。
美国学者、针对儿童犯罪案件专家Finkelhor认为,美国每5个未成年女孩中,就有一个人遭遇过性侵害。
————
这些数据的判断可能正符合那位朋友所言的“经验”。只是这种以“小量”推定“大量”的经验性判断,之所以被普遍接受,肯定不是基于个体的感觉,而是基于接近实践的长期观察或有效抽样得出的数据关系。
我这是第一次与我的朋友和过去的评论人同行针对逻辑的普遍适用性问题展开讨论。发生的也比较偶然。我意识到,我们之间认识上的隔阂也不是这样一场偶然的讨论能够消除的。我可能因为已经“不在其位”了,对评论文章和评论人提出了过于严格的标准。我也承认,不同的文章,不同的空间,不同的传播对象,对于论证充分性的标准应当是不同的。
也许,媒体评论根本就不适合对一个普遍存在的“量”做出事实判断,或没有空间和精力对这样的判断做出论证。但评论人和文章本身不应当依赖“自己的逻辑”拒绝“普遍的逻辑”。——这是两回事。
媒体评论中可能会有一些限于条件自身难以论证的判断,但我们需明白自身难以论证,并且尽可能避开。
接受逻辑的普遍性,接受普遍的论证标准,只会使评论更强,而不是更弱。
全社会的性侵害可能真的已经到了一个严重的程度了,但怎么论证这种严重的程度,仍然服从于逻辑规范和科学方法规范。
编辑:邢海波
https://mp.weixin.qq.com/s/wu_Y6O7H560gL2BZMa76Ww


120#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17:20: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尹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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