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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版权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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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楼主| 发表于 2011-9-11 23:21:1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额头出汗
刘虎-新快报:慕容先生你来试试吧。写八卦除外。//@记者梁染渠:但外国记者的几百字短讯可能获得报酬几百美金。而中国记者的2个版可能获得报酬仅20美金。理解中国体制下的记者吧,他们大多是为了生活而奔波……


@慕容雪村:最近接受过几个外国记者的采访,感触颇深。有的记者会采访多次,历时十几个小时,做几十页的笔记,只为了写一篇几百字的短讯。与此相比,国内有些记者的能力实在太强了,做20分钟的电话采访,就能写两个整版。



9月8日 18:18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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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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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1-9-21 10:27: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澳媒体恶搞女总理吉拉德私生活遭议员批评(图)
2011-09-21 07:47: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有44人参与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播出的情景喜剧《总理在家》虚构了一出女总理吉拉德与伴侣国旗裹身,“翻云覆雨”的场面,遭议员们猛批。

资料图:澳大利亚女总理吉拉德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网站21日报道,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播出的虚构情景喜剧《总理在家》(At Home With Julia)近日恶搞女总理吉拉德的私生活,被指编剧不当,“超出底线”。据悉,在剧中一幕,扮演女总理吉拉德的女演员在总理办公室桌上与男子“翻云覆雨”,事后更用澳大利亚国旗覆盖赤裸的身体,跟伴侣依偎躺在地上。
剧情低俗 遭议员炮轰
据报道,这些“出位”的剧情遭到众多澳国会议员的猛烈抨击,称性爱场面“令人恶心”,更要削减原本拨给该电视台的资金。
属工党的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本人倒是对此事一笑置之,但在国会闭门会议上,保守派的在野国家党议员福雷斯特指出,电视台的做法超越了容忍的底线。
另一国家党议员斯科特也炮轰编剧有辱总理办公室,而且故事中的人物并非无名无姓,而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斯科特担心青少年受电视剧影响,导致家长不知如何要求儿女尊重长辈和国家领袖,呼吁众人重新考虑对电视台的资助。
政府一名礼宾官员表示,即使是电视剧,国旗也不应放在地上展示。支持澳大利亚君主立宪制度的组织负责人弗林特则称,在使用国旗时,即使只是试图开玩笑,也需更小心谨慎地处理。
广播公司反驳:女总理“温婉”表达爱国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发言人反驳上述批评言论,认为播出的有关画面并未“火辣激情”,展现的吉拉德形象“温婉柔美”,而且现实中很多场合都有人用国旗裹身,既然他们这样做并无不妥,那么总理用国旗“表达爱国之情”又有何不可。
不过,也有议员对此事另有见解,指自由党都曾是外界的攻击目标,前总理霍华德也遭受过不少嘲讽,虽然这样的喜剧品味低劣,但以此作为审查理由并不恰当。她说:“如果你不喜欢,就关掉电视”。

http://news.163.com/11/0921/07/7EF87LDV00014JB6.html


103#
 楼主| 发表于 2011-9-25 10:16: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秋瑾两后人为电影授权争论不休 要求DNA比对

2011-09-25 02:41:39 来源: 华商报(西安) 有1人参与

继秋瑾曾外孙女赖启珊在《竞雄女侠·秋瑾》看片会上提及与秋瑾的血缘关系,并承认已授权该电影。23日,秋瑾亲侄孙秋经武公开向媒体称赖启珊“假后人假授权”,并要求与赖启珊进行DNA鉴定。

华商网-华商报9月25日报道 继秋瑾曾外孙女赖启珊在《竞雄女侠·秋瑾》看片会上提及与秋瑾的血缘关系,并承认已授权该电影。23日,秋瑾亲侄孙秋经武公开向媒体称赖启珊“假后人假授权”,并要求与赖启珊进行DNA鉴定。


在看片会上,赖启珊当场落泪,并告白称自己身体里流着秋瑾的血液,有权为该电影授权,“我是秋瑾的直系,这个授权我签了,事后一切责任由我担当。”赖启珊告诉记者,秋瑾的儿子王沅德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叫王家栋,19岁时在湖南生下儿子后就去世了,小女儿王家梁就是她和妹妹赖启湘的妈妈。

得知此事后,秋瑾亲侄孙秋经武于23日致电记者,称赖启珊“假后人假授权”。秋经武告诉记者,他之所以一直不愿意授权该电影,是因为他认为该电影的多处情节与事实不符。

他要求赖启珊和赖启湘两姐妹分别与他和秋瑾亲外孙女王焱华进行DNA科学比对,并公开承诺如果赖启珊和赖启湘确实与秋家有血缘关系,他愿意放弃授权,但如果检测出来没有血缘关系,他要求赖启珊对她所说的话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http://ent.163.com/11/0925/02/7EP08M0U00031H2L.html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7:54: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国际新闻通讯社向盗版宣战
Tweet22/09/11
CC-licensed, thanks to KoS in Wikimedia Commons.
编者:两家国际新闻通讯社开始合作,向盗用图片和新闻的网站开战。目前中国很多门户网站或其他新闻网站免费从各地媒体获取内容,并植入广告盈利。这种局面是否正常,希望以下文章能引起记者们的思考。

法新社(AFP)和西班牙新闻通讯社埃菲社已经联合起来,保护作品不被网站免费使用。

法新社的商业主任已经联系了西班牙埃菲社,目的是“联合打击网站的盗用行为”,法新社拉丁美洲分社市场部负责人Olivier Bendahan告诉IJNet。

法新社已经聘请一家名为Attributor的公司来帮助它们检查全世界范围内被“使用”的报道,目的是找出那些没有支付费用,但却免费使用其新闻稿件的网站。Attributor的其它客户还包括法国阿歇特图书集团,西班牙埃菲社,美联社,英国金融时报,德意志新闻社和美国特纳广播公司。

为了识别被使用的报道,新闻通讯社需要将所有报道,无论语言,都提供给该公司。Attributor使用一种叫 Guardian 的软件来检查文字。

另外一家公司则负责新闻通讯社图片的使用情况。这家公司使用通过逐个比较图片像素的软件来找出盗用者。

对于通讯社而言,它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客户对内容的支付。但是由于新闻网站的大量出现,内容的使用支付逐渐失控,于是各家通讯社不得不考虑使用反抄袭的策略来维护利益。

Atttibutor公司的软件通过比较通讯社稿件和网站刊登的内容,显示出相似的比例。它同时也能显示被“盗用”的内容是否还被添加广告——是否“使用通讯社的内容来赚钱”,Bendahan说。

对于法新社而言,每一个“盗用”的网站都是潜在的客户,因为它们已经了解法新社的产品并有兴趣使用它。法新社的销售部门已经将每天寻找到的“盗用”网站按不同的优先级别进行分类。

销售人员则联系网站管理者,告知其使用侵权内容及内容的使用费用。网站可以选择与法新社签订使用协议,或是将内容移除。

如果有网站对内容添加广告,并且拒绝支付费用,或是仍然擅自发布信息,法新社将联系谷歌。在10天之内,谷歌将移除该网站所有与谷歌相关的广告内容,并将该网站从搜索引擎中去除,Bendahan指出。

想了解更多机会,敬请订阅我们免费的每周快报,关注IJNet中文微博,或参与新浪微群的讨论。

This story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English, and translated by IJNet Chinese Editor Jingyuan Huang,edited by Ben Yu

专题报道

http://ijnet.org/zh-hans/stories/97316
10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23:07:2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宣克炅:国庆节到啦,大家要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地过节奥。这不,今天,上海某中星楼盘边上河道内,一辆轿车和他的车主也不甘寂寞,决定下河洗把澡,就是劲儿使大了点,把栏杆冲破了,就跟洗澡把浴缸把手给扯了似的。图片版权所有,不得擅自扒图。感谢裴先生提供线索。


转发(1)| 收藏| 评论 30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106#
 楼主| 发表于 2011-10-4 13:17: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北京兵人:国内电视媒体对音乐的使用一向不注意版权。欠罚。//@撒泼打滚:不会吧? //@建军伟业:呵呵
@刘植荣[url=http://weibo.com/verify][/url]:金羊网:天宫一号发射耗资巨大,国家领导现场观看,却弄出不少丑事来:CCTV发射背景音乐竟然用美国宗教人士创作的著名歌曲《美丽的美利坚》,美国媒体不解其意,给CCTV打电话求证,但没得到答复。新华社通稿可不是咱的微博,那是要有很多专家、官员把关的,怎么会弄出“天宫一号达到光速的23倍"!


转发(149)|评论(67)今天 08:31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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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5 10:10: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称纸质报纸30年后或消失

2011-10-05 02:30:50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有2人参与

据新华社电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3日说,数字报纸将在2040年取代纸质报纸。加利接受《日内瓦论坛报》采访时说,纸质报纸可能30年后消失。“这是一场革命,它无关对或者错。多个研究结果显示,它们(纸质报纸)将于2040年消失。在美国,它们将于2017年消失。”

http://news.163.com/11/1005/02/7FINK23J0001121M.html
10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5 12:40: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分钟前 来自iPhone客户端

凤凰周刊胡佳恒:敦请世界报业排名第38位的大报@楚天都市报 辟谣。 @荆州电视台垄上行 跟踪此事长达半个月之久,记者 @杨萌垄上行 驾车护送最美保姆和两个孩子,全程采用记录式的手法拍摄, @楚天都市报 当时在哪里呢? // @麻辣微博炉 :转发此微博: @楚天都市报 给个说法?// @O朱望君
@0羡慕嫉妒恨0[url=http://weibo.com/verify][/url]:@荆州电视台垄上行 偶然看今天的楚天都市报,发现他们非常无耻。一,杨萌拍摄的,发围脖的照片怎么成了他们自己拍摄的。最起码应该注明出自@荆州电视台垄上行,这可是版权问题 。二,垄上行出钱出车带刘业芝和两个孩子前往福建寻亲,怎么变成刘和孩子自个坐班车?完全不尊重新闻事实。



转发(14)|评论(10)今天 10:21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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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6 17:46: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单士兵:事实表明,打造弱智中国已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朱大可[url=http://weibo.com/verify][/url]:中青报发文指出,很有钱的中国,却以低稿酬制消灭了自由撰稿人这个重要群体。在我看来,该群体的发育不良,为民间社会、民间文化和民间思想的诞生发展,制造严重障碍。同济青年讲师月薪加奖金仅3000,刨去1800房租,剩1200,糊口都难,学刊千字仅100,如杯水车薪。生活如此拮据,又谈何思想文化创造?


转发(515)|评论(206)9月21日 10:18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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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7 20:18: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1-10-7 20:20 编辑

【案例】
央视争“星光大道”商标一审败诉 法院维持裁定

2011-10-07 01:28:09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有3534人参与

星光大道商标早在2003年被注册,央视后以同名栏目有影响力并且在先使用“星光大道”四字为由,要求讨回该商标。记者今日获悉,一中院一审认定,央视该节目开播“落后于”同名商标的注册,在先使用的说法难以成立,因此判决央视败诉。

法制晚报10月7日报道 星光大道商标早在2003年被注册,央视后以同名栏目有影响力并且在先使用“星光大道”四字为由,要求讨回该商标。

记者今日获悉,一中院一审认定,央视该节目开播“落后于”同名商标的注册,在先使用的说法难以成立,因此判决央视败诉。

各方说法

央视:有人搭便车“恶意抢注”

中央电视台起诉称,作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星光大道”是央视1999年开播的“星光无限”栏目的一个子栏目。后来“星光无限”改版为“星光大道”,拥有观众人次已超过10亿,属于“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央视拥有在先的栏目名称权及商标权。

央视还认为,星光公司在理应或已经知道上述情况时,仍然申请注册该商标,这种行为属于搭便车出名的“恶意抢注”,因此起诉要求撤销商评委之前的核准注册该商标的裁定。

据了解,2003年7月9日,北京星光大道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星光大道”,计划用于“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服务项目上。

2005年1月7日,星光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获得初审通过,在此后3个月异议期的最后一天,央视向商标局就“星光大道”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央视的异议被驳回后,央视又申请复议,要求该商标不予通过审批。2011年3月,央视的复议再度被驳回。央视将商评委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商评委的裁定。

商评委:央视“在先名称权”不成立

商评委认为,央视虽称“星光大道”很早前作为其节目板块名称使用,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

现有证据足以表明,该栏目开播于2004年10月9日,星光公司在2003年就已进行“星光大道表演大赛”的筹备策划活动,因此难以认定星光公司注册申请的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央视所称的“在先名称权”理由不能成立。

商评委还指出,央视虽然称星光公司注册“星光大道”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星光公司具有构成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的恶意,但并无充分证据支持上述观点。因此,商评委认为当初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应当予以维持。

作为第三人的北京星光大道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表示,在2003年,该公司就筹备举办“星光大道表演大赛”,且在同年11月11日签订了网络域名合同,“星光大道”专用域名一直沿用到现在,公司本是希望将“星光大道”做成品牌进行商业开发,该商标注册也早于央视同名栏目的开播,央视没权利要求独占“星光大道”一词。

法院审理

星光公司没有采用欺诈手段


法院认为,央视未提交星光大道栏目先于星光大道商标申请之前就已经播出,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任何有力证据。

央视提交的其他证据只能显示,“星光大道”栏目开播于2004年10月9日,晚于星光公司申请星光大道商标的申请日。相反,星光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在央视的“星光大道”栏目开播前,该公司于2003年就已经将“星光大道”作为青年演员表演大赛的相关名称及标识进行了使用。

星光公司注册星光大道商标,既没有对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在注册中也没有采用欺诈手段,并不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

http://ent.163.com/11/1007/01/7FNOQMTV00031H2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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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哉爷 [网易江苏省网友]: 2011-10-07 17:52:05 发表
网易江苏省盐城市网友 [易安庵主] 的原贴: 1
央视败诉,原来央视也有失败的时候!你让央视情何以堪,这法官也太给力了!


这么说央视“星光大道”,要付钱给“星光公司”。否则“星光公司”可以要求央视停用“星光大道”,毕姥爷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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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Ning [网易阿联酋网友]: 2011-10-07 17:50:24 发表
中央电视台起诉称,作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
这不明摆着要以大吃小吗?真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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