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后真相时代的传媒公信力 原创: 彭 剑 新闻战线 2019-01-02 应对“后真相”,需要新闻专业价值的支撑,需要职业新闻生产者担当起公共生活的信息提供者、事实采集者的角色;应对虚假消息与舆论极化,更需要新闻人的专业立场和担当精神,坚持新闻“求真”,坚持公共服务,做真相的维护者。 后真相时代的传媒公信力 彭 剑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新闻传媒在追求自身商业价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商品交换法则进入到包括媒介在内的意识形态领域,导致一定时期市场化媒体低俗报道和假新闻的泛滥。传媒竞争建立在了以“利益”为本位的传播目标上。 在西方,后真相时代标志着社会新舆论生态的形成,即事实和真相的虚无化。特别是在西方的政治选举环境中,表现为一种畸形的舆论生态,为那些持极端立场的政治人物操控民意提供了条件。他们对事实进行重新“包装”,挑起更多情感化的想象,放大和强化于自身有利的观点和意见。这无疑遮蔽和消解了传统社会所认可的事实和真相,从而给奉行事实原则和真相原则的传统媒体带来巨大冲击。 公信力流失的原因 传者问题——把关弱化、核实缺位、自我过滤。新闻业自身的危机,是目前新闻公信力下降的根源。新媒体的冲击与传统媒体市场转型的步履维艰,维系新闻业的经营模式日益式微,职业媒体人的部分逃离,残酷的市场竞争,都成为公信力问题的导火索。 首先是“把关弱化”。如2017年假新闻《河南大学生娶同学妈妈》竟然被多家主流媒体网站转发并引发热炒,就是由于把关不严、不负责地网络“抓取”的结果。据《新闻记者》年度假新闻报告显示,大部分危及新闻公信力的虚假新闻都与把关疏漏关系密切。 其次是事实核查缺位。2016年《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津巴布韦总统因奥运会没能得奖牌下令逮捕代表团》等臭名昭著的假新闻均因各大主流媒体网站事实核查缺位造成。 此外,一些媒体的信息自我过滤也成为影响传媒公信力的另一个隐形杀手。自我过滤是指因为某种压力而放弃一些重要新闻。比如前段时间的舆论热点“疫苗”事件,主流媒体并没有及时有效发声,导致人们的诸多非议。传播环节的问题,造成了新闻—事实纽带的断裂,显示出新闻传者的缺位,从而形成虚假新闻。 受众分化——选择性接触、信息茧房、对立解读。新闻公信力的形成是在传播与接收的双向过程中达成的。既有赖于传播主体释放的真实和真相,也依赖于受众的积极参与和反馈,在互动中构建出传媒公信力。但是在新技术打破传统媒体单一渠道的背景下,受众有了更多选择,增强了对信息的选择性接触,这事实上有架空传媒公信力的嫌疑。一旦受众放弃接触主流渠道的信息,而选择相信社交网络上的谣言和虚假信息时,事实和真相就无法到达受众,进而就会导致片面性理解和事实性误解的形成。 新传播技术还促进了传统新闻分发的革命性变化——即基于算法的个性化推送,以充分满足个性化信息需要。但这却终将导致“信息茧房”的形成。当人们只接收自己喜爱的信息,便失去了解不同事物的能力和机会。另一方面,新闻的选择权由受众转移到了算法平台,被算法喂食的公众,也会失去自身的独立理解能力,此外,由于社会的不信任文化漫延至网络,容易产生更多逆反心理,促成人们的反传统思维和对立解读的情绪。这些问题最终表现为受众对一切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本身即是对传媒公信力的拒绝。那些曾经出现多次的新闻反转、舆论转换,就是明证。 舆情乱象——情绪泛滥、群体极化、解释权让渡。当新传播技术赋予受众独立自主选择权后,整个社会的舆情稳定性就被削弱,潜在的风险和舆论冲击会不时出现。 情绪化舆论是冲击媒体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4月“泸县太伏中学学生坠楼死亡”事件,本是一起普通的学生安全事件。在政府三番五次辟谣并非校园暴力的情况下,一些网民仍然指责政府在处置过程中隐瞒事实、敷衍塞责,直至主流舆论和声音被淹没。“群体极化”将舆论引向偏激,削弱了主流声音。 重建传媒公信力的进路 从宏观看,互联网及依托其上的社交媒体,改变着这个世界及其传播体系。置身于这一环境中的新闻传媒,不仅受到新的传播生态和规则的制约;同时还受到经济、政治与社会系统中诸如城市化、乡村社区消失、城乡关系重构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在此关系中,重建传媒公信力成为一项需要系统思考的工作。 应对市场逻辑,增强传播专业性。笔者认为,应从编辑权、采访权与经营权的独立开始,在媒体内部维护采编部门以“专业主义”为依据的新闻价值判断,这是专业性的起点;其次是核实事实机制的建立,当前由于采编投入削减和深入现场的投入减少,外部网络信息源增多,致使事实核实成为媒体的薄弱环节,因此需要媒体从采编播报等机制上加以弥补,加大事件采集的投入;其三是传媒需要加强对公共性的追求,以高质量产品满足社会大众的信息需要,这是传媒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应对技术冲击,提升传播的公共理性。公共理性则是横跨国家理性、政党理性、利益集团理性和个人理性,并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利益整合机制和能力。因此,公共理性源于个人理性又高于个人理性,它摆脱了个人理性的偶然性与主观性,而拥有客观性和公共性。因此,随着社交媒体介入新闻传播领域,我们需要培育社交媒体的公共理性,提升各方信息传播的客观性和公共性,从而摆脱非理性与虚假新闻。 应对“后真相”,重视事实立场和担当。“后真相”,在国外主要指政治领域内虚假信息的传播和情绪化胜过事实的现象。其中充斥着精心算计的谎言、蓄意的模糊、有意的疏漏及指控、陈词滥调等政客言词。在国内却表现为社交媒体舆论场中的各种谣言甚至情绪化攻击,表现为社会大众或部分水军对事实的抹黑或有意歪曲。应对“后真相”,首先仍然需要新闻专业价值的支撑,即需要职业新闻生产者担当起公共生活的信息提供者、事实采集者的角色。有学者指出:“新闻业传达公众舆论,作为开放而且理性的能动者,在社会的‘真相体制’中不可或缺。”其次,应对虚假消息与舆论极化,需要新闻人的专业立场和担当精神,需要坚持新闻“求真”的精神,坚持公共服务的立场,成为事实的发掘者和真相的维护者。 应对网络乱象,提升社会大众媒介素养。网络传播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大众需要提升五种能力:媒介认知能力——即认识和了解媒介的传播属性、社会功能、传播机制及优点缺陷的能力;媒介使用能力——即公众运用媒介获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理性批判能力——主要是指对人们对媒介内容的辨别和批判能力,分清正确和错误、有用和无用的媒介信息的能力;媒介表达能力——即利用媒介进行自我表达和理性表达的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即运用媒介学习知识、获取技能、并获得社会资源以实现自身价值的能力。 规范传播秩序,需要自律与他律。一是加强传播主体的“自律”,规范传播行为。从传统媒体角度看,要避免过度的商业化和市场逻辑的侵入,担当起公共传播的社会责任。从社交媒体角度看,传播主体的泛化和多元化,是造成信息把关不严、谣言多发的根本原因,需要加强对网络传播主体传播行为的规范和约束,通过法律法规加大整肃传播秩序的力度;二是要针对网络空间虚假、低俗、恶意信息及侵犯隐私等乱象,加强顶层设计,将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纳入依法管理范围,让其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三是要积极推动网络媒体行业自律。通过倡导新媒体行业遵守诚信规则,形成自身行业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新媒体运营生态。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传播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武艳珍 编辑:陈心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