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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研究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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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09:24: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发微博者和追究者都不应过激

2012-05-23 09:20 环球时报 有1人参与 分

摘要: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主持人杨锐的一条微博引来巨大争议。涉及到要求央视开除杨锐,我们认为,一些外国人出于自己的立场这样主张,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重申不认为杨锐发这条微博做得对,但我们认为要求央视开除他这一主张的过激性,比他发这条微博的过激性更高。
  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主持人杨锐的一条微博引来巨大争议。他在上周三通过其在新浪微博的实名账户写道,公安局要清扫洋垃圾,斩首洋蛇头,识别洋间谍,赶走洋泼妇,让妖魔化中国的闭嘴滚蛋。一名在华美国人随后也在新浪微博发帖,要求央视开除杨锐。少数在华外国人及《华尔街日报》等西方媒体支持这一要求。

  就杨锐这条微博本身来说,的确有失斟酌。措辞过于强烈,只说了“三非”外国人的问题,没说其他外国人的在华贡献,视角单一,打击面又很大,容易让在华外国人敏感并误读。

  作为一名央视英语频道主持人,如果杨锐能更谨慎地发布微博,表达他对在华外国人的全面看法,避免在任何一条微博中使用过激语言,这显然是值得提倡的,也是值得他个人努力去做的。

  然而涉及到要求央视开除杨锐,我们认为,一些外国人出于自己的立场这样主张,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不主张央视顺从这一要求,因为该要求同样是过激的、情绪化的,很像是一些人把对北京市清理“三非”的不满全泼到一个具体人身上。

  首先,杨锐这些话虽有不当之处,但是在他的个人微博中写的,而不是在其主持的央视节目中说出来的,而这两种表达渠道有质的不同。后一种是他的职务行为,而前一种是他工作之外的个人行为,更多表现的是他个人看法和情感。

  第二,在中国,新浪微博是当前表达最个性化、最不拘一格的场所。它的语言规范还远未形成。在这里,很多公众人物的说话方式与人们通常的期待很不一致,比如,一些作家、学者都用词激烈,说脏字,那些不当之词出了微博他们很少公开使用。杨锐引发争议的那条微博显然应在这一大背景下做解读。

  经常使用微博的人都清楚,通过一条微博来认识一个人的观点甚至这个人本身,是非常不靠谱的。而有些人故意这样做,或者是抬杠,或者是通过对一条微博的追究表达多得多的情绪。

  我们相信,杨锐发这条微博时,肯定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大的波澜。在华的外国人很多活动能力强,又联络着一些世界最强大的媒体机构,他们如果联合追究一个看上去捉得很准的把柄,那一定很有声势。

  我们重申不认为杨锐发这条微博做得对,但我们认为要求央视开除他这一主张的过激性,比他发这条微博的过激性更高。美国CNN知名主持人卡弗蒂2008年4月在其主持的节目中公开说:“中国基本上同过去50年一样,是一群暴徒和恶棍。”他说这些话完全是职务行为,内容和说话场合都很恶劣,但CNN没有惩罚他,更未开除他。

  希望杨锐今后写微博更谨慎些,所有公众人物也都应当在微博上逐渐去过激化。也希望在华外国人看中国的事情更实事求是,不随便将具体人当成大政治斗争的靶子。

  最后我们想说,北京市清理“三非”外国人同“排外”毫不沾边,中国公众至今对外国人的主流态度是善意和友好的,清理“三非”实乃加强社会管理的正常之举,不会侵犯在华外国人的正当利益。在西方很多国家曾出现的社会排外运动,在中国决不会上演。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http://china.huanqiu.com/newchinahotcomment/2012-05/2747560.html
92#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00:20: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黄一钢美国才数百名分析师啊,估计一个新浪也不止这个数吧!//@张修林微博: 请新浪解释。//@谓贤:这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是该叫偷鸡不成蚀把米?请教方家!
@雷颐[url=http://weibo.com/verify][/url]:国新办2011年美国人权报告:“美国政府安全机构某下属部门雇用数百名分析师,以匿名方式监视外国网络用户的私人档案,每天可审查500万条微博消息。”请教各位高明,一,twitter的中译名是微博吗?二,说明主管网络的国新办认为审查微博是不对的!原来以前错怪国新办了,删帖其实是新浪自己的主意! 轉發(327) | 評論(90) 5月25日 22:51 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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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楼主| 发表于 2012-6-3 08:13: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李开复姗姗好辛苦啊!除了处理萍萍、“适当言论”、蒸发坏人、取人首级(http://weibo.com/1525396581/ylJ1lp90v)之外,今天姗姗把矛头朝向自己的服务:表情里的“蜡烛”没有了!不过姗姗也很无奈,所以这星期我绝对不招惹姗姗,直到蜡烛恢复后,再想说什么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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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楼主| 发表于 2012-6-5 21:57: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信息图:外国人眼中正在兴起的中国社交媒体




作者: | 来源:雷锋网 Via Techinasia
发布于:2012-06-05



  随着Facebook的上市,中国的社交媒体也受到了外国人的重视,外国人一向注重以数字说话,下面来看看外国人分析的“正在兴起的中国社交媒体”,看看他们眼里中国的社交媒体正怎样如火如荼地发展着。此图由 BestFreeOnline 制作,它向我们展示了2012年过去的6个月,有91%的中国网友访问了社交媒体网站,而在美国,只有87%的网友访问了社交网站。
  腾讯的QZone是中国最大的社交媒体,它附带Web概要文件和QQ相册功能,是腾讯QQ实时消息平台的衍生品(HKG:0700), Sina微博(NASDAQ:SINA)是最像美国Twitter的网站,它正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现有3亿注册用户。
媒介360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媒介360无关,媒介360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请读者自行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http://www.chinamedia360.com/News/NewsDetail.aspx?nid=3DB1CD402855F760



95#
 楼主| 发表于 2012-6-8 10:40: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国拟实名制管理论坛博客微博

2012-06-08 05:42:03 来源: 国新办 有1548人参与

核心提示:工信部6月7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明确了用户实名注册论坛、博客、微博的要求。

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称现行办法)是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自2000年公布实施以来,对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面临一些新问题,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对现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主要原则

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服务于互联网执法实践,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管理与发展相协调。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服务。管理重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重在加强基础管理,解决多年来发展、管理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努力使新的管理措施能够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与合理应用。

2、着力明确相关主体权责关系。着力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用户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

3、增强前瞻性和包容性。尽可能对相关内容作原则性规定,避免因具体概念而制约法规的适用性,为互联网的未来发展和管理预留空间。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6章、4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论坛、微博客等的许可审批。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设定行政许可。据此,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等服务的许可作出了规定。为增强法规的前瞻性,征求意见稿将上述服务形态概括为“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

2、完善办网站准入条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需要服务提供者具备特定信誉、特定条件。为此,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办网站规定了统一的基本准入条件。

3、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借鉴国外互联网管理的一些做法,征求意见稿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公共信息巡查、合法资质查验、应急处置及具备安全防范措施等,以更好体现谁主办、谁负责的精神,使权利和责任相统一。

4、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义务。为适应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征求意见稿参照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现行办法有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期限作了调整,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所发布的信息和服务对象所发布的信息,并保存6个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并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5、对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作出规定。去年12月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5城市试点推行了微博客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对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民责任意识、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明确了使用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服务的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要求。


6、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为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使用,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条款,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

7、规范政府部门监督检查行为。为规范政府部门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征求意见稿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许可、备案情况,公众有权查阅有关许可、备案情况;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执法职责,至少应有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监督检查、执法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应当建立公众举报制度,依法受理公众举报等。

http://news.163.com/12/0608/05/83F2NNC00001124J.html
96#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2:20: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叶匡政其实这些外界的反向研究,没有天天泡在微博中的用户发现更多。作为被常常被删贴的你,有什么反向研究心得吗?
@叶匡政美国哈佛的尼曼新闻实验室,对中国审查机器进行反向工程研究,来解读中国微博被删除的规律。研究称,微博删贴数与媒体报道敏感事件的热度高度相关。在我看来,删贴既是人为,随机性就很大,虽有规则,也是在变化中。不过有个发现值得注意,每周六新浪对微博的删除数量最少。今天星期六,你发微博了吗?轉發(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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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23:04:3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Twitter与新浪微博的功能差异化探究
  科技是一把切割刀,刀锋所及,无论是时间、生活、情感抑或思维、都成为碎片化的存在。微博、Twitter迎合着人们碎片化的需求,在夹缝中寻找到了生存的契机。然而微博在中国与Twitter在美国,各自的生态又出现了强大的差异性,从140个字的字数限制、转发数、评论数等技术层面说开去,会发现种种有趣的现象。
  同样140个字的信息字数限制,汉字较之英文在信息容量方面有更大优势、新浪微博在转发数、评论数方面并无限制而Twitter只能显示50+的转发,5条评论,这样的设置造成了截然不同的影响。在社交媒体高度发展的如今,为什么Twitter冒天下之大不韪,用如此多的限制,约束人们说话和讨论的权力?在“@”已经进入了Twitter的核心业务的同时,为什么Twitter一方面承认着互动性的重要特征,一方面又坚持广播化的传播机制,削弱着社交化特征?这种产品的逻辑确实让人摸不清头脑,然而并非无迹可寻。
  首先从文化层面去探讨二者的差异性。Twitter的产品初衷正如正如单词Twitter的本义——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它抓住了老美唠叨的个性、渴望表达和信息分享的特征,正如一个窗口,一个充斥了个人奇怪的呓语、琐碎的思索、片段化的情感的窗口。而中国的新浪微博抓住的文化特征则是关系社会这一本质属性,中国人社会认同的结构建立在一套强有力的关系体系之中,其文化内核是群体化的联系化的,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高低取决于社会关系的强弱。随着社交媒体在中国社会的伸展,传统的人际结构面临着新型技术的冲击,不断推进着在网络层面的身份以及权力重构。关系作为一种资本,是实现权力重构的核心,因此,新浪微博的发展过程,也是新权力者关系资本积累的过程。于是,新浪微博没有延续Twitter在转发数、评论数方面的限制,而是无限制的显示,因为它深深地明了,转发数、评论数以及粉丝成为了评价每一个网络维度的中国用户的地位的终极标准。
  这一特性也催生了大量具备中国特色的微薄现象的发生,譬如有微博主通过动用金钱、关系等手段雇佣大量网络水军,网络的海洋里虚假舆论惊涛拍岸,网络暴力气贯长虹。份杂化与情绪化冲击着民主建构,意见的自由市场成为了群体无意识的宣泄平台,公共舆论的焦点从公域至私域,人身处其中,徒叹呜呼哀哉。
  尽管有许多学者、研究人员强烈的建议着Twitter140字限制的突破,但是不得不说Twitter在字数限制方面是具备了自己产品的逻辑的。一方面满足其移动端信息广播平台的定位,它的产品最具特色的地方在于通过手机信息播报机制,最终形成一个“世事侦查站”。出于便捷性的考虑,一条手机短信的信息容量已经足够把事情以最直接的方式表达出来,去伪存真,删繁就简。它的碎片化信息不断地在回答着“What are you doing?”以及“What‘s happening?”的问题,140字无疑已经成为恰到好处的限制。反观中国新浪微博,Web与Mobil两个终端伉俪情深,一同将中国用户带入无休无止的“刷新运动”之中。活跃于微博平台的或是絮絮叨叨的说着梦话的,有生活细节暴露狂的,一句梦话,一场美食体验不过瘾,要求字数的拓增;或是所谓职业“公知”,为了悦民,攫取民众目光的,一条对体制的批评,一件事实的披露不过瘾,要求字数的拓增。于是新浪微博又开发了长微博功能,供这些人尽情徜徉,尽情宣泄。不断地写,不断地转,不断地评,不断地刷新,构成了微博主一天最陶醉的事情。也因为新浪微博的长微博功能的补充,使得博客的发展变得更加捉襟见肘。而美国一些重要的议题往往见诸于博客空间而非微博平台,两个国家形成了各自相反的特色。
  当然,在一个言论自由受到一定限制的国度里,微博也越来越被赋予了浓重的政治意味,那些琐碎的、自说自话的政治讨论以及民主情绪的宣泄占据了新浪微博的重要的一部分。在众多的议题之中,只有关乎政治体制的、环境问题、安全问题等的议题能够得到民众的共识。在这一类问题上,新浪微博在中国公共领域的崛起方面有着“舍我其谁”的王者气度。不同于Twitter那种作为窗口型的角色定位,新浪微博更多的是一个情绪宣泄以及舆论宣传的出口型角色定位。
  每一个技术功能的背后,都包藏着无尽的文化意味。技术功能的差异化,往往给予用户迥然的体验,赋予产品不同的性质与文化定位。美国的微博与中国的微博背后,都是广阔而有个性的“博”。
  来源:newcy投稿。





98#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23:05: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腾讯微博为何打不过新浪
  自从Twitter诞生以来,便在互联网领域掀起一阵微博风,但在天朝看来,Twitter言论太过自由,所以被无情的墙奸。国内有实力的互联网公司也纷纷跻身这一领域,一番竞争下来,大部分产品惨遭淘汰,现在发展得比较好的,不外乎只有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网易和搜狐微博现在还能入多少人的法眼?)。而新浪微博的猛烈攻势,更是打的互联网大腕腾讯毫无还手之力。
  腾讯一贯擅长于复制成功互联网产品的各种模式,但这次的微博之战,却惨遭滑铁卢,何故?今天,笔者就在比较浅的层面上(因为功力不够)分析一下,腾讯微博为何干不过新浪!
  1. 产品面世太晚
  在互联网行业,似乎谁能抢占先机,谁就获得了取胜的重要砝码—-当然,被腾讯打败的产品不在此范畴,原因,你懂的!腾讯肯定比谁都清楚这一条互联网的潜规则—-腾讯靠IM软件QQ起家,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很早推出的QQ抢占了IM市场先机;而盛大的崛起,也取决于其在中国市场早早的推出网络游戏《传奇》(笔者当时还是热血粉丝,烧了不少钱啊)。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对于如此狂热的微博浪潮,腾讯并没有积极的跟风,而是被新浪先发制人。
  抢占先机,这条互联网行业潜规则,在社交产品里犹为适用。为什么?反观QQ,你是否有过不再使用QQ的想法?不管你有没有,反正笔者是有的!但后来还是被迫使用,因为朋友都在上面,想要换掉,谈何容易!
  在腾讯微博出来之前,联想到之前腾讯若干产品后来居上的案例,我曾下了一个相当二的预言:腾讯微博一出,新浪微博只有死路一条,我也肯定后换用腾讯微博。
  后来,腾讯微博出了,我还用新浪微博。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在新浪微博里已经认识了不少新朋友,你让我如何更换?
  2. 腾讯自身的优势造就了微博的失败
  如果要说腾讯微博失败的最大原因,那我会认为是这条。
  诚然,腾讯的优势非常明显—-他们完全用愁用户群,靠QQ培养起来的用户,一抓一大把,要拼用户,敢问全球哪一家互联网公司能和腾讯抗衡?但这个优势在微博上并不适用,反而直接导致腾讯微博的失败。
  1)用户太多。用户多就是好事?这个信条在现在的社交产品行业并不一定适用。有用户,还得看这个用户是否活跃,不活跃的用户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腾讯错误的以为,如果能把QQ用户变成微博用户,肯定会干死新浪。所以,腾讯微博面世后,直接在QQ弹出通知,让QQ用户开通微博,因为很多人都开通了—–包括我爸爸妈妈这些上网只会聊天偷菜看视频的人,开通了后,基本上不用,甚至不知道这个产品能干什么。所以。看看你腾讯微博的粉丝和听众,你会发现,有很多僵尸粉。
  2)和自有产品定位重叠度太高。已经记不清腾讯出了多少个社交产品:QQ、QQ空间、QQ校友……我想说:腾讯,你到底要我用哪个?发在QQ里的签名,会发表在微博;空间里的说说,也会同步到微博。当我的好友看见这些信息,你认为他会在哪里回复?QQ的用户绝对最依赖QQ和QQ空间,没有其他选择。所以,鉴于腾讯产品之间的同步规则,表面上看上去很多腾讯微博用户都处于活跃状态,但那些信息,全是死的,用户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微博里发了这条信息,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用腾讯微博。
  3)这不是用户需要的微博产品。将微博用户和QQ用户打通,在笔者看来是腾讯出得最差的一盘棋。人们使用QQ,更多的是和亲戚朋友联系。而微博除了这个需求,更多的是和志同道合、自己感兴趣的人联系,这些人可能并不是现实生活中认识的,只是被共同的兴趣和价值观吸引到一起,有什么问题一起交流,有什么好东西一起分享,等等。而大家要用腾讯微博来做什么?因为腾讯微博自动推荐QQ好友的推荐机制,导致腾讯微博里很多听众和粉丝都是QQ好友,而QQ是做聊天软件的,这个理念在用户心中已经根深蒂固—-当要和朋友商量一件事情时,你会用QQ,还是用需要等待他回复的腾讯微博?
  在笔者看来,这些原因导致了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之间的差距,当然,还会有很多用户体验和产品运营上的因素,笔者就不做分析了,期待大家的讨论!
  来源:投稿,作者:沙牛,原文链接



99#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23:08: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微博加速因果报应
  佛教讲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人们应“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人有善愿,天必佑之”。微博之前,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看到来世报、后世报,而不是现世报,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微博是业力媒介】
  佛教的业力指个人行为所引发的结果的集合,既是结果也是力量。业力驱动报应,是为业报,也叫做“果报”-因果报应。
  在微博等社会化媒体之前,人们行为的结果,往往只影响当事人,只被当事人周围的人所目睹耳闻。而传统媒体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和渠道,往往只报道有“新闻价值”的事件,流行的说法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如果新闻媒体监督缺位,事件中受影响、受伤害的人往往只能忍声吞气,获利者或施害者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不能被惩罚,不能被制约。这时,佛教主张的“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只能作为弱势群体的一种心理安慰。
  微博改变一切!微博是业力媒介,微博让人人有了话语权,微博直接向全社会的分享和展示业力,即个人或组织的行为的结果,包括:
  • 身业-身体行为结果,微博展示个体行为和他人行为的结果,比如《非你莫属》栏目中主持人、嘉宾、选手的行为,让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刘莉莉pk张绍刚、还有这次选手的晕倒;
  • 口业-语言行为结果,个体直接表达,也回应他人言语,比如南航机长放言“跟央企玩,你玩不起”,引发轩然大波;
  • 意业(念头)-身、口之业都随着念头而造,微博还让个体和组织在微博直接表达意愿,也回应他人意愿,比如周鸿祎说要做手机。


  微博全方位展现业力,引发围观、引发态度…...结果就是力量,更刺激愿力的表达。
  【微博是愿力媒介】
  之前我主张微博是情绪媒介,现在想来其实不精确,微博本质上是愿力媒介,即意愿之力的媒介,情绪只是一种低层次、反应式的愿力。
  • 微博是个人意愿的表达媒介,人人表达情绪、意愿;
  • 微博是群体意愿共鸣、聚合媒介,人以群分、汇合成部落,个体意愿汇合成愿力洪流,这种洪流曾经在钟如九事件、红十字“躺着中枪”、微博打拐…...等事件中充分展现力量;
  • 意见领袖、媒体代言群体意愿,仿佛部落大祭司,如薛蛮子号召“随手拍解救被拐儿童”,这次李开复号召抵制《非你莫属》栏目,迄今已有23万多人响应;
  • 不同部落的愿力在微博上激荡、碰撞,预演虚拟对抗,如善加利用,可降低现实冲突危害;
  • 当然如果没有好的博弈机制,即矛盾化解机制,微博上不同部落的愿力冲突会极化、激化,比如“五毛”们与“西奴”们在微博上剑拔弩张,相互谩骂。

  【微博现世报】
  蒙牛只欠王小山一个交待?不!蒙牛欠公众一个交待,王小山只是公众愿力代言人,没有王小山、封了王小山,还会有张小山、李小山。
  微博加速因果报应,当下就呈现众人愿力,并可快速聚合众人愿力,这就是王小山的力量来源!蒙牛食品安全问题造下的业力,如不自己化解,王小山们就会一直是“麻烦制造者”,如鲠在喉…...
  【微博提前报】
  微博呈现愿力,加速因果报应。一年前,南航机长造下“跟央企玩,你玩不起”的口业,在微博招来“提前报”,提前的报应!他的这句话袒露他的心态,也代言了部分央企人的心态,微博上强烈的反弹,表达了公众的愿力,对这种心态形成制约,并导致对南航机长的惩罚,最后曾鸣不得不在微博道歉。
  【为钱代言?为善愿代言?!】
  王小山选中品牌代言人下手,其实在提醒明星们一个尖锐而现实的问题:微博时代,品牌代言人为何代言?!
  @黄晓明 “挺住体”代言凡客绝对值了!“挺住体”表达了凡客们(平凡的人们)自尊、自爱、奋斗上进、坚持、自我勉励的愿力。如果说最早韩寒代言,凡客还是借光,“挺住体”却是凡客重新造就黄晓明:凡客让黄晓明“挺住”、爷们了,与围脖们哥儿们了!
  愿力--意愿之力,当微博成为愿力媒介,愿力已经成为价值度量衡,从根本上金钱、资本也被愿力衡量、驱使。资本市场互联网概念股的卓越表现,已经颠覆市盈率的价值衡量标准,就因为人们相信互联网的美好未来,这是巨大的愿力洪流。
  好品牌是强大的造星机器,好品牌发现善愿、造善业;差品牌把明星当货郎使,让明星透支信任。为钱代言,如果品牌有恶业没有化解,这种恶的业力一定会影响代言人;为善愿代言,为造善业的品牌代言,即便无钱、少钱,最终一定是善有善报。明星与其算计多少钱转条微博,不如找个好品牌代言,嫁个“好人家”。记住:#挺住,意味着一切#
  【结语】
  以前人们只能用“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宗教信仰作为自己言行的训诫,多少有些虚无缥缈。如今微博已改变一切,微博全方位呈现业力、愿力。不要以为对方是弱者,就可以狂言“你家无权无势无钱,就一个三无人员,你随时可以滚蛋! ”
  要切记“不要惹我,我有微博!”还要切记“不要惹他,他们有微博!”
  对于“强大的”组织、组织中的强势者,要切记民意汹汹,“麻烦制造者”的背后是汹涌的群体愿力,业力的果报只能化解,不可能封杀。也别存侥幸心理,以为群体是健忘的、注意力会被其他事件吸引、记忆会冲淡,比如《非你莫属》之前已受到批评而未悔改,这次就有李开复振臂一呼,23万人云集…...
  微博是“秒媒体”,微博加速因果报应,不会再“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候立刻就到!
  本文谨代表个人一点小小的善愿。
  来源: 郑治投稿,原文链接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2-6-11 09:17: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谢文:微博管理,不妨因势利导

2012-06-11 07:19 环球时报 请快来参与 分享到:0
摘要:在互联网领域,每逢新事物出现,也都有放水养鱼和关门打狗的争论。诸如开个电子邮箱需要到公安部门登记,上网权只限于外国人和国家机关单位,个人不许拥有网络域名,等等,当年都曾煞有介事地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大旗下讨论或实践过,而今天看上去已经显得十分荒谬可笑。
  无论是早期的电子邮件、电子论坛、新闻门户、电子商务,还是近年的视频服务、电子书、社交网络和微博,每一个互联网创新问世,无不冲击着现存社会、文化、产业格局,带来一系列需要正视的矛盾与问题。有些问题可以套用现有游戏规则,例如工商税务;有些问题可以改进和细化现有游戏规则,例如知识产权;但更多的问题却需要改变或废除现有游戏规则,把互联网带来的新东西作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推动力,因势利导,顺水推舟,创造新的游戏规则,促进社会的现代化,例如社交网络和微博所带来的人际交往与信息传播机制的变化。

  微博平台上或明或暗地涉及三种不同性质的社会角色。第一种是亿万用户,他们首先需要的是高效率、低成本,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和交流互动;第二种是微博运营商,他们首先追求的是规模增长、收入盈利和企业安全;第三种是社会管理者,他们首先考虑的是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同样,对微博的管理也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用户社区自治,第二种是运营商管理,第三种是有关部门依法管理。

  有人主张专门针对微博立法管理,以为这样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微博。这恐怕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这种管理是否有利于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其他基本权利?其次,这种管理是否有利于社会上不同观点看法的沟通,交锋和辩论以促进种种社会共识的形成?第三,这种管理是否能够有效促进社会进步和产业发展,跟上世界发展潮流,不被激烈的世界性竞争所淘汰?第四,这种管理是单方强加的还是双向互动的?是不容申辩的还是符合现代司法程序的?最后,这种管理在综合成本上是否社会可以承受,在时效上是否能够跟上互联网发展的步伐?在这些问题上没想清楚或者想错了,即使有能力真的搞出专门针对微博的法律,也有极大的可能是副作用很大的恶法,缺少可行性的无效法,或者寿命短促的过时法。

  在互联网领域,每逢新事物出现,也都有放水养鱼和关门打狗的争论。诸如开个电子邮箱需要到公安部门登记,上网权只限于外国人和国家机关单位,个人不许拥有网络域名,等等,当年都曾煞有介事地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大旗下讨论或实践过,而今天看上去已经显得十分荒谬可笑。同样,如何对待微博,今天看起来天大的问题,可能明天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作者是资深互联网观察者)

http://opinion.huanqiu.com/1152/2012-06/2804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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