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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都市类媒体难以获中国新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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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22:4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张译允 于 2015-9-29 22:44 编辑

编者按:民生新闻为何获奖比重较低?获奖媒体为何多为“一报两台”?在实际评选中为何会存在“照顾”?设立审核委员会对作品文字质量进行把关是否过于严苛?“中国新闻奖评选面对面”专栏开办以来,不少热心网友来电来函对评选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同时也有一些看法和疑问。本期专栏,评奖办公室梳理了部分较有代表性的网友提问,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得到广大网友和新闻工作者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

问:纵观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多数获奖作品都是“高大上”题材,要么是习大大的重要精神,要么是中央主旋律的动态。为何感觉老百姓爱看爱听的社会民生新闻获奖比重相对较低呢?
答:中国新闻奖评选历来注重有关当下重大主题、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难点的新闻报道。应当说,这些报道内容都事关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具体而言,从近年获奖的一些新闻专栏来看,就有大量直接涉及民生问题的报道,直接印证了这一点。比如,楚天都市报“楚望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天3·15”、黑龙江电视台“新闻夜航”等一批新闻专栏,以回应群众关切为己任,用百姓语言,讲百姓故事,让平凡普通的人成为报道主角,先后荣获中国新闻奖新闻名专栏称号。
除新闻专栏外,其他评选项目获奖作品中也有不少民生新闻的身影。比如,本届中国新闻奖特别奖获奖作品、中央电视台《新春走基层:家风是什么》,摄制组采访了全国各地和十多个国家与地区的海外华人社区4000多人,原汁原味地呈现了老百姓们祖代相传的家训家规,引发了公众对传统家教和“家国情怀”的关注和共鸣。又如,本届一等奖获奖作品、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住在涵洞为讨薪》,记者把镜头对向弱势群体和敏感社会问题,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呈现了农民工讨薪之“难”、建筑市场用工制度之“乱”、劳动监察部门之“冷”等社会现象。作品播出后,新闻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体现了记者和媒体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问:获奖媒体多为“一报两台”,为何都市类媒体获奖比例微乎其微?
答:在中国新闻奖评选中,最重要的评判标准是作品质量,对待包括都市类媒体在内的所有媒体一视同仁。都市类媒体刊播作品在参评作品中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导致获奖比例更低。参评作品都市类媒体偏少的原因,一是初评环节推荐单位不够重视,一些真正优秀的都市类作品没有推荐上来;二是有些都市类媒体报道对于涉及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等方面弘扬主旋律的优秀作品还比较少;三是一些都市类媒体的负责人和编辑记者对改进推荐中国新闻奖的新措施缺乏了解。
自2014年以来,为了拓宽报送渠道,避免好作品错失参评机会,中国记协全面放开自荐参评。把原来将自荐参评的作品交由相关报送单位审核后占用名额推荐,改为由评奖办公室直接受理,此外还新增了11家新闻教学研究机构作为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并探索社会单位和个人推荐作品的办法。这样做,势必会为都市类媒体拓宽参与评奖的途径。
去年,有20件自荐作品同通过组织选拔报送的作品一同进入评委会评选程序,最终有2件作品获得二等奖,3件作品获得三等奖。今年,自荐作品的参评数量、获奖数量和获奖等级均大大超越往年。在自荐参评的201件作品中,有20件作品拟授予奖项,其中特别奖1件,一等奖3件。这当中,就有一些是都市类媒体的优秀作品。

问:中国新闻奖是全国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应当把作品质量水平作为唯一的评选标准。为什么在实际评选时,会有“倾斜”“照顾”呢?
答:中国新闻奖评奖是要通过举办评选活动,按年度评选出优秀作品和获奖者,树立榜样、增强凝聚力,激励全国的新闻工作者更积极主动地为做好新闻宣传事业而共同努力。但是,新闻工作中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如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新闻单位,在新闻资源、传媒人才等方面确实差距很大。因此,全国各级各类媒体参与中国新闻奖评选竞争的基础条件也不平等。如果不考虑这些客观存在的实际差距,势必会导致一些地区、单位在评选中被“剃光头”,这种情况在评选中国新闻奖时曾经遇到过。长此以往,就难以通过评奖实现对这些地区和单位的激励引导作用,大家参评的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做了一些改进。如《中国新闻奖评选细则》中明确规定,中国新闻奖评选“统筹兼顾”的范围主要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和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每届评委会也反复强调,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兼顾”,而且一般是三等奖。每年真正通过“统筹兼顾”获得奖项的作品占获奖作品总数的比例不足2%。这与高考中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加分一样,可能还需要保留一个时期。
问:这两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对参评作品文字质量严格把关,导致一些从新闻专业角度看来十分优秀的作品,因为错别字或标点符号错误就与中国新闻奖失之交臂,是否过于严苛?
答:中国新闻奖是全国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获奖作品应当是当之无愧的范本、标杆。正因如此,获奖作品不仅在内容的导向性、素材的真实性、事实的新闻性等方面站得住脚,而且表述的准确性也应当力求完美,能够经得起社会各界和历史的检验。
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是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也是获奖作品能够作为范本、标杆的基础。这是维护中国新闻奖评选权威性的需要,也是对新闻工作者弘扬新闻职业精神的鞭策。去年,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审核742件参评作品,有338件存在明显瑕疵,占参评总数的45.6%。今年,审核856件参评作品,有300件作品存在差错,占参评作品的35%。从今年审核情况来看,有差错的参评作品数量有所减少,审核委员和评委也反映,参评作品的整体质量明显好于上届。这充分表明,对参评作品的文字严格把关,对于新闻界注重文字细节,提高采编人员业务水平,是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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