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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季2011级读书笔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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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2-26 18:0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学期完成8篇学术著作阅读任务,8篇这方面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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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1 10:54: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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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秋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板凳
发表于 2013-6-11 11:16: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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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7 10:37:33 | 只看该作者
20114792 李潇雄
《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  读书笔记
  【英】维克托·麦尔—舍恩伯格 肯尼思·库克耶 著      盛阳燕 周涛 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3年1月第1版

  

   当数据处理技术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时,在大数据时代进行抽样分析就像在汽车时代骑马一样。一切都变了,我们需要的是全部的数据,“样本=总体”。P27


采样分析的精确性随着采样随机性的增加而大幅提高,但与样本数量的增加关系不大。即样本的选择的随机性比样本数量更加重要。P33


随机取样取得重大成功,成为现代社会、现代测量领域的主心骨。但这只是一条捷径,是在不可收集和分析全部数据的情况下的选择,它本身存在许多固有的缺陷。他的成功依赖于采样的绝对随机性,但是实现采样随机性的非常困难。一旦采样过程中存在任何偏见,分析结果就会想去甚远。P34


你无法得到一些微观细节的信息,甚至还会失去对某些特定子类别进行进一步研究的能力。我们不能满足于正态分布一般中庸平凡的景象。生活中真正有趣的事情常常藏匿在细节之中,而采样分析法无法捕捉的这些细节。P38

大数据是指不用随机分析法这样的捷径,而所用所有数据的方法。P39


大数据分析法不只是关注一个随机的样本。这里的“大”取的是相对意义而不是绝对意义,也就是说这是相对于所有数据来说的。P41


大数据通常是用概率说话,而不是板着“确凿无疑”的面面孔。整个社会要习惯这种思维需要很长时间,其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但现在,有必要指出的是,当我们试图扩大数据的规模的时候,要学会拥抱凌乱。P49


大数据时代要求我们重新审视精确性的优劣。如果我们将传统的思维模式运用于数字化、网络化的21世纪,就会错过很多重要信息。执迷于精确性是信息缺乏时代和模拟时代的产物。在那个信息贫乏的时代,任意一个数据点的测量情况都对结果至关重要。所以,我们需要确保每个数据的精确性,才不会导致结果的偏差。P55


大数据不仅让我们不再期待精确性,也让我们无法实现精确性。错误并不是大数据固有的特性,而是一个亟需我们处理的现实问题,并且有可能长期存在。P56


据统计,只有5%的数据是结构化的且能适用于传统数据库。如果不接受混乱,剩下95%的非结构化数据都是无法被利用,比如网页和视频资源。通过接受不精确性,我们打开了一个从未涉足的世界的窗户。P64


相比依赖于小数据和精确性的时代,大数据因为更强调数据的完整性和混杂性,帮助我们进一步接近性事实的真相。P65


相关关系的核心是量化两个数据之间的数理关系。相关关系强的是指当一个数据值增加时,另一个数据值很有可能也随之增加。我们已经看到过这种很强的数据关系,比如谷歌流感趋势:在一个特定的地理位置,越多的人通过谷歌搜索特定的词条,该地区就有更多人患了流感。

相反,相关关系弱就意味着当一个数据值增加时,另一个数据值几乎不会发生变化。例如,我们可以寻找关于鞋码和幸福的相关关系,但会发现它们几乎扯不上边。P71


大数据相关关系分析法更准确、更快,而且不宜偏见的影响。p75


这个系统依赖的是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他告诉你的是会发生什么,而不是为为什么发生。这正是这个系统的价值。P81


考虑到这些,如果把以确凿数据为基础的相关关系和通过快速思维构想出的因果关系相比的话,前者就具有说服力。但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快速清晰的相关关系关系甚至比慢速的因果分析更有用和更有效。P89


如今,数据代表着对某件事物的描述,数据可以记录分析和重组它。数字化指的是把模拟数据和转化成0和1表示的二进制码。P104


如今,技术专家都默认大数据的发展和计算机的变革是同步的。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毫无疑问,是现代信息系统让大数据成为了可能,但是大数据发展的核心动力来源于人类测量、记录和分析世界的渴望。信息技术变革随处可见,但是如今信息技术变革的重点在“T”上,而不是在“I”上。现在,我们是时候把聚光灯打在“I”,开始关注信息本身了。P105


数字化带来了数据化,但是数字化没有办法代替数据化。P109


有了大数据的帮助,我们不会将世界看做是一连串我们认为或是自然或是社会现象的事件,我们会意识到本质上世界上是由信息构成的。将世界看做信息,看做可以理解的数据的海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审视现实的视角。它是一种可以渗透到所有生活领域的世界观。P125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计算型的社会,因为我们相信世界可以通过数字和数学而获得解释。我们也相信只是可以穿越时空。事实上,我们对书写还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的敬畏。明天,我们的下一代,一群被“大数据观念”陶冶长大的家伙,会发自肺腑地认为“量化一切”并从中学习对于社会是至关重要的。把各种各样的现实转换为数据,对今天我们而言也许是新奇而有趣的,但在不久的将来,这将变成如同吃饭睡觉一样与生俱来的能力——这又让我想起来“数据”这个词语的拉丁语原意。P125


数据的真实价值就像漂浮在海洋中的冰山,第一只眼只能看到冰山一角,而绝大部分则隐藏在表面之下。P134


最终,数据的价值是其所有可能用途的总和。这些似乎无限的潜在用途就像是选择,这里不是金融工具意义上的选择,而是实际意义上的选择。这些选择的总和就是数据的价值,即数据的“潜在价值”。P135


大部分数据价值都是潜在的,需要通过创新性的分析来释放。P149


一个方法是从大数据持有人在价值提取上所采取的不同策略入手,最常见的的一种可能性就是将数据授权给第三方。P155


数据价值的关键是看似无限的再利用,即它的潜在价值。收集信息固然至关重要,但还远远不够,因为大部分数据价值在于它的使用,而不是占有本身。P156


所谓大数据思维,是指一种意识,认为公开的数据一旦处理得当就能成为千百万人急需解决问题的提供答案。P167


现今,我们正处在大数据时代早期,思维和技能是最有价值的,但是最终,大部分的价值还是必须从数据本身中挖掘。因为在未来,我们可以利用数据来做很多事情,而数据拥有者们也会意识到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因此,他们可能会把他们手中所拥有数据抓得更紧,也会以更高的价值将其出售。继续用金矿来打比方:只有金子此傲视真正值钱的。P172


大数据让行业两端的公司受益良多,而中等规模的公司要么向两端转行,要么破产。传统行业最终都会转变为大数据行业,无论是金融服务业,医药行业还是制造业。当然,大数据不会让所有行业的中等规模的公司消亡,但是肯定 会给可以被大数据分析所取代的中等规模的公司带来巨大规模。P188


竞争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就像谷歌的检索系统需要用户数据才能完好运行,德国的零件供应商需要反馈的数据来提高零件质量,所有的公司都能通过巧妙的挖掘数据价值而获益。数据能够优化生产和服务,甚至能催生新的行业。P189


大数据还会带来更多的威胁,毕竟,大数据的核心思想就是用规模剧增来改变现状。P195


大数据的价值不再单纯来源于它的基本用途,而更多源于它的二次利用。更重要的是 ,很多数据在收集的时候并无意用作其他用途,而最终却产生了很多创新性的用途。P197


在大数据时代,不管是告知与许可、模糊化还是匿名化,这三大隐私保护策略都会失效。如今很多用户都觉得自己的隐私已经受到了威胁,当大数据变得更为普遍的时候,情况将更加不堪设想。P200


也许,大数据预测可以为我们打造一个更安全、更高效的社会,但是却否认了我们之所以为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选择的能力和行为负责自负。大数据成为了集体选择德尔工具,但也放弃了我们的自由意志。

大数据的不利影响并不是大数据本身的缺陷,而是我们滥用大数据预测所导致的结果。大数据预测是建立在相关性基础上的。让人们还未实施的未来行为埋单是带来不利影响的主要哦原因,因为我们把个人罪责判断建立在大数据预测的基础上市不合理的。P207
5#
发表于 2013-7-7 10:39:11 | 只看该作者
20114792  李潇雄                     
《社会契约论》  读书笔记
      【法】卢梭 著 李平沤  译     商务印书馆     2011年4月第一版
人类是幸运的,人民是伟大的,在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总有人指引前进的道路,人民总能及时作出正确的抉择。
《社会契约论》在1762年发表,作者署名为“日内瓦公民-让雅克·卢梭”。但是当时社会认为它是“胆大妄为的,可恶的,亵渎宗教的,试图打倒宗教的和推翻各国政府的。”等他的书经过审查官的审阅与1789年6月后仅一个月后,便爆发力攻占巴士底狱运动,拉开了法国大革命序幕。
老师告诉爱弥儿:“为了观赏一个国家的山川而去游历,何为了研究一个国家的人民而去游历,其间是大有差别的。”卢梭不赞成成天带着学生“从这个城市跑到哪个城市,”他认为,“要真正研究一个民族的天才和风尚,应当到边远的省份,……正如在最大的半径尖端才能最准确地量出一个弧形的面积一样,我们在边远的省份才能看出一个政府的好坏。”
卢梭座右铭:“我把我的一生献给真理。” 【以上均来自译者】

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p4

社会秩序是所有其他各种权利赖以保持神圣的权利。然而这项权利绝不是来自自然,它是建立在许多约定的基础上的。P5

孩子只有在他们需要父亲养育他们的时候,才依附他们的父亲,而一旦没有这种需要了,他们之间的自然联系便宣告解体。孩子解除了他们对父亲的应有的服从,而父亲也解除了他们对孩子应有的关怀,双方都进入了相对独立状态。如果他们还继续联系在一起的话,那就不再是自然的,而是自愿的,这时,家庭本身便只有靠约定来维持。P5

强力造出了早先的奴隶,他们的懦弱使他们永远当奴隶。P7

即使是最强者,如果他不把他的强力转化成权利,把服从转化成义务,他就不就不可能强到足以永远当主人。P8

向强力屈服,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 意志行为,顶多只能是一种明智行为,它怎么能成为一种义务呢?P9

既然任何一个人对他的同胞都不具有天然的权威,既然任何强力都不能可能产生权力,于是,人与人之间就只有用约定作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了。P10

要是一个专制政府成为合法政府,就必须让每一代人民做主:是承认它还是否认它。这样一来,这个政府就不成其专制了。P12

剥夺一个人行使自己意志的权利就等于剥夺他的行为道德性;规定一方无限的服从,这种条约本身就是无效的和自相矛盾的。P13

战争绝不是个人与个人的关系,而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在战争中,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只是偶然成为敌人,更不是以公民的身份成为敌人,而是以士兵的身份成为敌人;不是作为国家的成员而是作为国家的保卫者而成为敌人。总之,每个国家都只能以另一个国家为敌,而不能以人为敌,因为在不同性质的二十五之间,是不能确定任何真正的关系的。P14

战争的目的是摧毁敌国,因此战争国有权处死那个国家的保卫者,只要他们手持武器抵抗。但是,一旦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了,人们就没有权利伤害他们的生命。P15

“奴役”和“权利”着两个词的意思是互相矛盾和互相排斥的。无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还是一个人对一个国家的人民,一下这种做法真的是很荒唐的:“我同你顶一个一切义务全由你承担,而一切好处全归我所有的约定,我高兴遵守才能遵守;而在我的高兴的时候,你便必须遵守。P16

“创建一种能以全部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是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的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社会契约所需要解决的,就是这个根本问题。P19

社会公约一旦被破坏,每一个人便立刻恢复了他原来的权利;只要一失去约定的自由,他就可以收回他早先为得到约定的自由而放弃的天然的自由。P19

如果我们把社会公约中非本质的东西都排除掉,社会公约就就简化成如下的词句: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自身和全部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领导之下,而且把共同体中的各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P20

由于政治体即主权者完全是是凭借契约的神圣性而存在的,所以自己便绝对不可能让任何有损于这一原始契约的事,即使对外人,也不能做,例如转让他自己的某一部分或者受制于另一个主权者。P22

人们一旦结合成了一个共同体,则侵犯其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就不能不伤害整个共同体;而且,只要稍微对政治体有一点侵犯,就更不能不使它的成员感到这一侵犯行为对他们自己的影响。P22

人类从自然状态一进入社会状态,他们便发生了一种巨大的变化:在他们的行为中,正义代替了本能,从而使他们的行为具有了他们此前没有的道德性;只是在义务的呼声代替了生理的冲动和权利代替了贪欲的时候,此前只关心他自己的人才发现他今后不能不按照其他的原则行事,即:在听从他的天性驱使前先要问一问他的理性。P24

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损失的,是他们天然的自由和他们企图取得和能够取得的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他们得到的,是社会的自由和他们对他们拥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P24

基本公约不仅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以道德和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因而,虽然人与人之间在体力和智力上不平等,但由于公约和权利的保证,他们人人都是平等的。P28

只有公意才能按照国家成立的目的即共同福祉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因为,虽说由于个人利益的冲突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必必需,但只有靠这些人的个人利益达成一致,才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P29

既然主权是公意的运用,那他就永远是不可转让的;主权者既然是一个集体的存在,那就只有它自己能代表它自己。权力可以委托他人行使,但意志不能听从他人支配。P29

事实上,虽说个别意志在某一点上与公意相一致并不是不可能的,但这种一致至少是不能持久的和不能经常的,因为个别意志由于其本性而总是偏向于偏私,而公意总是偏向于平等。P29

公意始终是公正的,永远以公共的福祉为宗旨,但不能因此就得出结论说人民的意见也永远公正的。人民永远不会被破坏,但人民往往受欺骗。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人民看起来才好像是愿意把不好的东西当作好的东西来接受。P33

众意和公意之间往往是有很大差别的;公意只考虑共同的利益,而众意考虑的则是个人的利益;它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从众意中出去和相抵消的最多数和最少数以后,则剩下的差数仍然是公意。P33

如果有人玩弄阴谋,形成了牺牲大众利益的小集团,则每一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其成员来说就行成了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就形成了个别意志,这时候,我们可以说,就不是有多少人就投多少票,而只能是有多少小集团就投多少票了。分歧固然减少了,但结果去不是公意了。而且,只要这些小集团中一个的强大到胜过所有的其他小集团,则你所得到的结果就不只是小分歧的总和,而是一个唯一的分歧;这样一来,公意没有了,占上风的意见,是个别意见。P33

为了使公意能更好的得到表达,就不能允许国家之中存在小集团,并让每个公民按照他自己的想法表达他自己的意见。P33

社会契约的目的是旨在保全缔约者。谁要达到目的,谁就需要有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手段的同某些风险是分不开的,甚至同某些牺牲是分不开的。谁要依靠他人来保全自己生命,谁也应该为了保全他人而在必要时牺牲自己的生命。P39

刑法的频繁,表明政府的软弱和无能。没有任何一个坏人是我们无法在任何一件事情上都不能做出善行的。我们没有权利擅用死刑,不能借口杀一儆百而杀罪犯,只有在保存他就不可能不带给人们危险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处死他。P40

事物之所以是美好和符合秩序,是由于它们的性质使然,而不是由于人类的约定。P41

从人类的角度来考察事物,如果没有自热的制裁,正义的法则在人间就会变成一句空话。如果一个正直的人对大家都遵守正义的法则,而对别人对他却不遵守,则正义的法则就只有利于坏人而不利于正直的人 。因此,为了把权力和义务结合起来,使正义达到它的目的,就需要有约定和法律。P41

由于做出规定的行为者是公意,它所规定的事情就带有普遍性的。正是这种带有普遍性的规定,我们称之为法律。P42

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特权,但是绝对不能规定把这些特权给予哪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分成几个等级,甚至规定取得各个等级的权利资格,但它绝不指明某人可列入某个等级。总而言之一句话,任何一种以个别对象为目的的职能,都不属于立法权的范围。P42

为了能发现适合一个民族的最好的社会规则,就需要有一个能通达人类种种情感而自己又不受一种感情影响的最高的智慧。P44

我们争取自由,但是永远不可能恢复自由。P51

一个民族,如果其所处的位置而只能在通商和战争之间选择其一的话,那本身就是很脆弱的:它要依靠它的四邻,要么受局势发展的影响,因而便只能有一个风雨飘摇的的短暂的存在。它要么征服他人以改变其处境,否则,就只好被他人征服而灭亡;他只能依靠它的渺小或伟大,才能保有它的自由。P55

人们必须享有富足与和平,因为国家在初建之时,就如同一支军队组建之时一样,是共同体最缺乏抵抗力和最容易被摧毁的时刻。人们的抵抗力即使是在绝对没有秩序时也比酝酿时大;因为在酝酿时,每个人都只顾他自己的地位而不顾危险。在这关键时刻,如果突然发生战争,饥荒或暴乱的话,国家就必然会被颠覆。P56

我的意思是说,是国家遭到毁灭的,正是这些政府本身。篡权者往往要制造混乱或者选择在混乱的时期,利用公众的恐惧心理通过人民在头脑冷静的时候绝不采纳的各种危害人民的法律。建立政府的时机选择,使人们据以区别它是由立法者建立的还是由暴君建立的最可靠的标志之一。P56

适合立法的,是这样一种人民:他们虽然已经有某种起源、利益或约定联系在一起,但他们还不曾受过法律的真正束缚;他们没有根深蒂固的习惯或迷信思想;他们既不怕遭到外敌的突然入侵,也不参与邻国的纠纷,而且可以单独抵抗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和一个联合起来击退另一个;他们的每一个成员都被其他成员所认识;他们绝不强迫一个人担负超过其能力的重担;他们没有其他民族的帮助也能过活,而其他民族没有他们也能过活;他们既不贫穷,也不富足,可以自己满足自己;最后,他们可以把古老的民族的坚韧性和一个新兴民族的温顺性结合起来。P57

立法工作之难,不难在它必须建立的东西,而更多的是难在它必须摧毁的东西。P57

如果我们努力探索全体人民的最大幸福——这是一切立法体系的最终目标——究竟是什么,那么,我们将发现它可以归结为两个主要的目标,即自由和平等。为什么要自由?这是因为一个人如果依附他人了,则国家共同体就少去这个人的力量。为什么要平等?这是因为没有平等,自由就不可能存在。P59

至于平等,我们不能从这个词的字面意思理解为是一切人的权利和财富是绝对相等的。它的意思是指,任何人的权利都不能成为暴力,而必须按等级和法律行使;在财富方面看,任何一个公民都不能富足到足以用金钱购买他人,也不能穷到不得不出卖自身。这就是要求大人物必须节制财富和权势,小人物必须克服贪欲与妄求。P58

正是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所以才需要立法的力量倾向于维护平等。P58

一切自由的行为,都是由两个原因相结合产生的。这两个原因,一个是精神的,即决定这种行为的意志;另一个是物理的,即实施这种行为的力量。P64

政治体也有这种动力;我们可以同样把他们区分为力量和意志,把后者称为立法权力,把前者成为行政权力。

把政府看做是国家中一个新的政治体就行了:他与人民和主权者是截然有别的,他是这两者之间的中间体。P68

这种单独的存在,指的是它有权召开大会,召开行政会议,并有审议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权力,有某些权利和头衔以及君主独有的特权,使行政官的地位随着他肩负的责任愈重大便愈显得尊荣。困难在于如何安排整体之中的这个下属,使它在建立它自己的体制的时候不至于改变总的体制,使他始终要明确区分用来保护它自己的存在的个别力量和用来保护国家存在的公共力量。宗旨,它必须时时准备为了人民而牺牲政府,而不能为了政府而牺牲人民。
尽管政府是由另一个人为的政治共同体所产生的人为的政治共同体,它在某种程度上只有一种假借的和从属的生命,但这并不妨碍它以或多或少的活力与明快的方式行事,并且可以说是享有一种或多或少的充沛精力的健康;总之,只要它不直接背离它建制的目的,他就可以根据组建的方式而或多或少地偏离这个目的。P69

在行政官身上我们发现三种本质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他个人固有的意志;这种意志倾向于维护他个人的利益。其次是行政官集体的意志,或称团体的意志,就起对政府的关系而言,是公共的;就起对国家的关系而言,则是个别的。第三种是人民意志即主权者的意志;这种意志无论是对被看做全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做是全体的一部分而言,都是公意。
在一个完善的立法体系里,个别意志和个人的意志等于零,是不起任何作用的;政府本身的意志完全是从属的,因此只有公意即主权者的意志始终占主导地位,是其他各种意志应当遵循的唯一标准。P70

随着经手人员的增多,公务处理反而越慢。由于过分审慎,便不搭重视时机,就会坐失良机;翻来覆去的考虑,往往会失去考虑的结果。P71

每个时代的人们都在争论什么样的政府形式是最好的,没有没看到每一种形式在某种情况下都是最好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又是最坏的。P73

在没有什么事请比个人利益在公共事务中发生影响更危险的了。而政府滥用法律,与立法者的判断失误带来的危害相比,是小得多的,而判断失误又是个人看法难以避免的结果。P74

按照“民主制”这个词的严格意义来看,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没有过,而且将来也不会有。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这是违反自然秩序的;让人民经常不断地集合起来处理公共事务,这也是不可想象的,而且,我们很容易就看出,如果因此设立许多机构,其结果就不可能不改变行政的形式。P74

“我甘愿冒危险也要自由,绝不愿为了安宁二手奴役。”——某侯爵。

公众所缴纳的税距离它们的来源越远,则负担越重。衡量这种负担的尺度,不是看交税的数量,而是看所缴税返回到原纳税人手里所必须经过的路程。如果这一流转的过程又便捷又规定的得好,则纳税多一点或少一点都没有关系,人民总是富足的,财政也总是良好的。反之,即使所交的税很少,但如果这一点点税永远也回不到他们手里,则一交再交,人民不久就会身无分文,这样,国家既不能富足,人民也会一贫如洗。P88

专制的目的不是为了使人民幸福而统治臣民,而是为了使他们贫穷困苦才便于统治。P89

政治体的生命的原动力,存在于主权权威;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权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挥各部分的活动。大脑可能瘫痪,但人可依然活着。一个人尽管是白痴,但他总是活着的,然而心脏一旦停止跳动,任何动物都会死的。P100

主权者只有立法权而而其它权利,因此只能依靠法律来行动,而法律又只不过是公意的明确体现,所以,只有在人民都集合起来的时候,主权者才能行动。P101

从良好的法律中会产生良好的法律,从坏法律中必然产生更坏的法律。P106

一旦当人们一提到国家的事情就会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就可断定国家即将灭亡了。P106

主权实质上就是公意,而意志是绝对不能由他人代表的。它要么是自己的意志,否则就是别人的意志,中间的意志是没有的。人民的议员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不过是人民的办事员罢了,在任何事情上都没有最后的决定之权。任何法律,不经过人民的亲自批准,都是无效的,都不能成为一项法律。P106

英国的人民以为他们是自由的;他们简直是大错特错了,世界上,他们只是在选举议员的时候是自由的;议员一出,英国的人民就成了奴隶。在他们短暂的自由的时间里,他们对自由的使用办法,正适合足以使他们失去自由。P106

法律所表达的是公意,因此很显然,人民的立法权的行使,是不能由他人代表的,而行政权就可以,而且也应当由他人行使,因为行政权知不是按法律运用力量而已。P107

一个国家只要能有一个契约,那就是结合的契约。有了这个契约,就不能再有其它任何的契约。我们无法想象任何另一个公共契约不会破坏最初的契约。P111

通过一次简单的公意行为就可在事实上建立政府,这是民主政府固有的便利。此后,这个临时的政府,或者是继续执政(如果着就是它决定采取的形式的话),或者是以主权者的名义建立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这一切都是按规则行事的。此外,就不能有任何其他合法的方式可以建立政府,而又不违背前面确定的原则。P112

创建政府的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而是一项法律。行政权力的受托者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任命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人民既可以委任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P113

只要若干人集合成一个整体,他们在维护共同的生存和公共的幸福方面,就只能有一个意志。国家的宗旨是明确的,没有任何利益是互相冲突的,到处洋溢着欢乐的气氛。只要稍加留心就可看出人们是很幸福的。P115

一个治理得很好的国家,是只需要很少的法律的,而在有必要颁布新的法律时,这种必要性早已普遍为人们看出来了。第一个提出那些法律的人,只不过是说出了其他人已经感到的情况罢了。P116

当社会的纽带开始松弛和国家开始衰弱的时候,当个人的利益开始占上风和小社会开始影响大社会的时候,公共的利益就会发生变化,就会遇到与之对立的利益,人民的声音就不能形成一致,公意就不是全体的意志,于是就会出现矛盾,人民就会聚讼纷纭,争吵不休,最好的意见不经过一番辩论,也是得不到采纳的。
最后,当国家濒于崩溃,只能以一种残破不堪的形式苟存的时候,当社会的纽带在所有人的心中都断裂的时候,当卑鄙的私利厚颜无耻地披上神圣的公共福利的外衣的时候,公意就沉默了。每一个人都在心中打他的小算盘,谁也不像公民那样发表意见了,好像国家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不仅如此,而且,有些人还假冒法律的名义来通过种种不公正的规章,以取得个人私利。P117

公意始终是牢固的,不败坏的;他永远是纯洁的,只不过屈居于另外一些在比它强烈意志之下罢了。实际上,尽管每个人都想使他个人的利益脱离的共同的利益,但他发现,他根本不可能把它们彻底分开,何况与他终将获得的独有的好处相比,他所分担的那一部分公共的负担,就算不上什么了。除了这种独有的好处以外,从他的个人利益出发,他同其他人一样,也是非常希望大家得到幸福的。P117

对公共事务的态度,是显示道德风尚的实际情况和政治体的好坏的一个相当可靠的标志,集会上的气氛越是和谐,也就是说大家的意见越趋于一致,则公意变越占上风;反之长时间的争论不休,意见分歧,甚至吵吵嚷嚷,便表明个人利益在大肆活动,国家在走下坡路。P118

只有一种法律由于其性质而必须全体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这个是法律:社会公约,因为政治体结合是世界上最自愿的行为。每一个人生来都是自由的,是他自己的主人,因此,无论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在未得到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奴役他。说一个奴隶的儿子生来就是奴隶,这等于是说生来就不是人。P119

人类最初是没有任何国王而只有神的;他们没有什么政府,而只信奉神的权威。P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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