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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媒体的“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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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9 00:03: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一起起在学校门口杀害儿童的案件出现在媒体上的时候,有人提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观点,认为是媒体报道了这些杀害儿童的案件,才诱发了更多的同类案件。如果说这个观点毫无根据,则是不客观的,而如果认为这个观点很正确,则更是不客观的。

  毫无疑问,当媒体传播了在学校门口杀害儿童的案件之后,对另外一些有犯罪倾向的人会有一些暗示、刺激或启发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鼓励了类似血案的发生,而是一个“破窗效应”在起作用。比如一幢房屋的窗户玻璃烂了一块,如果长期得不到修复,别人就可能会受到一些纵容和暗示,走过去打烂窗户上更多的玻璃,最终可能会使这幢房屋所有玻璃都被打烂,直至这幢房屋被拆毁。

  其实,“破窗效应”并不是一个“舶来品”,中国早就有“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之类的俗语,这说明“破窗效应”仍是古今中外熟知的理论,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在二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曾下过一道命令:当一些建筑在纳粹的轰炸下损毁时,只要是损坏不大的地区,破碎的窗玻璃必须尽快装上,绝不能让一些本来可以修复的建筑被荒废不理,看起来像个废墟。因为丘吉尔知道,一旦凌乱和无序的气氛被纵容,就会对政府的管理产生严重威胁。在一个国家,如果法律尊严和政府的权威一再受到挑战之后,这个国家的秩序就像得了瘟疫一样被蔓延的轻蔑所击跨。没有人再相信法律,没有人再相信政府,于是兵败如山倒般的崩溃就会接踵而来。显然,这一切都不是媒体所能够造成的。

  事实上,媒体不对那些突发的杀害儿童案件进行报道,并不能阻止那些“穷凶极恶”的人报复社会,他们即使不采取杀害儿童的方式,也会采取杀害其他无辜者的方式来报复社会。如当年在佛山就发生了专门伤害年轻女孩的事件,2007年,在河北还发生过几起专门针对老年妇女进行伤害的案件。而媒体对这一类杀害儿童案件进行报道之后,不仅能引起人们的警惕,针对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防范缺陷采取弥补措施,还能引发许多智者对这类案件频发的深层思考,正如当年温家宝总理曾针对此类案件的发生就提出:我们不但要加强治安措施,还要解决造成问题的深层次的问题。

  有人认为,那些对媒体报道灾难性负面新闻不适应的人,可能是长期在报喜不报忧新闻环境下形成了“负面恐怖症”,需要自我调整或在他人的启发下才能适应。就像当年我们第一次公开全面地报道“非典”疫情之后,让全国人民都紧张了一把。而此后各类疫情还在公开报道,国人也都渐渐习惯了,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只是稍加预防而已。当我们一说到“禽流感”就谈虎色变时,四十多年前哪一家“瘟”死的鸡舍得挖坑埋了?还不都是拔毛后给炖吃了?因为那时我们还没有“禽流感”这个概念。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正面和负面的两重性,媒体也不例外。让媒体说真话、及时说话,天塌不下来。我们不怕窗户的玻璃破上几块,及时补上了还是好房子。关健在于有没有人对这幢破了几块玻璃的房子负责,并及时地补上玻璃。

  但如果那房子破得连装玻璃的窗户框都没了,墙根上又被人挖了几个大窟窿,已成为摇摇欲坠的危房,那就没有必要再在这里再说什么“破窗效应”的问题了。

   说明:本文写于2011年。近日,因珠海的那件驾车撞人案,又有人说出媒体不应报道案件的细节,易引发他人效仿之类的话题,故重发之。


来源:司马草堂(公众)
编辑:徐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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