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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王星该不该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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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2:30: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大论坛上石扉客批评新闻学界不声援业界的争议刚刚消停,昨天(9月28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15家媒体刊登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通报又受到关注。其中,前南方都市报记者王星被处罚一事引发的争议最大。或许是因为南方都市报的名气大,或许是因为王星受到的处罚最重,因此,无论新闻学界还是业界都倾向于同情王星,甚至为王星鸣冤抱屈、打抱不平!

谁说新闻学界不声援业界?据我所知,浙江大学吴飞教授在第一时间发微博支持王星:“1王星是我见过的最出色记者和编辑之一,他这样勤奋工作的记者或编辑,在工作中也难免出错;2因为事实真相的获得不易,这使得新闻行业是出错率较高的行业之一;3因此要允许出错,但可严格要求纠错;4.除非是那种明知有误,还故意作假的恶意性行为才应给予重罚。


9月29日一早又跟一位报业总编聊这个话题。这位总编一点疑惑是:既然公众号不采取审稿制,不在报社运作体系,为什么要以新闻记者规定而不是公众号规定,为什么是版署而不是腾讯公司处罚公众号运营人?王星因为公众号文章失实被处以五年不得从业处罚,报社的领导在哪里?

那么,为什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什么会出面处罚公众账号文章?记者王星该不该受到处罚?值不值得同情?

对于第一个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面处罚公号文章,是因为公号文章被定义为网络连续出版物,因而的确可以出面处理,而腾讯则无相关的处罚依据。网络出版其实早在互联网刚进入中国的1994年,就由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张其苏提到过,当时网络出版的东西就称为网络电子出版物。公号的文章属于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属于出版的范畴,当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可以出面。


记者王星该不该受到处罚?因为有人很义愤填膺,以前王星做得很好啊?但即使记者以前再优秀、表现再好,也不能因为以前好名声就抵消现在的错误,得一码归一码、就事说事!

如果微信定位为连续出版物,微信那么多谣言版署为什么不罚?还有那么多媒体犯错为什么不处罚?这就是小孩吵架辩解的路数了谁谁也打架了?也有错为什么不处罚他们要处罚我?能因为别人的错就抵消自己的错吗?新闻学界或业界同情甚至支持受到处罚的记者当然可以理解,可不能把别人也有错当做自己脱罪的理由!很简单,别人杀人,你就可以杀人吗?


所以关键是王星的报道到底有无失实或虚假之处?至于是不是要处罚到如此程度可以商榷。

王星声明五点内容:1、在南都任职期间,我确实采写了该新闻,愿承担相应责任。2、该新闻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我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引用自认为权威的消息源信息,在报道中称当事人的去世为自杀,而事后当地调查表示其为心脏病突发。3、新闻可能给当事人家人带来巨大伤害,这是不能被原谅的错误。4、有关部门将该报道定性为“编写虚假新闻,包括在采写新闻报道中采取凭空捏造,无中生有;隐瞒事实,制造假象等方式,造成发表的新闻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行为。”并由此依据《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做出行政处罚,对此我不能认同。5、“被报社劝退”一说不实。

这样看来,记者王星的报道的确存在“失实”等严重问题,王星自己也承认。因此,记者王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似乎也理所应当,总编同志也同意:该罚要认

值得商榷的地方在于处罚的依据是不是有一个由不严重到严重的犯错顺序?哪一层次的错误会受到哪些相应的处罚?有没有专业标准的新闻报道评议的专业标准?至少目前我尚没看到!如果有这些明确的依据公布,当然会有说服力!
但我也注意到,记者王星采写的“问题”报道在2014年12月25日晚上,也就是在2014年底。到2015年4月,版署约谈王星,调查此事。版署人员表示,经当地调查和版署调查,当事人并非自杀,而是心脏病突发。王星也表示相信当地和版署的调查,承认自己报道操作确实存在严重问题。5月,版署下发对王星的《禁业告知书》,禁业五年。9月28日,版署发布通报。

4月到5月,期间有不短的间隔。5月到9月底,又有很长时间,王星作了哪些反应和申诉?可如果不愿意接受这个处罚结果,王星不是应该在签字拒绝后积极进反馈吗?但以目前的结果来看,王星没有提及过有任何争取辩解和申诉的举动。按照常理而言,一个人接受处罚决定书后放弃或不进行申诉,视同于默认或接受。因此,至少从时间期限的角度来说,版署给出了辩解的时间,版署在这一点上貌似没有做错。
版署有没有权力处理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这是个老问题,也是人们担心的问题。因为人们会很敏感很警惕地想到,版署处罚有问题的新闻报道会不会借机打压言论、影响言论自由?因此,对于王星的“问题”报道,似乎由“问题”报道的当事人作为被侵权人诉王星侵权更为合适,由法院根据事实评判作出裁决可能更为合理、服众!


至于说到记者本人,处罚过重、也算撞在了枪口上,或许这种处罚有以儆效尤的意思,但记者本身的报道确有问题才是根本原因。这种处罚对于媒体记者的警示意义在于:要尽量清白、不要授人以柄,要尽量公正、客观、平衡,要尽量核实信源,要尽量坚持新闻专业主义。身正不怕影子斜,专业的报道不仅能提高新闻作品的公信力,还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

新闻学界和业界的同情其实也不仅仅是为王星一人。但同情不是罔顾事实本身、去表态或站队,而是就事论事。而如果新闻学界或业界自己都做不到客观公正、专业评价,怎么能服人?又如何能赢得公众的信任?

或许支持或声援的最好方式就是:公正的评判、客观的议论!

作者:原平方
来源:必记本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jY1ODE4OQ==&mid=210419607&idx=1&sn=4a7fc34c71b067c095d15c2f5e07da7e&scene=1&srcid=0930g6fTQCYPDoS7sLARPCTQ&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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