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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版权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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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8:16: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2-3-3 11:07 编辑

【案例】
美联社CEO:需控制网络新闻无授权使用
2010年09月25日01:44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9月25日凌晨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联社总裁兼CEO汤姆·科尔利(Tom Curley)周四称,需要创立一个执行机制来帮助控制互联网上新闻的无授权使用。
  科尔利表示,美联储正在追踪从事于内容“拼凑”的网站,并表示他计划在周五召开的一次行业会议上指出18家此类网站的名称,其中包括一家营收接近于1亿美元的网站。
  科尔利还表示,已经有900份报纸与美联社签定了自愿数字登记协议,700份报纸正在接收实时追踪数据。美联社认为,这项服务能帮助该社和报纸从网络授权和广告那里找到新的盈利机会。科尔利称,这项登记服务“是一个开端,我们需要继续发展下去”。
  目前,报纸正面临着刊物订阅量和广告销售量大幅减少的局面,而这在其营收中占了一大部分。所有报纸都正在寻找盈利方式。
  科尔利指出,控制内容使用的一种方式是创建一种通用的签约登记机制,并举美联社的Top 25大学足球网站为例。
  科尔利表示,美联社所集中关注的新闻领域包括恐怖主义、墨西哥边境的毒品战争、选举、信息自由和国家立法等。(唐风)

http://news.sina.com.cn/m/2010-09-25/014421163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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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虎嗅三日内需向蓝媒汇支付8000元拖欠稿费
文丨韩韩(作者系蓝媒汇创始人)
节后上班第一天,收到了一个好消息。虎嗅拖欠我们8000元稿费一事,法院今天宣判了:我们胜诉了,判决虎嗅与蓝媒汇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三日内向我们支付拖欠的8000元稿费及逾期付款利息。
感谢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高效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感谢身边各位媒体同行、朋友及用户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

法院判决书截图

在我看来,这个案子事实非常清晰和简单,完全没必要走到诉讼这一步。是虎嗅内部的管理混乱和领导层的傲慢偏执,以及对法律的漠视误读,才让我选择较真到底。这绝不只是我们一家的遭遇,媒体的生态也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希望通过努力,让公众看清一个真实的虎嗅。
众所周知,虎嗅这些年一直在找写手替他们撰写商业稿件,并从中赚取稿费差价,这是虎嗅的一个商业模式,也是一个业内公开的秘密。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虎嗅居然在我眼皮底下,想赤裸裸地挖我们的墙角。
简要复述一下案情:虎嗅商务找到我,想让我们的编辑帮他们撰写一篇联想的稿件,稿酬是8000元。我以公司管理者的身份拉编辑入群对接执行这个项目,编辑如约完成稿件撰写,并最终发布在虎嗅网上,蓝媒汇也在当月向编辑提前支付了这篇外稿的撰写费用。
但一年多过去了,虎嗅一直没有支付。我们在官方微博公开讨要,也无果。不得已,我写了一篇关于此事前后的详细文章,引起同行广泛关注后,虎嗅终于找来了,愿意立即支付,但只能支付给编辑本人,不能付给公司,理由是虎嗅跟我们不存在公对公的合作关系。我当然不同意,便决定将虎嗅告上法庭。
其实,我起诉虎嗅最主要的诉求,不是讨要那8000元稿费,而是揭开虎嗅傲慢耍赖真相,判定我们之间确实是公对公的合作。
因为我代表公司公开找虎嗅讨要稿费时,虎嗅从不回应,至始至终不认为这事与蓝媒汇有半毛钱关系。事后只承认是与我们员工合作,稿费只能打给员工个人,不能打给公司。
虎嗅创始人李岷后来和我沟通中也一再辩称,虽然她们商务是职务行为,但找我约稿不是公对公的法律范畴,并以双方没有合同为由,不承认是虎嗅与蓝媒汇公司之间的合作。
这让我很无语,我作为蓝媒汇的创始人,对接的是虎嗅商务,并将业务布置给员工执行,公司为此向员工也支付了报酬。这事怎么就与公司无关了?那我的身份从头到尾又是干嘛的?这就好比,顾客去餐馆吃饭,我是掌柜在前台迎客接待,吃完了顾客非要把钱付给厨师,说跟餐馆无关。世上难道还有这样的歪理?
好在,今天法院给出了的裁决,对虎嗅的无理无赖行为给予了反驳,确认了虎嗅与蓝媒汇的合同关系。


我此前撰写的一篇稿件被虎嗅连续三天投诉被删除后表示,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尊重平台的规则。李岷也在和我的沟通中承诺,相信法庭的裁定,让双方搁置分歧,等法庭最后结论。今天,法庭裁决出来了,我希望虎嗅遵守诺言,履行法庭判决。同时,我希望虎嗅因此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和困扰,公开向蓝媒汇道歉。
“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这是虎嗅网名字的来历,希望虎嗅作为行业知名的媒体,还记得初心,拿出应有的担当,而不是用自己制定的丛林法则,以大欺小,破坏生态。


来源:韩韩观察(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704#
发表于 2025-5-6 14:12: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宣部版权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微短剧等网络视听领域版权保护工作
规范微短剧版权秩序”“持续净化网络购物环境”……在国新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我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关情况。
加大微短剧版权专项治理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微短剧等网络视听领域版权保护工作,推动微短剧行业版权生态健康发展。
王志成说,微短剧已成为推动网络视听行业创新发展的新力量,但与之相关的版权问题也日益突出,如洗稿搬运、侵权改编、抄袭剽窃等侵权盗版现象时有发生。微短剧出海面临版权交易不畅、海外维权较难等现实难题。
王志成介绍,规范微短剧版权秩序,将加快完善版权立法,加大版权专项治理,针对网络视听领域的侵权盗版新情况、新类型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视听领域的版权重点监管,研究拓展重点版权作品保护预警范围,探索不同作品类型分类保护机制,推动网络平台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版权保护主体责任。
去年查处涉网案件3.6万件
侵权假冒商品给消费者网购带来了不好的消费体验。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白清元表示,将继续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并重,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压实平台经营者责任,营造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让消费者有更好的网购体验。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开展了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共查处涉网案件3.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381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8.7万条、责令整改网站1.7万个次、提请关闭网站2619个次,持续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平台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召开合规推进会,发布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组织签署自律公约,指导整改平台补贴、价格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约谈主要电商平台,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更好地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权行为
当前,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迅速发展,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
公安部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局局长李剑涛介绍,公安部作出安芯专项工作部署,大力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202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157起,集中侦破了一批涉及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重特大案件,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2021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制定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对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年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郭雯说,今年的方案聚焦重点关键领域和民生热点问题,提出加强中华老字号商标、涉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等知名商标的保护,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加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聚焦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助器具、儿童玩具、家用电器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来源:传媒评论公众号
编辑:梅镕缨


703#
发表于 2025-4-29 12:06: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四川省社科联期刊:不建议在读硕士、博士将导师挂名为第一作者

我们不歧视作者身份,倡导文责自负,不建议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将导师挂名为第一作者。如导师对于论文有实质性贡献,可署名为第二作者。
我们理解广大作者对于发表周期过长的焦虑,对于一稿多投行为不纳入黑名单管理。如有退稿需求,敬请及时告知我们,以免浪费后续环节审稿资源。
由于各期刊引证规范不一,为免作者重复劳动,我们不要求投稿时遵照本刊引证规范。如稿件最终拟获采用,我们将单独通知作者修改格式。
本刊自2025年第4期起,实行一篇文章只允许挂一个基金项目的规定,并要求基金项目与拟发表论文具有实质性关联。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全国社科工作办举报电话为010-63098272。
本刊未与任何论文中介机构合作,请勿上当受骗!欢迎通过《天府新论》官方网站(http://www.tianfuxinlun.com)或“哲学社会科学预印本平台”(https://zsyyb.cn)投稿!
感谢广大作者朋友对《天府新论》的大力支持!



来源:观察者网

编辑:张家乐


702#
发表于 2025-4-27 15:47:1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陈大超:曾经靠稿费吃饭的我,如何看待《金陵晚报》不再发放稿费?



有人在朋友圈转了《金陵晚报》从2025年起,将不再发放稿费的消息——不发放稿费?二十多年前,有人不发放稿费我会跟他急。
从1998年元月起,辞了工作专门以写作为生的我,就是靠稿费生存的,谁不发我稿费,我一定会写信去要。越是大报名报,越是好要——当然他们一般也不拖欠和漏发。不然,他们如何成其大?如何成其名?
大与名,都得以诚信为基础。
记得有次《台港文学选刊》从台湾《皇冠》杂志上,转了我的一篇小小说,责任编辑收到我的讨稿费信大为吃惊,说没想到作者竟是大陆人,说他自己先把稿费垫着,于是给我寄来了四十多元转载费。
很多报纸的文摘版,很多地方的文摘报,都不付稿费。现代社会,没有版权意识,不能称为文化人,他们往往就是戴着眼镜的盗匪。
那期间我专写小小说,千字文。这种短平快的打法,更利于维持生存。1997年就在《北方文学》发表中篇小说《朋友梁光》的我,此后一口气在世界各地发表了三百多篇小小说,两千多篇千字文。我还写过“以小取胜”的短文发表。
这世界有些人就是善于以小取胜。你看芯片,越做越小。
稿费最多的一年是2004年,全年收入四万三千多元。那一年我还打了引起全国反响的诉新浪网侵犯我著作权官司。不少报刊都对我进行采访报道。这一生,也就红了那一阵子。做敢为人先的事才能红。
正是网络的兴起,让广告从纸媒跑到网络上来,让纸媒的稿费逐步减少,也让我的收入逐步减少。没有人说我什么,但滋生在我骨子里的压力,让我总是在切菜时候有一种冲动:猛砍自己一刀。我只能一进厨房就哼歌——以此转移注意力。
此生我最大的能耐,就是善于在对自己下毒手时转移注意力。
我写的小小说《下毒手》,投去泰国《新中原报》,直到我在我们图书馆的《小说界》上看到“春兰抔.世界华文微型小说大赛”获奖名单,才知道它发表了,并获了奖。有时候,你痛苦到想对自己下毒手时产生的灵感才最值钱。那次获奖让我获得一千元奖金。
《金陵晚报》我上过不止一篇两篇,记得每篇的稿费是八十元。属于中等偏上。稿费高的是广州的《南方周未》,《南方都市报》,香港《大公报》,《文汇报》,澳门《澳门日报》,台湾《中时晚报》,《活水》双周刊,美国的《世界时报》,《星岛周刊》,一篇千文字能达到二百至五百元人民币,二十至五十美金。
那时我一年可以赚三四百美金,但坊间传我一年能赚五六千美金。“坊间”是片很神奇的土地,一颗小草的种子撒下去,它能给你长出一棵高耸入云的大树。
网络则像一个迅速膨胀的吸血鬼,它把纸媒的血都吸到自己身上来了,吸得纸媒不是瘦得皮包骨头,就是仆地而死。《金陵晚报》坚持到2025年才不发稿费,已经是一个壮举。是对作者讲信誉的壮举。从此之后,他们终于解脱了。
我自从在网上开办了微信公众号,很快就不给纸媒投稿了。在网上写稿,必须做真人。不能做被别人操控的工具。在网上写作你不能云遮雾罩,花言巧语——也不能花拳秀腿。否则没人给你赞赏。要么就只能是一群没脑子的傻子给你赞赏。如果你成心赚傻子的钱,那你就得做司马南金灿荣那样的坏蛋。
虽然网上也有人审查,虽然我连写诗都把号给写封了,但我还是更爱在网上写。因为只要有一点点真,也比假的更迷人。
在网上写,你就没地方要稿费了。稿费都是读者赞赏的。虽然好几个人都说给朋友赞赏就是对朋友的侮辱,但我一直在心里感激着那些“侮辱”我的人,并且一直在为他们着想。
从一开始,我就承诺,凡是赞赏我的人,只要遇到困难,我不仅会退回所有赞赏,而且还会适当帮衬。对于一次赞赏较多的人,我会酌情将大部分退回。对于那些每篇都赞赏的人,我会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做工作,让其减少赞赏的次数与金额。我自己两年前就把赞赏的最高金额限制在十元。
虽然我曾受益于纸媒,但相较于网络,我觉得纸媒并不值得怀念。因为它毕竟代表着过去。我的眼睛,一直盯着现在与未来。
很多人的那颗文心,早死了,死于对过去的怀念与留念。
过去是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是坟墓。
2025年4月25日于湖北孝感


(作者近影)



来源:陈大超(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701#
发表于 2025-4-26 22:34:0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传媒湃︱《金陵晚报》副刊“雨花石”5月起改为免费刊登

4月25日,南京《金陵晚报》第13版“雨花石”刊发一则《敬告读者》称,“2025年5月起,《金陵晚报》‘雨花石版’将改为免费展示平台,所有刊登的稿件均为免费刊登,不收取费用,不发放稿费。”
《金陵晚报》创刊于1993年1月1日,时名为金陵时报,1994年1月1日起改名为金陵晚报,是南京都市圈发行量和影响力最大的综合型都市类报纸。
据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官网介绍,《金陵晚报》创刊以来,坚持“让阅读成为享受”的办报宗旨,新闻报道形式、报道内容不断探索创新,推出了环保新闻、科学新闻、实验新闻、慢新闻等数十个新闻品种;并通过新技术改造新闻和报纸形态,先后推出3D特刊、玫瑰花香报、会唱歌的报纸、云报纸、魔幻报纸、增强现实技术特刊、微信报纸等,这些创意举措在一定范围内成为研究报纸转型改革的样本。
公开资料显示,雨花石是一种天然玛瑙石,也称文石、观赏石、幸运石,有“石中皇后”之称,主要产于南京市六合区及仪征市月塘一带,是南京著名的特产,以《雨花石》作为《金陵晚报》副刊名字具有鲜明的南京特色。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张席睿



700#
发表于 2025-4-26 22:27: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忘记付稿费,到公告免费用稿:报业困境与诚信危机

近日,也算是较为老牌的晚报《金陵晚报》的副刊发出一则启事:“特别提醒:本版为免费展示平台,所有刊发作品皆为免费展示,不收取费用,不发放稿费。”


报业的冏境老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稿费标准也是一降再降,好多报纸其实早就不发稿费了,只是他们羞答答地不说,也不告诉读者和作者,用了你的稿“忘记”付稿酬。
众人皆知,纸质报刊在数字化浪潮的强烈冲击下,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化阅读日益普及,大量读者的阅读习惯从传统纸质媒介转向电子屏幕,这直接导致纸质报刊的发行量持续下滑。同时,广告商也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到受众覆盖面更广、传播效果更易量化的数字媒体平台,使得纸质报刊的广告收入大幅缩水。在发行量与广告收入双双受挫的情况下,部分报刊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入不敷出,经营举步维艰。
在严峻的生存压力之下,部分报刊祭出了一些令人诟病的应对手段,其中就包括在刊发稿件后“忘记”向作者支付稿费。



细细探究,会发现被“遗忘”在稿酬发放名单之外的,往往是那些籍籍无名的自由投稿者。这些创作者怀揣着对文学的热爱、对观点表达的渴望,将心血凝结成文字投递给报刊,满心期待着自己的作品能与读者见面,也期望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回报。然而,部分报刊的做法却让他们寒心。
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来讲,不支付稿酬无疑是对契约精神的公然违背,往严重了说,这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无情侵害。当报刊决定采用作者的稿件时,便与作者达成了一种无形的契约。报刊获得了使用稿件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向作者支付劳动报酬。若只因自身经营困难,就堂而皇之地不付稿费,这与到饭店吃“霸王餐”的行为又有何异?吃罢一抹嘴,一句“老子没钱”。又像一个破落地主,我雇佣了农民给你种地,等庄稼种好了,却装聋作哑地“忘了”给钱。这种比方不一定准确,但将自己应尽的责任抛诸脑后,全然不顾他人的付出与权益的道理是一样的。



这种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报刊行业在困境中的挣扎与短视。生存压力诚然巨大,数字化阅读的崛起使得纸质报刊的发行量和广告收入大幅下滑。但以牺牲作者权益来缓解一时之困,无疑是饮鸩止渴。长此以往,将严重打击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当创作者们屡屡遭受此类不公待遇,便会对报刊失去信任,转而投向其他更尊重创作者的平台,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剧报刊优质稿源的流失。
说难听点,这些报刊到这副样子了,却还不肯反思,不肯善待读者作者,还要装,仍对作者爱理不理,还要摆出一副高傲矜持的臭架子。



像《金陵晚报》这样公开宣告停发稿费,而是有言在先,不是用了稿子却“忘记”付稿费,好像还算是比较坦诚的。但您细看《金陵晚报》的公告还是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本版为免费展示平台,所有刊发作品皆为免费展示,不收取费用,不发放稿费。”意思就是我免费展示,所以也要免费用稿。这就有点强词夺理了,照这逻辑的话,人家来刊登广告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免费展示的待遇?



相比而言,《重庆晨报》的做法就坦诚得多,当你将稿件投入它的电子邮箱后,马上会收到它自动回复的信:
尊敬的作者朋友:
《重庆晨报》副刊自20231月创办以来,始终以挖掘革命文化、城市文化、传统文化为使命,创新表达重庆热辣滚烫的奋斗精神。珍视每一位作者的创作心血,三年来累计发表人文、纪实、市井、诗歌作品数万篇,并恪守承诺按时发放稿酬稿费,与广大文学爱好者共筑一方精神家园。然受纸媒行业整体经营压力影响,为延续副刊这一文学交流园地的生命力,经上级领导慎重商议研究,现作出如下调整:
1. 即日起暂停发放稿酬,投稿即视为无偿授权。
艰难时刻,恳请海涵。若您仍愿惠赐佳作,本报将视作对文学初心的坚守与支持,作品刊发后暂停支付稿酬,但承诺继续以专业态度对待每一份来稿,维护创作尊严,尽力保留这个凝聚无数心血和关注的文化平台。
2. 黄葛树副刊不改初心,持续深耕优质内容。
作为《重庆晨报》核心品牌,黄葛树副刊将延续文化纪实挖掘理念,继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兼具的精品力作,为城市留下有温度的文化印记,为作者搭建更广阔的展示平台。
纸媒寒冬,幸有文字可暖人间。感谢您三年来的信任与陪伴,愿我们以笔为舟,共度时艰,静待春来。
小提示:
1、暂停稿费后,如果需要撤回另投,我们尊重你的意见,建议在1天内撤回邮件,以免造成误解。新投稿件身份信息末尾,最好注明稿费要求(需要还是不需要),以免造成误解。
2、暂停稿费后,本报会尽力停费、降薪、保平台,副刊的栏目设置暂不改变,依然是纪实+特约+人文+市井+能懂的诗。稿件评议和选择标准和流程不变。投稿的要求不变,依然是标题:栏目+标题+作者+籍贯。内容依然是正文粘贴+附件WORD文档和图片。提供的作者信息依然不变:姓名+工作单位(或者XX协会会员)+通联地址+账号+开户行+身份证号码+手机联系方式
《重庆晨报》编辑部
2025327
《重庆晨报》副刊的这封信,情真意切,坦诚相见,也有点悲壮。作为作者一般都能理解和同情。
对于报刊行业而言,重拾诚信,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才是当务之急。一方面,报刊可以深度挖掘自身特色,打造差异化内容,吸引忠实读者群体;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传播渠道,通过多元化经营增加收入来源。只有这样,才能在困境中破局,而不是陷入因“忘付”稿酬而导致的恶性循环,让报刊行业在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的基础上,重焕生机与活力。





来源:花花世界老石头记
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96763378111709696/?app=news_article×tamp=1745636078&use_new_style=1&req_id=20250426105437682A65EDC88E08B552FB&group_id=7496763378111709696&req_id_new=20250426105437682A65EDC88E08B552FB&chn_id=-3&category_new=profile_all&share_did=MS4wLjACAAAALvSm2P-2J99BE6SAX4ezhtZYPy71fM0Y-gJuRvy8iKNNuJB48Vw5dgTbOcz479NL&share_uid=MS4wLjABAAAAhoA3WAy0f9PH3i2ILD5JZgJt-OwpH3yLQObpBOjEnILBsCUNE_bCq6Vsz7ftzpZo&wxshare_count=1&tt_from=weixin&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share_token=95f5afd0-a08e-4210-8bfa-97ffddd99d49&source=m_redirect
编辑:张席睿



699#
发表于 2025-4-24 15:49: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法院发布影视知产保护白皮书,剧本雷同、素材泄露等成侵权重灾区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 通讯员李天佳)剧本雷同、泄露未公映影片素材、未经授权开发影视衍生品……4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召开《涉影视作品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白皮书(20202024年度)》新闻通报会,系统披露近五年影视行业知识产权纠纷态势,并通报多起高额赔偿典型案例,为影视产业全链条合规发展敲响警钟。


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朝阳法院

朝阳法院民事审判五庭庭长崔立斌介绍,近五年来,朝阳法院审结的涉影视行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整体呈增长趋势。涉影视行业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发生在影视作品的筹备、创作、商业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合作创作合同纠纷、委托创作合同纠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侵害署名权纠纷、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多个案由,需要进一步加强全链条的司法保护。
“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影视作品创作与传播的各阶段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民事审判五庭副庭长鞠仁提示,在影视作品的创意孵化阶段,相关主体应重点注意剧本委托创作的验收标准、剧本抄袭与借鉴的边界、剧本改编及保护作品完整性、服化道使用、署名等问题;在拍摄制作阶段,法律风险集中于附带性使用他人作品、发行前素材泄露等环节;而在宣传发行阶段,纠纷主要在于影视作品的截图、剧照、海报等作品元素的合法使用,表演者权利范围,影视衍生品的法律保护等。
据悉,《涉影视作品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白皮书(20202024年度)》中发布了七个朝阳法院审理的涉影视作品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通报会上,朝阳法院民事审判五庭法官田芬就四起案例进行现场通报。其中,某电影的著作权人某文化公司,未经许可完整使用了张某白在旅游社交平台发布的某建筑的照片,法院依法认定该文化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某公司违反合同保密约定,在进行电影《悟空传》的音频后期制作时将部分工作外包给案外人,并通过网盘向案外人传输电影素材导致素材泄露,法院判决该公司构成侵害商业秘密,赔偿损失330余万元。此外,典型案例还包括认定影视作品的剧照、海报,著作权归属剧照、海报的作者,而不归属于影视剧著作权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影视作品进行衍生品开发构成著作权侵权等。
朝阳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东表示,朝阳法院坚持围绕保护创新、服务发展、规范市场的目标,聚焦影视作品创作、制作、传播、衍生品开发等全链条环节,加强前端预防、完善审判机制,做深做实涉影视行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也建议相关各方不断强化协同联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行业规范,共同构建全链条司法保障体系,助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京报
编辑:张席睿



698#
发表于 2025-4-23 17:17: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阅读与版权



编辑:张席睿

697#
发表于 2025-4-21 23:38: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多家期刊集体发声:一经查实使用AI生成论文,将退稿并拉入黑名单

“一经查实对使用AI工具生成的学术论文,本刊将退稿,并对作者实行黑名单制。”4月14日,由辽宁社科院主办的期刊《社会科学辑刊》发出声明:近期,《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发现多篇投稿论文存在AI生成或辅助创作现象,这一现象严重违背学术诚信原则,本刊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谴责。《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表示,本刊将强化审稿机制,采用技术检测与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杜绝AI创作的学术不端行为。呼吁学术共同体自律,坚守论文原创性、真实性底线,共同维护学术尊严。声明最后指出,学术研究须以独立思考为根基,任何投机取巧行为均是对科学精神的亵渎。本刊将严格遵循国家学术规范,坚决抵制技术滥用,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和网友交流时表示,可用查重软件识别AI创作的文章,并称“我们只是不想放弃思考毁了一代人”。近日,多家期刊就严格规范AI技术的使用亮明态度。例如,4月14日,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邮政学术期刊《邮政研究》在官网发出声明称,本刊不接受人工智能(简称“AI”)工具作为署名作者,同时参考文献中也不应包含将AI列为作者的论文。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文章的核心观点、主体架构、创新设计、原始数据和主要内容等。《邮政研究》编辑部还提醒,若有使用AI工具辅助论文写作,作者投稿时须在匿名稿件文末出具以下说明:1. 说明所用AI工具的名称、版本、开发者等信息;2. 说明AI工具在研究中的贡献,并在正文中用红色字体标明AI生成的内容。“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AI模型在学术研究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潜在风险。”同在4月14日,《浙江园林》编辑部公布了“作者须知”和“审稿人须知”,以期规范二者在论文写作与评审过程中对人工智能模型的使用。其中,作者禁止以下行为:未进行充分的原创性思考和验证,直接生成论文的核心内容,如研究假设、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结果、结论等;使用AI工具生成虚假数据或篡改研究结果。同时允许辅助性工作,如文献检索和整理、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和语法检查等。审稿人禁止以下行为:禁止在未充分理解论文内容和进行专业判断的情况下,直接采纳AI生成的审稿意见,或忽视其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与偏见;未对AI审稿回馈内容进行真实性确认。同时允许辅助评估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辅助识别论文中可能存在的数据异常、逻辑漏洞、方法缺陷等问题;检查审稿意见的条理性或语法规范。另外,作者要求对AI工具生成的内容进行严格验证和修改,确保其符合学术规范;明确说明由AI生成的内容,或AI工具对本文的贡献。审稿人需确保所使用的AI工具符合期刊的保密要求;在审稿意见中说明使用的AI工具及其具体用途。《浙江园林》编辑部表示,将对作者和审稿人的AI使用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研判:如作者在论文写作中存在违反大模型使用规定的情形,将直接退稿或撤稿;情节严重者,将列入作者学术失信名单,两年内禁止投稿;如作者是期刊审稿人,同时禁止其参与审稿工作。如审稿人在论文评审中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信息泄露或侵权等后果的,将禁止其参与审稿工作,必要时追究相应责任。为抵制技术滥用,由山西省档案馆主管、主办的《山西档案》也于4月16日表态:本刊不接受任何由AI生成的学术论文,投稿论文需为作者独立完成的原创成果,引用文献需规范标注并符合《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本刊自2025年5月起将正式启用“知网AIGC检测服务系统”,所有来稿均需通过AIGC内容检测,对疑似AI生成内容超过规定阈值的稿件,将启动人工复核机制。《山西档案》编辑部还提到,首次检测违规稿件将作退稿处理并记录备案;已发表作品若事后发现AI生成内容,将启动撤稿程序。



来源:编辑课堂(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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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1 20:45: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我的评论版权保护实践(刘海明)

我在读中学的时候,喜欢上记录每天的生活点滴。跟单纯的日记写作不同的是,我更喜欢从事实生发开来,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就这样,养成了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的评论写作习惯。

有了原创性的作品,就有给媒体投稿的冲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党报副刊上的杂谈类栏目多了,评说身边见闻的豆腐块文章见报的多了,激发着我的写作激情。再之后,都市报上开辟的时评栏目,终于让我找到了置放自己短文的一处“家园”。

随着发表的时评作品多了,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跟着出现。印象深刻的,是在广西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百色的一对夫妇找上门,说我欺骗了他们的孩子。

原来,这对夫妇的女儿谈了个对象,身份证上的名字跟我一样,那个人拿着一些从报纸剪报上的我的作品,说是他写的,赢得了他们孩子的芳心,在骗了一笔钱后就消失了。

幸亏当时那个被骗的女孩子也在现场,澄清了我不是她的那位“白马王子”。我宿舍的床板上,压着我每篇的评论底稿,打印店老板证明我每天在这里打印,哪有机会长时间泡在异地。再者,那个同名者自称是知名大媒体的记者,我当时的身份是每天在校园上课的学生。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的精神权利受到损失,顺手写了一篇《遭遇同名骗子》的杂谈,记得这篇稿件刊发在《中国审计报》上。

在大学校园里,豆腐块大的时评作品压根入不了教授的法眼,只是爱好,我坚持写着。写着写着,陡然意识到,在版权保护方面,那个年代的评论作者是多么的无奈。

有天,接到一家都市报编辑的电话,问为什么我的评论稿件总是跟别人内容一模一样,只是我的投稿每次比另一个作者早20分钟左右。我不是神探,咋可能知道其中的玄机。后来琢磨,大约是有盗稿者假冒时评编辑征稿,给这类冒牌版面编辑以窃取稿件的机会了吧。

时间进入21世纪初期。当时的时评创作频繁,也滋生了几个盗稿团伙,大抵都是用虚构接收投稿邮箱的方式,骗取国内的评论作者投稿。盗稿者只消每天更换他人新出炉的作品的作者名字和通讯信息,就可以投给都市报“坐享其成”。

当时的西祠胡同网上的“记者的家”板块,一批时评作者坚持揭发“文贼”,每天发布盗稿者“发表”的文章。

跟“文贼”较量,其中的酸甜苦辣见证着版权保护意识的支撑力量。除了在披露盗稿者的信息外,我还报过警,结果接线员说一篇小稿够不上立案的金额,让我顿然觉得版权保护实践之难。

吐槽抱怨解决不了问题,我决定主动出击。我从编辑那里打听到接收盗稿者稿费的地址,有次自己赶过去,发现地址是邮局,接收稿酬的地址是数字邮箱,邮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公安部门出证明可以查询邮箱真实信息。盗稿者投稿留的电话号码,我找了半天发现是一个南方县城街上的磁卡公共电话。无奈之下,我又找评论编辑打听到其中的一个电子邮箱,我给对方发邮件,申明如果再发现你盗窃我的稿件,要去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经过几次这样的邮件内容,渐渐地,发现自己的评论稿件很少被他人冠名了。

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得益于严格的版权保护制度。版权法律制度从无到有是一次巨大的飞跃,但版权法律要转化成具体的版权保护实践,特别是像“豆腐块”文章的版权保护,更需要作者的版权意识先行。有了强烈的版权保护意识,还要运用自己的智慧跟侵权者斗智斗勇,这是作者版权保护实践的必由之路。

现在,国内版权环境已大为改善。虽然早已没了评论作品被侵犯版权的烦恼,分享这段印象深刻的经历,也是见证自己的一段版权保护实践历史,应该别有一番意义。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来源:学习强国
编辑:张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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