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湖南衡阳南华大学2014级土木工程系500多名学生面临选专业的问题,因为每个专业有限定的人数,而且好的专业面临着“僧多粥少”的局面,所以该大学便想出了一个选专业的办法,即“抓阄”。校方称这种方法是相对来说比较公平的,因为避免了有些领导直接打招呼“关照”某些学生。但是这种随机的选专业的方法又真的“公平”吗?我个人不这样认为。
学生选专业难道不是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专业前景等方面吗?而依照上述学校的办法这些都被抛之脑后,校方并没有从学生方面来考虑问题,而是将问题简单化后的一种不负责任的方法。我们平时买彩票这些都几乎是靠运气,可这些毕竟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可专业在我看来是一件大事,它虽然不对我们日后需要发展的方向起决定性作用,但至少关系着大学四年的充实与否,对未来也有一定的引导性作用。
就拿鲁迅弃医从文这件事来说吧,在当时黑暗的社会中,医学或许可以帮助人解决生理方面的痛苦,可解决不了精神方面的空虚。只有直击人心的力量才能将发挥作用,而鲁迅选择文学可以说就是转了专业了,他也的确成功了。如果当时鲁迅依据抓阄转到其他专业或是依旧学医,也许就没有这般成就了。
“抓阄”这个方式只是方便了校方,却可能给学生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虽说现在专业不对口是很普遍的现象,你学的专业不一定是未来你从事的行业,但大学四年对专业的知识累积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让一个对英语毫不感冒的同学去抽到英语专业,那么对他而言不仅是拿不到毕业证的问题了,更严重的是浪费了四年的光阴。
所以校方还是应该根据学生的意向,让其全面了解各个专业后再做决定,学生也知道什么专业火爆,选不上的同学也会被调配,所以也会认真考虑的,无论依据什么条件来选专业都好,但是最好的方法一定不是通过这种随机性的“抓阄”。校方和相关部门也应该调整一下相关政策,让选择权真正回归到学生的手上。有人说兴趣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但是我认为权利是不可以被剥夺的,既然有选择专业的权利,那凭什么要求学生来接受随机分配的结果。
2.整容培训机构能整人心吗?
据消息参考网9月10日报道港媒称:内地整容速成班乱象丛生,整容市场乱象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媒体暗访发现北京京韩(国际)医美技术培训中心开设有整容培训班,毫无医疗基础的学员学习四天就可以拿到所谓的“国际医疗美容联盟培训资格证书”。而且学员之间还必须互相当“小白鼠”,互打生理盐水和玻尿酸等。据负责人员称在报名时就说了“证书”是唬人的,更言“一个月赚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都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这个现代化的时代,整容不仅是只有明星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对美有严格要求的爱美人士更是这些整形美容医院的常客。在生活中割个双眼皮、垫个鼻子的人数不胜数,并且我个人也不太反感这些,我认为如果对自己某个方面不满意稍微弄一下也是可以的,但最重要的是找一家正规的医院,而不是只贪图便宜随便找一个,更不是自己参加培训班后在毫无正规培训的基础上去危害别人。
对于这种什么四天的整容培训机构我个人是极其反感的,因为这不仅是对整容人士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学员明知“证书”是唬人的情况下,人有大批人涌入培训班,想加入这个暴利的行业中。据报道整容培训师们还叫学员尽量从自己身边的朋友亲人下手,这样更为容易。不敢想象这些人到底是个什么心理,居然首先想到的是害自己的朋友和亲人。
据一女子称自己是该机构五月培训生中的一员,用了仅500元就获得由“知名专家”为她隆鼻的机会。结果在十天后发生炎症,该女子经过正规医院检查才发现是注射感染,而所谓的“专家”从此也销声匿迹。不得不说整容需谨慎,不要听信这些“专家学者”的片面之语,也不要相信世上真的有免费的午餐。
“整容培训班”事件仿佛是一条导火线,让我想起了前些年的“毒生姜”、“地沟油”等事件。这些事的发生无非都是围绕一个“钱”字,人可以为了钱做出违背良心、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知人为何被利益所趋走上一条“不归路”。这是谁的错?是无良的整容商家,还是想凭借一个假证赚钱的学员们?我认为还是一个社会制度的问题,法律不足以震慑这些人。前些年的“毒奶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负责人也被严惩了。可这些事件依然层出不穷,不得不说我们还需要完善并且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打击这类事件。
3.扶起的不仅是老人,还有人心
近日,“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一问题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9月8日晚一名微博网友@袁大宸发布微博称自己是淮南师范学院一名大三学生,因扶了一名摔倒的老太而被赖上了,因为监控的重要部分是死角,所以寻求师院大门的目击证人还给其公道。这些年来,发生了太多扶老人而被讹的事件,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在139010个人中调查显示:老人摔倒在地,55.6%的人选择直接走开,23.4%的人选择留下来找到证据或证人后再扶,12.6%的人选择拨打110并等待,只有5.4%的人选择毫不犹豫地扶起来。
是什么导致这种调查结果的出现,仅仅只有少得可怜的一部分人选择立刻扶起老人,如果我们不扶起老人,那倒下的就不仅是老人了,还有人心。有人说害怕被讹,但是公道自在人心,总会有人愿意出来帮忙作证,就像上述在微博中求助的学生一样,众多网友都搜集证据帮她证明清白。
不知何时连助人为乐都成了一件难事,帮助人之后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语反而倒打一耙很让人心寒。但我们难道因为这样就可以眼睁睁地看见一个老人无助地坐在地上呻吟、企图站起来而又无能为力时冷漠地走掉吗?扶不扶不仅是一个态度问题,更是一个道德品质问题。毕竟讹人的只是一小部分老人,我相信很多老人也还是善良慈祥的。但是如果因为你的一时害怕而没有扶起老人最后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我相信你一定会大为后悔,毕竟“人之初,性本善”嘛,虽说你没有撞倒他,但良心上也会过不去的。
有人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如果仅仅是因为一部分恶意讹人的老人而让我们整个整个社会都对老人持以恐惧和不帮助态度,那我们的社会品德又在哪里?试想如果你老了摔倒街上却无人问津那你会如何想,每个人都会老,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帮助那些老人们,提高社会公德心,从而扶起人心。
毕竟现在的老人们在以前接受的教育比较少,而当子女的也应该多给父母讲一下这类事情,社会也应该多做一些事情来增加老人们的意识,从而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让人们从“想扶而又不敢扶”变为“主动并乐于扶”,使“扶人被讹”这类事件不再发生。
4.简评新《广告法》的部分规定
近日,新《广告法》施行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不少变化,比如“朋友圈转发虚假广告或罚百万”、“不得用未满十周岁的儿童作为代言人”等。不知何时,朋友圈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是朋友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秀”以及各类三无产品的推销。
想必今年发生的“毒面膜”事件大家都不陌生吧,一些买家因为买了在朋友圈相当火爆的面膜导致脸上过敏等状况。而他们买的原因,无非就是看了所谓的“买家秀”,看到别人整日发一些效果照便心动不已,于是便下手买了。而卖这些的人大多都是“骗子头目”的下家,下家们一般也要交费用提货,而且价格还不低,他们想要赚钱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多收一些“下家”。在这样一层一层的传播下,那些“三无”便传到了我们自己的朋友圈内,而那些并不值几个钱的东西也被炒得很贵。所以新《广告法》的实施也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让那些“三无微商”们不敢再轻易搞这种“传销”。
之前由于一些真人秀节目的播出带火了一群小孩儿,他们大多数只有几岁,正是天真烂漫的年龄,谁看了又会不喜欢呢?由于这样他们便成了广告商眼中的代言人们,广告商们看重了大众对他们的喜爱,便利用他们来为自己的商品打广告。正如吴景明教授分析称:“因为代言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10周岁以下的儿童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法律规定,可以避免商家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虚假宣传。”区区只有几岁的他们根本不能真正明白商品的有效价值,故此新上台的《广告法》便可以有效地控制这一局面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广告法》也同时规定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即“发布虚假广告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对违反“代言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新《广告法》的其他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总的来说这次的《广告法》结合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弊端,有效地解决了许多问题,而且也联系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所以就目前来看,这算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改革”吧。
5.真人秀的”真“去哪儿了?
近年来,很多明星因为参加了真人秀节目而在屏幕上大火了一番,而他们大多是因为“敢做”、“敢说”而被大众所接受、所称赞。可是他们真的如普通大众所看到的那般“真实”吗?今年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俗称“限真令”)来限制真人秀节目过度低俗化、娱乐化,鼓励素人真人秀。但效果好像并没有那么显著,各路明星依然活跃在各个电视屏幕上方,凭借他们时常冒出的“经典语录”博取广大观众的关注,而这些话到底是他们的真情流露还是幕后团队的操作值得商榷。
正如金星所说,我们内地把明星看得太重、捧得太高,明星们经常加盟一档综艺总是开之以天价。一档节目花钱最多的地方不是在其制作等方面,而是把钱花到请这些所谓的明星大腕儿上,导致后期制作粗糙、节目效果不佳,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悲哀。节目被剪得乱七八糟、前后不搭只是为了给明星制造冲突以博取话题关注度,有些时候观众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被电视台“操作”于鼓掌之间,反而明星们却丝毫不受被漫骂等影响,依然接代言接到手软。
说到明星们在节目上的表现,可谓是“百花齐放”,每个人都像有一个固定角色一样,从头到尾都负责这个角色的演绎。不知他们是否演绎得太好,而被视为“真性情”的展露,可现实往往给了他们一巴掌,他们演绎的“好男人”形象、“乖乖女”形象被一一击破。虽说不能一竿子打倒一群人,可真人秀明星频频出现这类状况观众也不得不对这一事件持以怀疑态度。都说真人秀是有剧本的,什么矛盾冲突、感人情节都是节目主办方的有意安排,我也认为是这样,我不能否认他们的真情流露,但我认为更多的是“作秀”而已。
什么时候才能还屏幕一片净土?真人秀节目还在一波接一波地袭来,而他们总是保持超高的收视率,每每在播出后总以超高的关注度占据头条。相反,一些正能量的节目却无人问津。我并不是说要把这些真人秀都一一打击,只是说我们是否应该打击这些真人秀的“假”,还原一些“真”,尽量让节目传达一些社会正能量,而不是让观众整日看着明星们的“秀场”。
6.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泄题引发质疑
9月5日第32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预赛准时开考了,但是在开考前一天(9月4日晚)就在百度贴吧内疑似出现了考题,而这在第二天的考试中被确认为真题,引起了考生及家长的不满,大呼“不公平”。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此事件进行调查。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相信大家都不太陌生,这是一场在中国科协的领导下,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比赛从1984年开始举办,每年一届,至今已是第32届,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而且这个比赛最吸引人的一点大概就是决赛获得一等奖的同学可以保送名牌大学吧,所以这个“诱惑”对于在为大学而奋斗的中学生群体来说可谓是相当重要啊。
作为一场全国性的举办多年的考试,在2015年的预赛中居然出现了漏题事件,对考生来说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但是现在多说也无益,最重要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题目是如何泄露的,二是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就这件事来看目前的考试监管制度也不太完善,并不是每一场考试都完全体现其“公平性”。就我自身的体验来说吧,高三的时候大家都会经历一诊、二诊、三诊,而几乎每次考试前总会有答案在网上出现,虽然答案并不全对,但是也总会引起大家的不满。所以我个人是比较讨厌这种作弊行为的,这无疑对平时认真学习的同学来说很不公平。但这个社会哪里又有绝对的公平?“关系户”无处不在,“富二代”们不用靠自己的努力就可以坐享其成......
回到正题,目前北京物理协会已作出相关措施,北京赛区将会增加100个进入复赛的名额来减少学生的损失,这相当于增加了17%左右的名额,让一些在分数边缘的考生进入复试。事件相关人员表示:初赛是提前两天发卷,而复赛则是提前两个小时发到省会,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很小。
目前其他方面还没有消息,而我们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圆满解决,给众多考生和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
7.学生军训被打——又是“临时工”
9月14日晚,乌鲁木齐市一名16岁的高一新生遭教官殴打,导致胸腹、左肘部软组织损伤以及头部面部划伤。事情源于该生在宿舍熄灯的情况下偷吃东西,先被教官罚下蹲,之后因下蹲未做好,教官便抓住他衣领往外拎,他甩手挣脱后教官便将其推到玻璃上,导致其头部受伤。随后该教官吹响集合号,与另外四名教官将该生带到封闭房间进行殴打。在此期间一名同学过来阻止,也被打伤。
该生家长在15日下午被通知赶往医院,涉事教官在16日才到医院道歉。据被打学生哥哥说,弟弟的学校并没有在学校内军训,而是在某个国防训练基地的训练营,是一个外包的军训公司,专门承接学校的培训,而教官是临时聘用的编外人员。
“学生在军训时被教官殴打”这一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而涉事教官也并不是所谓的正规军人。据公开报道显示,军训外包公司组织聘用一些退伍军人,利用军训基地给学生搞训练已成趋势。我不敢说这些退伍军人是否经历过像现在这样的军事训练,但是他们既然已经“退伍”,那么谁又能保证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前在军队的作风呢?谁又能保证他们没有沾染到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俗呢?
学校也应该反省为何不联系正规部队,而要去找所谓的外包军训公司,这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我不得不问一句,那些“临时工”们到底是教官还是流氓?因为不是现役军人,我们无法考量他们的行为作风,但是笔者认为不管学生犯了什么错,正规的教官也至少不会像这样拳打脚踢,致人重伤吧。因为在教官后面还有制约他们的部队,他们的上级。而“临时工”就不一定了,他们只是为了挣钱来带军训的,他们没有管制自身的机构,容易发怒,没有一个在职军人应有的理性和素质。
“学生军训被打”这一事件并不是偶然发生,而这些“临时工”们也应该受到严厉处罚。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7年发布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指出,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所需的帮训人员,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协助驻军部队、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帮助解决。所以这些“临时工”根本不在这些帮训人员的行列中,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让“临时工”们不再伤害学生。
8.因为廉价,所以难求?
近日,福建一名一岁零十个月的患者因患上婴儿痉挛症而躺在医院中,他从春节就开始断药了。他的母亲说已经买不到药了,而之前“黄牛”同意以8000块钱两盒药的价格卖给他们,可在他们犹豫的时间内药已经被别人买走了。可事实上,一盒ACTH药只需要7.8元。
是什么原因导致药价如此之贵?俗话说:物以希为贵,所以这个药贵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少;而更直接或者说更根本的原因就是:利润薄,厂家不愿生产,需求量小,医院不愿备货。
据记者调查称,不少好用的廉价药,如:鱼精蛋白、罂粟碱等都曾出现过紧缺状况。而注射用促皮质素(ACTH)也同样如此,因为是治婴儿痉挛的,属于处方药,一般只能在医院才能买到。因为长时间缺药,须治疗这方面疾病的患者需要自行备药,据北京的一名患者称,在北京的大医院患者要自己准备28支ACTH才能住院治疗。
医院本就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可得这个病的患者却享受不到这个待遇,他们需要自己想办法来延续生命。不得不说,难道就因为救命之药廉价,所以难求吗?前几年国家致力于解决百姓“就医难”的问题,效果不错,很多公立医院的药价都便宜了不少。可现在的“求药难”问题又有谁来解决一下呢?我们不能置小孩子的生命于不顾啊,他们可是国家的未来。
万事利益当先,亏本的生意谁有想做呢?如果只要求厂家加大生产“廉价药”,因为无利可图他们肯定是不愿意的,所以国家应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既然产量小,医院作为救死扶伤之地按理说也应该备有此药,如若一些地方上的小医院没有,那市医院、省医院应该有吧。在运输如此便利的今天,我们的药物运输还能成问题吗?再怎么说也不能让患者花高达几十倍上百倍的价钱去“黑市”求药吧。
对此,业内人士称,在药品价格管制的情况下,生厂商生厂这类药物长期处于亏本或一种不赚钱的状态。所以该怎么样才能既让生厂商有利可图,又让患者有药能治是我们国家应该考虑的重点问题。我们不能因为药价廉价就不生产或生产很少一部分药,使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使患者有病不能得治
9.亲情在逐渐减弱吗?
最近南京市某业主在自家居住的小区闻到阵阵异味,她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公司也即时检查了下水道等问题易发处。因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所以物业便报了案,经过挨家挨户排查,最终确定了异味来源于门号为420的独居老人家中。后来联系老人子女前来开门,发现门从里面反锁,民警不得不撬门进入,发现的却是一个72岁老人硬邦邦的尸体。经过一系列检查推测出老人大概死于半个月前,但她并不是空巢老人,而她的子女也并非都在外地。
据老人的牌友及邻居们说,老人平时身体很好,只是有点糖尿病,他的老伴也早在十年前就去世了,而子女们也很少来看她,也就是说老人自己独居差不多十年了。老人在五十平米左右的空荡荡的房间内“躺”了十多天,若不是邻居闻到异味,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被发现。可见老人的孩子们平时很少联系关心她,以致于导致了这件悲剧的发生。
据笔者在网页上搜索“独居老人猝死家中”这些关键词,出现了十多页的内容,可想而知这些年发生了多少这样的悲剧啊。我不禁想问:做子女的责任责任去哪儿了?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而有的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后就急着想脱离父母,搬去自己的小窝居住。虽说这样也不是不对,但至少也应该和自己的父母保持联系啊,不说一天一个电话,但这少两天、三天、一周应该联系一次吧。说到这里,我又想问,现在大学生多久与父母主动联系一次?每次通话的内容又是什么?是要钱还是真心关心父母的身体?就笔者身边的情况来看,很多人都不会主动联系自己的父母,除非是什么“手机坏了”、“没钱了”这些问题的出现,才会想到给自己的父母打一个电话,而通话内容也极为短暂......
生活在一个“物欲”的时代,难道我们的亲情在逐渐减弱吗?人们往往只看到表面的物质需求,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精神需求。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羞于对父母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和父母也变得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所以宁愿选择避而不见也不愿听父母唠叨一些经常被挂在嘴边的话。可你有没有了解过父母的想法,如果你时常给他们说一些你身边的事或是带他们去你经常玩儿的地方,试图让他们的生活变得精彩,他们可能就与你有更多地共同语言,这样岂不是更好?
所以并非是亲情逐渐减弱,而是我们对父母态度的转变,由小时候的依赖变为长大后的抱怨。亲情是血缘的结合,是不能减弱或是消失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多多关系父母。
10.学生安全意识缺乏,谁之过?
9月18日,天水市某中学组织了防空疏散演练,为增加现场情景的真实性,学校使用了发烟道具,结果导致150余人住院,危重5人,重症4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第一是学校演练时道具发生问题,释放的浓烟过多。第二是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据现场学生回忆称,七年级有的学生从没有烟的地方快速下楼,有的学生为了好玩便在浓烟集中的地方打闹。该学生表示,现场有老师拿着话筒不断向这些学生喊着“拿湿巾捂住口鼻快速下楼”,但是“有的学生还在磨蹭”。
学校为了演练逼真,用了烟雾无可厚非,但是机器出了故障是没有人能预料到的。一场演练居然会使那么多学生受伤,究其原因,我个人认为是学生严重缺乏安全意识,没有把演练当回事儿,只顾玩耍。想想08年大地震的时候,我们因为没有防灾意识死亡了多少人,可有的学生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我不得不说,学校和家长都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措施。
说到安全意识,我又想起近几年“女大学生频频失联”这一系列事件,学生多是上了“黑车”或是为了“搭便车”而被骗的。我想,从小家长就经常对我们说“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或“不要和陌生人闲聊”这些话,为什么小时候记得,长大了就忘了呢?这无非是因为安全意识的缺乏,我不知道那些被骗的女学生是太天真还是胆儿太大,所以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学生本人都要加强这方面的意识。
不仅是安全意识,一些防火防灾防震得知识也应该被普及,既要让学生有一种意识,也要让学生知道在遇到危险情况是怎样才能保护自己。就拿这次的事件来说,学生不知道在浓烟中呆着是一件危险的事,也不知道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离开,也就是说他们这些初中生连这些基本的意识都没有,不知道是学校宣传不到位还是学生自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能很多人都认为演练嘛,没有必要那么认真,只要在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知道怎么做就好了,可是你如果连演练都没有通过,那谁能保证你又能在危急关头知道怎么做呢?
所以学生安全意识的缺乏既是学校之过,又是学生之过。
11.女童遭性侵背后的原因
9月22日,我在浏览新闻时,不禁感到百感交集。“湖南衡阳十岁女童上学途中遭杀害,疑被性侵”、“四川七旬老人用五元零钱多次诱奸11岁少女,被判7年”,女童被性侵已不是第一次听说,虽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好像防范作用并不大。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这一现象层出不穷呢?
都说中国人比较含蓄,中国父母与孩子们日常交流也大多止于学习生活、身体健康方面,而很少关注孩子的感情教育和性教育方面。但这并不是说父母们完全不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据2015年1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科技研发中心近日针对北京、黑龙江、江西和山东四省市2万名小学生家长及2万名小学生的调查表明,现在小学生获取性教育方面的知识主要来自父母。调查发现,家长对小学生性教育的主要内容依次为:性别教育(46.79%)、性器官卫生保健(31.02%)、防范性骚扰(29.90%)、生命的来源(29.52%),选择“几乎没教过”的占26.78%。看调查发现大多数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还止于“性别教育”,这听起来未免显得有些狭隘。据受害女童的描述,老人用五块钱就将其“收买”让她不告诉父母,而她也一直为其保密。这直接是因为她并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甚至不知道犯罪者在对自己做什么。父母就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所以女童遭性侵与其父母性知识教育不全面有直接关系。
虽说父母性知识教育不全面有问题,可事件的罪魁祸首才是元凶。社会上不乏思想行为龌龊之人,我不知他们怎对这些女童下得去“毒手”,他们不仅违背伦理道德,更是罔顾法规法纪。特别是老人,简直是为老不尊,居然对孙女辈的人做如此苟且之事。我们的法律是否应该对这些人做出更加严厉的处分来保障儿童们的人身安全?
在问责这些事件后,如何安慰这些女童仍是一个大问题。我们怎样才能让这些受伤的心灵愈合?怎样减少这些事对她们以后生活的影响?我认为国家和社会都应成立相关的机构或部门来抚慰这些小孩子,尽可能减少这一事件对其成长的影响。同时不仅家长要教育孩子,学校也应该定期为孩子们开设性教育的相关课程,增强孩子这方面的意识。
12.公款消费仅记警告处分?
据中纪委网站报,2014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北京深圳大厦召开会议,赵永明作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在其到达会议地点后随即与陈栋梁(辐射源安全评估部主任)、刑劲松(辐射源安全评估部副主任)及董志强(中核集团直属清原公司退役部经理)在深圳大厦五层棋牌室打牌,直至次日上午六点左右,合计消费公款1880元。经调查后,给予其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让三人退还相关费用。
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第七十八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试问三名高官在会议期间用公款打牌难道属于情节较轻的过错吗?
作为党员,本应贯彻落实党的相关政策,带头遵守中共八大精神要求,可他们却顶风作案,罔视党规党纪,公然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这是否与他们入党时的宣言相悖?口口声声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可背地里却用着人民的血汗钱娱乐,这置人民与何地?且不论公款消费这一点,在会议期间,也就是在工作期间进行娱乐活动,是否又对得起为这场会议幸苦等待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等待了许久后又被告知领导“有事”,他们又会作何感想?而所谓的“有事”不过只是为了堵塞悠悠之口的借口而已。
近年来我国大力倡导“反腐廉倡”,严厉打击官员的不正之风,从表面上来看可谓是效果显著,我们查出了贪污上亿元的官员,并对之进行了严厉处罚。但面对这次数额不大的,仅1880元的公款消费是否显得有些手软?我个人认为他们三人的行为并不是用“警告处分”就足以惩戒的。无论挪用公款的钱多或少,只要动了这个念头,就是“三观”有所不正,就应该予以严处。任何大的贪污腐败都是从一桩桩小钱累积起来的,故不能根据挪用的金额数目来决定处分的大小,所以我认为这三人的处罚在我看来是比较轻的。
13.毕业生应“理性”创业
最近“西安交大硕士庄栋放弃20万年薪,母校门外摆摊卖凉皮”这一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这位硕士本是世界500强的外企部门主管,年薪高达20余万,出差只坐飞机,酒店只住五星级的,但他为了创业,离开了那家公司,开始卖凉皮。笔者自认没有权利去批判别人的选择,也没法去判断这位硕士生的选择是否正确,但我自认为这种选择至少是不恰当的。
前些年北大毕业生卖猪肉并且成功致富的例子相信大家没有忘记,刚开始也是很多人质疑他,但后来他的成功致富无疑打了大家一个“耳光”。可是众人所看见的不过只是这个学生成功的案例而已,多少人创业失败我们并不知道。总之,失败的人数肯定是远远大于成功的人数的。
据庄栋说,他每天早上凌晨五点就要乘坐公交车将40斤重凉皮搬运到交大附近,中午12点出摊,晚上七点后再摆3个小时夜市,要接近凌晨才能回家,他还说这样拼命一天能挣将近一千块。首先不说挣钱的问题吧,就这样每天从早到晚的忙碌工作,可以说是拼了命工作,那对身体的损害得有多大,虽然他还年轻,但是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每天五个小时的睡眠,这样即使挣到了钱,但却丢了身体又有什么意思。
再者像他这样可以说是高素质的人才来卖凉皮,这不是和那些没有太大能力的群体“抢饭碗”吗?他们没有什么能力,可能有的人是靠这个养家糊口的,有了庄栋这个强大的“劲敌”他们可能因此断了生活来源。
作为名校的研究生毕业,他本应该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可是他却选择与一些较低收入的人群竞争,我认为他这样是浪费了国家的财力物力,浪费了国家对他的培养。而且在社会竞争这么剧烈的情况下,我不能确定他选择这样一条道路是不是一个“噱头”,毕竟有多少人能坚决放下自己手中的“金饭碗”转而走一条冒险的道路?而且像他这样拼命工作,他有没有计算过他的盈利模式和竞争优势?就算他在之前几天能一天收入近千元,虽能保证之后依然生意如此之好呢。
“百善孝为先”,他也应该考虑一下父母的想法,但是据了解庄栋的父母也并不能理解他这样的做法。所以,笔者并不认为他这是一种好的创业方式。
14.国人素质什么时候才能提高?
参考消息网9月24日报道,台媒称,中国大陆游客到日本扫货,回国前把物品的包装箱、捆包器材等仍在机场,让日本机场的清洁工很是头疼。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报道大陆游客的“低素质”行为了吧,“在故宫文物上刻画”,游客们不仅在国内丢脸,还经常把脸丢到了国外,如“泰国机场内高唱国歌”等等。在一次次报道后,游客们依然我行我素,没有收敛,试问国人的旅游素质什么时候才能提高?
自古我国就自称为“礼仪之邦”,而我们也从小被教育要传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可是结果如何呢?游客们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将自己的脸打得“啪啪”作响,但是效果却不明显,导致了我国整体素质在别国看来比较“低下”。究其原因,应该是受教育水平较低,而且个人的自制力不够。同时还有“从众心理”的影响,一个人看见另一个人不讲文明可能他会进行谴责,可是在他看了很多人都那样做的话,他可能就会人云亦云了。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也并不容易,毕竟有些人可能养成这些不好的习惯很久了,比如:在大街上随地吐痰的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相对来说后者现在出现的较少了,可前者可谓是屡见不鲜了。一个人养成的坏习惯可能不容易根除,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根除,就像一个因长期不吃早饭得了胃病的人,如果你告诉他每天必须吃早饭好好养胃便不会胃痛,我相信他一定会慢慢改变的,毕竟谁能忍受这些身体上的痛苦呢?所以说到底还是“素质低”这个问题没有深入人心,有的人可能以为自己一个人的行为并不能给社会带来什么恶劣影响。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从精神层面抓起,毕竟意识控制行为嘛。
国人素质提高不仅要靠他们自身,社会所营造的大氛围也很重要,在大环境中如果每个人都讲文明,那么那个不讲文明的人可能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从而改变。国人“素质低下”问题亟待解决,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在特殊时期也可以实行奖惩制度强制维持文明,提高社会的“文明度”。
15.掉进“钱眼儿”里的人性
有人说,没有信仰的国家是可怕的,同样,没有信仰的人也是可怕的。最近,法制晚报报道了一则新闻,一名16岁的男生松松和六位同学去赣江樟树段河边洗澡,松松和三名同学下水后,走了不到五米就陷入漩涡,在同学营救无果后便立即报警等待救援。在救援队到来后,因为专业救援设备一时无法行动。与此同时,当地一只打捞队也来到了现场,并表示愿意下去打捞,但条件是“如果捞到孩子或者孩子尸体必须给两万元打捞费,捞不到的话给一万元。要求必须由家里男人做出承诺。”但此时,孩子的父亲早已去游去下游查看了,如果要回到现场,至少要四十分钟。孩子母亲当场就承诺了,并且其姐姐也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了,打捞队也并没有行动。
孩子掉进江里了,而打捞队则掉进了“钱”里了,因为没有家里的男人做出给钱的承诺,他们便让一个仅16岁的生命孤身在江里得不到救援。他们不下水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至少他们违背了道德理论。生命在金钱面前居然显得一文不值显得很可悲,每个人都都有被救赎的权利,可16岁的松松显然失去了这个权利,并且因此丧生了。
虽然每个人都需要钱,而且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钱,可因为钱而丧失了爱心、道德和人性难道又真正能使人快乐吗?都说中国是少数没有信仰的国家,我们坚信“无神论”、坚持“唯物主义”,可有时候这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无所顾忌,所以往往有违背道德事件的发生。如若心中有一种信仰,那它至少会左右你的行为,就如基督教的道德理想:要爱人如爱己,因为爱是不加害于人的,爱是联络全德的。但打捞队的显然是没有信仰的,他们已经成为金钱的奴隶。
都说“人心本善”,我也相信打捞队队员的本心也是善良的,可经过社会的“打磨”,他们的人性像是掉进了“钱眼儿”,可生活的意义并不是一味地挣钱,每个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如果是打捞队的人落水了,而他的队友也让他先给钱再救援,那落水的人又会怎么想?可能他们当时并没有顾虑太多,但遇到这种“人命关天”的时候,我相信一个有一点爱心的人都会施与帮助吧。这次事件是男孩儿落水溺亡了,但是那些掉进“钱眼儿”里的人迟早也会溺亡。
16.何时才能还“生命通道”一片生机?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十一”假期了,自从“五一”假期由七天缩短到三天之后,这个相对漫长的七天假期成了公众最期待的出门旅游度假的好时光了。加上高速公路对于七座及七座以下小车在这期间免收过路费,人们便更没有理由不出去了。可是车流量猛地剧增,加之公路有些地段正在施工,人们总总不文明的行为便一一“暴露”,最为严重的当属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了。
据搜狐网报道,国庆第四天,一辆急着从福建龙岩连城县赶往龙岩市区就医的小轿车被停滞的车流绊住了。车上坐着一名高危孕妇,头晕,开始抽搐,肚子里面六个多月大的宝宝急需救助,但生命通道即应急车道被堵。后来增援民警赶到,将应急车道上的车辆清空,为这辆小车鸣笛开道,但无奈,孩子最终没有保住,孕妇也至今未脱离危险。
应急车道也叫“生命通道”,是指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公路、高速公路,专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事故车的紧急停靠、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的使用,禁止以各种理由在道内停留。虽然明文规定了不许占用或停留在应急车道上,可是人们似乎没有将这一规定当回事儿。据笔者亲身经历,在此次国庆期间,笔者一家驾车到重庆游玩,一路上拥堵是不用说的,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堵车后就会看到“源源不断”的车辆向应急车道驶去,并且一路畅通。但那些人并没有想过自己占用车道的行为会给即将赶往前方疏通路途的警察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会让一些有生命危险的人堵在路上,就正如上述发生的那场悲剧一样。
是什么原因使人们不顾规定,非法占用“生命通道”呢?无非就是寻求一种快感,因为不想被堵在路上,便自寻了一种看似“高效率”的方法,但却把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置之不理。也可能是人们并没有意识到占用应急车道带来的严重后果,或是从众心理作祟,看到别人走那儿,自己也跟着走了。所以加强我建议驾校和交警部门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我国道路安全法明文规定了,对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扣6分。也不知是否是处置的太轻而是人们不将这个法律放在心里,所以我认为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情况加大处理力度,同时借鉴其他对于高速公路问题处理得较好的国家的相关经验,并对我国的加以完善,还“生命通道”一片生机。
17.赴日旅游为何引起一片骂声?
说到十一假期,不得不提的要数外出旅游了,可今年旅游形势却与往年大不相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国庆长假中国游客挤爆日本,香港经历最惨淡黄金周。一位在广东道和海旁道开药房的杨先生表示,这是他见过最糟糕的“黄金周”。他声称,10月1日只做了几千块生意,(营业额)比去年下降了70%……与之相反的是,在日本,不少免税业务因中国游客的疯狂抢购保持在300%-500%的巨额增长,而且对于此次假期,日本商店还有许多降价政策,比如打出国庆标语。
但是游客们的旅游疯抢行为在网络上招来了大量网友的骂声,他们大多数都称其“不爱国”,但是不去其他国家旅行就能称得上爱国吗?反观这些网络键盘侠们的“爱国行为”,如前些年打砸日系车等行为难道这就是爱国的体现?大多数人选择去国外旅行购物无非是因为可以节约不少钱,而且所买到的商品也不会像国内这般“假货横行”。国人为何选择远赴海外购物?如果能同等价钱买到相同质量的东西谁又会愿意劳累一番呢?
去国外购物本无可厚非,无非是看去的地点,一看是日本,且不说去干嘛可能就会招来一片骂声了。现在很多中国人都有“仇日”心理,这也难怪,毕竟日本当年的侵华战争做出了许多有违伦理的事。可是人们去日本又有什么错?至于被骂得如此不堪吗?不得不说他们去“疯抢”的行为是有一些过火,但是也不至于被骂成“不爱国”吧。
反观我国这种在网络上随意谩骂的行为更是一种不文明、没素质的体现,与其说别人不爱国,不如看看自己的行为何尝不是为国蒙羞呢?所以网络监管也是极其重要的,网络实名制刻不容缓。
外出旅游本无争议,可去的地点“日本”却成了关键字眼,不得不说是我们自身显得有些矫情了。在全球化的今天,不可能说彻底与一个国家断绝经济、政治上的往来,所以国人也没必要要求自己或是去要求别人去哪儿不去哪儿、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18.浅评“38元一只大虾”事件
近期,“三十八块钱一只的大虾”在网络上可谓是掀起了“狂风巨浪”,也对青岛这座旅游城市带来了不少负面争议。
网友@用户5717486224发布微博称,在山东青岛一家名为“善得活海鲜烧烤家常菜”的大排挡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大虾不是38元一份,而是38元一只。当事网友表示,当时网友和一桌南京游客同时报警。南京游客一桌1380元,最后给了800元。这位网友一桌2700元,最后给了2000元。(网易新闻 10月6日报道)
这件事也成了一个导火线,瞬间,多桩此类事件被一一曝出,如:“青岛店家卖蟹拔腿,一只帝王蟹近三千元”、“青岛再度宰客,蘑菇炖鸡卖894元”。但这样真的好吗?中国固有的思维就是如此,只要一桩丑事被爆引起轩然大波后,紧接着这样的事件就会被“呈现”出来。就像前些年云南、香港强制购物事件一样,一桩出现后,便再也没完了。可是难道就只有这些地方才有强制消费吗?答案是否定的,去很多地方跟团旅行都会有消费情况,但也没有媒体上报道的那么严重,可怜云南和香港便这样“躺枪”了。
所以我认为这类事件虽与青岛的形象有联系,但是却没有必然联系。我们不能说一个地方曝出了一些负面的消息就说这个地方什么都不好了吧。况且这些只是个别事件,不要说在外地了,在本地有些时候外出吃饭还要被坑呢。再说其他方面吧,青岛属于海滨城市,也有其独特的风景,游客也不想因为这些影响不好的事情而放弃这些美景吧。
虽说如此,但是青岛有关部门也要反思相关问题,无良商家固然有错,可监管部门也是有监管不力之故。据消费者说,当时报警后警察到现场说是价格纠纷,不归他们管,归物价部门管。外出旅游无非就是图一个开心,谁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影响心情,老百姓心中的固有思想就是出了事情要找警察,哪还知道那么多的职能部门之说。但是警察在处理事情时也有推卸责任之嫌,这未免让一个身处外地之人感到不快。
19.老人应该好好自省了
赵女士在镇江火车站丢失一手提包,包里除了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外,还有一张100万的工程款欠条。民警很快就通过监控视频锁定嫌疑人,但这名大妈面对民警态度蛮横,直到民警出示了现场视频,她才还包、认错。(中国新闻网 10月7日)
继大妈“打下无人机,只为取月饼券”后,现在又有大妈“顺手拿包拒认”,这些事件都体现出大妈们贪图小便宜的“特点”。究其原因,追溯到大妈们小时候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时候生活比较困难,所以大妈们也可能养成了这些个不好的习惯。但是既然时代在进步,大妈们也理应与时俱进,不应该还将以前的那些陋习尽数存留。
再回到这个事件,如果是一些小钱可能还不至于引起大家的热议,但是包里有巨额欠条,这对于大妈来说可能没有什么用处,可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不同了,这可能会带来无法弥补的后果。况且警察已经调监控视频确认是大妈行窃后才到现场找大妈拿出东西,但大妈仍然拒不承认且态度强硬,这也体现出大妈“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再反观“老人假摔讹人”事件,不得不说有少部分的老人行为很不端正,但又有人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确实,这些个老人只占少数,大部分的老人还是善良的。在今天,只要老人一摔倒,很多人就会立即认为是老人“碰瓷儿”,但前不久发生的“袁大宸扶老人”事件确是一个反例,这也警示了人们不要戴“有色眼镜”看人。
但是老人们也该好好反省了,偷鸡摸狗这些事情无论在何时看来都是错的,不管自己生活有多困难,也不能去害别人啊。就像“公交车上没给老人让座被暴打”这一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自知要尊老爱幼,可是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必须要给老人让座啊,而且万一被打女孩儿身体也有不适呢?
所以老人在向社会“索取”的时候也同时应该为社会做些事情吧,首先不要求你为社会做出什么贡献,但至少不要破坏社会秩序啊。
20.景区降级,有必要吗?
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通报了国家旅游局对部分违规景区处理决定。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被取消5A级资质,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等6家5A级景区被严重警告。(网易新闻 10月9日)
报道还称,取消其5A的原因如下:存在价格欺诈、环境卫生脏乱、设备破损普遍、服务质量下降严重,故其不再具备5A景区资格。可是取消了这个挂名的招牌就真的有用吗?难道我们去一个地点游玩还真正要看一下是几A级的再去吗?所以我认为取不取消景区的等级并没有实质性作用,监督和管理其改善才是真正重要的。
近年来,多处旅游景区“坑人”现象严重,而且景区与景区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大多都是大同小异的,比如著名的丽江古城、大理古城等地方,大多都是依山傍水再加上一些民族饰品,所以有些地方重复开设旅游景点“吸金”本就是制度方面规范得不够到位。而且各地的旅游景点还应该保存原有的民风民俗,不应过分追求利益而忘了本心,就说凤凰古城吧,它可以说是凭借沈从文先生所写的《边城》而被大众所熟知的,可是现在在凤凰古城里还看得见书中那个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吗?
国家旅游局以这种“马后炮”的方式直接将景区降级又能起什么作用?发现问题之后以这种“暴力”的方法解决是不恰当的,反之,如果相关部门能在事情没有发生到这么严重的地步前就加以督促,使其改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注意保存原有的风俗民情,那么相信游客也不舍将其变得“一片狼藉”吧。
多年来我们只顾一味开发自然而忘记了保护自然,同时景区环境也十分糟糕,到处垃圾成山,设备也不齐全,所以对景区的改造刻不容缓,但是并不是说只下达一个命令,而是要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对其进行改造。而旅游局应该亲自监管改善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21.请还给他们一片安宁
10月8日,据@北京青年报 报道:某旧书网上,有卖家拍卖诺奖得主屠呦呦3封亲笔书信、亲笔题词。3封书信起拍价均为10元,从6日晚9点20分到9日晚10点05分,最高出价已达25205元一封。对此,屠呦呦表示:书信拍卖并不知情,且不同意书信被拍卖。
近期,屠呦呦女士因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被大众所熟知,反正对于笔者来说以前是没有听说过她的。就如前些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样,此次又有一位中国人获得诺奖无不使全国人民为之感到骄傲、自豪。可是一个人获得如此大的关注后便有人想从中获得利益,就拿拍卖书信一事来说吧,不过一纸文书,难道带上了名人的光环后就可以使其身价倍涨、受人鼓吹吗?况且还是在当事人不了解的情况进行拍卖。
回想起当年莫言获得诺奖之后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举国上下只要是出自莫言之手的作品被大家抢劫一空,出版社也多次加印。如果一个人被关注的点是在其所获得的名誉而不是其才华本身那也算是一种悲哀吧。因为在莫言之前并未有中国人获得诺奖,所以他的得奖也成了大家所关注的焦点,这并不稀奇,但奇怪的是为何国人能将所有与得奖之人有关的事务都一一用来谋利。
莫言在获奖后曾说:“今后大家最好不要邀请我,多么光彩的事我都不参加。第一不要邀请我,第二不要到我老家去,大家各干各的,我用我的新作回报你。”在莫言获奖后,他也成了媒体追逐的热点,什么代言香烟、当选政协委员等新闻层出不穷,而他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请求别再被打扰。
再回到这次事件,获得诺奖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有些人却刻意将其放得无限大,还有相关报道称:屠呦呦的旧居要卖1.5亿,而有许多市民也到其旧居进行合影。我并不能理解这些个行为,对于这些科学家、文学家我们不应该更加关注其科研成果或者是作品本身吗?为何要将他们周围的事物都冠上“利益”的名号?
广大国人也应该唤醒自己的理性,任何人都有不被打扰的权利,请还给他们一片安静的环境吧。
22.公厕不需要如此“豪华”
北京的公厕将升级为“第五空间”,并一改以往的形象和只能“解决内急”的单一功能:这里将覆盖wifi,设缴费设备、ATM机,可以给手机、电动汽车充电,甚至能完成量血压、心率、尿检等体检项目。记者从北京市环卫集团获悉,即日起将向公众征集设计建设城乡公共卫生综合体的点子。年底前,“样板间”将在房山亮相。(北京晨报 10月10日)
公共厕所就是在公共场合为人们提供方便、解决生理问题的场所。据统计,我国已经历了四场“厕所革命”,依次是:基本消灭旱厕、建立了公厕等级分类制度、城区消灭了3类以下的公厕、申奥成功后的升级改造。现在北京的公厕又面临一场新的改革,但是我个人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将一个厕所弄的如此“豪华”。厕所本就为了短期的方便而建,什么ATM机、身体检查等功能根本就完全用不着。身体检查可以去医院、诊所等地方,而银行的ATM机也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得见,完全没有必要在公侧修建这种东西。
生活质量需要提高这本没错,但是要看在什么方面。首先,有些地方特别是景区的厕所经常供应量不够,而且厕所卫生状况也不尽人意,所以在追求进一步的提高“厕所文化”之前要先把基本的清洁卫生做好。我们很多地方的厕所特别是一些农村的还是原始的“土厕所”,所以先把底层人民的基本问题解决了再解决帝都人民的高质量生活需求吧。
再者说了,如果把厕所的配套设施弄得这么齐全,我们“入厕难”的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现在大多数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手机,如果在上厕所时可以有wifi,可以无限充电,那么我想很多人会在厕所里“逗留”许久吧。厕所排着“长龙”现象经常可以看到,如果再增设一些让人离不开那儿的理由,想必排队过长情况会更严重。
所以“第五空间”这个方案本就不可行,公共厕所是有限的,并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的,而那些“配套设施”又不是说原本没有,所以也没有必要再花费资金在厕所内重新装置一遍了。况且这种高档厕所也不太可能普及到每一个地方,我们有时间精力搞这些还不如将一些县级、乡镇级厕所完善修整呢。
23.有必要成立旅游警察
10月10日上午,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在三亚市民游客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新华社 10月10日)
据介绍,这支旅游警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三亚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同时也负责办理社会影响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
三亚作为全国知名的旅游胜地,每年都会吸引大批游客前来参观,但是之前也被曝了许多负面新闻,特别是强制消费等情况突出。这些事件一直都没有真正得到解决,现在有了专门负责这些事件的机构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出门在外本来就图开心,但凡遇到一些事,只要事情不是很严重,大家也都一笑了之,大不了被“坑”一次,下次便不会来了。但人们越是存在这些心理就正好合了商家的意,所以也就导致了全国多地强制消费事件都没有提出真正的解决方法。而此次旅游警察的设立也正好可以为游客们解决这些不知道该告到那儿去的案件。正如这次青岛出的事儿一样,游客反映已经报了警,但警察来了后说这不归他们管,让他们去找其他机构。本身出门在外,对那儿又不太熟悉,难道游客们又真正有时间或是精力去找吗?
在旅游业迅速发展的今天,在面对旅游问题频发的今天,我们切实应该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好好处理了。而且旅游地游客众多一发生什么事情也可能会发生踩踏拥堵事件,这时候也正需要警察来疏散维护。所以,旅游警察这个队伍是必不可少的,既可以打击高价贩物,又可以维护旅客出门在外的合法权益。
我个人认为,三亚市出台的这个政策是比较可行的,而其他旅游景区也可以借鉴学习,反正大家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游客的利益。同时他们的举措也充当了景区的“护卫兵”角色。
24.卜算子
国庆驾车行,无奈一路堵。
轻碰摩擦事本小,奈何不私了。
逼得后车恼,违法占道急。
生命通道岂随侵,愿可重罚处。
新闻背景:据四川省公安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统计,国庆大假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共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5000余起。(《华西都市报》 10月8日)
25.推崇传统文化不能只是“面子”工夫
10月15日,南京中医药大学迎来第61个校庆日,505名2015级医学生集体“穿越”,身着汉服依古礼郑重拜师并集体起誓《大医精诚》经典段落:“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和《医学生誓言》。(中国新闻网 10月16日)
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中华儿女几千年智慧的结晶。作为炎黄子孙,我们理应继承并发扬传统文化中的积极部分。而此次南京中医药大学的行为在笔者看来并未真正体现对传统文化的继承,而更像是一场“作秀”。
如果那是一场真正的学习传统文化的集会的话也不必大搞所谓的“穿越”,也不需要所谓的起誓来证明。我们要做的是一些实质上的东西,而且要从“被动做”到“主动做”,不能因为是老师或上司要求做一些关于传统文化的东西就假意迎合。现在又有多少人愿意听京剧、看文言文呢?在高中时代很流行的一句话是: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由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对文言文的恐惧了,大概很多人学习它的目的都是为了应付考试吧。再说京剧吧,现在看京剧的大多都是一些老人,一些年轻人包括笔者自己都不爱看,或者说是比较排斥的,这可能与从小就没有接受这些文化有关。
前段时间韩国成功申遗了含中国儒学典籍的木刻板,这一行为又引起了大部分网友的谩骂,说韩国申遗了属于中国的儒家经典。可是我们自己国家的文化没有得到保护和传承,难道还不许别的国家这样做吗?在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上,我们应该好好反思检讨自己,然后想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法,让我们的传统文化在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后不被后世所遗忘。
继承传统文化并不是做做样子或是念叨几句就可以了,只有将其真正刻入心中,真正想要继承它、发扬它会才能成功。做“面子”工夫可能会一时引起关注,可是毕竟不是长远之计,我们也不能为了制造一些“话题”而用传统文化作“噱头”。
26.乘车实名制制度还需完善
今日,铁路部门回应大学生应实名制火车票丢失被要求补票起诉一事,称“实行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有利于维护旅客切身利益”。(中国广播网 10月18日)
就此事件来看,女大学生已经出示相关购票证明却还是被要求补票并未体现出维护旅客利益这一说。所谓的实名制是指:乘客在购买火车票和乘坐火车时,需要登记、检查个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的一种制度。从2012年元旦起,全国所有旅客列车实行车票实名制。既然已经实施了实名制,那女大学生既然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自己就是那个票上的人,那就没有必要再被要求全额补票啊。如果真的是规定使然,那么这个规定本身也是不完善的。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给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在以前没有实行实名制这一规定时,我们大可以认为“丢票相当于丢钱”,可是既然已实行实名制,车票也就不能转让,身份证信息也与购票人信息相符,那这个规定是否应该修改?铁路部门也应该在实施新的要求后修改原来的规章制度,可是并没有,上述规定是在1997年发布的,在2010年进行过修改,可实名制是在2012年开始实行,可见这个规定并没有与时俱进。
况且实名制本身不完善的地方也有很多,就拿笔者自身的经验来说吧,笔者多次乘坐火车,虽说检票的时候外面喇叭上一直宣称“必须人、证、票统一才可进站”,但事实并非全然如此。检票人员很少看本人是否与身份证上的统一,特别是当后面排队者众多时,检票人员几乎不会怎么抬头,反正在票上盖个章就可以了。所以用别人的身份证购票进站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铁路部门也应该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既然铁路部门说是要维护旅客切身利益,那就应该真正从旅客的利益出发进行考虑,继续完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的权益。
27.国考岗位落差大,是否应将信息公开化?
为期10天的2016年度国考报名如今已过半程,截至19日17时的统计数据显示,已有超过32万人报名本次国考,最热岗位竞争比已达1430:1,不过,仍有1300余岗位至今仍无人报考。(中国新闻网 10月20日)
公务员一向被人们认为是“铁饭碗”,所以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为了免遇“克扣工资”、“临时下岗”等烦恼,自然,很多人都愿意从事一份安稳的职业。这也使得国考报名人数又一次创下新高,可值得注意的是,在报考人数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的情况下,还有1358个岗位无人问津。
据报道,目前报名人数最多的前十大岗位中有3个岗位来自人社部,其余分别来自上海边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地震局、外交部、商务部、深圳海关、黄埔海关。虽然我们知道了报考前十的单位,可还有“未破零”的一千多个岗位至今也介绍得比较笼统。比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省级及以下)有八百个职位无人报名。可这些职位具体是什么也无从得知。我不知道如果报考者被告知有那么多职位有空缺,但是又不知道那是些职位是什么时作何感想?
只公布“爆挤”的前十岗位无非想让其他人别再去凑热闹,但除了这些,还有几千甚至上万的个职位,报名者又该如何抉择?而且报名人数随时都在增长,如果仅参考这些“后来”的数据也是不太科学的。既然如此,又何不将数据公开化?公开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及相关信息,给报考者更多有参考价值的数据。
我不明白这样“藏着掖着”的“公开”有什么实际意义,仅仅只有十天报名时间,而这些数据的统计也是需要时间的,等到公布时早已失去了时效性。所以将这些信息公开化,让公众及时了解到信息并且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岂不更好?况且这些后来公开的数据对先前报名的人是否又有失公平?他们只能在职位审核通过之前修改报考职务,一旦审核通过便不能修改。如若审核通过,证明其还是有一定能力的,而如果他们都在热门职位上,又岂不是浪费人才?
所以出于公平和充分利用人才这两方面来考虑也应该将信息公开化。这不仅为报考者提供了指南,也让国家可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人才。
28.锻炼也应有个“度”
10月14日晚,宝鸡文理学院音乐系舞蹈老师吕某从家中外出锻炼失踪,次日手机在离家3公里外渭河公园内被人捡走。在公安机关全力搜寻和群众的大力协助下,20日下午5时左右,吕某尸体在渭河公园一灌木丛中被发现,死亡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国青年网 10月21日)
近几年,这些“另类”的锻炼方式引发的事故可谓是屡见不鲜。2013年7月,南京一名男子在夜跑时遭遇防溺水警戒线“割喉”;2014年4月18日,上海一女子夜跑时因穿越马路闯红灯,被轿车撞倒,最终不治身亡。除了夜跑,还有一些想寻求刺激的户外爱好者们也经常发生事故,如:2014年6月2日,武汉户外爱好者爬雁荡山遇险,被救时已死亡等事件。
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仅有外部因素,而且内部因素显得更为致命。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也更注重保养自己的身体了。由于白天工作繁忙,所以“上班族”们可能更倾向于晚上出行锻炼,可是夜晚光线不好、人群稀少等原因也让许多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他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对其来说的有利条件进行犯罪活动。同时夜晚发生突发事故的可能性也较大,且受各种条件限制,也不能接受及时的救援。
虽说那些“施害者”有罪,可所谓的“受害者”也有做得不妥的地方。运动者们在出行之前没有考察好路线,也没有选择结伴而行,同时很多夜跑者都戴着耳机“享受”这个过程,这使危险系数又高了一层。更有甚者为了刺激,直接在公路上进行“锻炼”、在悬崖峭壁上进行攀爬等活动。甚至还罔顾交通规则,进行“闯红灯”、探索“被封锁”道路等行为。生命诚可贵,如果自己都不珍惜,又有谁会来替你爱护呢?他们如果在出行前多注意这些细节,增强自身安全意识,那么悲剧可能也不会发生。
锻炼应该有个“度”,不仅指锻炼的时间长短应该有所把握,而且还指锻炼的方式应该有所考虑。运动本是为了强身健体,而因为这种“另类”的方式使自身陷入危险之中是所有人不愿意看到的。跑步确实不失为一个好的锻炼方式,但不一定要很晚进行,不一定要在公路上进行。所以为减少这些情况的出现,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安全巡逻,更需要锻炼者们增强防卫意识和安全意识。
29.是什么造成了未成年人犯罪?
10月18日,湖南邵东县一名小学教师李某在校内遇害,而涉嫌制造这起血案的竟是当地3名不满14岁的少年。(澎湃新闻网 10月20日)
事发原因为:三名嫌疑人到学校盗窃,但却被值班女老师发现。他们担心其报警,便将她杀死,顺便盗走女老师寝室的两千块多块钱的现金。他们用这些钱,在网吧、宾馆等地进行消费,最后在某网吧被逮捕。
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者仅11岁,最大的13岁。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年龄如此之小的他们做出这等令人发指之事?对此,笔者大概归纳了三点。
第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接受父母的直接教育更有利于其成长。据报道,他们三人中有两人为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跟着爷爷奶奶居住。另一个的父母都是再婚,且长期感情不和。父母的教育对孩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父母之间长期关系不和,甚至当着孩子的面吵架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而他们也会因此变得自卑、暴力、叛逆。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也会出现性格缺陷、心理障碍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容易发怒等。
第二是受社会中不良风气的影响。中国疾病预防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中国13至15岁在校初中生的吸烟率为6.4%,部分省份中学生吸烟率甚至高达20%。同时,中小学生出入网吧、游戏厅等情况也屡见不鲜,而这些地方也是“社会人士”的集中地。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正处于“对一切都有好奇心”的年龄,也经不起所谓的“诱惑”,所以也很容易沾染上不良风气,变得有暴力倾向。有些未成年人因过分沉迷网络也可能变得“走火入魔”,甚至将在游戏中的那些“杀人”场景带到现实,最后酿成悲剧。
第三是政府监管不到位,商家为赚钱而罔顾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不确定年龄的,应当让其出示身份证。但是现在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等地已是常事,而且宾馆等地也是“重灾区”。为何必须明示身份证这一规定成了“摆设”?其一是商家以盈利为目的,所以自然会相应地“放点儿水”;其二是相关部门也不是每天对这些场所进行检查,所以难免会出现“钻漏洞”的行为。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娱乐场所的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这些场地。
未成年人关乎着国家的未来,面对当下青少年中屡发的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不仅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社会也承担这很大一部分责任,大众既要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同时也要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环境。
30.何时才能保证“食品安全”?
22日,杭州萧山一小学,有家长爆料,孩子学校的“营养午餐”是这样子的:饭是夹生的,菜里有虫子和竹叶;盛饭菜的容器是很脏的塑料泡沫箱。有家长赶到“营养午餐”生产车间,眼前的一切都让人作呕。( 《华西都市报》 10月23日报道 )
食品安全问题虽然屡次发生,但每次的处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从以前的“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到最近的“营养午餐”事件,无一不在向我们反映着“食品安全”这个关乎每个人生命的问题。
报道称,由于受场地和可能搬迁影响的限制,学校便没有设立食堂,而是一直靠快餐公司进行配送盒饭来解决学生午饭问题。一个学校竟然没有食堂,学生居然靠“外卖”来填饱肚子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况且只要在泡沫盒子中盛放超过60度的物质,泡沫就会产生有毒物质。如果孩子们因为长期吃这些有害物质而导致后期身体出现异常,那么责任又由谁来负?
首先在这件事上学校就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学校领导是如何从众多快餐公司中选择一家来为本校学生送餐呢?想是校领导根本没有对送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便做出决定了吧。在这里,笔者不得不想到那套国人惯用的“老套路”了。其次,快餐公司也没有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小学生们吃的猪肉被随意地堆放在地上,鸡蛋也都已破壳。这般东西居然还要被一一“加工”,再放到本就不卫生的泡沫箱中送到学校。
现在大家都调侃说自己的身体已经“百毒不侵”了,可能昨天吃了什么,今天那个东西就被曝出有问题了。但尽管问题层出不穷,那解决方法呢?难道仅仅处理出了问题的餐厅就能实现“杀一儆百”的效果吗?答案是否定的,“民以食为天”,如果连人民最基本的吃喝问题都不能得到解决,又何谈富国富民?
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国家完善惩治机制和监督机制,还需要每个公民自己的努力。如果每个餐饮公司都把给客人做的食品当作给自己吃的那样制作,那这一问题大概就可以解决了。说到底还是那些餐饮公司没有把“安全”问题当回事儿,只顾赚钱去了。
有很多从事食品行业的企业家都说:“做食品就是做良心。”撇开这句话的广告成分不说,它还是挺有道理的。如果每个做食品的人都能把食品当作良心来做,那么“食品安全”可能会更有保障。
31.母亲哺乳乃本性驱之
10月20日,新晋妈妈“则卷猫丸子”在公交车上给孩子喂奶,却遭遇了同车乘客的指责,“则卷猫丸子”委屈地将事情原委发到网上,这两天该帖成为网络热帖,网友纷纷跟帖发表观点。(《南方都市报》 10月26日)
母亲为孩子哺乳乃是人之常情,相信每个母亲都不忍心听见自己的孩子因为饥饿而哇哇大哭吧,尽管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们也会以孩子为主,及时给孩子喂食。可是如今,一位母亲因在孩子饥饿、哭闹不已、且旁人都已不耐烦的情况下在公交车上给孩子喂食却被旁边一女人说成“不知廉耻”。不到万不得已时,哪个女人又愿意将自己的身体袒露在大众面前?有人说,为什么不带奶粉或是到厕所去喂?还有人认为在公共场所喂奶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行为。对此,笔者的看法如下。
首先,婴儿时没有理性可言的,他们不会想:这儿是公共场所,我要下了车之后再吃。所以有时,母亲们也是身不由己,她们无法选择,只能硬“拉下脸面”喂孩子,而这也是母爱伟大的地方之一。对于奶粉,它并不是对每个婴儿都适用,有些婴儿根本就不吃奶粉。再者说了,母乳的营养是远远高于奶粉的,哪个母亲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吃更有营养的东西?
其次,伤风败俗意为:败坏社会风俗,多用来谴责道德败坏的不正当行为。如果说母亲当众喂养孩子都是一种不正当行为,那什么行为才是高尚的呢?难道任孩子在那里哭闹不止、车上的人怨声载道就显得很高尚吗?一个女人拉下自己的尊严,只为自己的孩子,而并非为了色诱他人居然被说成有伤风俗,不知是不是社会的一种悲哀?
最后,那位母亲也是无路可走,没有办法的选择。而社会也是否应该对这件事有所反思呢?国内已经有一些商场专门安排了一间“母乳喂养室”可供母亲们临时喂奶,可这一做法并未得到普及。如果我们的公交车能在一两个爱心专座上用窗帘布置一个“临时喂养室”可能会免去了许多麻烦与尴尬,也就没有像这样的事了。
大众不应戴“有色眼睛”去看那些在公共场所喂养孩子的母亲们,更不应当众指责他们。适当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用衣物或是其他东西遮挡一下,岂不比骂人更有用?母亲哺乳本就是她们的本性驱之,如果大众能多站在母亲的角度考虑,政府能修建并完善“哺乳室”,那么也会让她们和其他人少一分尴尬。
32.又见“奇葩”做菜准则
四川省质监局为了维护食品安全,目前制定了12项川菜的标准。其中,鱼香肉丝原材料要求是切成二粗丝的猪肉和青笋,而二粗丝的标准为长10厘米、宽0.3厘米、高0.3厘米。( 《成都商报》 10月28日 )
扬州炒饭的风波过去之后,又来一个川菜准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质监局既然说目的是为了维护食品安全,然而做菜准则和安全应该没什么直接联系吧。难道说猪肉那些按标准切了就不会有假肉吗?菜按照要求切了就不会是打了激素的吗?
首先,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做菜方式,如果大家都千篇一律,那还有什么特色可言?其次,厨师做菜时不可能真的拿尺子比着切吧,这个规定真是荒唐。最后,政府通过这些规定的意图何在?如若是真的想要维护食品安全,办法多的是,这样的做法不免被疑有“跟风作秀”之嫌。
再者说了,质监局不是应该监督质量吗?怎么跑来“研究”菜谱了啊,如若质监局真的按要求将商品的质量都检查,并且保证过关,那厨师按照自己的方法在锅里炒几下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再回到安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时间去专研这些没用的“奇葩”规定,不如真正把安全二字落到实处。第一,从食品本身进行检查,不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只有抓住了“源头”,才能保证“支流”的安全度。第二,从加工环节入手,严查“无证上岗”食品制作商和经销商,不定期地抽查各个饭店,对食品加工地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厨房的清洁度、菜品的新鲜程度还有工作人员自身的卫生情况。不仅如此,我们的法律也要严格执行,只有将那些“黑心”商家吓怕了,他们才会罢手。
所以,不能只靠做菜这个环节来保证安全,更重要的是将菜品的流通环节一一保证,我们要从根源上找问题,才能使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控制与解决。做菜的准则对于食品安全来说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而质监局也真正应该守好本分来研究源头上的安全问题了。
33.“童伴妈妈”并不能真正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针对近年来留守儿童安全事故频发,监护人缺位问题,10月28日,四川启动“童伴计划”项目,从10个县的100个村分别选聘、培训一名“童伴妈妈”,每人负责一个村的留守儿童,目的是弥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教育专家表示,要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需要国家完善监护体系。( 《北京青年报》 10月30日)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大多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或者是其他亲戚家,所以在成长过程中也十分缺乏父母的关爱。而目前推出的“童伴计划”看似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些不相识的经过培训出来的“童伴妈妈”们不可能替代母亲的位置。况且一个“童伴妈妈”要负责一个村的留守儿童,她们又是否真的忙得过来?是否又真正能被孩子所接受?
但是,这一政策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童伴妈妈”能在一定程度上能给予孩子们心理上的指导,也确实能够给他们带来一些帮助。虽说父母的爱是无法替代的,可是孩子在没有及时接受到父母爱的时候,能得到另外一些人的帮助也是好的。同时她们经常走访孩子家,也会让孩子觉得有人在关心他们。她们还可以通过视频聊天等方式让孩子能“见一见”父母。
可是要从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缺失上。近年的调查显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100万,其中大约15%的孩子一年都见不到父母。一个孩子健康快乐的童年必须要有父母的陪伴,父母可能为了生计不得不将孩子留在老家,毕竟哪个父母不希望和孩子一起成长呢?在这一方面,父母也确实情有可原。因为“入学难”,而且父母打工地大多集中在北上广一些工资较高的地带,有些父母确实也不能负担那些费用。但是,站在孩子的角度来看,他们也的确是无辜,所以在这一方面就需要政府的援助了。
既然我们已经提出了对留守儿童生活和心理的关爱,那何不进一步解决问题呢?从源头上解决这些既困扰孩子,又为难着父母的问题。“童伴妈妈”也只是缓兵之计,并不能从根本上抚慰孩子的心灵,要想让孩子真正快乐成长,还是在父母身边为好。
34.勿让小孩子也落入“洋节”之网
据《劳动报》报道,与圣诞节、情人节一样,起源于西方的万圣节如今也逐渐为中国年轻人所接受。但记者采访后发现,万圣节目前出现了低龄化跟风现象,各种万圣节作业让学生苦不堪言,有家长们直呼:“这分明就是儿童鬼节”。据家长爆料,幼儿园周边的南瓜都卖断货,全是用来做灯的。(东方网 10月31日)
在文化、信息传播如此方便的年代,传统节日也没有什么国别之分了。只要它足够“新鲜”、“有趣”,就能吸引一大波来自世界各地人们的追捧。正如此次的万圣节,它也毫无例外地迎来了许多追随者。可是,如果是一些有自我判断意识的年轻人也就罢了,这次殃及的还有一些正在读幼儿园的小朋友们。
对于这些小孩子来说,他们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万圣节”所谓何物,只是一味地“被过节”。由于老师布置的万圣节作业,他们不得不去做一些南瓜灯、鬼头面具来交差。孩子们根本就不知道万圣节真正的意义是什么,他们不知道万圣节是西方国家祭祀亡魂的时刻,是为了在避免恶灵干扰的同时,也以食物祭拜祖灵及善灵以祈平安渡过严冬。
幼儿园外面的商家为了利益本没有错,但也应该注重场合,一些六岁以下的孩子能那么跟得上潮流过什么万圣节吗?而且到处悬挂着血淋淋的鬼头面具也可能会给小孩子的心理带来伤害。再说老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他们可以为孩子们科普这些节日的基本情况与意义,但大可不必要求孩子去过“洋节”。
幼儿园里过节本无可厚非,让孩子多了解一些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有利于增加其见识。但是我们并没有外国人的信仰,又何必去过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毫无意义的节日?
节日是在特定的某一天为了纪念一些特殊的事而产生的。万圣节至少对于中国人来说没有什么特定的意义,显然它就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存在。现在很多人都对传统节日失去了兴趣,反而去追求一些看似时尚的“洋节”,而且很热衷于这种形式上的追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崇洋媚外”的病态,也不能指责一些有自己判断力的成年人过自己想过的节日。但是,对于孩子来说,既然他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请保护他们,不要让他们也落入“洋节”之网。
35.生命在于运动——课间休息不可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