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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公权力删帖"与"私权力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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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0:4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01-24大鹏看天下[url=]大鹏看天下[/url]
这几天,各大网站首页排名很靠前的一条消息:严打有偿删帖。

大意是说:中共中央外宣办五局原副局长高剑云这位宣传口、网络管理口的高级领导,利用手中掌握的巨大权力,大肆删帖收钱,谋取巨额利益,包养情妇生育有一私生子,并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最终被查处。






查询可见,这条消息并非坊间秘闻,其来源相当权威——新华社。眼尖的网友还看出,新闻稿中还有一个“等”字,也就是说,这么干的不止高剑云这一个领导,可能是普遍性现象。

大约是网络小编们对于删帖痛恨已久,这条消息纷纷被挂到各大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很快形成了一阵舆论。

宣传口、网络管理口的高级领导们监守自盗,让更高级的大领导颜面无存,尴尬地表态“自查自纠”,云云。

演变到最后,相关新闻变成了——严打公权力删帖。

大鹏认为,这个表态,已经是一个足够令人满意的欢喜结局。

更进一步地思考。根据新华社、中国网的新闻和评论文章可以看出:以往只在传闻中才存在的“删帖指令”,看来的确是存在的。只不过,高剑云等人滥用职权,把删帖的“公权力”当作个人牟利发财的“私权力”,东窗事发了而已。

那么,广大媒体人,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同仁们,大家都不是决策层,而是执行层,面对一条“删帖指令”的时候,如何判断它究竟是来自“公权力”还是“私权力”呢?

想了半天,得出一个不成熟的结论——

但凡通过公开场合(比如,有多人存在的工作QQ群等)下达的删帖指令,大可视作“公权力”。
但凡通过私人渠道(比如,短信、微信、QQ等)下达的“一对一”删帖指令,出于对高剑云落马的前车之鉴,有比较大的可能是公权私用。

对于前者,听从纪律,果断执行。
对于后者,就要留一个心眼了:删帖之前,先把“指令”备份保存一下,比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顺手截个图,等到哪天此君出事了,且不说出卖领导、痛打落水狗,最起码的,好歹有个证据,自己可以保全,洗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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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0:44: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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