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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奚若:个人是最终的判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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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7:5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张奚若,有两件轶事显然是会传之久远的。一件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他曾以文化团体代表的身份,被遴选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据说大约独裁。蒋听不下去,就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不要太刻薄!”他一怒之是在1941年的一次会议上,他尖锐地批评了国民党的腐败和蒋介石的下便拂袖而去。下次再开会,他接到会议通知和往返路费后,当即回一电报:“无政可议路费退回”,从此再没有出席国民参政会。(《张奚若文集》第15页,下引该书只标页码)另一件是在1957年5月,***要求党外人士帮助整风,毛泽东向他征询意见,他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鄙视既往,迷信将来”概括了自己的看法;同年7月,反右运动已经全面展开,他仍然坚持这一意见。在一次座谈会上,他不仅对上述十六个字逐句进行解释,还语重心长地告诫说:只要“虚心一点,事情还是能办好的。”(24页)此外,早在1956年,他就针对当时的个人崇拜,毫不客气地批评道:“喊万岁,这是人类文明的堕落”(498页)。幸亏他被最高领导层视为特殊人物,才没有被打成右派。
作为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当年清华大学的政治学系主任,张奚若对所谓政治上的翻手为云复手为雨,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但他为什么宁肯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而直颜犯上呢?我想,除了个性方面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恐怕还与他对知识分子及其人格尊严的理性认识有关。

张奚若(1889──1972)出生于陕西朝邑的一个中医家庭,早年就读于三原宏道书院,与另一位著名学者吴宓有同学之谊。辛亥革命前夕,他到上海求学,遂投身革命,结识了于右任、宋教仁、黄兴、陈其美、井勿幕等革命志士,奔走于上海、武汉、北京、西安和日本东京等地,为购买军火、发动起义而出生入死,历尽艰辛。此外,胡适在其《四十自述》中回忆说,1908年中国公学发生学潮,他曾以学生身份兼任英文教员。当时,他不仅在学校里教过饶毓泰、杨杏佛、严敬斋等著名人物,“还在校外收了几个英文生,其中有一个就是张奚若。”(《四十自述》八三页,台湾远流版)这大概也是胡适“好为人师”的一个资本吧。辛亥革命后,张看到革命党人虽然是富于热情和牺牲精神,但是在治理国家和建设国家方面却一筹莫展。于是他在痛感“破坏容易建设难”的同时,萌生了出国留学的念头,希望能到海外“学些实在的学问,回来帮助建设革命后的新国家。”(464页)起初,他想学土木工程,后来因为对数学不感兴趣,再加上他认为“国家要富强必需仿效西方民主制度”(4页),所以还是选择了政治学专业。从1913年起,张在国外度过了12个春秋。在此期间,他除了在美国哥仑比亚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外,还去德国科隆大学进修,并考察了欧洲各国民主制度的由来和发展,从而为确立自己的学术追求和人生道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接受过现代学术洗礼的中国知识分子中,张奚若是最具批判精神的一个。早在五四运动前夕,他收到胡适从国内寄来的《新青年》、《新潮》和《每周评论》之后,就在回信中毫不客气地说:在我看来,“此等维新家大弊,在对于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纯以极简单的思想去判断”。这种简单化的思想方法虽然在打击顽固派和破坏旧秩序方面好象是孔武有力,但是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些一知半解、不生不熟的议论,”简直比一味守旧的保守派还要危险(《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30页)。可见他当时就已经注意到新文化运动的某些偏颇,并对其中一些关键问题已经有所反思。相比之下,由于因袭了那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所以时至今日,我们不但不能从张所提出的角度来分析研究这一运动和功过得失,就连这样一条重要的研究资料,恐怕也很少有人注意。
1924年初,滞留在法国的张奚若打算回国,却苦于没有路费。这时,正好胡适创办的《努力》周报停刊不久,为了使《努力》尽快复刊,胡与杨杏佛、朱经农、丁文江、任鸿隽等“努力”同人商量,认为由张出任主撰(即主编)最合适。为此,胡以《努力》的名义给他寄去川资一千元。从《胡适来往书信选》中不难看出,张对这件事曾经作过认真考虑,并表示“极喜办报”(同上,296页)。遗憾的是,当他于一年之后归来时,这件酝酿经年的计划却未能实现。直到1932年,张还在信中与胡商量,应该如何偿还这一千元借款(同上,中册,119页)。
说到办报,张奚若和徐志摩的交往和友谊更有意思。当然,从表面上看,二人的性格、气质、情趣、爱好好象相差很远:一个是严肃有余的政治学者,一个是才华横溢的现代诗人;一个是略带“土气”而又“硬”得出奇的北方“老陕”,一个刚柔兼备却又风流倜傥的江南才子……这让人很难相信他们能有共同之处。后来,当我看到徐志摩不幸遇难后,张奚若在《大公报》上所写的那篇悼念文章,才发现他们成为知己的主要原因。在这篇文章开头,张这样写道:“……我非文学家,也非艺术家,对于文艺家的徐志摩不敢有所论列。我所要说的只是关于‘人’的方面的徐志摩,换句话说,就是志摩的人格,志摩的风度。”到了文章的最后,他在引用了徐的两句愤世疾俗的诗──“抹下西山黄昏的一天紫,也抹不没这人变兽的耻”──之后,又感慨万端地说:“志摩的个性这样特殊,人格这样伟大,理想这样高尚,所以……他的死不但是中国新文艺界的大不幸,也是中国整个理智阶级的不幸,也是中国全体人民的大不幸。”(《朋友心中的徐志摩》103至106页)由此可见,互相倾慕对方的人格,才是他们成为好朋友的真正理由。
张、徐订交,是在美国留学的时候。诚如前面分析,一开始,张在徐的眼里,只是一个“死僵的乏味的北方佬”,徐在张的心中,也不过是一个花里胡哨的“油滑的‘南边人’”。不过在交往中,徐很快就被张的学问以及他那鲠直、执着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所征服。所以到了1925年10月,《晨报副刊》正式改版,徐志摩出任副刊主编,并邀请一大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作为撰稿人的时候,张奚若是以“一位有名的炮手”(徐志摩语)加盟的。徐之所以出任这一职务,是有感于国内思想界的委靡不振和一般民众的思想疲懒。他上任后,张果然以《副刊殃》为题放了一炮。在这篇千余字的短文中,张奚若火药味很浓地说:鉴于当今思想界的堕落,现在的问题不是如何拯救副刊,而是应该一把火把它们烧掉。对于如此尖锐激烈的言论,徐居然以一倍半的篇幅,为该文写了个长长的“附注”予以介绍。他说:“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的意志、他的说话和他写的文章,都直挺挺的,有一种天然不可侵犯的威严;与此同时,在“这直挺挺中也有一种异样的妩媚,像张飞与牛皋”似的,既可亲可爱,又可敬可畏(《晨报副刊》1925年10月5日)。诗人的生花妙笔,把张的个性和人品活画了出来。然而无巧不成书的是,当时谁也不会想到,张文中的那句愤激之词,竟然会一语成谶!

事情是这样的:
就在张的这篇文章发表之时,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陈启修也为《晨报副刊》的《社会周刊》写了一篇论文。论文的题目是《帝国主义有白色和赤色之分吗?》该文见报后,张因为“读了很不舒服”,随即以《苏俄究竟是不是我们的朋友?》为题,进行驳诘,于是由此而引发了一场“对俄问题”的大讨论。参加这场讨论的,除了陈、张之外,还有梁启超、陈翰笙、江绍原、李璜、张慰慈、常燕生、刘侃元、陶孟和、钱端升、丁文江、张荣福、胡石青等知识界的名流。关于这场讨论的内容,一方面由于它所涉及的问题太大太复杂,另一方面也限于篇幅和某些忌讳,我在这篇文章中不准备过多涉及(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人民出版社1981年影印的《晨报副刊》第十分册),只想从人格尊严的角度谈谈它给我们带来的思考和启迪。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上文所说的“一语成谶”。这次讨论从10月初开始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为此,《晨报副刊》先后在“论著”版、《社会周刊》和《国际周刊》上发稿近30篇,并开辟了“对俄问题讨论号”专栏。出人意料的是,到11月底,正当讨论还在热烈进行的时候,北京爆发了反对段祺瑞政府的大规模示威运动。为了解这次运动的详细情况,我本想看看天津《大公报》的报导,可惜《大公报》恰好在这时停刊,我只好查阅上海出版的《民国日报》。据该报11月30日的消息,这次运动爆发于11月28日,其主要领导人是北京大学教授、国民党人朱家骅。参加者除了学生之外,还“有工人车夫苦力等”,据说示威群众当天曾捣毁章士钊等人住宅。第二天,示威人数由三万人增加至五万左右。12月1日,该报又援引东方社专电云,示威者于29日在先农坛前广场“决议袭击晨报馆。”下午5时左右,“晨报馆被示威团之一部所捣毁焚毁”,其印刷机器和家具损失惨重。12月8日,该报再次以《北京之国民大会》为题,详细报导了这次示威的情况:29日下午2时许,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五万人的群众大会,会上除朱家骅报告开会宗旨、通过会议提案外,陈启修也发表了重要演说。关于《晨报》被焚情况,该报是这样报导的:“昨日群众游行示威之际,有许多人手竖旗帜,大书打倒晨报及舆论之蝥贼等语,遂蜂涌至宣武门大街,将该馆举火焚毁,接待室火先成灾,火焰突起,消防队闻警赶到扑灭,结果已延烧他处,该报馆房舍大半,业成焦烬,附近房舍,又以扑救关系,折毁破损甚多……直至七点半钟,宣外大街一带,交通尚因之阻隔。”(以上均见当天报纸)由此可见,这次事件与上述讨论密切相关。所幸副刊部损失不算太大,大部分稿件并未遭受池鱼之殃,因而《晨报副刊》只是停刊数日便恢复出版了。经历这一劫难之后,尽管徐志摩在《灾后小言》中曾经声明:“火烧得了木头盖的屋子,烧不了我心头无形的信仰”,(《晨报》1925年12月7日)但是这场意义深远的大讨论,却再也不可能继续下去了。
这真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想当初,张奚若有感于报纸副刊办得死气沉沉,才说了一句“应该一把火把它们烧掉”的气话;岂料他们刚刚把《晨报副刊》办得有了一点儿活气,却反而被论敌真的用一把火烧了。
然而,这一切又与知识分子的人格尊严有何关系呢?
洛克说过,“所谓人格,就是有思想、有智慧的一种东西。”徐志摩也说,他之所以对这次讨论颇感兴趣,是因为在他看来,一方面这个问题就仿佛“始终是不曾开刀或破口的一个大疽”似的,脓水拥聚和乱象丛生已经到了不容稍有忽视的地步。“假如在这时候,少数有独立见解的人再不应用理智这把快刀,直剖这些急迫问题的中心,我怕多吃一碗饭多抽一枝烟的耽误就可以使我们追悔不及”;另一方面,他又痛切地感到,环顾四周,有思想、有智慧、能够独立思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他才反复强调,“我恨的是糊涂的头脑,它是个偾事的专家;我敬爱的是锐利的理智,它是把破妖的神剑。”他说他之所以激赏张奚若,是因为张能够坚持思想之自由和人格之独立。至于他自己,他认为办副刊的第一要义,就是“要保持思想的尊严与它的独立性,这是个不能让步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弘扬卓尔不群的思想、特立独行的人格,才能戳穿那种披上学术外衣,去为某种别有用心的目的进行宣传的卑劣伎俩。(《晨报副刊》1925年10月10日)
不过,联系上述并非偶然的“《晨报》事件”,要想坚持这样一个“不能让步的”原则,又谈何容易。特别是当那股践踏思想独立、剥夺言论自由的逆流一旦以“革命的名义”,裹挟着群众肆意而为的时候,它也就更具有欺骗性和破坏性,也就更加危险了。
关于这个问题,当年胡适与陈独秀在“《晨报》事件”后曾经有过议论。随后,胡又在写给陈独秀的信稿中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
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五六天来,这一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几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
几十个***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异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讨论自由,也许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至少我可以说,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认别人有尝试的自由。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
――(《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358至360页)
在这封信中,胡适还回顾了1919年陈独秀被捕后,营救他的人中有马通伯和姚叔节两位桐城派古文家,而桐城古文派又分明是陈之论敌。所以胡在信中颇动感情地说:“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同上)
假如把胡适这话反过来说,就是:在一个够不上“人的社会”的氛围中,真正能够拥有所谓“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之雅量、以及“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之见识者,实在是没有几个;与此同时,真正能够容忍异己者存在、因而也就略微有点“人味儿”的时代,也没有几天。于是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又是出于什么原因,那种不能容忍异己的态度,那种把论敌视为异端的做法,又犹如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似的卷土重来了呢?
在这封信中,胡适还深有感触地说:“这几年来,……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和污蔑。……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同上)把这些话与本世纪以来、包括十年浩劫在内的“人类血战前行的历史”相比较,我们不能不深讶于胡氏的先见之明。

与胡适相比,张奚若不仅是一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而且还是一位研究西方政治思想史的专家,因此他对上述问题的理解也就更为精辟。尤其令人钦佩的是,作为一个学者,他除了教学、研究之外,还用通俗锐利的笔调,在报刊上写了大量的时评和政论,以便从学理的层面,尽可能地把自己的见解传达给普通民众。在这方面,他与当年那些深居简出,关在书斋里作学问的学究,以及时下那些被豢养在学院的大墙之内,为了滥得不能再滥的职称而胡拼乱凑、你争我夺的所谓学者,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
在张氏著述中,我以为最值得一读的是他在30年代所写的那两篇关于人格的文章。这两篇文章的题目是《国民人格之培养》和《再论国民人格》,分别发表于《独立评论》第150期和152期(1935年5月),前者还可见于1935年5月2日的《大公报》。如所周知,1935年是中国内忧外患最为严重的时候,在这国难当头之际,张为什么不讲精诚团结,不讲抗日救亡,而是要连篇累牍地谈人格问题呢?对此,我们只要看看他在文章中说了些什么,就明白了。
在前一篇文章中,张阐述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人解放是现代文明的基础,个人解放包括许多方面,其中又以思想解放最为重要。第二,尽管个人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无缺陷,但是它的优点却在于能够养成忠诚勇敢的伟大人格。这种人格在任何体制下都有无上的价值。第三,为立国本,为救国难,中国急需培养这样一种人格,
在上述三个问题中,又以对第二个问题的阐述尤为透辟。文章说:个人主义除了承认一切社会组织都应该以人为目的,其权力都来自并属于构成它的人们,以及它必须由这些人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管理外,还必须承认政治上一切是非的最终判断者应该是个人,而不是国家、政府或其他。也就是说,“因为个人是最终的判断者,所以举世皆以为是而我尽可以为非,或者举世皆以为非而我尽可以为是”(356页)。这与胡适所言如出一辙。正因为如此,个人就不仅需要在思想和言论上有充分的自由,而且还应该有向政府提出建议、批评的义务和权力。他认为:只有这样,个人服从国家才是自觉而不是被迫的;只有这样,一个人才能感受到自己做人的尊严和价值,他才能以忠诚勇敢的人格去对待他的国家;也只有这样,一个国家才能充满活力,它的国民才不至于仅仅是一种工具。
在后一篇文章中,作者又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对人格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从历史上看,中国数千年的专制统治使个人依附于团体的现象不仅极为严重,而且比欧美各国多了三四百年,这就使中国人养成了一种不敢抵抗,甘心屈服的“第二天性”,所以他主张应该特别提倡那种勇敢的批评精神,并保护那种不畏强暴的人格品质。就现实而言,在个人与国家的问题上,近年来中国政治的一大特点就是颠倒了二者的主宾关系。于是,所谓“国家(其实就是政府)高于一切,绝对的服从,无条件的拥护,思想要统一,行为要纪律化,批评是反动,不赞成是叛逆”等等等等,便为当局反复宣传,津津乐道,恨不得把它变成国人必须遵奉的金科玉律。对此,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逻辑的荒唐之处,就在于仿佛“全国的人最好都变成接受命令的机械,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得救”似的,这种“外国人想拿机械造人,我们偏要拿人作机械”(362页)的作法,可恶之极,也危险之至。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作者还深刻指出:由于任何一个政府都是由人而不是由神组成的;而只要是人,他在理智、经验和操守等方面就可能有很多缺陷,如果我们对权力不加以制约,就会使“再好的统治者,……也很难抵抗滥用(权力)的引诱”(同上)。有鉴于此,他认为把不加限制的权力托附给任何人都将带来可怕的后果。因此,做为个人的集合体,任何国家都不但要营造一种宽松的舆论环境,宽容的思想氛围,还应该让掌权者懂得,在他们行使权力的时候,“接受批评容纳意见”是避免腐败的“有效方法中最重要的”(同上)途径。只有这样,才能加强国民与国家的道德关系,才可以步入现代化社会。
  最后还应该提及的是:1949年9月,张奚若是以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的身份,被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出席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的。会上讨论国家名称的时候,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民主国”等提案。对此,张奚若认为这些名称都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好,因为“人民共和国”这几个字“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于是“大会采纳了他的意见。”(23页)。由此可见,如今的国名其实是这位辛亥革命元老的杰作。行文至此,又让我想起了前面介绍过的“一把火”的典故。如果说当年张奚若的一句气话居然成了《晨报》命运的谶语,显然是一种巧合的话,那么联系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和命运,特别是十年浩劫的惨痛教训,人们又该如何理解这“民主”二字的含义,并惦量惦量其分量呢?
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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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4-2 17:58: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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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8-2 07:19: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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