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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陈枰,你这是挑衅中国深度报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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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陈枰,你这是挑衅中国深度报道记者[
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纪,陈枰老毛病又犯了。这次她把手伸向了南方都市报的原创深度报道《漂白》。

看来毕飞宇老师真没说错,这真是宛如吃了让人恶心的苍蝇。
2014年9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陈枰、西苑出版社侵害了毕飞宇《推拿》一书的改编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据媒体报道,毕飞宇回忆称,《推拿》的纠纷正是吸取了之前同样是陈枰改编为电视剧、同样署名陈枰出版的“长篇小说”《青衣》的教训。当时他同意陈枰出版剧本,没想到对方出的是长篇小说,“这让我觉得吃了一只苍蝇”。
没消停几年。
2021年,冯小刚执导、陈枰编剧的网剧《北辙南辕》被沪上知名公众号作者“格十三”在微博、公众号里均贴出长文,批评剧中台词、《北辙南辕》的同名小说,有多处与自己的作品《了不起的中年妇女》雷同。
陈枰还是那副架势:不服,来告我啊。
打着法律的旗帜看起来很有道理。这类人太精致利己了,毕竟漫长的诉讼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的。
就连毕飞宇这样的大作家,贵为中国作协副主席,为了《推拿》的版权,官司也打了一年多,期间还经历一审和二审。遑论一般小作者呢?
不过,这次不要得意,你们的脏手是伸进了南方报社大院里。
这类人,特别会钻法律空子,于是疯狂的试探。

瞧这语气,多么嚣张。
但我告诉你:南方都市报的《漂白》,不仅仅是新闻,而是一部调查性文本,是非虚构作品,是耗费大量心血的创作。创作需要对事实进行艰苦的搜集、加工和打磨,包括作者独特的观察事实的方式——“漂白”就是这个方式的题眼,是对事实的理解——最终才能编织成一个有结构和有肌理的文本。事实如果没有经过这个过程,没有经过作者和编者的独具慧眼,故事就不存在。所谓的《漂白》小说和《漂白》这部剧也就不存在。所以,陈枰洗稿洗的不仅仅是时事新闻,而是洗了南方都市报的原创作品,剽窃了文本细节,以及编织细节和理解细节的方式。
美国有个作家叫卡波特,1959年看到媒体报道堪萨斯州一宗灭门案后,跟踪采访了数年,1966年出了一本书,名叫《冷血》,然后改编成影视。这也成为非虚构写作的典范。
电影《亲爱的》中的原型故事采用了包括南方都市报在内的广东媒体的报道,但他们主创团队沟通了授权,并在片尾做了标识。
为啥就不能做个好人,非得一而再再而三到处盯到处嗅,屡屡被钉在抄袭的耻辱柱上很风光吗?
你说“漂白”是一个警界惯用术语,所以你就用作标题了。
看看南方都市报《漂白》的编辑吴倩的解释:
关于标题,我们用《漂白》,是因为报道的落点和重点在“系列恶性命案嫌犯何以遁形十年”,我没看过陈枰的小说和剧,但听说重点在关注罪案本身,甚至有些美化犯罪?那她用“漂白”就明显有些货不对版了……
而且当年做深度周刊起标题,我还要考虑到封面制作的问题,经常只有一些像素很低的小图,只能往电影海报方向想创意,之所以叫《漂白》,还有一定因素是这两个字和制图结合起来比较出彩……反正这么“量身定做”的标题,巧合重名的可能性太低了
这才叫专业。这才是有过真实思考的沉淀。
无论是所谓的同名小说,还是改后电视剧中,对于四名凶犯为何得以消失十年,根本没有展开。反而,重心放在那些漏洞百出的凶杀和追凶上。
这根本都不是一个主旨为“漂白“的故事,还强用《漂白》,脑子秀逗了?

我已经离开南方都市报,而且《漂白》属于职务作品,版权归于报社。 我个人之所以气愤,有两点。第一,当年我们团队投入了好几个月心血做这个报道,报社也顶住压力发了,但如今却被陈枰和爱奇艺《漂白》轻易剽走了。第二,当前媒体行业比较艰难,特别是调查报道更是式微,他们还明目张胆侵权,那以后更没有人愿意付出去做调查报道。
陈枰,你知道为了做深度报道,特别是犯罪类型的调查,记者个人要承受多大的风险压力吗? 他们要克服重重艰难,去突破,去拿料,甚至不得不面对最危险的人,屡屡被拒绝,乃至被围殴。
陈枰,你知道为了让深度报道证据链扎实,不引起纠纷,编辑要付出巨大辛苦吗?他们死抠每个字眼,为了让报道传播面更广,费尽心血想标题、做版面。
陈枰,你知道为了推动社会进步一丢丢,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刊发一篇深度调查调查报道,报社要顶住多大的压力吗?
陈枰,你知道媒体行业现在不景气,深度报道记者在凋零,但有新闻理想的人依旧在坚持,你这种行为是刺向中国深度报道记者的利刃吗?这意味可以零成本夺取他们的工作成果。
你全都知道,但完全无视,手指一动,就拿走了,还大言不惭地说:属于公有领域概念,不构成抄袭事实。
公有领域是各方力量共建,守护守法公民,不是为小偷谋利!
不要张狂。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等着吧。

来源:人民路56号
编辑:程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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