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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奖评选后,从5个角度看作品优劣【评议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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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 10:1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

新闻奖评选后,从5个角度看作品优劣【评议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
中秋假期后,
今年的评选结果,
要么节后第一天公示,
要么第二天公示。

果然,第二天公示了。

感谢评奖办如此安排。
因为节后第二天公示,
公众可以多了7天时间审视拟获奖作品。

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公示当天,
大量网友就催着本号去评议。
有不少网友还提供宝贵线索,
指出问题作品。

从拟获奖作品信息看,
应验了此前的预警信号,
一是有AB卷作品获奖,
这种造假现象蔓延到了纸媒。
二是造假升级后,
虚构事实的拟获奖作品增多。
三是往年被通报造假者,
今年获得更好的名次。

从评选结果信息可知,
本届评委又一次选满获奖作品,
不主动空缺的原因之一,
就是着“坐等”公众指出造假作品,
避免过早浪费获奖指标。

既然是公示阶段,
又暗示公众发现问题作品。
接下来该从什么角度入手呢?

因为评选已经结束,其他传统的评议角度,不能再适用。

发现作品有错别字,是否可以举报?

不可以。因为从2020年起,评选办法已经降低了标准,对有错别字的作品,不再限制获奖等级。所以,你们看到2021年评选结果中有的作品标题虽然有错别字,但是依然被评为一等奖。

发现作品标点符号误用,是否可以举报?

不可以。同样是从2020年起,评选办法已经降低了标准,标点符号误用的作品,不再限制获奖等级。

发现作品存在语法错误等问题,是否可以举报?

一般不可以。已经评选结束了,如果发现二等奖、三等奖的作品存在表述有误、语法错误等情形,再评议已经没有用。因为这些作品不获一等奖,还意见的,对方可以申辩已经被限制获奖等级。除非是发现一等奖作品存在这些问题,可以继续评议、检举。

这就是为何此前预警提醒,没有特殊条件的,要自己拯救作品,争取评选前指出问题作品,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发现一等奖作品有瑕疵,是否可以举报?

可以。如果发现一等奖作品有表述错误、语法错误等情形,可以评议,要求降低获奖等级。但是,从2020年起,一等奖授奖数量获得新增。因此,一等奖作品是重点保护对象,为了某种需要,一般不轻易对一等奖作品进行调整。

发现作品参评程序不当,是否可以举报?

没用。

在评选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大家就不要揪着文本规范性问题不放了,也不要给评奖办增加太多工作量,应该去评选作品的真实性、导向性和合法性。

如果大家还想对拟获奖作品进行评议,对造假作品和违规作品进行举报,接下来主要从5个角度去评议:

一、是否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
二、是否存在导向错误情形
三、是否有事实性差错情形
四、是否造假违规参评情形
五、是否违规采编抄袭情形

重点关注哪些媒体的作品?

广电、网络、融媒类媒体是传统的造假、违规参评多发高发领域。近年来,随着评选标准下降和违规处罚削弱,报纸期刊媒体违规参评、造假参评的行为也开始增多。如本次评选结果公示后,有不少网友就发现有纸媒拟获奖作品是AB卷作品,甚至连该媒体的同事也发现了问题。

重点关注哪些违规行为?
除了传统的重新制作、AB卷参评现象,要关注造假升级的行为,关注对新闻事实“动手脚”的作品。2020年是特殊年份,在防疫、脱贫题材作品中,有的为了烘托主题、突出成果而人为地编造、拼凑内容,要识别那些策划的、编导的场景,要识别虚构的、夸大的、矛盾的事实。如2021年这次评选出的文字消息作品中,有不少存在这种情形。

广电类传统的造假行为是重新制作或者虚构作品。近年来,一些造假者不敢明目张胆地造假后就变为对事实“动手脚”,把A人物的内容改成B人物内容后,另选时间播出;或者虚构场景、事实,按照自己意图编导一番再刊播的现象增多。

重点关注哪些抄袭行为?
抄袭现象,是近年来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但又是评奖机构不太愿意处理的情形。

有抄袭行为的作品多发在新闻论文、报纸文字评论、报纸评论专栏、广播评论、广播专题、广播编排、广播访谈、网络文字消息、网络文字评论、网络专题(访谈)、短视频专题等体裁。

其中,新闻论文类抄袭作者多见于媒体主要负责人,网络专题的抄袭现象多见于把A城文本嫁接到B城的洗稿行为,报纸和广播媒体的抄袭多见于评论作品,不少是复制他人原创性观点而成。

如何识别传统重新制作的造假行为?

广电、网络、融媒类作品是传统造假高发领域。从2019年起,评选办法已经降低标准,不再要求作品参评条件是首次刊播的版本。所以,这些媒体作品可以报送修改版,可以报送1231日播出的版本(也是获奖多的作品)。不过依据评选办法,公众对消息类、首创类、直播类等作品依然可以识别是否有重新制作行为、是否是首发版本。另外,对广电类等作品可以识别是否有“早产”的造假现象,即播出时间比事实发生时间还早的作品。

需要提醒的是,评议广电类作品难度已经加大。因为广电类作品稿件文本没有按照评选办法规定进行公示,特别是2021年起,一些初评机构也拒绝公示广电类作品稿件文本。这说明,评奖机构对公众在这方面的监督并不欢迎。大家继续保留证据就好了。

指出的问题作品,会不会马上撤奖?

不一定。早些年发现问题作品马上进行大规模撤奖而让获奖目录出现大量“空缺”的现象不会再有了。

事实证明,近年撤奖数量减少不是造假违规行为减少了,而是可能受绩效考核、突出整治成效等方面考虑,存在问题的作品进入撤奖程序变得复杂、周期变长了。

2020年评选结果公示后,仅举例一两件问题作品公开评议,有的马上撤奖,有的半年后才撤奖。

来源:老总签发单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gXptjZtH9dhtzgVYAFOUw
编辑:蒋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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