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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殷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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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李鑫新闻日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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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6-1-8 16:59:3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剪头发
    我想剪头发,这个想法已经伴随我很久了,国庆节回家的时候,我就借机和妈妈探讨过这个问题,而妈妈也只是傲娇的瞄了我一眼:“头发才弄了多久?何况做的还蛮好的,干嘛要剪?”我一时觉得无法反驳,就把这个想法埋在了心底。
    直到我的好闺蜜在QQ上发了一条说说,上面写着:“我要去剪头发啦,哈哈哈哈哈。”我在她回复下面高喊着“昂多欸”的时候,又暗戳戳的去找她,“我也想剪头发来着,可是我妈不让啊,真是悲伤。”“嘘嘘,我妈不知道,这不是先斩后奏嘛”我瞪大了眼睛:“你要遭。”没想到我的发言还是赶不上她的速度,她没过多长时间就在空间放出了几张短发的照片,我看着心里是拒绝的,完全不习惯嘛,虽然是蛮可爱的。看着她的长发变成了短发,又勾起了我那还没被压下去的剪头发的念想。
    我在寝室里照镜子,指着我的头发问我同学说:“你说,我把头发剪到这里怎么样?”“还是算了吧,我喜欢长头发。”唉,怎么就没人支持我呢?
    人对头发的的期待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高中的时候做梦都想留长发,想了两年,好不容易才长了这么长,可是现在,又想剪短发,想想初中那被迫留了三年的短发,不禁在心里问自己,你为什么还想剪短发?你到底想干什么?
62#
发表于 2016-1-8 17:00:21 | 只看该作者
                                                                  思修期末考试
    号外号外,明天《思想道德休想与法律基础》就要开考了,然而,刚刚还坐在电脑面前看着综艺,笑得哈哈哈哈,连室友都快忍受不了的我是还没有意识到的,直到室长友情提醒了我们一句,记得收拾好你们的身份证和一卡通哦,明天思修考试要用。我诧异地望着她:“明天星期几?”“星期五啊笨蛋。”啊啊啊啊,我怎么忘了,思修是随堂考试来着,这是最后一周了,可不是要考试了吗?
    完了电脑,拿上思修书,书比我的脸都还要干净,该从哪里开始复习啊?翻了翻目录,看了前两章,这么看下去怎么才是个头啊。室友也在吐槽,完全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复习,明天开卷考试,还是明天慢慢翻书吧。
    考试的时候,坐了一个靠前的座位,清楚地看的到大屏幕,老师说,他要把题目放在大屏幕上来着,看着老师点开文件夹,有好多个文件,难道他是随机抽选吗?点开文档就更惊讶了,只有四道题,一共才五十分,老师解释道,还有50分是你们的平时表现。
    考试的时候总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同学们答题的速度参差不齐,当我还在做第三道答题的时候,有同学就交卷子走人了,我当时心里有点慌,但是一看时间,还早着呢。便安下心来将继续答题,直到大家纷纷开始交卷走人,想着做的快一点,再快一点,害怕做不完,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我在还有15分钟的时候完成了答卷。
    大学第一堂考试就这么结束了,“不求高分可以拿钱,只求60过个好年。”
63#
发表于 2016-1-10 11:37:34 | 只看该作者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有多少感情,或者说是友谊可以像哈桑一样纯洁,义无反顾,又有多少人因为胆怯,懦弱,像阿米尔一样退缩。或许有些事情是我们想象的太美好,哈桑以为他们可以为对方做一切,但却跨越不了阶级和人欲的鸿沟。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的故事,在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那年,他们参加了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比赛是要摧毁风筝,最后留下来的风筝和拿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是最大的胜利。阿米尔希望得到这个风筝,哈桑知道他的心愿,为了替他保护这个风筝,被其他坏小子侮辱,阿米尔在一旁看着,却没有勇气站出来做点什么,或许在他的世界里,他什么也不用做吧。这种感觉在年少的他的心中慢慢的变成了一种憎恨,栽赃哈桑偷窃,想让父亲把哈桑扫地出门。后来,战争爆发,阿米尔和父亲远赴美国,哈桑的生命却因为守护阿米尔而结束。当阿米尔再次踏上阿富汗这片土地,他带回了哈桑的儿子。
  有些对话难以忘记,“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真的吗?你会那样做?”“做什么?”“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阿米尔尴尬的难以接话。
  你有没有这样义无反顾的去维护过一个人,你又有没有曾经辜负过一个这样的人,时间总是让人慢慢长大,回首的时候才能体会到那份心酸,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却又太心酸,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不是吗?哈桑把陪伴当成了永远,沉浸于两小无猜,却忘了我们每个人都不一样,我们说着不一样的话,做着不一样的选择,哈桑只是做了他认为对的事。
  阿米尔有错吗?至少我认为是没有的,或许是天性,他天生懦弱,人都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有错吗?当朋友受到伤害时我们不冲上去有错吗?人们会在道德上谴责,却不会在法律上谴责。我们没有权利去要求别人为我们做些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生活。
  年少无知犯下的错,有多少是可以挽回的,有的痛彻心扉,却不能开口说一声抱歉,有时候希望自己能预知未来,可是按部就班的生活真的是想要的吗?
  我期待着有一份像哈桑一样真挚的感情,却又害怕像阿米尔一样辜负。
  “我们有什么权力指责别人的过去”
  
64#
发表于 2016-1-10 11:38:19 | 只看该作者
      读《手机里的男朋友》有感
    有多久没有读到过这样一篇文章了,似乎每一个故事里都可以看到自己的痕迹,看似荒诞,却又不得不让你在看过之后深思,反省,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得这么痛苦,想拍手叫好,或许是因为贴近生活的原因吧。
    《手机里的男朋友》由15个短篇组成,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有《手机里的男朋友》、《微博自杀记》《痘》《真相》等,每一篇都需要细细品味。例如《微博自杀记》,一个女孩,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微博。看有没有人给她发私信,没有的话她会感到非常奇怪,因为她的男朋友很关心自己,她时不时地要找妹妹舍友发微博,p图,她不满意妹妹帮她修的图,“脸不够小,眼珠子不够自然,能再弄黑点吗?这件衣服能不能变成我生日那天买的,最好看的那件?”“神啊,我只会修图,不会变魔术。”她会挑选所有图片中最美的那一张发在微博上,等着别人的赞美。她会让室友发一个微博,是谁在追你,引起别人的注意,她会因为别人一句无图无真相,去花店给自己买花。事情发生在她男朋友发微博圈了另外一个女生之后,朋友们关心她,他假装没事,有一天,有人把汤倒在她衣服上时,她发了个微博,我想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或许是无聊,是博关注,她又发了这个世界,再见,很多名人关注她,很多人来救她,她似乎觉得很满足,她用红色的漆涂在手腕上像割腕自杀一样,正如文章结尾所说“他们共同用爱心挽救了一个为情割腕的妙龄美女,美女现在在医院里,安然无恙。”
    年轻人都可以在文章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出去吃饭要照相,自己的脸不够漂亮,角度不够好,还要重来,一定要配上食物的图片,配上华丽丽的文字,每天都在刷着微博,希望得到关注,看看有没有私信,甚至不相信没有,要重新联网来看,希望别人@自己,好像自己很重要的样子。
在文中百无聊赖被作者放大,似乎看到了现在的人的通病,离不开手机,离不开网络,精神的空虚和无所事事的烦恼。
    就像文中的女主人公,她真的爱她的男朋友吗?或许她只是想被在意,享受恋爱中的感觉罢了。
    这个世界变化太快,网络世界的虚无笼罩着我们,你是否还记得原本的自己?
65#
发表于 2016-1-12 01:33:12 | 只看该作者
                                                                       读《简爱》有感
    《简爱》这本书在很久之前,大概是初中的时候吧,就已经看过了,最近再拿起这本书,或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吧,爱情这种小时候理解不了的东西似乎离我们近了很多,小时候不能理解的选择,不能理解话,似乎现在,我们都在做。
    简爱没有父母,从小被寄养在舅母的家里,最爱她的舅舅也也离她而去,一直受到表哥表姐的欺负,嘲笑,后来又来到了慈山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离开后,遇到了这本书的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罗切斯特先生身份尊贵,为人幽默,两人在相处中摩擦出了火花,简爱主动向男主人公表白,两人成功的在一起了,可是家中的保姆却对她并不友好,他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在他们结婚的当天,罗切斯特先生被指是有妇之夫,而作为一个独立的女性,简爱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就离开了。后来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死亡,楼屋被烧,罗切斯特先生一直在庭院中等待,直到简爱的归来。
    就像女主人公一样,这个世界上平凡的女人人太多,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平等的待人,平等的待事。
    现在看来,《简爱》更像是一部另灰姑娘,童话式的爱情吧。这样的故事很美好,却只能在远方驻足观望
这本书记录了一个女孩的成长,选择,变得坚强,每一个人这一生都会遇见很多事情,总有我们不得已,不得不做的事,像简爱一样,做一个有思想的女性,曾经也有人对我说过,没有主见的女人很可悲,依附于男人的女人很可悲,高中老师也一直在说,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财产。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么?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希望可以做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女性吧。
66#
发表于 2016-1-12 01:34:49 | 只看该作者
                                                          读《昨日不辞而别》有感
    “他们把最好的时光和年华献给摇滚乐,把最好的青春留在这个城市。”
    这是一部西安摇滚史,记录了一群年轻人的青春、热血、躁动,那些年的青春已经终结,时代才更加值得怀念。作为一个90后来说,没有接触过那年的摇滚,那年的疯狂,共鸣不是很多,犹记那份时间的逝去的感怀。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一阵摇滚风刮向中国大帝,让无数的青年为之疯狂,给迷茫的人找一份动力,让摇滚填补寂寞的空虚。摇滚在我的印象中是什么样的呢?声嘶力竭的呐喊,晃动的身子,夸张的动作。长发配牛仔似乎是标配,还有为数不多的我们熟知的摇滚歌手:崔健,罗琦。
    一篇篇的文章,记录着他们曾经的青春热血,听他们描述着他们的梦,中国摇滚30年,从流行到衰落,留下更多的是唏嘘,对时间过去的缅怀,而那些坚守下来的人,或许某一天,我们会在哪个角落里听他唱着摇滚。或许我还没有资历说这句话,但是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老了。
七堇年说过:“青春的意义在于哪怕忧伤地泪流满面,依然是一首夹杂着摇滚味道的安魂曲。”时间总是让人感怀。
    就像西安的摇滚梦一样,有些人已经醒来,有些人还沉浸其中不能自拔,有些东西终将成为过去,却永远活在一部分人的记忆里。
    还记得我的大爷爷,身体很好的一个老人,在冬天的时候还可以穿着背心打篮球,让我们一众小孩,大人更别说老人了,羡慕不已,可是后来家里出了一件事,粮站需要拆迁重建,他们一家人便无处可去,只能找房子租,大爷爷很倔,说这个房子住了很多年了,不想走,我想,是因为这里承载了他太多的回忆,太多的过去,而大爷爷沉浸其中不想醒来,最后就这样安详的离世了,只留下后人的唏嘘。
    曾经的辉煌总是让人挂念,忧心,西安被人们称为“摇滚重镇”,很多年轻人在西安组乐队、玩摇滚,曾经那样的轰轰烈烈,所以格外让人怀念。
    资深摇滚迷在去世前说:“摇滚,请原谅我,再也无法和你一起走,但至少我曾用你抵抗过这世界。”
    爱着,所以总是不忍离去。
67#
发表于 2016-1-12 01:36:04 | 只看该作者
                                                                       读《恰如其分的自尊》有感
   “自尊心的三大支柱是自爱,自我观和自信。”拿起这本书是被它的名字吸引,恰如其分的自尊,我想我还没有找到这个度量,因为我一直很迷茫。
    一个自尊心心强的人不会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受太多周围的影响,我想在这一点上我是缺乏的,选择困难症,大概可以这么说吧,看见两个东西都喜欢的时候就犹豫不决,来来去去都没有结果。而一旦别人说这个好那个好的时候,好像就觉得果然比另一个好似的。就拿之前的选课来说,本来已经选好了一门课,但是当同学都说不好的时候,我的思想就被左右了,然后开始怀疑自己做的是不是对的。我想是还没有找到恰如其分的自尊的位置的原因吧。
    有时候我也在想,为什么有的人拒绝别人的时候那么容易的就可以说“不”,而有的人却这么难,原来这也是自尊心的一种表现,自尊心较强的人一般有自己的规划和生活,不会因为开不了口,难以拒绝等理由干扰到自己。自尊心强的人喜欢听到批评,尤其是在他喜欢的那一方面,他坚持的那一件事,可是也有好处,比如在面试的时候,考官可能会刁难你,这个时候,就是检验一个人的时候了,我们应该相信自己,而不是贬低自己。
    自尊心较弱的人总是害怕面对新鲜事物,他们习惯于墨守成规,因为不会出错,或者说他们害怕出错,一直走一条路回家就不会轻易去尝试第二条路,一直在一家电影院看电影,就不想去第二家,不熟悉地方,就没有安全感,还是害怕出错吧。
    自尊心低的人会沉浸在无限的幻想之中,因为想象中的自己强大,有超多的朋友,超好的环境,就像一本青春狗血言情剧,把自己喜欢的人爱了千遍,把自己讨厌的人骂了千遍,在现实生活中,却还是那只躲在壳里的蜗牛,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过着自我感觉良好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才知道,自尊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却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学习,逛街购物,处处都可以体现一个人的自尊情况。
    过于自尊又狂傲,不轻易听信别人的看法,不轻易接受批评,自尊心太少又太怯懦,不敢放开手去做。而我,还没有找到那个恰如其分的平衡点。
    把握恰如其分的自尊,做一个幸福的人。


68#
发表于 2016-1-12 01:37:18 | 只看该作者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这本书介绍了一个不起眼的老人,在人生逐渐流逝,沧桑迟暮之际,前往627里外的故事。因为加油站的女孩说:“如果我们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
    主人公的名字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老头,生活没有什么激情,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的销售之后退休了,他的生活一直那么平淡,或者说平庸更为贴切一点,生活中没有什么朋友,得过且过的活着,做着烂熟于心的事情,还有一个隔阂很大的妻子。
    他人生的转折发生在一个平凡的日子,他收到了20年没有见过的老朋友奎妮的来信,奎妮得了癌症,他想要回信,却发现,怎样也达不到自己想要的感觉,直到在加油站遇到了那个女孩。哈罗德缓慢的前行着,回忆着一件一件,一桩一桩,也改变了他,好像第一次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学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学会了追求友情和爱情,有什么不能释怀呢。
    “你还以为走路时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这些东西都可以很艰难”
    当你觉得生活已经陈旧不堪,没有激情,只剩木讷与习惯的时候,为什么不给自己找一点事做,找一点动力,找一点希望,即使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当带着希望去做一件事的时候,你会重新收获一些东西。努力不一定有收获,但是路程中的一切,一定是最宝贵的财富有些东西改变不了,也不能挽回,一个老人,深陷在回忆之中,体会到了之前不曾体会到的东西。
    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爷爷四十多岁的时候身体就不好,冬天完全没有办法下床,可是当天气变暖的时候,当爷爷觉得自己可以出门的时候,他一定会带上帽子,骑着老年摩托车出去晃一圈,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想爷爷在路上的时候,欣赏的不仅是路上的风景,而是对生活的回顾,他在走自己走过的路,爷爷总是不服老,要妹妹教他玩手机,玩相机,现在他可以熟练的操纵电脑,尽管他上下楼都要半个小时,但是他从不停歇,爷爷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吧。
    走路这样一件简单的事情,有多少人不愿意去做,或许就是救赎。
69#
发表于 2016-1-12 01:38:36 | 只看该作者
                                                                       读《爸爸爱喜禾》有感
    “我这么高调的公开自己的儿子是自闭症,确实很矛盾。很多人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子推到前台。我想试试,看结果会如何。不好,就再往前推他一把,推到坑里去,”蔡春猪。   
    蔡春猪是《爸爸爱喜禾》的作者,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喜禾在两岁多的时候,被医院诊断为自闭症,医生说,没有办法医治。可以想象,这个消息,对家人的打击,连发泄的对象都没有,因为他们都没有错,错在这个无辜的小孩。你的父亲一边开车一边哭,喊着:“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用调侃的话,描述着每一个人的表情,写的像一本趣事一样,却没有人笑得出来。蔡春猪写了一封本打算18岁写给儿子的信,因为“有16年的时间来修正、更改、增补。”
    看到有人说“你儿子都这样了,你怎么还忍心拿他开玩笑?”可是生活都已经这样艰难,不给自己找一点乐趣,不给自己找一点希望,不安慰着自己,怎么能活下去。但有时候又觉得,他的调笑之间却又透着那么一点绝望,欢笑或许是为了表达痛苦吧,好像又有那么一点点安慰自己。
    父爱是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但每次说起来却又那样的沉重,还记得自己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海洋天堂》,讲述的也是一个自闭症儿童和他的爸爸王心诚的故事,故事的开头,王新诚带着儿子大福去跳海,可是儿子水性太好,求死不成,王心诚带着儿子回到了家,到处寻找可以收留大福的地方,父亲教会了大福买东西要给钱,如何打鸡蛋,在王心诚工作的地方拖地,希望大福以后可以自己生活下去。
     有一个画面尤其印象深刻,就是爸爸为了照顾大福,陪大福一起玩,连夜在家里制作出了一个龟壳。第二天,冒着病重的身体背着自制的龟壳在海洋馆里游泳,最后无力的趴在泳池边上喘气。
    父亲做了这么多,用积极向上的语言面对着生活,可是我们任然可以从其中感受到心酸。
    不禁想起了以后,父亲老了,我们是否会像他对我们一样那么无微不至的对他,想起了之前看到过的一句话:“如果那时,我走不动了,不要嫌弃我,你小时候,我也陪你跌跌撞撞的走过。如果那时,我嚼不动了,不要嫌弃我,我也曾把肉嚼烂了喂给你吃。”
    希望喜禾和父亲的生活充满阳光和欢乐。
70#
发表于 2016-1-12 10:50:26 | 只看该作者
             默默走过大一上学期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再来到绵阳,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来到西科大,在看到录取情况的那一刻我瞪大了眼睛,显然,我完全不记得自己填了这个学校,也没想到会和录取线打擦边球进来了。绵阳,真是一个熟悉的城市啊,有时候会自嘲道:“一共要在这里待七年,对绵阳比对我家还熟悉了怎么办?”偶尔和妈妈在路上遇到她的同事,总会有这样一段对话“你女在哪里读书啊?”“绵阳。”“复读吗?”“没有,读大学。”
如果说读西科大我没有料到过,那新闻专业我就更加没有料到过了,我还记得妈妈看到这个专业的名字——广播电视学时,一脸蒙圈的表情:“这不是艺体专业吗?”
既来之,则安之。
来到西科大的那一天,天空对我们一点也不温柔,下起了雨,忽大忽小的,抱着盆子和衣架的我只能用手肘支撑着,望着宿舍楼,有着对大学的期待吧,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学习。然而半年的时间证明,我们只做到了前两项。
第一次见室友,觉得大家都很nice,都很友好,热情的打过招呼,半年的时间,足够我们了解对方,成群结队。
事实永远不如想象中那么美好,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
大学是什么呢,图书馆的安静,翻书的唦唦声,笔尖划过课本的声音,男男女女坐在里面,思考着问题,复习着功课,每天至少去一次吧,然而这只是我的想像。我花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在电脑上,在娱乐八卦上,甚至拿起了曾经的追星,我除了上计算机课甚至在最后一个月前没有进过图书馆,我甚至不知道图书馆内部是什么样子。那次,是我第一次去图书馆复习,远离手机的安静真的可以思考、体会很多东西。我曾以为,我们会隔三差五的约出去玩,逛逛周围的景点。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没有课的时候,大家可以在床上待一天,懒懒的我成了最想进城的人。
刚开始的时候会怀念吧,怀念高中生活,那时有闺蜜,有欢笑,有每周一次的欢脱活动,那个时候,我们每天晚上视频聊天,打电话,不亦乐乎。后来呢,这种感觉淡了吧,我们每个人又有了各自新的朋友,新的圈子,现在联系很少了,无聊的时候说说话,扯扯生活,和她的男朋友。
“人有多大胆,复习拖多晚。”半年,我终于体会到了熟悉的紧张感,却又不那么纯粹,因为时不时地我们会开会儿小差,玩会手机,懒惰惯了,糜烂惯了的原因吧。
现在想想还是很后悔的,半年就这么玩过去了,什么都没学到,真不甘心呢,对,不甘心。
下学期,我不想这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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