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标题如“眉目传情” 看书或写作时,最先吸引我们或最需用心推敲的,当属书名或者标题了。 俗话说“看书先看皮,看报先看题”。标题就像商店的门面和招牌,是文章的眉目,也是连接读者的桥梁,好坏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 秧好一半谷,题好一半文。标题作得好,无疑给文章安上了一双迷人的“眼睛”,使文章顿生颜色,让人眼前一亮,犹如“眉目”传情,一见倾心、隽永悠长。 说到好的标题,我们很容易想起李国文《冬天里的春天》、路遥《平凡的世界》、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林清玄《每一寸时光都有欢喜》,还会想起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范长江的《中国的西北角》、穆青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海量”的新闻和“限量”的关注,让“注意力”也成了一种稀缺资源。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小编们纷纷使出十八般武艺,凝炼出独具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的题眼,给人以美感、给人以遐想。一个个恰到好处的标题,宛如满园春色外的“一枝枝红杏”。比如,《白鹤之约》《千年瓷万里路》《一束照进生命的光》《山上种树心底开花》《守护“最近的遥远”》等等,都给了我们“读下去”的兴趣和“读过后”的感动。 “题若似繁絮,意乱神也散”“题若似白水,无味亦无色”“题若庸常语,难掀心中澜”。当然也有一些不怎么好的标题,或冗长繁杂,或平淡无奇,难以激起读者内心的涟漪。这些因字数基准、艺术水准造成的标题差异,如果尚能表情达意、“诚恳相待”,倒也无可厚非。 “标题党”:令人反感的“显眼包” 值得警惕的是,有的人在“造标题”上动“歪脑筋”,不挖“题眼”,专抛“媚眼”,不择手段“骗点击”、“求关注”,一门心思想当“显眼包”。 殊不知,很多情况下,“舆论热点+社会痛点≠新闻卖点”。这种煞费苦心、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显眼包”,实质上是片面追求流量、刻意迎合媚俗的“标题党”,非但不能最终“显眼”,反而会“遮住行人东望眼”,让人反感、遭人唾弃。 “标题党”,更像是一个“点击诱饵”,经常刻意省略必要的新闻要素,不惜利用欺骗性、误导性、炸裂性的词句,以“标签化”“情绪化”的字眼,巧立名目惊俗眼、危言耸听博眼球,诱导读者点击并阅读。但点进去细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既没有地理上的接近性,也没有心理上的认同感,给人一种“被骗进来”的感觉,大跌眼镜、大失所望。 与传统新闻标题相比,“标题党”特别喜欢在事故、灾难以及犯罪案件报道时“抢眼”,习惯于运用“震惊体”吓唬人,断章取义、故弄玄虚、夸张猎奇、牵强附会,一味追求所谓的刺激、轰动和悬念。 “标题党”除了制造突如其来的“惊吓”,也会带来不知所云的“惊讶”。比如,标题《啊,竟然会这样!!!》《啊,进了!!!》等,故意让信息残缺不全,人为制造信息饥渴,点开后无非是家长里短、比赛进球的平常事。看到这些标题,毫不亚于用眉笔把整双眼睛都涂成了“熊猫眼”,让人云里雾里。我们不禁扪心自问,新闻价值何在?专业素养何在?媒体责任何在? 久而久之,“标题党”终将重蹈“狼来了”和“烽火戏诸侯”的覆辙,让一个个忠实的粉丝,在一次次满怀期待与巨大落差中黯然神伤、悄然离去。 应坚持“流量”之外的价值追求 为何对“标题党”如此钟意、乐此不疲?流量经济、平台机制以及潜在的利益驱使!实践证明,盲目追求点击率,罔顾新闻事实,恶意炒作新闻,以过度娱乐化的方式加工标题,既赚不到“流量”,也赢不到“留量”。再说,流量再诱人,也绝不能成为挑战公序良俗、突破法律底线的理由。 如何既“正能量”又“大流量”,怎样给“有意义”的报道配上一个“有意思”的标题?这无疑是每一名新闻工作者都应该认真思考、深入研究和长期坚守的,也是新媒体发展运营应当遵循的传播策略和价值追求。 一个打动人的好标题,总会有“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贴切感,总会给我们足够的新闻要素、饱满的情绪价值、精准的艺术呈现和广阔的想象空间;不仅用标题吸引我们“走进来”,还提醒我们重点“看什么”,更重要的是打开了一扇“吹着暖风的窗”,读罢会心一笑、满心欢喜、深为感动,并乐意助其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 “标题党”当然不止蒙上了受众读懂世界的“眼睛”,还蒙住了记者深入现场的“眼力”,蒙住了媒体公信权威的“眼神”,蒙住了社会肃然起敬的“眼光”。(本文转自“新闻前哨”公众号)
来源:长江朱建华(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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