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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量子人性》电子书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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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4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量子人性》于2006年11月,由香港的科学教育出版社出版(繁体字版),不知是因为作者笔头太拙缺乏吸引力,还是因为“量子”二字让人望而生畏,读者一直寥寥。或“量子人性”比较中性,不如“潜规则”、“血酬”之类的名词吸人眼球,更能契合广大愤懑者的心理需求(至少我看了有种解气的感觉,呵呵)。内地一直无法寻到出版社,大家看看我的书,原因或不难明白。几年网络熏陶,回头看有许多不当甚至错漏之处,如鲠在喉,今天发在猫眼,做了不少修补。不敢说什么思想巅峰、精神盛宴、烛照千古之类妄言,但三年前的书,即使现在看作者自信新东西还是有不少的。相信大家读过后,多少会有些新鲜感甚或猎奇感。
    评判一种学说“好”与“坏”,当下比较公认的标准或在以下几方面:一、根基是否牢靠;二、论证是否严密;三、解释力是否强大。《量子人性》因所涉过多,视角转换较快,论证基于常识的多,一定程度上缺乏严密性(执泥于细节难免“坐井”,而通观全局又难免错失细节),大家勿怪,但从根基上和解释力上来讲,大家从书中可以看到作者的用力。是好是孬,或无法自我妄断,但若定位为一幅风景画,自信还是值得大家一看的。
    稍作自我介绍:听说真正的哲学家IQ多在160以上,但以生活中的进取程度来考量,我的智商或不上国人平均IQ,所以肯定也戴不上“哲学家”的名头,所以自我命名为普通哲学爱好者。
    作为一名普通人,错漏自是难免,望大家多包容。

    阅读思路:奠立根基——提出假说——进行论证——学说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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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49:24 | 只看该作者
人性本的善恶之争绵延千年,未有定论,而东西方对人性的不同理解造就了不同的文化心理以及治政模式,教化与控制的管理思路是传统儒家社会对人性的理解必然能推演出来的,而限制与平衡的管理思路则是西人对人性的理解必然能推演出来的,各成就了不同的文明形态。本书试图借量子力学中的现象,“附会”对人性的新理解,试图摈弃简单的对人性的单视角审视,冀望启发更多的思考。

     新语境、新道德、新文明、新哲学,这也许是通过对人性新理解——量子人性,比较容易推论出来的“千年”思考。

     当下问题的复杂性,使故纸堆和西洋景都无法精确契入,没有办法的办法也许就是怀疑基础上的创新,也许只有大规模的怀疑和创新方能引领我们进入真正的智力大开发的伟大时代。本书正是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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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0:16 | 只看该作者

目 录

前 言

引 子

第一章   科学的真确性

第二章   量子假说

第三章   人性之善

第四章   人性之恶

第五章     量子人性(总说)

一、波粒二像性

二、不连续性

三、测不准原理

四、“分身术”

五、概率可测性

六、纠缠态

七、结语

第六章    教化与控制

第七章     限制与平衡

第八章     道德与伦理

第九章     语境的改造

第十章     文明的创新

第十一章  哲学的思考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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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0:38 | 只看该作者
引 子


笛卡儿在怀疑了一切之后,把“我思,故我在”作为无可怀疑的前提,演绎出笛卡儿哲学的巍峨大厦。任何理论穷根追底,都免不了有一些假设的前提,“我思,故我在”就是笛卡儿理论体系假设的前提。儒家社会有一个无可怀疑的“天”,以证“天子”之合法地位,“天”、“天命”、“天数”等或是儒学理论假设的前提。“道”是道家无可怀疑的前提——任何地方都有“道”。马恩哲学把“人首先要吃穿住行”作为所有理论的无可怀疑的前提。《量子人性》试图摈弃一切假设,但这是不可能的。著者在这里试图在怀疑笛卡儿自认为无可怀疑的“我思,故我在”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新的假设的前提:我感,我共物在——只要有感觉,就能证明感觉主体和感觉对象的存在。理由有以下几个:

一、感觉主体在有视、听、触、嗅、味各种感觉中的某种感觉的时候就能证明自己的存在,而不必一定要等到思考的时候才得到证明——我看到了什么或听到了什么或触到了什么等等,产生了相应的感觉,就无法怀疑有个“我”(可能是人,可能是其它动物甚至可能是有感觉的植物)和“什么”(可能是实体,可能是信息)的存在;猪在挨宰时的痛苦号啕也能证明猪的存在,而动物的存在常常可以通过它们的感觉传导出去的信息辗转被我们感知。有思考固然能证明自己的存在,有感觉同样能证明自己的存在,而且感觉更直接,不必会思考的哲学家或准哲学家才能证明自己存在——感觉痛苦的猪也能证明它的存在,而猪的叫声被我们听到,就应该能证明猪(或可能是某种类似猪叫的声音)——感觉对象的存在。

二、“思”是大脑的活动,需要对感觉事物或提炼过的事物进行提炼,“感”不需要提炼,而是直接把外界信息送到神经中枢,直接激发感觉。有了这种感觉,就能证明存在,而不必提炼。(笛卡儿把感觉也归入思维作用,著者的看法是:“感”不适合入“思”的范畴)

三、人很多时候都是情感冲动的动物,即使思考也常常带着某种冲动在,此时“思”更确切的可能不如用“感”。

四、笛卡尔为了证明外于“我”的“物”的存在,牵出一个“神”,以联接“我”和“物”——如果没有“神”,虽然仍然可以有“我”,但可能就可以没有“物”了。没有“神”,竟然就证明不了“物”的存在了。神,本身是一种“物”(就像“老天爷”一样,一种心理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我”和“物”之间多了重“神”,好似画蛇添足。

我感,我共物在,详细表述成:只要有感觉,就能证明感觉主体和感觉对象的存在(我——感觉主体,物——感觉对象:实体、信息、刺激等等,梦、幻觉等等是某种信息、某种刺激的存在)。这就是著者的理论体系假设的前提。

著者的理论有了这个前提,还有一些推论的方法。

一、从我心演绎,从他心、他物归纳。设身处地想像,我在某一特定情境下的感觉、心理状态,从而从我心演绎出可能的结果。根据身边的、历史的事实,在特定的情境下,人们会产生怎么样的心理特征,从而归纳出一些普遍的特征,这些特征在特定的情境下又产生了哪些的特定的结果。演绎法和归纳法综合运用,归纳中渗透演绎,演绎中渗透归纳。

    二、动态观察法。不执泥于某一个或几个视角,要做到既全面又细致,就无法避免视角转换,同时应观察视角转换过程中的种种动态现象。而这种动态观察法还应该是空间动态和时间动态相结合的方法。

三、摈弃玄想。到底有无“第六感觉”? 对未发生的事情是否会有感觉?多说地震等灾难的预报或说明动物有优越于人的“第六感觉”,我们不妨简单分析一下:实际只是对物理化学条件的变化动物敏感度比人高,真实的灾难信息被动物感觉到了,并刺激了它们的感官——感觉主体的动物之“我”存在,同时物理化学条件变化的信息之“物”存在,并不违反“我共物在”的基础——不是“我”在“物”先的预感了,而是“物”在“我”先的真实感觉。而在普通人身上,现在更没有足够的令人信服的证据确切证明其存在,视、听、触、嗅、味和第六感,人只能用前五感,尤重视、听,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人好像只有在视、听方面有点优势,尤其在借助科技手段之后。不妨说,生活中的所谓“预感”,“第六感觉”等,无非是在生活经验基础上的对未来的合理推测或七拼八凑的胡思乱想,其中的感觉对象不是未来的“物”,而是以往的“物”(各种经验信息的或合理分析处理,或杂糅一团)。在“第六感觉”被开发之前,摈弃玄想,不借用“第六感觉”,唯一的目的,就是不糊弄自己、不糊弄读者。

本书是在著者自己寻找和确定下来的这个基础之上(著者浅陋自大,实在不知是否与哪位先哲暗合),借物理学的重要基础量子力学的现象提供给我们的启示,探讨人性的一些根本特征,且称之为人性的量子特征,简称量子人性,以试图摈弃一切简单的对人性的粗陋解释。      

哲学在面对科学现象的时候常常感到理解力的贫乏,我们与其徒劳地试图以哲学去解释甚至“指导”科学,不如用科学启示哲学,让哲学仅仅完成发掘问题、提出问题的任务,似乎更好一些。这是《量子人性》的又一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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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1:06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科学的真确性



一个大致公认的原理,宗教是先验的,科学是可以以事实反复验证的,而哲学则是介乎二者之间的。

宗教正因为是先于经验的,许多教条不需要也无法用经验的事实来证实或证伪,所以,从理论上说,世界上有多少人就可以有多少宗教,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基于生活的各种玄想。实际上,在权力、利益、情感等等各种“磁场”的影响下,百川归海,各种玄想常常统一于几种固定的宗教之中。宗教其实是人们心理渴求的一种反映,闲时渴求理解世界、困苦磨难时渴求心理慰籍的一种反映。自然、社会现象纷纭复杂,人们渴求理解;而人类追求幸福的过程充满了困苦磨难,所以几乎没有人不需要心理慰籍,从根本上来说,没有人没有宗教情结。人的身体结构是脆弱的——人活一世,草活一秋,导致人的心理也是脆弱的,寻求超乎这种脆弱的更坚强或最坚强的东西,正如病人渴求身体尽快康复一样无可非议。一切的宗教现象,都是基于这种渴求发展演化而来的。

哲学似乎想做实一些,它试图摈弃不着边际的玄想,排除一切可以怀疑的东西,但总还是要找一个理论的基石,无法避免寻找一些假设,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体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足下”就是哲学需要的出发点;万丈高楼平地起,“平地”就是哲学需要的基础(不管这个平地是沙子还是坚硬的岩石)。和宗教一样,哲学是基于对自然、社会理解的渴望的,但不像宗教那般不着边际,或基于心、或基于物、或基于理、或基于人、或基于美、或基于天、或基于道。唯心、唯物、唯人、唯理、唯美、唯天、唯道,或各种折中,或按某比例“打折”(有些哲学也许可以叫做折学吧),都有其坚固的或自认为坚固的基础。

笛卡儿“我思,故我在”正因为有了“神”的干预(神让你出错,你就得错——导出人的错觉、幻觉的虚妄性),使他的基础有了很大的问题,因为“神”本身就是一种假设,他没有也不敢怀疑(笛卡儿时代,没有人胆敢怀疑神的存在),所以他的基础很难说是不跛脚的——“物”需要“神”来做中介才存在,着实多余。怀疑主义大师笛卡儿况且如此,其它纷纷纭纭的学说更不用多说了。有些学说千百年传承下来,成为人们根深蒂固的教条,人们至始至终不敢怀疑自己的蹩脚的祖师,所以更奢谈有什么好的基础了。传统中国人几乎没有人敢于怀疑“天”和“道”的真确性,也就没有可能重建另外的基础,地理的、政治的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中国人的怀疑精神早就烟消云散或飘到银河系之外去了。

“我感,我共物在”,详细的表述是:只要有感觉,就能证明感觉主体和感觉对象的存在。不光是主体的“我”在,还有对象的“物”在。直接的视、听、触、嗅、味,间接的喜、怒、哀、乐各种感觉,必定会有个“我”,同时也有作用于“我”的人、事、物或信息、刺激等等(总括为“物”);梦、幻觉、错觉等,虽然无法指认确定的客体,但梦、幻觉、错觉等必定是某种信息或某种刺激的反映,这种信息或刺激是真的,反映了某种存在,就像镜子中的人是虚的,但虚像所反映的人却是实的一样。神是先验的,但神所反映的人们的心理渴求却是真的,神就是一种镜像的存在。(人的喜怒哀乐的感觉是在外界信息刺激下产生某种化学物质,化学物质刺激人体的神经末梢,从而产生各种情绪感觉,是一种间接的触觉——信息刺激产生化学物质,化学物质刺激产生喜怒哀乐感。如在好消息的刺激下,人体产生内啡肽致人快乐,在坏消息的刺激下,人体产生毒素致人郁闷憋气等等——阿Q内啡肽高产的原因,大概在于能把坏消息变成好消息吧。)

笛卡儿说,再疯狂的怀疑论者也不能怀疑“我思,故我在”的真确性,那是因为那时再疯狂的怀疑论者也不能怀疑“神”的存在。如果没有先验的神、天、道,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像笛卡儿一样断言“我感,我共物在”的真确性?!

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件事,就是要摆脱“第六感觉”的骚扰。

什么是“第六感觉”?简单的说就是一种预感,能确切感觉到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假使没有发生的事情,能够让感觉主体真实地感觉到,那么本书的基础——有感觉,就有感觉主体和感觉对象同时存在——是不成立的(因为还没有感觉对象存在)。在前面分析中,我们知道了灾难中动物的反应,其实并不需要归入“第六感觉”就可以很好地得到解释,而同时日常生活中的所谓“预感”无非也是对经验信息的某种处理。

另外,人如果普遍具备了“第六感觉”,世界将会如何?基本可以肯定的事实是:总统不用选了;股票市场、期货市场明天就崩掉了;做人的意义大打折扣——做人就那么回事情;时间或会错位(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间纠结在一起),你可以杀死你的祖先,阻止你自己的出生——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杀死了另一个人……

看来,“第六感觉”也就只有宗教和文学的意义了。

既然没有发生的事情,感觉主体无法真确地感觉到,那么“只要有感觉,就能证明感觉主体和感觉对象的存在”就是基本确定不移的前提。

如果说感觉对象尚可理解的话,对感觉主体具体分析下去,我们不禁感到一丝迷茫。接下去我们就探究一下感觉主体到底是怎么回事的问题。

唯心论者常常视外界的感觉对象——外于一己之心的物为虚幻,而唯物论者常常视人灵魂、精神等等为虚幻。传统中国人重现世,近现代又深受唯物论熏陶,多数国人认灵魂、精神为虚幻。唯物论演化之结果,导致今天官方意识形态总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份额为重要原则,这种对生产资料的非正常态的迷恋常常导致一些无意义的束缚(如:对所谓的主导行业高度控股、纵容垄断、扼杀活力;民企尤其是中小民企困境重重、无法获取与国企、外企平等地位,极易受宏观调控伤害,等等)。人要吃穿住行——人要生产——人要占据生产资料,这其实是很自然的逻辑——有了前提,就容易推导出结论。科学虽然因为确实拥有感觉材料所以有一个螺旋式的不间断的线索,可以穷根问底,但当人们把感觉主体当作感觉材料进行研究的时候,科学感到有些孱弱,灵魂和精神的东西真的很难进行系统化、量化研究,唯心论的玄想就难以避免,以所有外物为虚幻,唯精神或灵魂为真。

如著者所言,只要有感觉,感觉材料(对象)就真确地存在着的,所以唯心论可以认为是虚幻的。同时,虽然科学对精神的研究感到孱弱,但如也著者所言,只要有感觉,那么感觉主体是真确的存在着的,它不是身体的哪个部分,不是四肢,不是器官,不是血液,不是骨骼,不是神经原,甚至不是身体的全部!所以唯物论也是需要质疑的。那么“心物二元论”有道理吗?也不见得,如果“感觉”本身是“心”,又如何感觉“感觉”本身呢的?如果“感觉”本身是可以感觉到的,那么如何区分心与物?区分的基础又在哪里呢?只有“心”和“物”二元,就没有其它元?三元、四元乃至N元?如果谁发明了“心物混杂论”,就更加荒谬了,一块石头何曾生“心”(孙悟空从里面蹦出来的那块石头不算)?

对感觉主体的研究确实很容易陷入迷雾之中,唯物论者是回避了的——至少是淡化了的。但既然感觉主体是真实地存在着的,我们也不如回避它是什么的问题(一切相关研究都只能是先假设的,不能确定),描述一下他(姑且用“他”,不用物性的“它”)的特征则未尝不可。思维活动、精神活动等等就是他的特征,所以这些特征是真确的,就是因为他能感觉并能提炼感觉对象。(不要把思维、精神活动全归于人,从而得出动物与人有本质区别的结论,能思维的、能说话的动物大家都知道在这世界上是存在的——只是人进化得好一些而已。)

虽然我们无法精确肯定感觉主体是什么,但众多感觉主体的共性,可以让我们大致归纳出一些普遍性的特征,如思维与精神活动的普遍特征。毕竟思维活动和精神活动是存在着的。

所以我们且避开感觉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只要承认有这样一种主体存在就可以阐明很多东西,包括科学的真确性。

在量子力学兴起之前,科学的确定性一直被人认为是无可置疑的,爱因斯坦直到去世时仍对量子理论所展示世界不敢相信,确信科学应该是确定性的。在量子力学以外的经典物理世界,确定性是无可置疑的,但量子物理兴起并被公认为重要的物理学领域之后,大多科学家断言确定性已告终结。但无论如何,科学的可重复验证性是无可置疑的。

但科学的可验证性,在某些哲学的视野下仍旧不是无可置疑的,也就是说是值得怀疑的。如果像主观唯心观点看,看到、观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虚假的心像,是流变的和不确定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推论出,观测事件本身和观测的事物、现象都是虚妄的,既然可能是虚妄的,谈何可验证呢?!

如果有了“只要有感觉,就能证明感觉主体和感觉对象的存在”这个假设的前提,科学的可重复验证性,就不言自明了。

科学最基础的素材,就是观察(感知)材料,这种材料的存在以及各种特征是通过人的感觉来感知的,一般通过视、听、触、味、嗅而主要是通过是视——观察来感知的,通过“第六感觉”感知的事物是不作为科学观测的素材的。

一切的现象,人的、物的,心理的、生理的,实物的、镜像的,一般都是可以进行观察的(以后直接把有意识的去感觉简化地描述成“观察”,观察在感觉主体看来,用得更频繁,这里就作为其它感觉的代表吧)的材料。同时感觉因感觉的主体的存在,所以一切的材料,是可以被思考的、部分被提炼、乃至被发展演化的。

科学普遍的定义是:发现、积累并公认的普遍真理或普遍定理的运用,已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发现,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观察并演绎,积累,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从共性中归纳出普遍性,知识就是这些归纳和演绎的结果。这种知识所以是可重复验证的,是因为,它是以“五感”(视听触嗅味)为确切的基础的(不是“第六感”),其真确性的基础是寓于“只要有感觉,就能证明感觉主体和感觉对象的存在”这个确切的基础之中的。

哈勃天文望远镜、电子显微镜、反物质探测仪、火星车等等,都是观察主体观察能力的延伸,照片和影像未必是真的(不是真实的观察对象),但照片和影像所反映的是真的,有真实的对象存在着或反映着某种真实的信息的存在。

同时 ,因为有观察过程的感觉:色彩、形状、动作等等,所以观察的主体——一般指人,就确实的存在着,有了这种存在,才可能对感觉材料进行分析、提炼,演绎、归纳,改变、改造,传承、变革,等等。通过分析、提炼,演绎、归纳,改变、改造,传承、变革等,又产生新的感觉材料,进入对新的感觉材料的进行分析、提炼,演绎、归纳,改变、改造,传承、变革,等等的过程。这个过程循环往复,螺旋提升,使感觉材料越来越复杂,对感觉主体智力要求、工具使用的要求越来越高。

发现星系的红移,是确定无疑的事实,但对这个现象的解释,如果没有一定的螺旋提升式的积累,是无法提炼出有价值的东西的,但通过对地球上的一些现象的观察、推演,我们得出这种现象意味着重大的事实:当下的宇宙是在膨胀着的。有了哈勃之类的天文望远镜,才能发现红移现象,有了一定知识积累的观察者,才能得出宇宙膨胀着的这个重大结论。

猪所以能对主人走近有强烈反应,是因为它积累了一定的“知识”:主人走近,要喂我东西吃。它的“积累”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只用了一种“归纳”的方法,很难保证一定正确,说不定什么时候主人走近是来宰它的。但人类的积累(指建立在感觉材料基础上的积累),不局限于一种方法,归纳、演绎等等,将来也许还会发明其它种种方法,能大致保证“螺旋”的连续性,保证通过感觉材料极端为严密地推演出来的知识的真确性。猪能基本保证它在被宰杀之前,它的“知识”的真确性,同样我们也能基本保证在“第六感觉”被普通人拥有之前那条“螺旋”的连续性。

“螺旋”的连续性,或说科学的真确性,是建立在五种感觉(尤其是视与听)基础上的,既有感觉的对象,更有感觉的主体。

回到本文开头。一个大致公认的原理,宗教是先验的,科学是可以以事实反复验证的,而哲学则是介乎二者之间的。

在上面分析论证了科学的真确性之后,与其用别人的哲学理念(甚或宗教理念)指导我们的阐述,不如在“我感,我共物在”的基础上,直接用科学提供给我们的启发,进而设立一些假设更合理,更接近真实一些。

量子理论告诉我们,不管采用何种手法,何种仪器,我们无法同时测定一个电子的速度和位置,原因在于观测行为本身扰动了观察对象,或用于观测的光波波长超过确定电子位置所需要的精确度,这就是著名的测不准原理。人观测一物体,必定有光线进入人的眼睛,让人感觉到才行,就算通过照片来间接反映,也要有光子留在底片上才行。在观察微观粒子过程中,光子在“看”到(碰了一下)被观察的对象时,因为对象太小(和光子同量级的),所以扰动了它。从光的波动性角度来理解,由于光波波长比被观察的粒子直径大,光就会绕过粒子,可能碰不到粒子,所以就我们会“看”不到它。

量子理论对传统物理学理论的颠覆性不仅于此,一个电子的可以“同时”通过两道门等等特征,就更是新奇和令人震撼的了。我们将在第二章《量子假说》中对这类特征进行一些描述。

人性,一般是这样解释的:指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品性。这种品性应该是寓于人的思维活动和精神活动中的。如前面的分析,思维活动和精神活动是感觉主体的一些特征,正因为感觉主体无法确切地认识、精确地“测量”,正如量子世界中微观粒子的速度和位置无法同时精确测定一样,所以我们不妨大胆假设感觉主体是以量子形态存在着的,或者可以说人性是量子态的。

假设感觉主体是量子态的、人性是量子态的,总比基于宗教的精灵之说和其它哲学理念进行推论,基础更好一些。因为在“第六感觉”普遍起作用之前,科学包括量子物理科学的真确性应该是无疑的。

对此假设,将在第二章《量子假说》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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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1:2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量子假说



量子力学在物理学中已经是确定不移的重要领域,而且是物理学重要的基础,量子已不是假说,而是确定不移的事实,这里所说“量子假说”,只是借用量子物理世界中微观粒子的一些重要特征来对人性进行类似的描述,是人性的“量子假说”。这种假说的依据,已经在第一章《科学的真确性》中做了一点说明。在对人性的量子特征进行某种描述或阐释之前,我们先大致了解一些量子力学的一些基本特征,微观粒子在量子世界中的诸多奇特表现。

量子力学的来龙去脉以及各种现象纷纭复杂,就算一部百万字的专著想彻底厘清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著者在这里是没有可能把量子力学做较为清晰的整理的,而只做一般化的理解,对其中的现象进行一些描述,不作也无法、无能深入。

量子的一般解释是:极小的增量或部分之一,许多能量形式被支分为这种极小的增量或部分并且经常直接或间接地与频率相联系,而总量等于普朗克常数乘以频率。量子,最初是为了解决黑体(即某种热的物体)辐射的难题(传统理论——热力学和电磁学——有许多无法解释的现象和无法解决的问题,尤其是那个“紫外灾难”)而提出的一个假设,假设“能量是一份一份的”,问题才能到了解决。

在这个假设,既“能量是一份一份的”基础上,物理学得到了许多空前的突破,人们为量子力学所展示的世界震撼了。最后光的波动性和粒子性之争消弭,大家同时确认了光的波粒二象性,所有的粒子都有波粒二象性:只是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体现有所不同;当海森堡的“测不准”变成了“测不准原理”时,爱因斯坦这个曾经的先驱变成了保守派,变成年轻人的阻力,他坚决不让步:上帝不掷骰子。

在这里,我们大致归纳量子力学的一些特征以及它展示的一些结果,为方便理解,只描述,不对来龙去脉做复杂的阐释。

一、能量是一份一份的。不如此,不能解释黑体辐射中的“紫外灾难”。光的强度代表能量份数的多少,光的频率才能代表光的能量大小。每份能量等于普郎克常数乘以光的频率,是被确认无疑的。光子、电子以至其它的粒子都有波动性,所以就有相应的频率,所以“携带”相应的一份又一份的能量。

二、测不准原理。要同时测准一个微观粒子(比如电子)的位置和速度是不可能的。对一个运动的物体如一辆汽车,你通过观察,如借助摄影机、照相机等,通过对其运动轨迹进行分析运算,可以精确的知道它在某时的速度以及某时的位置。但这其中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有光线反射到摄影机和照相机中,而施加在汽车上从而反射到摄影机和照相机中的光线作用于汽车上不使汽车的位置、速度改变。因为光子太轻了,对汽车的影响可以忽略,所以测量是有效的。同时光波波长远比汽车车身小,所以不必担心看不到。但当我们观察如电子之类的微观粒子时,世界就面目全非了。我们用于观察的媒介,光子,或因为波长太长绕过了电子,让我们看不到,或因为频率太高、能量太大,观察电子时,把电子“撞”了一下,改变了它。如果我们用波长长的光去观察电子,我们对电子的扰动很小,我们测量到了它的速度,但因为波长的缘故,波长产生的误差超过了我们需要的精确度,位置就很不确定。如果我们用波长短的光去测量电子,我们确定了它的位置,但因为光子能量太大,扰动了电子,电子的速度就不是原来的速度了。

三、“分身术”——一个电子可以“同时”通过两道门。电子枪发射的电子通过前面的障碍物的一条夹缝时,在显示屏上出现的电子分布是弥散到固定的区域,呈均匀分布状态。正如市中心电影院的电影散场了,人们从电影院门口出去,像四面八方散去回到自己家里一样,没什么奇怪的。但当夹缝增加一道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电子的分布不再是弥散的均匀的,而是出现有规律的干涉条纹,有些地方集中了很多电子,而有些地方则一个电子都没有!也就是说,当电子通过一道门(夹缝)的时候,它肯定就不会去某些只有一道门的时候会去的地方,另外一道它好像没有通过的门对它产生了影响!我们无法知道到底哪个门对它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不通过怎么产生影响?!我们只能假设它或描述它“同时”通过了两道门!电影院开一道门与开两道三道门,并不影响人们四处散去该去的地方的事实,但开一道门和开两道门对电子的影响就完全不同了,电子可以“分身”而过,去某些地方,或不去某些地方。

四、粒子的概率的可测性。当两道门同时开出来的时候,我们无法肯定单个的电子如何“同时”通过两道门,具体去往哪里。但当我们对大量的电子进行统计的时候,发现电子分布呈现一种干涉条纹状,也就是说,电子去往一个指定点和另一个指定点的概率是不一样的。双缝——两道门,对电子的总体影响,可以用波函数来陈述。通过波函数可以确定指定空间内,电子出现的概率。单个电子无法肯定其行为,只能肯定它出现在某一位置的概率,在给定的位置找到电子的概率是不会变化的。而一群电子我们可以确定他们在一定区域内的分布情况。

五、量子体系的叠加态(纠缠态)。量子体系有一种性质叫做纠缠态,简单说来,量子体系(如原子)不仅能处于一系列的定态,也可以处于它们的叠加态。测量处于叠加态原子的某种性质(如能量),一般说来,有时得到这一个值,有时得到另一个值。可以构造处于纠缠态的双原子体系,使得两个原子共有相同的性质。当这两个原子分开后,一个原子的信息被另一个共享(或者说是纠缠)。注意,两个原子分开后,仍能共享信息!也就是说不管两个原子相距多少光年,只要曾经处于纠缠态的,那么通过一个原子,可以明白另一个原子,因为它们的信息是共享的,一个原子的信息可以通过另一个原子获得。简单地说,让两个原子“纠缠”一下,分开后,通过此原子可以知道彼原子的一些信息。

至此,我们粗陋地、不精确甚至难免有些错误地描述了量子的一些特性(量子力学太复杂,不用说外行,就是专业科学家也难免有迷雾重生的时候)。但这对启发我们对感觉主体,感觉主体的思维活动、精神活动,或者说人性的某些假设、描述和阐释,已经足够丰富了。

试图用日常生活的经验去理解量子世界,或试图用先入的哲学观念去剖析量子世界,既是一种苦难又没有意义,至今鲜有成就。量子世界本身就是一种存在,是十分坚实地建立在“只要有感觉,就有感觉对象”的基础上的。就算奇特的“一个电子可以同时通过两道门”,也是有这个非常坚实的基础。我们不想因为它与我们的日常经验相比是“希奇古怪”的而否认它真实地存在着,也不想因为它太“希奇古怪”而引入“第六感觉”或“神启”试图做懒汉式解释。它——量子世界是一种存在,就这么简单。我们认命它的存在,并接受它的启示,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基于对感觉主体的思维活动、精神活动,基于对人性的不可精确测定的理解,我们在理解了量子世界一些基本情况之后,大胆地设立了一些人性的量子假说,试图另外开辟一条通往理解人性的道路。这些假设不建立在唯天、唯道、唯神、唯心、唯物、唯美、唯人、唯理、唯能量、唯实用、唯实证、唯存在、唯结构、唯解构之上的,是建立在量子世界之上的(当然也不是唯量子的,同时还领受混沌理论、相对论等等的启示)。虽然某些地方难免会让人有牵强附会的感觉,但无论如何,也要比“唯一主义”者更多视野(如果有人一定要把我们的理论套上某个“主义”,那姑且叫做“非唯主义”吧——这应该是不把感觉对象和感觉主体简单化的比较谦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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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2:11 | 只看该作者
一、人性的“波粒二象性”。

人性是感觉主体的思维活动、精神活动等等的外在表现。一个电子或光子在一种情境之下,表现为粒子性,而在另外一种情境之下则表现为波动性,粒子性和波动性都是组成它们特性的重要方面。同样,人性在某些情况下,表现为一种“稳定”的粒子状态,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常表现为一种“不稳定”的波动性。人性本善、人性本恶等等所谓的“人性本”就是在一定的情境下的一种稳定性的标志,也就是说是一种粒子性状的标志。许多人常常武断认定,人性常常具有某种“本质”的东西,这类学说虽然能感动人或警醒人(“本善”说侧重教化与控制的作用,“本恶”说侧重惩罚、限制与平衡的功效),但绝不是真确的,因为这类学说的基础常常建立在“唯一主义”之上的。人心不古、道德堕落、大化乃成(伟大的“教化”成功了)等等,是一种人性不稳定的标志,说明人性是幻化的、可以改变的,此中就表现为一种波动性。对比唐朝贞观之治(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放囚徒回家过年,过完年仍回来继续坐牢),和明朝末年张献忠的征伐(把无数女人的脚砍下来,堆成一座小山,然后“不亦快哉”——这样做我很快乐啊!),可以说人性的流变或人性的波动特征是真实存在着的。也许有人会说张献忠之流的人性不是人性是兽性,但我们也可以说贞观之治时的人的人性不是人性是“神”性,不过大家都不要忘了,兽和“神”都是人的影像而已,是真实地寓于人性之中的。一定的条件下稳定的“神”性(这里的“神”不是指全能的那个“存在”,而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最高程度的尊严上的平等,以及由此而生的信任和互助)和稳定的兽性,以及“神”性和兽性之间的辗转幻化,证明人性的“波粒二像性”是真实存在着的。

二、人性的不连续性。

为解决黑体辐射问题,提出了“能量是一份一份的”的假说,量子世界从此开始展现在人们面前,经过反复地争论,人们最终承认这个假说的真实性。量子世界是真确地存在着的。能量确实是“一份一份的”而不是连续的。如果说人性像能量一样是一份一份的,好像有些虚妄,无法提供稍微可靠一点的依据,人性本身不会像能量子一样是可以计算的(能量等于频率乘以普郎克常数,什么时候可以像研究量子一样一份一份分开来研究人性,我们实在不知道)。但如果说人性并不是连续的,则应该是一个比较容易为人认可的假设。人性的迁善为恶或迁恶为善,此中的演化是如何进行的?这简直是一个十万分庞杂的课题。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为善特别是为恶,常常是一些偶发因素激发的,常常是一念动而已。平时的所谓“修养”固然能起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修养”学的常常只是知识(懂得某种程度的克制、忍耐,保持冷静和智力的正常),而不会深刻影响在关键时刻如危机时刻的抉择,影响关键时刻或危机时刻抉择的常常是所谓的“心性”,就是人性。从平和的环境一下变到危急存亡的境地,变到关乎自己生死的境地,此中人性的变化不会是稳定的渐变,而是不连续的激变,这应该是无疑的。

善和恶的标准很难界定,常常因时因地而异。布鲁诺时代教廷视布鲁诺挑战地球中心说为邪恶(也就是挑战人的万物中心的崇高尊严——如果说无辜剥夺他人的财产和伤害他人为邪恶,那么伤害他人的尊严更是让人难以忍受的邪恶——士可杀不可辱,而伤害全体人的尊严则更是谁都不可以原谅、人人得而铢之的邪恶,布鲁诺在这里就是邪恶的代名词),而我们的时代则视教廷扼杀伟大的思想家、阻遏科学发展为邪恶。滔天的恶可以寓于伟大的善之中,伟大的善可以激发滔天的恶。教廷因为有“人类是万物中心”、“地球是宇宙中心”之类的崇高“善念”,而激发了杀害布鲁诺的邪恶。因救济天下的善念激发杀戮无数的邪恶,至今仍有,比如美国人“解放”伊拉克,在客观上使得宗教极端势力的能量释放,无辜被大量屠戮。这一切同样证明人性的不连续性。人性的幻化很难有一个连续的函数进行表达。

三、人性的测不准原理。

寻求食物、逃避天敌,是动物的天然本性,不如此不足以生存下来。同样人的存在也有这种动物性,不过经过适当的发展变成了“趋乐避苦”,安宁、饱暖、快乐、富足等等是人之所求,灾难、饥寒、痛苦、贫穷等等是人人都想避免的。这没有什么高深的道理可言,是一种动物性而已。这是一种确定不移的东西,某种意义上是可测量的(进行一定程度的量化分析、系统分析),只不过表现形式的多样而已。不可测量的是由此(趋乐避苦)而来的感觉主体的思维活动、精神活动或说思维活动、精神活动外化的形式——人性。因为其中蕴涵了量子世界中一般的测量手段和方法的终极性——到了量子世界,任何测量手段都不可能不受限制。量子世界不可测量性是因为测量媒介——光子本身在扰动观察对象,或光波波长的误差超过了需要的精确度(详见上文分析),那么测量人性的媒介,又是什么呢?飘忽的人性又通过什么来“测量”呢?打个比方,飘忽的电子的位置和速度只能用飘忽的光子去测量,测量人性恐怕没有好的手段,只能用同样飘忽的“人性”这个工具进行比对,或测量。

以工具的“人性”测量对象的人性,难免有些飘忽。但测不准原理不等于不可测,只形容这样一个现象:测准了人性的一面,就会扰动了人性的另一面;或者因为人性的模糊性(波粒二像性、不连续性等),使测量本身的误差很大,大到使测量结果没有意义。为“测量”方便,我们姑且把人性简单描述成“善”、“恶”两面。

在试图进行测量之前,我们在暂时还无法设定善和恶的界限的时候(在以后的阐释中再进行界定),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不妨假设中国儒家的伦理道德体系为衡量的善与恶的标准,从而对人性进行比对或测量。衡量或测量一个在传统儒家社会的人是善,首要标准必然是“忠、孝”,如果一个人没有此善,其他方面再大的善也绝不能称其为善。但请注意,当用“忠、孝”去测量某人的时候,这过程已经扰动了这个人,因为这个人需要趋利避害,必然顺应善的要求,同时善了这个方面,很大程度上可能恶了另一个方面——对来自领导和长辈的羞辱,在只有承受才是善的情况下,只有羞辱更弱的人来寻求心理平衡,而寻求心理平衡的过程难以避免儒家不以为然的恶行。在对领导“负责”的情况下,难免不对被领导者负责。所以,测量之后,此人性已非彼人性了!

“文化大革命”回溯一百年,有个故事,讲儿媳打了婆婆之后,儿媳及儿子被处以扒皮销骨的极其残酷的刑罚,在儿子、儿媳扒下来的皮中充以稻草以“警示”后人:不忠不孝的严重后果就是这样,臣子们不要效仿!虽然说儿媳打婆婆是一种恶,但儿子儿媳妇被处残酷的刑罚在儒家看来则是“罪有应得”。以儒家伦理之“人性”进行测量,精确度可想而知(测量了儿媳打婆婆之恶,同时模糊了对儿子儿媳处置过分之恶)。

宗教有普渡众生的大善在其中,但同样也蕴涵了宗教纷争、宗教战争的弃尸无数的滔天罪恶。不难想像,以宗教伦理所倡导的人性来“测量”人性,同样难以避免对测量对象的扰动性和测量本身的模糊性。

正因为人性本身的模糊性,善、恶标准的不确定性,所以要精确测量人性本身几乎是不可能的。人性具有测不准性,应该是没有太多的疑问的。

四、人性的“分身术”(同时异地性)。

电子有“同时”通过两道缝隙的“分身术”,这是观察到的事实。我们无法也无须用日常经验到的东西来试图解释它,同时也无可能用先入的哲学理念头去剖析它。我们只需承认它的存在。以前我们不习惯相对论给我们展示的世界,比如光线可以弯曲的事实,但我们现在习惯了,迟早我们一样会习惯于电子的“分身术”。同样我们理解了人性的“波粒二像性”、不连续性以及测不准的特性之后,也应该比较方便地理解人性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有时不止于两个的地点)发生作用。就象电子的“分身术”一样,人性具有“分身术”或称同时异地性。

为方便理解,我们不妨做以下描述。我们可以把各种各样的伦理道德视为检视人性通过的一道道门,就像电子通过的路径中一条条夹缝。人性的粒子性保证了当只有一道门,或者说只有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伦理道德体系的时候,人性在它的显示屏上呈一种一定范围内的弥散状态。但当有两种伦理道德或意识形态占据相对平等的地位的时候,也就是说在检视人性通过的道路上有两道门的时候,人性体现的是一种波动性,此时的人性同时会受两道门的影响,在人性的显示屏上显示出干涉条纹,说明人性在通过伦理之门的时候是“分身”而过的。人性此时的同时异地性,是由人性的“波粒二象性”等特性决定了的。

当只有儒家意识形态这一道检视人性的门的时候,人性的显示屏上弥散区域体现的人性表现为:自满、知足、温顺、保守、多礼、伪善、腐朽等等。当人们封闭了儒家之门,开启了革命的意识形态之门的时候,人性的显示屏上弥散区域体现的人性表现为:激情、激烈、奋进、冲动、盲目、忙碌、无礼等等。当两道门同时开启的时候,必然会出现一定的干涉,有些特征消弭了,有些特征则加强了。如激烈和保守对冲掉了,“仇富”的革命心态和鄙视“小人”(种田的人)的儒家心态某种程度对冲掉了,而诸如否定“来世”、重视现实和物质利益等等的特征则被大大强化了。人性同时在通过革命之门的时候,同时又通过了儒家之门,使人性会去向某些区域的概率几乎为零,而去向某些区域的概率则大大增加。

人性的“分身术”,明确地说应该是:占主要地位的几种意识形态会同时对人性产生影响;形象地说是:人性在通过一种意识形态之门的检视的时候,会同时接受另一种或几种意识形态之门的检视(几种意识形态都是可见之门,也就是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的)。可以想见,两道门同时影响出现了干涉条纹,当第三道门开启的时候,也就是说第三种意识形态逐渐获得了相应的地位之后,它作用明显的常常是干涉条纹中的被前两种意识形态抵消的地方,作用不明显或很难起作用的是被前两种意识形态强化了的地方。

如果人性没有同时异地性,或说没有“分身术”,那么人性之屏上,出现干涉条纹或出其它复杂的条纹(不止于两道门),就无可解释。所以人性的这种特征应该是比较明显地存在着的。

五、人性的概率具有一定的可测性。

在量子世界中,单个电子无法肯定其行为,只能肯定它出现在某一位置的概率,在给定的位置找到电子的概率是不会变化的。而一群电子我们可以确定他们在一定区域内的分布情况。同样抽象的人性,我们无法精确预测其在人性的显示屏上的各种表现。但对具体的统计的人性,我们可以根据各种文化的、意识形态的或传承或革命,大致估摸(模糊测定)出其出现在人性显示屏上各个位置的概率。

在这里我们进行某种论证。我们不妨描述一下一个深受儒家意识形态影响,视忠孝为立身之根本的儒生,面对这种情况体现出来的人性:自己不长进的儿子不小心冒犯了皇帝的妃子(或是因为疯狂地爱上了这个妃子)。最可能的结果就是,杀害自己的儿子以尽忠。我们无法肯定其一定会这么做,但概率是非常之大的。而为了自己的儿子的幸福,向皇帝争取这个妃子的可能性基本是零。同样如果面对的是这样的一种情况:父亲领兵造反。那么这个儒生最大的可能性是死或逃亡:如果帮助父亲造反是不忠,是大逆不道,如果帮助皇帝杀害父亲是不孝,一样是大逆不道。古罗马僭主政治是一种平常现象,但在中国皇帝改姓常常是酷烈的轮回,同一朝代基本不存在僭主的说法(王莽之类很少的例外)。所以以忠孝为立身之本的上述那个儒生是不可能帮助父亲夺取政权,然后杀害父亲夺取皇位,成为僭主的。他这样做的概率基本是零。当然我们无法绝对肯定单个的儒生会怎么样,但我们基本可以肯定,在某种情境下,一群儒生中,绝大部分会怎么样,不会怎么样。也就是说,人性存在某种大致可测的概率性是基本可以肯定的。

六、人性的存在是一种纠缠态的存在。

量子体系(如原子)不仅能处于一系列的定态,也可以处于它们的叠加态,也叫纠缠态。分开两个处于纠缠态的原子,一个原子的信息可以被另外一个共享。人性的存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像量子体系一样,不仅能处与一系列的定态,也处于这些定态的叠加态。类比于人性,在人性的纠缠之后(如文明的冲突与对撞之后),你中便有了我的信息,我中也有你的信息。这个对人性纠缠态的假定,在有了人性的上述(如波粒二像性、不连续性、测不准确性、人性的“分身术”等等)特征之后,并不是难予确认的。

人性从“趋乐避苦”的动物特性发展出各种各样的形态,有以忠孝仁爱为善,有以平等博爱为善,有以崇古敬神为善,有以尊重弱者为善,更有这种种善引发的种种恶等等。人性既处于这一系列的定态,更处于这些定态的叠加态。

在基督教原教旨中,人是万物的中心,地球处于宇宙的中心,这种中心的地位,不管是谁都是无论如何不可以亵渎的。这种亵渎不仅是对人的尊严的亵渎,更是对上帝的亵渎:上帝创造的世界,上帝创造了的人这种“万物之灵”,代表了上帝的高度,代表上帝是至善、至智、全知、全能的。对这种中心地位的任何挑衅是对上帝的莫大不敬,是古往今来最大的邪恶。神爱世人,所以敬神就是最大的善。这时的人性的善就是敬神,敬神就是爱人,就是博爱,世界有了普遍的爱,就能太平,就能安享幸福。但当这种善“普济天下”的时候,就有了各种宗教纷争杀人无数的滔天罪恶;当这种能善面临“太阳中心说”挑衅“地球中心说”的时候,这种善凶恶地消灭了布鲁诺的肉体;当有人说,人是猴子变来的时候,这种善就断言发表那些言论的人是恶魔。此中人性就是博爱产生的善和这种善激发的恶的叠加态或称纠缠态。

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一句耳熟能详常被人引用的警句,道出了人们的无奈——不用说那些先天缺陷的价值观,甚至是当今最为人普遍接受的价值观,也无法避免纠缠了数不清的罪恶。

除了善本身和它自然产生的恶相纠缠外,当几种不同标准的善发生冲撞的时候,产生杀人无数的罪恶,也是很平常的现象。不同标准的善冲撞的结果,此善中便有了彼善,彼善中也有了此善,当然彼此的恶也一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共享”,出现明显的纠缠态。

当儒家“仁爱”社会和西方的“博爱”社会发生冲撞之后,儒家的仁爱——两人之爱,受到了挑战,取消女人的裹脚、取消男人阉割制度(太监),是对西方博爱理念的纠缠——不仅要爱自己人,更要普遍的施爱于与自己无关的人、施爱于弱者;而儒家的中庸在一定程度上为西方宗教宽容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儒家的中庸之爱被某种程度地纠缠到了西方的宗教宽容中去了。当然,儒家腐朽的君臣父子的等级观念和西方物竞天择征服自然的思维模式也很容易为各家共享——美国人就把世界各个国家分成三六九等(如所谓的“邪恶轴心”、“无赖国家”),而卫星俯视神州大地,焦黄的面孔似是无声地控诉着人们对环境的无度掠夺,似是被主人无度性侵柔弱无助营养不良的小丫鬟。

可以这样说,人性的叠加态或者说纠缠态,就是各种不同标准的善和它们激发的恶的种种复杂的叠加或纠缠产生的人性的真实状态。不管从身边的、历史的事实进行归纳,还是从我心(设身处地的我)进行演绎,人性的纠缠态都似乎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存在。

至此,我们难免有些牵强地附会出了许多人性与量子世界的某些共性。要说明的是,这只是一些假说,是试图理解人性真相的一种努力。

要了解纷纭幻化的历史和现实,要试图探询未来,甚或野心一点地试图创造未来,离不开对人性的深层探询。寻求更好地理解、改造感觉对象,无法离开对感觉主体的深层探询,对感觉主体的思维活动、精神活动的探询,对人性的探询。

感觉主体的出发点(包括人和动物)无疑应该是“趋乐避苦”,这既是生存的前提,也是生存的动力。为追求“趋乐避苦”,人们创造发明了种种的“善”,常常认为“善”行天下时,就一定能获得普遍的幸福。可我们归纳的历史事实却无情地告诉我们,有太多的“普济天下”常常演化成恶贯满盈,人性的复杂让人们最终无法断言人性可以通过教化恢复“本善”的,或人性必须用惩戒来遏止“本恶”。

最终,也许只有量子世界的一些特征可以较为明晰的代言人性的特征。就像非量子假说无以解释黑体辐射一样,非量子假说无以解释纷纭的人性、幻化的人性。虽然我们的阐释是粗陋的,难免是牵强附会的,也难免有很多的错误,但这毕竟不失为一种假说,我们深信这样的假说一定是可以逐步系统和完善的,并最终为人们理解人性提供一条很好的路径。

正如本书前言所说的,哲学的任务也许不应该是试图先入地解释世界甚至“指导”科学,在科学的真确性无法质疑的情况下,哲学重要的任务也许在于提出问题或假说(如果说能对科学有所启示,那已经是无量功德了),而不是试图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所谓“本质”问题。量子假说的“野心”也仅限于此。

接下去的一章,我们将探询在量子视野下,人性之善所展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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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2:38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人性之善



许多学说包括孟子的学说以人性为本善,但通过对人性量子特性的分析,我们知道人性的善中纠缠着恶的因子,人性的本然状态不会是善也不会是恶,而是一种叠加的、纠缠的状态,是一种粒子性和波动性同时存在的一种状态等等。目前理解人性的最佳的方法也许只能是借用量子世界的一些特征进行描述,这是上一章《量子假说》做了一定的阐释的。

虽然如此,但既然诸多学说视人性为善,这类学说多少是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的,则不管人性本来的存在状态是什么样的,至少说明善是存在于人性之中的一个方面。有关善的学说汗牛充栋,但多因视角的单一、观察工具的简陋,而难免于得之一失之万。关于人性之善,我们大致可以提出下面的一些问题:人性之善又从何而来的?善存在的理由是什么?真正的善如何界定?人性之善会引导人们做什么?人性之善又会误导人们做一些什么?什么样标准的善会导致假善、伪善?善的“终极”形态应该是什么样的?在这里我们用时空动态和归纳演绎相综合的方法,在量子视野下对上述问题进行一些某种意义上形而上的描述。我想这或是比较适时的工具和比较适时的视野。

在对比:人是由女娲用烂泥捏出来的,人是全能的上帝创造出来的,人是猿猴变来的,这三种人的来源的说法,我们还是倾向于相信“人是猿猴变来的”这种说法,因为我们在第一章就已经基本确认了在“第六感觉”被普通人拥有之前科学的真确性,进化论基本是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的,基本是用经验事实较为严密地推演出来的。

在正常状态下,任何动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一只老虎喜欢到草木茂盛的地方去,不是因为它喜欢吃草木,是因为吃草的动物多它更容易觅食;一只兔子不吃窝边草,不是因为窝边的草不好吃,而是为了避开天敌的窥视。任何一种现在还好好地生存着的动物,一定是很好地对待自己的后代的(主要指哺乳动物),因为如果动物们把自己的后代统统灭掉了,这种动物就早不存在了。善,其实就是寓于这种动物性之中了。趋利避害和养育后代(以哺乳动物为主),是动物存在的重要原因,应该是动物性的善的根源。

母爱是伟大的,是世间一切善的最重大的根源,为后代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事实屡见不鲜,这个人性之善的根源,不必例举大家就可以从身边的、历史的事实中归纳出来,或从在对待自己的后代的感受中(在正常状态下——没有其它的心理牵拌的状态下)演绎出来。这种动物性的、人性的善不必太多的阐释,就完全可以理解过来。有点难解的是趋利避害何以能够生人性的善(当然也生人性的恶,这在以后再阐释)。

在原始人寻求生存的过程中,只有团结在一起,靠集体的力量防御野兽与敌人的侵害,才能寻得安全,靠集体的力量才能通过分工合作获取生存物资从而生存下去。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大家都不善待他人,这个集体就非常容易散伙,这个集体就无法生存下去,个人也就难以生存下去,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样,帮助他人也就是帮助自己,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

如果说源于母爱的人性之善是感觉主体的自然特性的话,那么或可说源于趋利避害的人性之善是感觉主体的社会特性。源于母爱的善性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但源于趋利避害的善性,却主要是人之善性,动物从中孕育出不很显见的善性(只存在与部分群居的社会性动物中,凭直觉互助)。原因在于,人的进化比动物好,尽管有极小的一部分动物有简单思维能力(如猴子、海豚等),但还是无法与人有一比的。与动物相比人有高级的思维活动,所以思考如何趋利避害,必然会生出善待他人的意念。

当然,自然的善性和社会的善性不一定相互补济的,两种善性有时则是相互损害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两种善性的相互补济。而为一己之私,为自家的利益和幸福损害社会公义,如贪贿、战争掠夺等,就是以人的自然善性损害了人的社会善性;同样,诸如大义灭亲、革命等则是以人的社会善性损害人的自然善性(恶正是寓于这种相互损害之中的,将在下一章中阐释)。

理解了人性之善的由来,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人性之善存在的理由。那就是“幼吾幼”的天性和由趋利避害发展而来的社会性。没有“幼吾幼”就没有人存在的可能,没有趋利避害发展而来的社会性就没有人组织成社会的可能性,就没有从刀耕火种到登陆火星这个神奇的发展旅程。

在回答:真正的善如何界定?人性之善会引导人们做什么?人性之善又会误导人们做一些什么?什么样标准的善会导致假善、伪善?善的“终极”形态应该是什么样的?这类问题时,我们粗略考察一下中国人对“善”的观念的演化(略插一些对世界其它国家有重大影响的神启之善,民主、自由之善),在这个过程中来努力探寻某些答案。

从人的自然善要求出发,人人都会寻求安定,没有征战、杀戮和混乱是最起码的社会善。秩序,是社会善的根本所在。但在这个星球上人们在漫长的相处过程中,却难得有几天是平和的,而冲突却是这个世界的常态,直到人们被核武器的阴影笼罩,在恐怖气氛的威吓下,冲突才渐渐趋向平静。从人性之善的视角来观察,这是人们的社会善被自然善驱使的缘故。

夏、商、周时代某一诸侯的百姓在一定的时间内,在他们的大王的统治之下,保持着相对安居乐业的态势,大王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保持着社会的安定。大部分时候,只要大王不是太过暴戾,百姓愿意保持这种安定。秩序——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持。但以整个“天下”的形势看,人们看到的是混乱,各国之间征战不休,百姓的正常生活经常被破坏,整个大社会并没有体现一种人性之善。

毕竟寻求人性的社会善,寻求安定和追求幸福是人热切渴望的。在中国这块“斜坡”上,地理上的特征决定了政治上的割裂必然导致秩序的混乱,所以一统的中国在商鞅严酷的法律的基础上,必然出现。除了类似商鞅的政策无以克服整个天下的无秩序状态,从出发点来说,统一全国,克服无秩序状态,是一种社会善,不管这种善对人性的自然善破坏如何疯狂。

但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维持的秩序却很短暂,秦统一中国,建立层层控制的组织结构,并没有带来人们渴求的安定,原因在于过强的控制疯狂地破坏了人性的自然善,人们在动辄获咎、无法保护自己、无法保护家人的时候,只有起而破坏这种违背人性自然之善的秩序,冀望于建立新的秩序。

中国人将近两千年的秩序最终由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纷争,人们最终选择了儒术为治理国家的方术。所以这样选择自然是人们东南西北上下左右到处寻找安定秩序的努力的结果,是人性之善的必然渴求。

儒家中孟子认为人性本善(后来成为传统中国大部分人的共识),人生来是善良的,只是因为环境熏染的缘故,染上某些恶习而变成不善人,要保持或变回人的善良的本性,有两个方法:一是隔绝与外界不良环境的关系,使人心不受熏染;二是通过教化,恢复人们本来就有的善良天性。在孟子看来,善是天生的,而恶是后天环境给予的。通过演绎,人们认为人只有通常保持修炼状态如“日三醒吾身”,就能最大程度地保持天性,剔除不良影响。

儒家还认为,要保持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必须上下有序、长幼有序,不越位、不僭位,安分守己,持“本善”说的人们认为,有很大不部分人被“环境”的不良习气熏染了,要防止这些人影响人性的本善,必须加以控制,控制最好的办法就是善者贵,不肖者贱,等级秩序默认了在上位的人本性应该是不被恶习熏染的,许多不肖者通过森严的等级体系是无可能到上面来熏染别人的。平民要想成为贵族阶层,必须通过儒家学说的检视,通过全国的科举考试才行,不通儒术或善的本性被恶习熏染的人是不可能上升到贵族阶层的。

儒家主流的人性本善说以及由此而来各种推理,契合了绝大部分传统中国人的心理渴求。

一、没有人愿意和身边有各种各样复杂人性的人相处(人们常常把人性的复杂和人性的恶相提并论);人多愿意视别人为善良的人,也渴望被别人视为善良的人。这其实就是渴求一种内心的安宁。

二、人们如果做错了什么事,渴望得到人们的谅解,而不是武断地被人视为“此乃恶人”,而希望视为被某种不良的习气影响了,不是故意做错的,是应该被原谅的。

三、出于以往的历史(儒家获得独尊以前)事实的归纳,出于对无秩序状态的恐惧,出于对“暴秦”治国方式的否定(秦统一中国仅仅四十余年就崩溃,陷入无秩序状态)等等,人们渴求出现真正的社会善,秩序善。儒家主流的人性本善,儒学的教化和修行,以及由此必然推演而来的等级体系就是一个很好的寻求最终安定的不二法门。

四、统治者自然更喜欢儒家君臣父子的等级秩序了,为了表明统治的合理性,统治者自然用儒家的学说来证明自己是代表上天来管理天下的,在所有的等级中自然是最高的一等了。对最高统治者天子的不敬(更不用说颠覆了),就是对上天的不尊。

因为儒家学说太“有用”了,所以主流的人性本善说,就为无数代中国人领受。

那么,儒家的善到底是什么样的善?会产生什么样的善呢?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超级大国”(比起当时世界上其它的国家,“超级大国”的称谓恰如其分)内,在信息通讯还依靠驿道、靠口口相传的时代,要保持一种相对稳定的秩序,除了使用等级制度体系以外,好像再也找不到其它更合适的方法了。教化+控制,是必然的逻辑。因为混乱常常意味着死亡和毁灭,所以秩序之善就是最高的社会之善,是超乎个体的自然之善之上的。正因为这种需求,就是对秩序的要求,必然损害人天然的许多善。比如:儒家学说中有“御”的理论,是儒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孔子从驾御马的经验得到的启发。要使得百姓(或自己的下属)驯服,必须要懂得驾御马的方法,从中领会控制之术。大家注意,这里孔子把百姓(或下属)比喻成马——一种畜生了!!

仁爱,只是爱人而已,是不会爱畜生的。一般人第一次看到猪被宰杀的时候,难免心惊,但不会为这头猪说情,希望屠夫手下留情,因为我们都要吃猪肉。当人群被儒家分成三六九等之后,越上面的阶层越高入云端,越下面的阶层越贱如猪狗!这是必然的趋势!当上面的阶层看到底层百姓的艰难的时候,难免也会心惊,但儒家等级意识已经把他们熏得麻木了,他们绝对不会拿自己和底层百姓相比——我们和这些人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反而以为:没有底层百姓的艰辛,哪里来我们的享乐?或者:不杀猪,哪里来猪肉吃?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底层百姓和猪一样的,是应该为他们牺牲的。在等级意识的熏染下,他们会变得很坦然!三国时代,让中国人敬服至今的并深明“春秋大义”的关羽,在看到刘备为了韬光养晦计而种菜时,就责怪刘备不应做“小人之事”——这是低贱的人做的事情,想必在关羽看来,只有为刘家多多地砍人头,才是“伟大人物”应该做的事情。关羽的这种意识在传统中国随处可见。而以儒家视角看佛家的“众生平等”,简直就是在看笑话:一只狗怎么可以和皇帝相提并论呢?!

当一些人被当成畜生或比喻成畜生之后,仁爱是不可能及于这些人身上的。

所以儒家倡导的忠、孝、仁、义所体现的善,是含了一个大大的“伪”字的。这是等级体系下,漠视弱者的必然结果。

儒家的人性之善,因为含了一个大大的“伪”字,导致了一系列的后果。弱者的正常欲求被压抑,“御”的艺术被演化得无比高超,百姓和下属被弄得晕头转向,智力空前低落,怀疑精神彻底丧失,创造精神烟消云散。中国人的智力结构中,只有揣摩人心、估摸形势和耍弄手腕,不可能有对未知世界进行探寻的任何可能。现在流行世界的“中国人的那一套”已成为中国智能的代名词,不过它只是令全世界厌恶的小聪明而已,牛顿、爱因斯坦之类的名词是不可能在传统中国出现的。中国人的智力结构空前扭曲。这样就有了一个必然的结果:儒家社会无法依靠自发的力量产生现代文明。

儒家的人性之善,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腐败如影随形地相伴着儒术的光大。儒术越畅行,社会常常越腐败(只有对功臣肆意杀戮的开朝时,才能保有一时的廉洁和盛世的气象)。秩序的安定,一方面用愚弄百姓的方法来寻求,一方面在追求官员们自己的自然善(贪贿多是为自己及家人谋幸福)的同时被破坏着。社会善最终被人的自然善彻底淹没。说到底儒家的两人之爱(仁),只有一己的自然善,必然破坏别人的自然善,从总体上破坏了社会善。当社会善消散或被淹没的时候,就是社会无法维持一个整体的时候,也就是社会开始崩溃的时候。不管从系统论的角度、从社会结构的角度、从政治学的角度(详解可以看看拙著《鬼谷斋》),还是从人性之善的角度,都无可避免的导出儒家社会不断轮回的必然性。

如果说儒家的人性之善是一种伪善,那么神启的人性之善,博爱,是否真是一种集人性社会善与自然善于一体的真善呢?自然善和社会善是否真的可以和谐相处没有冲突呢?无数的宗教冲突和宗教战争告诉我们,博爱,可以施与社会最低层的残弱孤寡,但无论如何却不会施与异端——与自己的宗教信仰相冲突的人。当自己的神被别人的神或无神论者“亵渎”的时候,神启的人性之善常常变成彻头彻尾的伪善。

一定意义上说,儒家的伪善导致中国社会发展的停滞。要过渡到现代文明,革命成了中国人的必然选择。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人会认为带着浓重的血腥味的革命是一种善。革命意味着改变以往的社会结构,而这种改变必然受到传统势力的重重阻挠,削除这种阻挠,非流血无以改变一二。而流血,是对人性自然善的最彻底的毁灭。无论如何,革命,和战争一样,最终体现在底层百姓的相互屠杀中(兵,多是底层百姓的子弟们),人们是很难从中体会出人性之善的。

但,革命只是过渡阶段,只有扫灭了伪善的教条、腐败的根源,才有可能保持长久的社会善,有长久的社会善,才能保护人性的自然善。缘革命的初衷,就是要创建人人平等的社会,保证伤害人的人受到惩罚,削除伪善导致的种种恶果,变百姓为公民,给予人们彻底自由,激发最大的创造活力,最终取消领导与被领导的说法,改为代表与被代表,也就是每个人最终都成为自己的主人,人与人之间没有控制与被控制的说法,只有合作与竞争的说法。所以,从根本上说,革命寻求的是一种“终极”的人性的社会善,尽管他无法避免一时的对人性的自然善的大规模破坏。

可是,这个目标实在离开我们太遥远,这个过渡阶段太长,也实在太难熬了!面对动不动就会浮现出来的特权阶级,“革命导师”甚至提议每十年二十年“扫”它一次、进行一次革命之外,好象没有其它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人人平等的理念能够维持下去。当士子精英阶层受到了革命的剧烈冲击之后,当普通百姓为寻求平等的感觉而付出了饿肚子的代价之后,人们开始厌烦革命,人们开始“认识”到理想不能当饭吃,革命也该休养生息一下了,人们宁愿忍受一时的不公正、不公平,也要先满足一下温饱的要求和富裕的感觉。寻求伟大的社会善遭到了挫折,人们必然回归了人性的自然善,革命的血腥被人们反复“反省”,否定革命,宣扬传统儒家之善也难免时时泛起。

美国国内有非常完善的民主和自由的保障,保证国内的社会性的善得到畅行,但再伟大的社会性的善,如果没有基于克制、自律的人的自然善性,这种社会善性就会变成名副其实的伪善。以国家作为单元来看,美国的国家行为是目前最腐败的国家行为,用一个“炸弹之母”就杀死N多人的方法,来推行“终极”的所谓自由、民主,就是最大的伪善——如果把这些被杀死的人的脚砍下来堆成“山”,这座“山”肯定比张献忠看到的用女人的脚堆起来的“山”高得多——在“炸弹之母”下作死亡哀号的无数血肉之躯,人们当他们为蝼蚁,军事专家津津乐道的是“炸弹制母”的威力和科技的发达,政治家们关心的是消灭了敌人多少有生力量。没有克制和耐性的民主、自由,是一种伪善。腐败的美国国家行为:肆意践踏国际法,随意灭掉自己的眼中钉,随意损毁他国的尊严,不愿承担保护地球环境的责任(不愿签定《京都议定书》)等,都是强有力的证明。

革命在形式上看是不善,儒家的善是真正的伪善,神启的善难免伪善之嫌,伟大的民主、自由在某些情境下甚至也难免伪善之嫌,我们难免有些迷惑,真善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

到这里,或许要分析下去,我们就难免对善做一些较为真实的描述(定义太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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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3:02 | 只看该作者
一、善,首先是应该一种爱。不光爱自己的人,也爱和自己无关的人,决不损伤他人的尊严。

因为有母爱,所以才有了人类的繁衍,作为哺乳动物的人类的存在反过来证明了有母爱,有爱是人性之善存在的重要证据。当这种爱局限于自家人,这种爱伤害了别人的时候,这种爱就不是真善,如儒家的二人之爱,如神启之爱对异端的不宽容等等。只有当爱普遍地施与一般人,全体的人,异端的人,没有偏颇的时候,此时体现的才是一种溶自然善性与社会善性于一体的人性的真善。体现人性真善的这种爱是一种普遍的爱,当然,这种爱不等同于寻求身体与精神愉悦的男欢女爱,这种爱是一种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这种爱是对所有人的尊严的不打折扣的尊重,这种爱就象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获得幸福一样,希望所有的人得到幸福。这是人性之善的极至。

二、善,还是一种宽容。宽容别人的错误,对基于人本欲望的社会现象宽容(如同性恋等,如果连这样的事情都无法容忍,这样的社会是算不上宽容的社会的,当然也很难说是一种善的标志),对历史宽容,对自己“对立面”的宽容。

没有宽容的善,绝对称不上是真善。当有学说确立了某种道德标准,就会对人的行为进行衡量,符合此标准的就是善或善人,不符合此标准的就是恶或恶人。如果以儒家的二人之爱和对领导、长辈、男人的忠、孝、贞为善的标准,那么很容易地不会宽容小孩和长辈开一些不雅的玩笑,不会宽容臣子对皇帝瞪眼之类的“大不敬”,更不会宽容三妻四妾中的某妻某妾去找其他男人(尽管这个男人有三妻四妾,还经常到外面去沾花惹草),小孩、臣子和妻妾也许会为此倒霉甚至送命,所以儒家善的标准中少了对弱者的宽容,就没有可能不是伪善了。同样,神启的人性之善,只把本家的神奉为真神,敬神是爱人的前提,其他的神都是魔鬼,那么不相信真神的人或相信魔鬼的人,就差不多都是小鬼,当把别人当成小魔鬼的时候,自然不会宽容的心态去对待他们。当然,当今许多词汇如“社会风气”之类飘渺的东西,常常也是我们不宽容的重要原因,对影响“社会风气”的人我们常常视为低人一等的,甚至视为与动物齐名,贬之抑之甚至辱之,这与儒家不宽容弱者,神启之善不宽容异端,没有本质的区别,会极大地损伤我们的人性之善。中国人不乏中庸之爱——宽容异端(儒释道共存),但极端缺乏对弱者的宽容,更不用说爱护了。这种不宽容至今在某些领域还根深蒂固,某些领域领导“狼”性不改,属下“羊”性难改。(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意识,经年累月造就了君父们的“狼”性和臣子们的“羊”性——被宰杀时不仅不像猪那样号啕大哭,而且还要“感谢天恩”赐我一死!)

三、善,还是一种耐性和克制。改变需要智慧更需要时间,强行改变常常只会导致扭曲,克制冲动方能免于扭曲。

除宽容外,克制与自我控制是善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你的气宇不够,无法做到非常坦然地包容别人,那么你也许只有求诸克制、耐性以及自我控制才能保护人性之善不因一时之冲动而受到损害。如果真的有一个终极的社会性的善的标准,这种标准推行之后,确实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人性社会善得到畅行,那么当这种标准(我们姑且把它叫做善的真标准)逐渐为一部分人所接受,并在逐步推行的过程中,必然会因与传统的标准(我们姑且把这种标准叫做善的伪标准)有出入而受到习惯性的思维、习惯性势力的阻挠,两种标准的相容性越差,真标准推行的困难也就越大。当推行者失去耐性的时候,常常就是引发革命的时候。革命确实来得痛快、直接而且彻底,但惨烈的流血和剧烈的运动虽然直接清扫着陈腐的伪善,但却无可避免地伤害了大批的无辜,极大地破坏人性的自然善。算不上最惨烈的“文化大革命”尚且被现在的人们无穷无尽的“反省”甚至诅咒,那么一次死亡几十万的革命战争呢?此中人们承受的痛苦比“文革”不知要大多少倍!只是革命战争伤害的多是没有发言权的普通百姓,而“文革”伤害的许多是现在占据话语霸权的曾经的“右派”们。为彻底破坏和清扫儒家的伪善,激发中国人的怀疑精神和创造活力,重新塑造中华民族的尊严,革命确实是中国人不得已的历史选择。虽然离开真正的现在基本为世人公认的社会善的标准还有不小的距离,面对现实,面对传统的陈腐现象泛滥,人们心情格外焦躁,无数的“愤青”、“新左”常常会非常怀念毛主席的革命理念,无数的“自由”派急于摆脱无谓的约束希望求诸猛烈的政治变革,但冲动地试图用革命的方式来寻求进步,在当下几乎没有可能成为现实的和可行的方法。尽管从长远看,有些现象不遏止(如某些领域:足球界、医疗界、学术界、血煤等,社会善被自然善基本杀灭),就难免于社会崩溃、人性自然善最终被蹂躏这个大恶的出现,但当下人民在生活安定、大致小康的情况下,一般宁愿承受一定屈辱,也不愿因为革命,寻求“成为自己的真正的主人”而失去安宁,所以革命是失去现实的根基的。一定意义上说,用牺牲暂时的安宁寻求真正的长治久安,用革命的方法寻求最终的社会善,当下既不是可行的也不是适当表达方式,在克制革命的冲动、控制愤世嫉俗情绪的蔓延的同时,与一切偏激的“主义”保持距离,对一切的伪善思想进行坚决斗争,让真善,尤其是真正的社会善的理念逐渐进入人们的心灵,最终影响社会结构的修缮甚或重塑,影响政治的文明,也许才是学人们真正的人性之善所在。

四、善,还是一种感染力,感染人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感染罪人自愿受罚。

区别人性的伪善和真善,除了普遍的爱、宽容、克制与自律外也许还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强烈的感染性(伪善有时也有感染性,但不如真善强烈,而伪善很多时候会刺激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相互之间感染的缘故。贞观之治,杀戮无数的唐太宗李世民,或许是受魏征《谏太宗十思书》影响,深刻体会“载舟覆舟”(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凭借其杀伐的威势,为老百姓创造了一个清廉的环境。官污则民邪,官廉则民正。千日言教,不如一日身教,在大批公正的官员的感染下(没有贪贿,对事物的判断当然都是基于人的公平的自然善性了),人民的素质自然提高,相互感染,而最终有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现象,对比当下防盗门越做越结实,防盗锁越做越复杂的现实,真正的令人万千感慨。

爱,是人性自然善的根源。在面对自己的孩子的时候,绝大部分心理正常或心理没有太多挂碍的人都有极端自然的爱,这种爱可以表现为对孩子宽容甚至纵容、表现为有可能对孩子产生伤害的念头和行动的克制等等。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在自己有了孩子后,“虎毒不食子”,再有问题的人都难免于对自己孩子的爱护。常常一两个父母为孩子奉献一切甚至生命的故事,就能轻易地感染无数的人。人性的自然善因为其本然地存在着,所以非常容易地相互感染。这种善性,不必太多的说教,一两个故事就可以轻易激发出来。

五、善,更是一种结构之美,制度之善。这种结构、这种制度能时时自动清扫各种腐朽(特别是起“身教”作用的官员——过往不咎、零容忍、轻刑罚也许是目前除腐的最佳选择,过往不咎——是没有办法的选择,零容忍——是起码的社会善,轻刑罚——是从制度中体现一种人性的自然善),自动而不是“运动”地净化环境,始终保证人之善性受到呵护。

与人的自然善相比,人的社会性的善却有着无法数说的复杂性,原因在于人性的自然善和人性的社会善不经常是相容的,有时是相互破坏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两种善性的相容,贪贿、革命、用武力推行民主、自由等等则是两种善之间的相互破坏。那么社会善的可能的标准应该上什么样的呢?起码的社会善应能最大程度的保证人们各自的自然善得到公正保护,侵犯、侮辱和伤害他人(包括最弱者)都是不能被容忍的,这些行为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遏止,施害于人的人都无法逃脱惩罚,以保证那些潜在的施害者不敢也无法存侥幸之心,等等。不管哪种标准的社会善把自己如何形容成“终极”的善,如果没有把所有人的幸福作为最终的目标——包括最弱者、政见对立者、异端、还有罪犯(他们尽管犯罪,可以控制他们的人身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但应尊重他们的尊严,让他们明白而坦然承受自己的罪过,这就是施幸福于罪犯的含义),就不是真正的善,就是伪善。

要保证所有人自然的善性都能得到保护,所有人都得到应有的幸福,体现出社会的真善而不是伪善,最关键的也许在于社会结构的精巧和社会制度的善性。

历来社会各阶级(现在经常婉转地叫做阶层)的产生,不是哪个人人为可以制造出来的,是人们在寻求生存或追求幸福的过程中自然分化而来的。没有哪个阶级天生应该被漠视、蔑视或消灭的。刻意维持某个阶级的特权或发动革命推翻某阶级的统治,都是对外于本阶级的人的一种蔑视或仇视。维持自认为的社会善或改变以往的伪社会善,通过压制别人或通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斗争,都难免对人性之善的莫大破坏。保持人性的社会善的重要方面制度的善,本质上要体现任何阶级都没有特权——富有显赫的人不拥有比贫穷落寞的人更多的权利,身份虽有显与晦之分,但人身绝无贵贱之说,基于个人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应该彻底的平等,人格尊严没有高下之说等等。宪法如果要体现真正的社会善,就在于此。制度的善,首先要体现的就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和平民在人格尊严上和法律意义上的完全的平等。

如果儒家的价值观成为社会基础,不难想象,宪法精神必然首先强调的是君权天授,特权神授等等,这种伪善导致人们只关爱自己一家,“社会”这个词对传统中国人来讲一直是一个非常渺茫的名词。为求一家之幸福而破坏“飘渺”的社会之善,当然是必然的趋势。出于人性的自然之善,可以做到真诚对待自己人或可以当作自己人的人,而出于对社会善或不是自己人的人的藐视甚至蔑视,就难免揣摩人心、估摸形势和耍弄手腕等等的智力的发展,“中国人的那一套”最终导致社会的善性烟消云散。基于儒家的社会制度,只有一家之善(天下只有皇帝他们的一姓之家,并以是否忠于他们的姓为善恶的标准),没有总体之善,就必然充斥了各种阴谋的因子,总体上肯定是脆弱的,必然是腐朽和容易崩溃的。基于儒家理念的制度之善,是以维护特权或所谓的“权威”为标志的,是一种根本上的伪善。

除了需要社会真善的理念,并把这种理念写入宪法外,要使得宪法所体现的真正的社会善得到保护,必须有一整套完善的、可完全执行、而且保证能被执行的法律体系,用这个法律体系来建构一个精巧坚固、各种力量巧妙平衡的社会结构。

结构之美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能时时清扫不时冒出来的腐朽因子,不必积累到一定的时候“运动”式地清扫(往往对结构有一种潜在的破坏——破坏其它法律,对人性的自然善也是一种破坏,所以代价非常高昂)。没有精巧的结构,想扫除腐朽是不可能的,握权者只求一家甚至一人之幸福的腐朽导致的不公正必然导致人性的社会善遭到破坏,这种不公正的积累必然导致民众心态的失衡,不公正的社会现象的不断熏染,最终导致人性本然的善范围越来越小,小到最后只有对自己一个人的善了,社会此时体现的是一种普遍的道德堕落,或者不公正作用于不认命的人,积累到一定时候导致革命。所以一个算得上好的社会结构,必然首先有一种自动除腐功能。零容忍,是除腐的必然前提。什么叫“把握分寸”,无非是法律规定不明显的情况下,或者法律成为空文的时候,需要人们去揣摩领导的心意和估摸身边的形势,然后做出判断,应该怎么做或不应该怎么做。当除腐需要“把握分寸”的时候,要就说明法律条文不完全需要补充完整,要就说明法律失却了其尊严成为一纸空文,既然法律不起作用,那么在官员们寻求一家或一人的幸福的过程中,在估摸清楚了身边的形势之后,腐败度常常会从被“容忍”的小烂逐步发展到大烂最后发展到全烂,最后一不小心错误地估摸了形势(或“跟不上”形势),就到了所有人(而不是法律)都不能容忍的地步。零容忍,必须从对任何人任何的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开始(最高国家领导机关必须和村官一样,必须有完整的监督与平衡体系),不如此不足以让所有的腐败行为慑服。任何对待腐败行为查处的折扣从长远看,都是对人性的社会善的莫大破坏。

同时,为体现制度的善性,对腐败行为的轻刑罚是必须的,用死亡相威胁毕竟不是一种善的表示。从过程来说,不能在腐败很轻微的时候,就发出预警信号,是制度之过、结构的缺陷;从手段上来说是希望不逼迫腐败者走向人性自然善的对立面,因害怕惩罚而走向极端。

至此,我们也许可以描述接近真实的某种意义上可能称得上是“终极”的人性之善。

人性之善的自然特性是寓于伟大母爱之中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不必教化自然就有的。当这种善被某些东西蒙蔽后模糊的时候,也许一两个感动人们的故事就会使绝大部分人在比对过程中找到这种天然善性,减少或除去这种模糊人或蒙蔽人的东西。在感动之余,人们很容易找回可能已经失落的爱、宽容、克制等等。

但人性之善的最大善应该是他的社会善性。以人性的坐标审视,制度之善为最大的善,社会结构之美是最高境界的美。当宪法中体现了这样的一种精神:最“高”的人与最“低”的人用一样的眼光看待,最强与最弱的人当作一类人来看待(“终极”性的标准:在巴格达的爆炸事件和在伦敦的爆炸事件一样引起很大的震动;或牺牲十个矿工和牺牲十个省长能在社会上产生一样的轰动等等),所有的诉求都有通畅的表达渠道,所有的纷争(包括不同阶级之间的纷争)都引入一个完全公正的解决渠道的时候,世间最大的人性之善也就被体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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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8:58:31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人性之恶



以量子世界的眼光看,人性的善与恶正如电子的位置和速度一样,无法同时测准,人性的这种量子特性决定了,测量了人性的善的方面就会扰动人性恶的方面,而测量人性的恶的方面,就难免模糊了人性善的方面,这种波动性、这种纠缠态在《量子假说》中做了一些阐释。在较为全面地阐释和较为系统描述量子人性的各种现象之前,不如先分而阐释和描述人性单纯的两个方面,既人性之善和人性之恶。在上一章描述了人性之善后,这一章再转而描述人性之恶。

天性本然纯正的亚当、夏娃,因为受了魔鬼的煽惑,偷食禁果,被逐出伊甸园流落尘世,所以人是生而有罪的,人的本然天性因为亚当、夏娃这两个不争气的祖宗偷吃禁果变恶了。在深受《圣经》熏染的西方人意识深处,人天生是罪人,是始终有恶念缠身的,中国人去大小神庙是拿着香火果品贿赂各种小仙大神以交换幸福的,而西方人到教堂是去赎罪的,以求得神的谅解的。人性本恶,是西方绝大部分的哲学理念默认的。在一群平等的人中间(每个人都应侍奉真神,人与人的关系是一起侍奉真神的伙伴关系,“平等”意识或因“伙伴”关系而来),西方人必然讲求用一整套可靠的方法,去限制和遏止人的本然的恶性去危害别人,在赋公共权力予人时,尤其显得谨小慎微,于是最终发展出一套与中国人的教化与控制迥然有别的权力的限制和平衡体系。但正如现在美国的国家行为,因为美国人不会把巴格达的生灵和华盛顿或伦敦的生灵同等看待,对美国力量没有了足够限制和平衡,所以此中便体现出了一种人性本然的恶,在人们看来好像是理所当然的。对在“炸弹之母”下做死亡哀号的无数生灵的漠视,也必然是人的本性。西方人敬神,但不敬祖宗,也少无条件顺从父母,或是因为亚当、夏娃这两个人类的始祖害得他们要不停赎罪、不停地防范别人的缘故吧。

中国古人自然也有人性本恶之说(荀子的人性学说),本善说与本恶说之争一直持续着,但在中国特定的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特殊的政治要求——天下一统的要求下,人性本善说必然占据主导人们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人性本恶说必然不被主流认可,因为如果人本然是恶的,那么人就是无法教化的(荀子某种意义上承认教化不过是伪饰而已。但因为这种伪饰无法从根本上保证人性的恶不为害他人,所以人们不喜欢这样的学说),寻求安定也是不可能的——在如此广阔的地域,在信息传递技术非常落后的时代(山高皇帝远),要非常好地限制和平衡所有人,根本没有任何现实的可能性。人们认为,既然统一已经成为可能(汉武帝时代),那么人心就一定有一种善待他人的渴求,本质上人性就是善的。但人性的恶毕竟像人性的善一样本然地存在着的,所以,摈弃显见的人具有恶性的观念,必然导致无法避免的伪善。

那么,恶如何定义?人性之恶到底从何而来?人性之恶存在的原因是什么?人性之恶引导人们做些什么?有标准测量人性之恶吗?如何限制人性之恶,最大程度地防止人性之恶为害他人?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减少乃至消弭人性之恶?

恶,简单地说就是一种不善。这也许是一种简单化的解释,但也是一种不得已的解释,因为它的一切特性都是与善相反的。下面我们就描述与人性之善相反的人性之恶的种种特征。

如果说善是一种爱,那么恶就是一种仇恨和伤害。心中埋藏着的仇恨,会不时的爆发出来伤人甚至伤己,这种仇恨常常因为没有很好的消解或宣泄的途径,堆积成为恶劣的心理块垒,成为恶行的根源,有时甚至用核武器毁灭整个地球也不足以消解胸中的块垒沉疴。张献忠胸中不知道有什么无法消解的刻骨仇恨,只有把无数女人的脚砍下来堆成一座小山,心中才能感觉到爽快:“不亦快哉?!”病态吗?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如果以我们的眼光看,张献忠自然是病态。但如果以勇敢杀人为衡量是否为正常人的标准,那么看到一具尸首就想呕吐,就是病态的懦弱。病态也是人性的一面。

如果善是一种宽容,那么恶就是一种忌刻。心情经常处于非常恶劣的状态,或稍微一点扰动就引发情绪大波动的,与人相处时常常表现为一种忌刻。是宽容还是忌刻常常有某种遗传的基因结构在起作用(由许多代的人积累而成),当然还包括后天赋予人的是受呵护的环境还是让人感觉到不公正的环境。先天的基因结构和后天的环境因素,常常可以区分人以宽容和忌刻,但这常常不是个体可求的。人性中的宽容和忌刻这种两种因素同时存在于所有人的心中。大部分情况下,人性的忌刻常常是环境激发的缘故。当社会结构的除腐功能失效时,腐败产生的不公正现象,必然导致环境的恶化,导致人性中的忌刻因子越来越多地被激发出来,社会常常体现为一种普遍的恶性。

如果说善是耐性和克制,那么恶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冲动。当人们受到了伤害,或自认为受到了伤害的时候,当人们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自认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的时候,当人们的尊严或自认为的尊严遭到了冒犯的时候,总有一种寻求平衡的冲动,如果不善于寻找合适的路径或找不到合适的路径达到一定的平衡,那么为寻求心理平衡的这种冲动就会演化为一种伤害别人的行动,此时的人性就会表现为一种恶。不伤害别人不足以寻求平衡。不克制冲动,不通过巧妙的方法自行消解乃至抹平胸中不平,就会演化为对他人、对社会的破坏,许多的革命形式上的不善,某种程度是对不平进行重新平衡,就像通过伤害他人来平衡自己受到的伤害一样。

如果说善的重要特征是相互感染,那么恶的重要特征是相互刺激。在人们通过伤害他人来寻求心理平衡的过程中,产生的新的伤害(许多情况下会连累无辜)刺激出了越来越多的不平衡心理,这些不平衡心理常常也会通过伤害更多的人来寻求平衡,从而刺激出越来越多的恶,这是乱世和末世的(如儒家社会轮回的时候)最普遍的现象。恶的相互刺激并不比善的相互感染更难,某种意义上说也许更容易。

如果说善是一种结构之美,是一种制度之善,那么恶就是一种社会结构的缺陷,是一种制度常常有的伪善。如果一种结构无法实时清扫腐朽现象,一种制度反而要维护一些腐朽的阶级的利益,那么这样的结构是烂结构,这样的制度是一种伪善的制度。因为官员腐败常常意味着某种不公正,这种不公正因社会结构和制度的问题非但不清扫反而日积月累,就会积累起无数的不平衡心理,而恰恰是这种不平衡心理指向的就是人性的恶,最终指向的是社会的崩溃。一定意义上说,制度的伪善(只维护一人一家的特权和所谓的权威,与民主思想格格不入)是最大的恶,社会结构的缺陷是最大的缺陷。

在对人性之恶进行简单定义和对其特征的一些大致描述之后,我们思量人性之恶的根源在哪里,感到还是有不少的困难。恶大致由人的心理失衡刺激出来的,但人心为什么会失去平衡呢?这其中基于人的自然特性的根据又在什么地方呢?

只要有感觉,就能证明有感觉对象和感觉主体的存在。这是一切认识的出发点和必要前提。作为个体的感觉主体来讲,感觉主体只有自己的存在,其他的任何东西,包括他人,都是被感知的对象,而不是寓于自己的感觉主体之中的。这也许就是人性之恶的根本由来。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感觉都是自己的,自己是一定有别于别人的。正因为这种区别真切地存在着的,所以人们一定会区别对待我和他人,不管多么伟大的人,多么有献身精神的人,他们都必定也能感觉到自己是和别人的是有区别的。同时,正因为有这种区别于人的感受,决定了人本质上必定是自私的。正因为有这种区别,所以必然会有所比较,在遭到不同于别人的对待的时候,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心理反应,某种情境下的心理失衡也是其中的一种心理反应。

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是从人类生存发展的角度来分析,那些善于奉献、善于舍己为人的基因,常常因为奉献和舍己为人而逐渐减少(有俗语称“好人命不长”,多少有些缘故在其中),大部分人则基于自己的利益,基于自己的感受,通过维护自己,保护自己,得到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也就是说那些自私的基因得到了很好的传承,所以从总体上说,人性也是自私的(大家可以看看R.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

说到底,每个人的身体是自己的,感受也是自己的,说明人必然有重大的自私的一面,这种从根本上来说无法克服的自私,是一切恶的根源,是无法破除的根源(一时一地的错觉不能证明自私这个人性之根的消亡)。

所有的心理不平衡从根本上说,都是由这种重大的自私因子在起作用。虽然在心中无我的时候,自然就不存在心理平衡不平衡的问题,但无我状态绝不是经常出现的,虽然有时有某种高境界的大爱能使人全然忘我,但当这种大爱被人误解或遭到侮辱,到了无法承受的时候,这个我就会突然跳出来,直面这种误解和侮辱,恼羞成怒时,会做出不那么“伟大”甚至是恶劣的事情。这说明伟大是有底线的,就是人本然存在着的我和他的区别,也就是本然地存在着的自私。

在试图基于上述理解的人性之恶产生的各种现象进行推论之前,我们不妨先看看与孟子的人性本善学说相对立的荀子的人性本恶学说,以及不同背景下西方人的本恶说,我们从里面能理解到一点什么,也许就能看出人性本恶学说要适应各种特定的地理条件,以及由此而推论而来的特定的文化心理和治政方式,会成为什么样的。这样,也许能更方便地理解人性之恶引发的其它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做更好的推论。

.关于人性的说法,荀子的论点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他认为人性本来是恶的,所以为善,是因为教化的缘故。在理解教化的含义上,孟子认为要通过教化来发现和恢复人的本来善性,荀子则认为通过教化转化人的本来恶性,使人们学得一切的礼仪和善性。荀子把人的恶性归结于人的正当欲望,“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另外,荀子的“涂之人可以为禹”和孟子认为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同出一义,把教化的作用无限放大。在这一点上,不管是孟子还是荀子,都是儒家弟子,所以都无可避免地传承了孔子的教义。

荀子所以这样理解人性之恶并从人性本恶演化出这些结果,是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中国特定的历史地理条件相关的。因为生产能力不足以满足大多数人的欲求,因物资匮乏而产生凶恶的争夺自然难免,人们无法通过扩大物资供应来满足人们的欲求,而很多时候只能通过你争我夺来满足自己,所以这种欲求自然成了恶的根源。荀子是教化+控制的祖师,在自然形成各种阶级的情况下,人们包括孔子、孟子和荀子,不可能寻找到除了教化和控制以外其它更好的办法来试图为这个纷乱的天下寻找出路。西方小城邦式的民主是无法在古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生根的,地理割裂较少导致政治割裂的纷争非常频繁,在诸侯内部没有一个很好的控制和快速反应能力,是无法在这个混乱的“天下”生存下去的,且不说有无可能出现民主思想,在客观上,寻求民主是自找死路。把自然形成的权力必然视为是神授的,那么要教化的自然是广大的百姓了。从这里开始,绝大部分时间里,中国人对特权和权威产生的恶视而不见,只有对弱者的恶进行的无穷无尽的教化了,永远不会有削除特权的“限制与平衡”思想的萌芽了。荀子在对待人性的恶的方法上用的教化只是把人性的恶遮盖起来,而不是进行限制和平衡,人性真实存在的自私的特性,决定了教化尤其是伪善的教化总是非常之孱弱无力的。

相比之下,一般西方人性恶的理论依据从根子上说,是因为人类的祖宗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的缘故。在人生而有罪的情况下(原罪),为不停地扫除时不时冒出来的恶念,只有用赎罪的方法寻求神的谅解,从而寻求心理的安慰和平和。为了在死后还存在的世界里寻找幸福,在神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注视下,人们的恶念,人们欺瞒别人的念头(即使别人不知道,神却一定是知道的),被最大程度的打消了。这一点在中国却始终无法做到,虽然传统中国也有“举头三尺有神灵”的说法,但这里的神灵是可以进行贿赂的,所谓“钱可通神”,不能得到菩萨的保佑是因为“平时不烧香”,“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你给我佛烧了足够的香,你就是我佛的人,不管如何罪孽,只要“钱”足够,一定能买得通!我佛是再是普渡众生,如果你不给我烧香,我是不会灵验的。“气”是人之所争,“香”是佛之所争。只要我把握了佛的这个弱点,佛就可以为我所用。到了无神论时代,举头三尺便在监督或护佑的神灵消失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惟独不可以让他人知道,天地无言,天地无神灵,是不会把我们的秘密透露给别人的。传统中国人可以通过贿赂神灵寻求心理安慰,当今中国人只能把安慰寄托于“唯物”之中,在与别人进行物质比较的时候或找到了安慰,或失去了平衡。

西方的原罪理论必然导致对人性的修饰,对人本身行为的各种限制和平衡。中国的最高领导总是代表上天来进行统治的,既然天的权威需要维护,那么“天子”的权威一样要维护,基于“天子”的尊严和威信,人们绝对不可以说“天子”的人性是恶的(“天子”是“圣上”、“天子”之意是“圣旨”)。但从近代开始,西方的领导人从“天子”的位置下来,变成了普通人,变成一个和平常人一样的有原罪的人。既然最高领导人也是有原罪的,也就是说最高领导人的人性本质上也是恶的,那么自然要防止这种人性之恶为害大家。

西方人的传道,就是要把原罪的理念传播给每一个人,只要虔诚的相信上帝,承认自己是罪人,诚心赎罪,就能得到上帝的谅解,但不管是谁都必须承认自己是带有原罪的。中国人的教化,用史官们自己制定的一套标准(不管这套标准是多么的伪善),来套用于百姓头上,符合标准就是善,不符合标准就需要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西方的最高领导人也是人性本恶的,中国的庶民百姓再是“低贱”在理论上也是可以被教化成“尧舜”的,西方的理念和荀子理解的需要用教化的方式来转化(其实是伪饰)的人性之恶,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治理理念。

在荀子看来,要保持人性的本恶不危害社会,只有先行控制。这样必然承认自然形成的权威,在这个权威下保持必要的社会秩序,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下,转化人性的本恶,才有了现实的可行性,通过一系列的教育与引导,人性会被感化,出现普遍的善,终极的社会形态就是人人都有“尧舜”一般的境界,当伟大的教化最终形成时,社会治理便达到了最高境界。这其实与孟子的人性本善说,导出的社会模型几乎一模一样。

从人的“原罪”视角来看,要保持人性的本恶不危害社会,必然首先就要限制和平衡各种各样的权力,严格限定权力范围,保证握有权力的人不危害他人,对各种有可能使权力滥用的因素保持高度警惕,对最高领导人的权力的监督和限制更应该细致、周到,最好天衣无缝。因为人是本恶的,所以一有不受任何限制与平衡的权力,就非常容易引发人性之恶,为所欲为(就像不牢笼饿虎会危及人的安全一样)。终极的社会治理模型应该是这样的:一旦有权力越界的行为,立刻能发出警报,并采取措施制止,绝对不让越界行为继续下去。人民生活在看得到的“法”之下,所有人都可以安然获得自己应得的,所有人都不受法之外的任何东西的束缚,是什么样就什么样,不必估摸飘忽不定的形势,更不必揣摩辗转幻化的人心。

同是人性本恶说,导出的社会模型却如此地不同,荀子受到孔子礼教说影响,配之以中国特定的地理环境因素,才会如此。基督教盛行西方,再加上与中国相比欧洲相对隔阂的地理环境,国家数目众多,相互影响绝不如中国各地域之间迅速和深入,所以发展相对独立,相互可参照性较强(儒家一统的中国无处参照),西方人在审视文化迥然有别的其它国家时理解“权力导致腐败”之类的理念,比中国人更容易。西方人在不停地相互参照过程中,对政治本质的理解自然比无处参照的中国人深刻了。

我们知道人性的恶既不是人的欲望的缘故(人的欲望有时会是善的原因,欲望未必导致争议,有时导致生产力的发展——“内需”这两个字就包含了太多的欲望),也不是亚当夏娃的缘故(先验的和神启的,我们不认为是真确的),而是源于感觉主体与感觉对象的区别,也就是人的自私性。所以,其它各种从先入的理念,神启的理念引发的各种推论都不会是完全的,真确的。

如果心中没有自我的存在,自然能摈弃一切自私的行为,但感觉主体如果没有自我与他人的区别,那么在面对客观环境时,感觉主体的存在常常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更是谈不上了的。在保护自己以求得生存,在向外寻求资源发展完善自我的过程中,必然与他人有一种联系,这样的联系必然是先以自我为中心的。在与他人的联系过程中,难免产生一定的比对,在比对过程中,如果感觉有某种不公正在其中(如受到不同于人的不平等、利益侵犯、人身伤害、人格侮辱等等),就非常容易地激发感觉主体的颓败感和不平感,这种情绪的积累就是恶形成的原因,当然消化和消解颓败感和不平感的能力是因人而异的,有人会因很小的一点扰动而产生心理波动,产生不平、颓败等各种心理状态,有些人则非常善于化解这种感觉,这种或扰动或积累或化解体现的是一个人(大而言之,可以指一个民族)的心理能量,心理能量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受制于遗传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如日本人对待历史的态度和德国人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大程度上是两个民族心理能量的不同(文化导致的器宇狭小还是宽容和自我感觉所处的地理环境狭促还是广大的不同)造成的。不过,再是伟大的人,都不能永远无我,再是宽宏大度、善于化解胸中不平的人,都不可能无限承受、无条件化解加给他的各种不快不平事。基于我们对人性之恶的原因的这些理解,在这里我们也不妨进行一系列的推论。

既然人性的恶是由心理的不平激发出来的,那么首先寻找这种不平显得非常必要。如上述分析,不平是寓于人与人的交往之中的,不管怎么样,人与人毕竟是有着差别的,或遗传的因素,或环境的因素,导致人即使生来也难得有真正的平等。当感觉主体有了自我意识之后(在没有自我意识的时候,是遗传因素的自然表达,寓于遗传因子中的人性之恶也是自然表达的),对与自己相似或相近的人有一种亲合感,有交往的渴望,在交往过程中常常彼此都很在意的得失(利益的、尊严的等等),这种得失的不公常常会因为人与人的各种不同(如家境等)而被放大,导致人的心理必然有一种得到快乐或失去的不服、愤懑和不平,这种不平就是我们要找的。大致地说,不同导致得失的不公,得失的不公导致心理的不平。在本质上,小孩不服别的小孩靠武力抢去了他的玩具产生报复心理,和政治家因不服在不公正的竞选中失败而雇凶杀政敌,本质上一样反映了人性之恶。

在等级制度体系下,人心的不平因为三六九等而形成和积累并最终加剧起来。人心也会因为削平了三六九等,人人都得到至少是公平的机会而变得逐渐平复。清除产生不公的各种因素,是减少不平衡心理,一定程度地保证恶因不被刺激出来的必要前提。

我们现在来看看在等级体系下,人的心理是如何失衡的,又是如何寻找平衡的,与此相伴的人性之恶又是如何激发和演化的。

当统一成了中国人的习惯,儒家教义成了维护统一的无可选择的圣典之后,人们为维护秩序保持统一,必然要维护中央的权威,为保证造反的人越来越少,只能通过灌输给人们一个“天子”理念,既皇帝是代表上天来管理天下的,既然代表了天,所以自然是不可有任何违逆的。既然代表了天,那么皇帝或皇家就是上天在人世间的最高代言人,皇帝理应高于人世间的任何一个人,皇家阶层理应高于社会上的任何一个阶层。然而仅仅如此,要保持中央权威,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庶民百姓没有一种忠心的念头,动辄就起造反的念头,还是很危险的事情,维持皇家权威,必然还要从根本上教化国民,让他们变得温顺服从,这样造反的意念就会逐步消弭掉。看来,下属对领导的绝对服从是应该的,孩子对长辈的绝对服从更是天经地义了,所谓“忠臣出于孝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是对臣民、对女人必要的约束,不如此不足以教化人们变温顺,不足以从根本上保证国民对皇家权威的认可,不足以保持中央的威信,不足以保证天下的统一和秩序。层层控制的等级秩序由此形成。

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空的时候,问如来:他玉皇老儿可以做皇帝,为什么我就不可以呢?如来解释:玉皇可是经历过了万千劫难方修得皇帝资格的。这是佛教的理论,在天上要解释玉皇大帝皇位的合法性,好像也找不到其它更好的理论依据了。我们在这里不讨论玉皇大帝皇位的合法性,只分析一下孙悟空的这种想法:其实这种想法和绝对部分小孩一样,看到做皇帝有如此多的尊严和方便,必定会表达做皇帝的意愿:我也要做皇帝。

成人之后,当绝大部人分认识到自己做皇帝是不可能之后,必然默认皇帝在社会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必然承认社会是由以皇帝为最高等级的各层等级构成的。为寻求高一点的社会等级,人们自愿吃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通过各种途径往上爬。官大一级压死人,没有办法,爬吧,爬吧。人们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形成一定的心理定势。

家有诤子不败,国有诤臣不亡。这样的情况只会出现在君、父有足够的宽宏大量的时候,但在等级意识的深刻熏染下,绝大部分君、父的器宇非常之狭小,以驳自己的面子为“大不敬”,我们看到的历史,君、父从谏如流的寥若晨星,而动辄认为自己没有“面子”的君、父则浩如烟海。世上不是少有诤子、诤臣,而是因为君父们的“面子”问题,这些诤子、诤臣不是被“父要子亡、君要臣死”了,就是被压得万马齐喑了。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就算当今的布什总统,也是一个面子情结非常深厚的人,怎么也不肯承认打伊拉克有什么错,百般为自己的伊拉克政策辩护,只是因为权力所限,不然对那些没完没了的反对者也许早就枪弹相向了。(从第一夫人在对待龙卷风下的灾民时的态度可以看出,布什也许和其夫人一样心中的等级意识也是非常之深厚的)。

既然君父是高高在上,不可惹动的,那么除了用我刻苦修炼而成的“忍术”(修身养性,其实是修炼自己克服冲动的能力,保持头脑清爽的能力,也许并不真实地关乎真正的道德品质——曾国藩算是一个“修炼”的高手了,但在得到打破太平天国的南京城的消息时候激动得昏倒在地,不见得有多少定力;在面君的时候,战战兢兢汗流浃背头不敢抬,这时看来“修炼”好像又过了头了),打消和君父进行比较的任何冲动之外,必然承受来自君父的各种各样的力量,如责任、羞辱、甚至要你的性命——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当来自一方的压力只有承受不能抵制,但又不失去平衡的时候,唯一的办法只有把这种压力传递到其它的地方。瞻顾上下左右,只有把这种压力传递给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威胁的弱者,才是最安全的。在承认了“臣要君死,臣不得不死”的情况下,臣回到家,可以通过创造“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从而得到一定的心理平衡。当君要臣死和父要子亡成为全天下普遍承认的理念之后,人们就完全地被分化为三种人:一种人变成了狼,以欺侮、屠杀弱者为理所当然;一种人变成了羊,乖乖的认被宰杀的命运;更多地则变成集狼和羊于一身的变态怪物:在领导或长辈面前是羊,在下属或子女面前是狼。

狼和羊的群分,是传统中国人的最大的心理定势。只要寻找不到除教化与控制之外的其它办法来寻求统一和安定,中央的权威(皇家的权威)就必定要维护,等级意识就必定要维持下去,狼和羊的群分理念就不可能清除,在中国人治政方式根本没有其它参照的情况下,中国乃至周边受中国影响的国家把人分为狼和养就无法避免。(日本人一直以来蔑视弱者、敬畏强者本质上就是这种意识)。

在皇帝之下的百官,多是通过了儒家学说的检视的,能坦然承受来自皇帝的各种压迫,转化这种压迫的方式也较隐晦(修饰得比较好),看起来“修养”较好,但在皇帝身边的太监多没有太多的“修养”,会非常直接地转化压迫,直接表露出人性的本来的恶的一面,所以看起来的“变态”与百官相比直观一些。百官隐晦的人性之恶(虽然总体上讲,心理能量要比太监大,但这种寻求平衡的冲动基于自私的特征而存在着)和太监较为外露的人性之恶完全是因为需要转化来自皇家的感觉主体天然可感的“不平”。

.既然弱者不是被保护的对象,而是转移不平的对象,那么各种腐败,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下级无条件服从上级(为获得更高的等级——这是最关键的,天地良心可以得罪,上级是万万不可得罪的),上级对下级恩威并用(就是威逼利诱)来进行控制,同级相互之间“帮助”,相互提供“方便”,捞点实惠,最好能发财致富等等。最终不能转移“不平”的自然是最底层的普通百姓,这种“不平”在民间胡乱窜动,人性之恶被普遍激发出来,社会便普遍表现为道德的堕落(靠皇家的威慑保持官员的廉洁,从而保持社会安详的,只能是昙花一现式的,只能出现在杀伐无度的皇帝身上)。当这种不平民间普遍承受不起的时候,就是乱世的开宗,崩溃的开始,轮回的一个转折点。

等级意识因为对人性寻求平等的基本要求的违背,本身就蕴涵了失衡和崩溃的因子,人性之恶一开始就生根于百官和太监们的意识之中了。以人性之恶的视角我们同样得出了等级社会最终会崩溃的结论。崩溃是人心不平不断积累和演化的结果。

乱世和末世,人性的恶被彻底地激发出来,相互欺诈,相互屠戮,没完没了,直到人死得差不多了(十室九空),直到屠戮水平最高的势力消灭和压制住了其他所有的势力之后,才渐渐趋向平静,新生的朝代开始难免沉迷于用杀戮来维持秩序,这是乱世习气的沿袭,在恐怖气氛之下,人性之恶被渐渐遏止。但当皇帝们逐渐变得怠惰和“宽容”之后,腐败便又开始抬头,不平又开始积累……

在等级制度体系下,人性之恶的上述演化是必然的现象,是植根于人的自私性之中的,根源于无处不在的天然等级造成的心理不平。所以,削除好像是天然的无法改变的三六九等,是保证整体的社会心理健康,从整体上保持不平心理不被积累起来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免于腐败,免于崩溃的重要条件。

从历史习惯看,一个民族或群落,受等级意识的影响越深入,越持久,那么这个民族外在表现常常比受等级意识影响小的民族更苛刻小气、更容易冲动、贫穷的人更仇富、富有的人更鄙视贫穷的人,或者因为习惯强权、没有怀疑精神而普遍表现更无能。台湾政坛相比西欧政坛,实行民主、自由之后的诸多拙劣表演,也许就是我们的文明长久熏染的缘故。

革命携带着毁灭一切陈旧事物的巨大威力,充满着对旧事物的刻骨仇恨,是以扫除等级意识为最终目的,但这毕竟是一种仇恨,可以这样说,它是希望通过削平腐朽的统治阶级来宣泄平民的种种不平心理,不能不承认,革命至少在形式上是一种人性之恶的标志。但如果这种革命目的是保证将来的某一天,人们心中的等级意识能被清理,社会能保证每一个人的尊严都得到公正保护,每个人都有公平的机会争取自己的幸福,那么这种革命在本质上来说是对人性之恶的最终遏制,比起传统的用等级意识武装的势力,用真正革命的势力扫除其它势力,从长远来说,是一种进步,而不是轮回。

在乱世,我们用革命削平各种势力的纷争,我们无可争议,建立秩序本身就是一种人性之善。可是如果在百姓生活虽然安定,但尊严经常受到侮辱,没有当家作主的迹象,这样的情况下强行流血革命,那么这是一种缺乏克制和耐性的表现,是一种真正的人性之恶。我们有太多的方法和途径,从改变民族的文化心理开始,逐渐地扩展影响,使真正的“皇帝和平民处于同一等级”的意识浸入人们心理,在学人们的影响下改变思想文化,从而影响治政方式,最终保证人心的不平非常容易平复,保证人性之恶不被普遍地激发出来。

人性之恶的外在表现,是仇恨、忌刻、冲动(心理上的冲动,不是生理上的冲动)等等。并不是因为这些因素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这些因素作用于别人身上的时候,表现为一种对别人的侵犯、伤害、侮辱等等,这会激发更多的仇恨、忌刻、冲动,从而导致普遍的道德堕落,最终导致无政府状态。个体要克制自己的人性中恶的因素膨胀(恶的因素被刺激出来多为环境和先天文化、遗传等因素造成,作为个体很难消弭掉),只能求诸适当的方式来化解,比如正当的发泄,合适的转移(这种发泄和转移不应作用于其他人身上),最大程度地缓解和消解仇恨、忌刻等等情绪。

生活在任何一个时代的人,想要彻底改变身边的环境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算几代革命先行者、导师,想要彻底扫除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也非得发动N次革命N次运动不可,但当时动不动就会出现的特权意识,说明这种运动对改变我们的等级意识非常之有限。经过剧烈的革命和一系列的运动,经过了较长时间的积淀,我们能够感觉到一些与旧中国不同的人们的意识的重大改变(比如与台韩相比,以前的小媳妇、现在的老婆大人们的家庭地位),但毕竟经历了“五四”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我们要改变人们心中的各种有千年积淀的动辄就冒出来的等级意识,更不是几人的力量一两年之内就能迅速改变的。我们必须认命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但我们不能认命的是我们无法改变十年二十年之后人们的思想!

既然社会结构的缺陷和制度的不善是导致社会性的人性之恶的根源,那么我们只有从修缮或重塑社会结构开始,让人人都完全平等地受制约受平衡,不管你是“刁民”也好,还是可能深藏刻骨仇恨的国家领导人也好(甚或欲核平地球),都平等受制。而制度必须削除任何的特权,没有任何人可以有特权,没有任何人可以“领导”其他人,而只能让人服气地代表其他人,服务其他人。如果我们的学人们不努力,也许十年二十年后,这样的意识不能进入大众人心,人们的意识反而回到了君权神授年代,那真的是学人们莫大的羞辱。

只有人与人有了彻底的平等(不等同于均等)、公正(绝不能用效率两个字来伤害——别忘了草菅人命是效率最高的),才能最大程度地消除可能的不平心理的积累,才能最大程度上使人性之恶不被激发出来。当这种意识广为为普及时,就是人心开始从忌刻转向宽和,从冲动转向克制的时候,东方民族的“小气”也许就开始改观,人与人之间的区分再也不是“狼”与“羊”的分别,而一体成为公家的人——公民。十年二十年之后,这些我们看得到了,就是学人们的无量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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