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张老师提供个反例,支持张老师:
马克思暴力革命的学说建立在《资本论》中结论的前提下。一般认为:老马在《资本论》中由于揭示出了资本家占有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所以,工人阶级就有权用暴力推翻资本家的统治。
现在,鼓励国有企业走向世界,在世界各地购买了大量的工厂。
请问:在国有企业购买的外国工厂中,要不要占有外国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
答案无非是二个:要占有,或者不要占有。
一、如果答案是“要占有”的话,那么,外国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被美国资本家占有了,还是被国有企业占有了,对工人阶级来说,有本质上的不同吗?是否就意味着此时的外国工人阶级有权使用暴力手段去推翻国有资本的统治?
此时又有二种选择:
1、答案是“有权使用暴力手段推翻国有资本的统治”的话,你就是个帮助外国人搞自己国家的汉奸!
2、答案是“无权使用暴力手段推翻国有资本的统治”的话,难道马克思主义遇到国有企业就不灵了?既然主义不能说明问题,可见这“主义”为伪。
二、如果答案是“不要占有”,那么,是否意味着必须从国内拿钱去给外国工人发工资?如果收购到手的工厂还要从国内拿钱发工资,又是谁将纳税人的钱乱用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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