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根治强制消费游客自身是关键
文/张译允
出门旅游就是图个快活,人们希望能够在繁忙的工作中抽个空体验体验外面的世界、长长见识、改善改善心情。但随着近几年导游强制消费事件的频发,随团旅游常常让游客们“叫苦不迭”。
为回馈客户,咸阳一汽贸公司为客户组织港澳游,联系到咸阳国际旅行社后,一行43人17日坐上航班飞离了咸阳。然而这些游客却在19日遭遇了强制消费,“我们被导游带入一家珠宝店之后,大门便关闭了,直到3个小时之后,所有人都买了东西才放我们离开。”(网易新闻,9月23日)
在强制消费事件中,导游往往扮演的都是“野狼”,而本应是“上帝”的游客却统统成为了“待宰的绵羊”。比如此前发生的云南导游辱客事件,该导游对坐在大巴车上的游客竭尽骂人之能事,大骂游客不消费就是“不要脸”、“没良心”,而游客们却在其近五分钟的辱骂中无人还口。
我国《旅游法》第二章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更是对强制消费行为作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有那么多的法律保障为何某些导游和商家仍然肆意妄为?归根到底是游客自己做了推手,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就该起事件来说,四十多名游客被“关押”在商店内3个多小时竟无人反抗,任由导游和店员呵斥命令,让买什么买什么,让往哪站往哪站,没有任何人在店员把大门锁上时要求其打开,也没有人主动拒绝消费而是全体排队购买,在被导游没收房卡后也无人报警,单靠“协商”解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离不开以下三点:第一,游客的奴性太重,默认自己处于劣势而不敢与气焰嚣张的导游和商家正面抗争,“枪打出头鸟”的观念控制了理性;第二,贪小便宜的心理使游客们心虚。这是一次为回报客户而组织的“零团费”旅游,众所周知,多少强制消费都是发生在“零团费”旅游中,没交一分钱的游客自己先失去了抗争的勇气;第三,游客的法律意识淡薄。组织该次旅行的公司只与旅行社方面达成了口头协定,并未让游客们签订任何合约。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游客主动提出要亲自签订合约,而是把一切相关手续的办理交给非亲非故的汽贸公司。
要想根治旅行团的强制消费现象,游客们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懂得在受到侵害之前就用法律武装自己,签订相应的合同,妥善办理相关手续,不要在受到侵害时有口无凭。万一权利受损要立刻举起法律武器勇敢自卫,不要自己先戴上“理亏”的帽子不敢抗争。其次,不要妄想“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贪小便宜的心理一定要消除,否则只会因小失大。要想玩的舒心就要选择正规合理收费的旅行社,拒绝“零团费”旅游。要是游客人人都不贪小便宜了,相关法律也都摸透了,旅行社还能继续强制消费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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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声”是求助者的一扇及时窗
记者/张译允
这个国庆最热的两个词恐怕就是“青岛”和“龙虾”了。要是搁在以前,这两个词准能让人产生无限遐想:蔚蓝的天,碧蓝的海,松软的沙滩上爬着几只肥龙虾,一片祥和。但这回,这两个词可把游客给坑惨了。
四川广元一家人去山东青岛旅游,想凑个热闹尝尝鲜吃点地道的海鲜,却未曾想鲜没尝到多少,38元一只的天价龙虾却让他们把苦头吃了一肚子。要是按照正常逻辑,消费被宰了并且受到威胁了,肯定首选报警处理,这家人也确实这么做了,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警察以这事不归他们管为由推给了物价局,物价局又以天色已晚不便处理为由直接连面都没露。不得已,这一家子只好当着警察的面忍辱给了店主800块才得以脱身。按理说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被宰嘛,哪没有?可偏偏这家子就咽不下这口气,把他们的悲惨遭遇晾在了微博上,此后,该话题一路走高,直奔国外,成功亮相BBC。
公安局、物价局这些社会管理部门,本该各尽其责为社会主持公道、维护正义,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关部门”开始大行其道,相互推诿变成了执法主流,老百姓想要通过一个简单的流程给自己解决麻烦逐渐演变成了“请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难题。有苦水吐不出憋着可不好受,容易胀气。而网络成为了大门被关闭后打开的那扇窗,把“打碎了牙往嘴里咽”的时代翻了个篇儿。
近几年,网络媒体尤其是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自媒体的蓬勃发展,帮助不少被“为人民服务的正义者”欺负的人打了漂亮的翻身仗。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在自身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或者根本还没有寻求现实的解决时便选择到网上一吐为快,从而掀起大规模的舆论浪潮,以引起社会关注。
网络媒体拥有信息极大丰富、传递迅速及时以及能够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互动交流等优势,以微博为首的自媒体通常会成为闲散人群大发牢骚、键盘侠独游天下和圣母婊彰显高洁之地,但是通常,这些人里面也包含着大量的意见领袖。一件事情若是被一些可以称之为意见领袖的公知们转发或评论了,那么该事件就有可能成为一个社会性群体事件而迅速走红,网络大V们之间复杂的网状关系使他们彼此没有秘密。若是该事件能够在大量的转发、评论从而上了热搜榜引起了一定的社会效应后,纸媒便会开始关注,电视媒体也会就此介入。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通过网络这个介质巧妙融合以后,这口“苦水”也就可以畅快淋漓地吐出来了。
以前出了事“有关部门”若是不管,当事人会直接尝试寻求报纸等媒体来进行报道。但由于近几年传统媒体日渐式微,这种社会性的、奇异性的、突发性的事件越来越不容易登上报纸,而网络碎片化却可以愉快地接纳任何一个琐碎的事件,舆论的力量可以使该事件得以凸显,这也就是现在社会热点事件形成“网络-舆论-纸媒”模式的重要原因,“据网友XXX爆料”等字眼也不仅仅只存在于网页新闻上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通过网络发声与网络炒作并不能等同。网络炒作总的说来是利用网络媒体,通过推手或者幕后人发动网络写手对某个人物或者公司、机构进行正面或负面的评论,从而引起网友的关注增加人气,典型的例子有芙蓉姐姐、贾君鹏和凤姐等。而通过网络进行维权或者阐述合理观点顶多算得上是能够跟得上潮流、善于利用最新科技实现自身期许罢了。
另外,前车之鉴总是能给后人以最好的警示。当大量的事件通过网络媒体曝光并最终改变了事件原有的发展轨道甚至影响了其结果后,人们也就自然愿意尝试让网络来解决自身问题,毕竟现在是个舆论当家的年代。希望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别忘了中国还有那句古话在:坏事传千里。你说了,就不怕有人不知道,因为只要一个稍微有点影响力的知道了,那这事红不起来也难了。
当“有关部门”等“门”对当事者关闭时,网络这扇及时“窗”永远是敞开着的,只要不触犯某些“禁地”,言论的表达一般可以自由。恐怕这位吃了天价龙虾的一家子现在是深有体会了吧?
14、
何时才能真正消除“被讹恐惧症”?
扶一把摔倒老人对于路过的人来讲,可谓是举手之劳。可如今却难于上青天,对于摔倒的老人,路人往往是避而远之,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被讹的扶人者会是谁,何时才能真正消除“被讹恐惧症”?
10月29日,在苏州阊胥路,一名65岁的大妈雨天骑自行车时,不慎摔倒在马路上,造成腿骨骨折,结果在10分钟的时间里,路过的上百辆汽车和几十名行人中,没有一人上前去扶她,甚至她对着围观者大喊“是我自己摔倒的,我不会讹你们”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一名开车路过的小伙子,停车跑过来报警并扶起老人。(《现代快报》9月25日报道)
扶老人被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对于如今的社会,“扶不起老人”似乎成了一种社会“共识”,但这种“共识”却是人性道德的悲哀。曾经的“彭宇案”让人唏嘘,该案过后调查显示,如果有遇到老人摔倒,62.54%的投票者选择“不扶”。“彭宇案”一定程度上对现今的道德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有网友就调侃道:“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多数人觉得与其一时助人被讹换来更大的麻烦,还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对于类似老人摔倒无人去搀扶的事件来说,出问题的不仅仅是老人个人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的缺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正在逐渐减少,这是最可怕的。
老弱病残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道德上,都应该给予保护。在重视传统美德的中国,扶起摔倒老人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件,如果马路边一个老太太躺在地上对你求救,你会怎么样?把她送医院。这本是不需要讨论的,正常人都会这么做。但送到医院去的结果是自己反被诬陷,下次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老被敲诈当然会怕,会有顾虑。这样的事件最近几年数不胜数。10分钟内多次向路人呼救却无人应答,甚至她对着围观者大喊“是我自己摔倒的,我不会讹你们”也无济于事,原因在于大多数人汲取了“前辈们”的教训后大多会保持沉默对待。不敢上去扶老人这却是一个社会的悲哀,因为你不知道在被讹之后有没有目击者站出来替你说话、替你证明。
现今,很多人把见义勇为和道德义务联系起来,本来,一个人想做个好事,愿意承担的成本无非是耽误几分钟,帮忙打个电话等等。但考虑到彭宇案、许云鹤案的判决结果,许多人自然索性就在路边观望。人难免会趋利避害,指责人心浇薄、试图从道德层面呼吁大家不计得失、伸出援手,自然不会有太大的效果,因为这样做好事有风险!
想要消除“被讹恐惧症”也不是不可能,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扶人者的角度讲,帮助别人又保护了自己,二者是可以兼得的,当然,要做好万全之策,例如,如果看到有老人摔倒,立即拨打120,然后去对老人进行救助并拨打110,如果当时有路人,留下电话,以便日后事情有变可作证明。并且,现在手机都有录音和摄像设备,也可以现场录音和录像以防万一。对政府来讲,面对此类事件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救者反咬一口的话将给予重罚,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对扶老人而言,只要能够在更多城市公共地方尤其是交通要道装上摄像头,自然也能够减少扶老者的心理障碍。从另一方面,更要加大社会医疗、养老的保障的投入和完善相关保障体系,解决老人们的“后顾之忧”。
面对“被讹恐惧症”这种社会不良风气,国家应该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堵住助长“扶老被讹”恶习的漏洞,这不仅是保护施助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唯有这样,才能还蒙冤救助者一个公道,才能让更多的人敢于去见义勇为,从而彻底的消除“被讹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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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职务消费”是反腐的一剂良药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日前通过。《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过去各种文件、报道中常常使用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很大力度的改革调整——国企负责人取消“职务消费”。( 9月26日《人民日报》)
“职务消费”被称作“不落腰包的腐败”。“不落腰包的腐败”从性质上说比腐败更恶劣。取消“职务消费”,是社会公平和反腐倡廉的必然。
百姓啥都不怕,就怕不公平,以至有企业家当面对李克强总理说,他们不要补贴要公平。可见,公平的分量很重。然而,公平却十分稀缺。
不是吗?不少企业的一线职工,辛苦劳动一年,全部收入也就几万元甚至更少;而不少企业的老总,一顿饭的消费就相当于职工几个月甚至半年的工资,这公平吗?更有一些企业的老总,常常以“职务消费”为名,频频与高尔夫球、休闲会所、豪车等“联袂出演”,刺激公众脆弱而敏感的神经。比如,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的“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
“职务消费”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所以必然滋生腐败。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调研发现,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位国企高管因为“职务消费”过多而被问责,甚至连通报批评都没有。如此一来,国家的财政资金无疑有不少落入了私人的腰包。
从近期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公布的情况来看,“职务消费”的种类五花八门:为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公务接待消费卡,在机场设立贵宾厅,超标配备公车,奢华接待宴请……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特别是公务用车和业务招待,占到“职务消费”的大头,有这样一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以A股252家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为例,仅2012年年报公开的招待费就达65亿元;山东省32户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总额中,近一半为公务用车费用;华润集团70家下属企业超标购车90辆,最高单价超过200万元……“职务消费”是个无底洞,在这个无底洞中,肯定藏了不少腐败分子。
取消“职务消费”,顺应人民追求公平的愿望,回应群众对于反腐的关切。“职务消费”要实实在在取消,需要企业负责人身上流动道德血液,更需要制度约束和强力执行,并且坚持“常”“长”二字,坚决不搞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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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过早分科背后的反思
9月4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9月27日人民网)
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已历经30多个春秋。从当初的不分文理,到后来的按文理科分考,转了一大圈再回到文理不分;从只计考分成绩,到将名目繁多的各类加分统计在内,再到今天的加分项目锐减,都是对号称“国考”的高考制度的探索、修正和完善。当然,这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的修正。相对来说,高考制度应该说是目前我国所有的考试制度中公平程度最高的一项,虽然也还存在不少有失公平的地方。
通观《意见》全文,在笔者眼中的亮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参考科目;二是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笔者以为,文理分考逼着过早“选边站”让孩子很受伤,而艺体类等特长加分又让家长很无奈。
人和机器不同,每个人的智力水平从一出生就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加之因民族、地域、家庭等各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导致在兴趣爱好、心中理想、未来目标等方面也有所不同。如果强行地逼着他(她)们过早的“选边站”,势必让他们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他(她)们的难以割舍的兴趣爱好,这是对他(她)们一种因制度设计而带去的无情伤害;同时,对国家也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比如:有的学生对物理和地理都非常感兴趣,而有的学生对化学和历史存在等量的爱好,非让他(她)们从中取舍,这不是对其心灵的戕害吗?而今天放弃的兴趣爱好,也许正是将可能改变国家和民族该领域面貌的潜在力量。
艺体类特长加分就更是弊大于利了,也让家长很无奈。为了能够取得加分资格,可忙坏了家长,也累坏了孩子。很多家长为了能让孩子争得加分资格,可以说是伤透了脑筋,不但付出了大量的本不甚宽裕的金钱,还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和业余爱好,在各类兴趣爱好班中来回穿梭,搞得身心疲惫。结果呢,要不就是孩子没兴趣,要不就是对其没灵感,到最后可能是样样会、门门瘟,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特长。
所以,在笔者看来,文理不分极大地满足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更具人性化和体现了对成长中的孩子的人文关怀,也更加能够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取消加减分项目,既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休息和享受童年的乐趣,也让家长能够从中解放出来,更多地关心孩子健康而非扭曲地成长。
但是,《意见》对加分项目的取消力度还不够,像班干部加分的项目就没有必要。也许有人会认为担任班干部会加重学生的负担从而影响其学习,笔者的观点正好与之相反。担任班干部,不但可以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同时还可以激发他(她)们的学习斗志,为将来适应各类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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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振恩平教育不能仅止于奖励
考上清华北大,恩平考生不仅可以获100万元奖金,还可获赠洋房一套。为扭转优质生源流失,重振恩平教育事业,澳门恩平同乡会会长冯活灵回乡设立高考专项奖励基金。恩平市还设立促进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办学业绩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学校进行奖励。(9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恩平的考生够幸福的,考上清华北大,可以拿到百万奖励和洋房。跟着沾光的还有教师,包括考生就读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此举相信对于重振恩平教育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笔者认为,奖励并非振兴恩平教育的唯一救命稻草。
振兴教育,留住优质生源,关键是教育质量要上得去,学生在这里确实能学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得到全面发展全面成长。其实,学校生源与教育质量是正相关的,生源好,质量高,质量高,生源好。生源影响质量,质量决定生源。学校吸引优质生源,靠高额奖金、丰厚奖赏,在短时间内确实很奏效,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却并非长久之策。如果教育当局、学校领导没有清晰的教育发展思路,没有具体的教育改革举措,没有优秀的教师人才队伍,没有先进的教改教研成果,没有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学校教育质量依然上不去,即使再多的奖金,也唤不回离去的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因为没有人会为了一笔奖金而赔进去自己的人生幸福追求。
笔者认为,重振恩平教育,防止优质生源流失,除了设立教育奖励基金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素质教育,理清教育改革思路,确立教育发展方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得到健康快乐成长,得到全面自由发展。
诚然,朽木不可雕,生源质量对学校教育有着重要影响。但是,好苗能否成材,园工的作用非常重要。没有良能工巧匠,再好的木材也造不出漂亮的房子。好的苗木只有遇到好的园丁,才能得到茁壮成长,成为参天大树。优秀木材只有在能工巧匠手里,才能成为高楼大厦的顶柱栋梁。可见,振兴恩平教育,发展恩平教育,必须建设一支优秀教师队伍。要通过有科学的评价机制、合理的激励机制,让教师的劳动价值得到应有体现,留住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这里扎根,奉献。
总之,重振恩平教育,发展恩平教育,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给予师生高额奖励、丰厚奖赏,也许是十分重要的,但不是全部,不是根本之策,不是长久之计。我们必须下大力气,狠抓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教改科研,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一句话,既要以优待遇吸引各方优秀教师,以高奖金留住优质生源,更要以好机制给优秀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以高质量让家长社会认可学校,自愿将孩子留在本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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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媒遇冷
转型的不仅仅是深度报道
纸媒的转型,不仅仅局限于深度报道,要想在当今新媒体的冲击下求得生存之地,就必须从自身入手,练好自身的“基本功”,并与新媒体相融合,从而让纸媒能够真正“破冰”。
在新媒体的异军突起和冲击之下,传统媒体几乎都遭受了“冰冻期”,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都面临着尴尬的境地,对于纸媒而言,这种压力难于言表,在今年的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第五届全国深度报道研讨会上, “困境”“转型”“深度救赎”“突围”这样的字眼在会场内外反复出现,就连一些年年参加研讨会的资深调查记者也正处在个人职业的转型期,言必提及“新媒体”。纸媒遭遇困境,似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纸媒承载之下的深度报道,同样遭受到来自新媒体的冲击之困,对深度报道而言,转型是否是纸媒的出路?答案是肯定的,但如何转型才是首要议题。(搜狐网10月1日报道)
报纸特别是日报往往文章短小,但这个以前的优势如今反而最容易被新媒体的碎片化替代,时效上又拼不过以秒为单位的新媒体。对于这个问题,《南方都市报》深度部主任王莹直言,“深度报道已经被当下的传统媒体认为是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最可见的优势”,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的确,深度报道对于提升纸媒的品质和吸引力是非常重要的。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当今处于网络时代受众的新视角,他们往往喜欢碎片化的报道,以前的那种长篇大论的深度报道越来越失去市场,必须看清这一现实。据悉,《南方都市报》将在6月中旬启动新一轮改版,深度新闻类的版面也会在这次改版当中有所调整优化,这次改版的要义和主旨除了在资讯的提供上更快之外,另一个层面就是希望在深度新闻、深度策划、深度独家视角和深度版面表达方面做一些新的尝试。南方都市的这一转型尝试似乎是其他纸媒今后转型的风向标,因为只有转型,纸媒的生存之机才会更加明朗。
当然,报纸中深度报道的转型也非易事,在实现转型之前首先要把深度报道做得了然于心,在当今的纸媒里,很多编辑记者压根儿就没有学会做深度报道,博雅天下的副总裁郭光东看来,目前纸媒的深度报道虽然佳作不断,但整体状况还是不尽如人意。当我们将自己的深度报道与国外的深度报道相比较,经常会沮丧地发现差距实在太大了。这也是一种残酷的现实。因此,转型之前把自身的基本功练好才能适应今后的新媒体时代。
报纸的转型同样也离不开与新媒体的合作,除了在内容编排和印刷质量上应逐步提高外,纸媒创新手段还有待提高。例如与新媒体的融合、与受众的互动、在传播途径上也应做出相应扩展等,新媒体在传播上的优势显而易见,网络媒体的快速渗透和多元互动;手机媒体的参与性强;电视媒体的声画俱全,这些都是传统媒体所缺乏的,而将这些优势与传统媒体相融合才是我们最应该做的。与其合作融合,不仅可以彰显自身的传统优势,更能利用新技术促进自身的新发展,从而扩大自身的受众群体。
纸媒要想在新媒体时代下真正做到破冰发展,深度报道的转型是其破冰的第一步,其次还要加强自身的建设和与新媒介的融合,唯有这样,以报纸为例的传统媒体才能够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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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寻常路,学生交通意识有待提高
如今的高校校园中,校园公路纵横交错,经常可以看见学生不走“寻常路”,从而引发的交通意外也比比皆是。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已“刻不容缓”。
2005年6月,北京某高校一名学生横穿校内十字路口接听电话被车撞成重伤;2010年10月18日,河北大学发生校园车祸造成两女生1死1伤;2013年成都大学外一学生横穿马路被撞成重伤、、、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刺痛着我们的心,警示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要性。高校内学生“不走寻常路”,经常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严重影响校园交通的正常运行。可以看出,一次次的校园交通事故中,除了肇事方的责任外,被撞方因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也难辞其咎。
常言道“绿灯可以重等,生命不能再来”。从学生经常横穿马路,走机动车道可以看出学生对交通安全意识是十分淡薄的,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难道从小没有接受“靠右走人行道,行车要避让前方车辆,过马路要遵守红绿灯走斑马线”的安全常识教育?各个校园之中,经常可以看见学生随意的走在马路中间,看见前方的车开过来也不及时避让,直到来车不停的按喇叭才很不乐意的让开,嘴里还不时的骂咧道。毋庸置疑,当我们真正的重视交通安全的时候车祸已经发生,此时却为时已晚。
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首先要加强自身的交通安全教育,近八成的安全事故是由于自身对交通安全的轻视而造成的。造成事故后受害方大多把责任推脱给肇事方,这种不去首先反思自己而一味的去为自己开脱显然带着自私的成分,从高中的课本中就已经学到:内因是事物的根本。安全事故的发生与自身的安全意识密不可分。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这个世界因为人的欢声笑语而精彩,视安全隐患而不顾,辜负家人的重望,把生命当儿戏,那么后果不堪设想,良心也终会受到谴责,最终苦果自尝。一桩桩血腥的事实报道,令人胆战心惊,残不忍睹;一个个生命如鲜花在瞬间凋零,给家人、朋友以沉重的打击。我们已失去的太多太多,难道只有失去以后才醒悟、才懂得珍惜吗?我们难道还不应该反思吗?
血的教训只能有一次,悲剧不能重演,生命更没有第二次。诚然,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但我们可以防止非自然因素,也就是各种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矿难事故及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生存就是为了自己么?不,我们决不能这样如此自私。可以说,我们的生命的一半就是家人,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交通事故使我们遭到沉重的打击与巨大的灾难,那我们为什么还“不走寻常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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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水利工程“干涸了”村民的心
广东五华县投资四百万水渠改造,结果只修两头,水渠不来一滴水,被当地群众称为豆腐渣工程。而这个“断头”工程早在2013年已通过验收,如今却成了摆设,农田得到不到灌溉,万余村民受影响。“断头”水渠到底是怎么修成的?对水渠中间区段疏浚挖深旧土渠,两端水泥硬化的做法,不止是村民和村干部难以理解,镇府官员也想不通,县水务局则表示,根本不知道水渠出问题。(10月3日网易新闻)
“民生大于天,民生重如地”,没有什么比让老百姓能吃饱饭更简单的民生诉求,然而“断头”水渠的出现,根本满足不了群众给农田适时灌溉的要求,更遑论利用水利工程技术措施,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使农业高产高效?这一方面暴露出当地农田水利设施建配套不完善,甚至存在造假等恶劣现象,更重要的是,当地领导对群众民生诉求的漠视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断头”水渠根本来不了水,是怎么通过验收的?水渠通过验收至今已近两年的时间,县水务局竟然不知道水渠有问题,这又说明了什么?
如何解决“断头”水渠造成的灌溉难题?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活雄则认为,下一步还是要灌区内的村委会自行组织起来对8公里灌溉水渠进行管理,“不能什么事情都指望政府。”然而,群众并不是没有想过办法,由于灌溉困难,有的村民曾自筹了10多万元修建了一条水渠,打算接上政府建的水渠,但是出现了“上面的水渠不来水,我们再折腾也没用。”政府角色的扮演失败,责任意识的缺失,影响的将不仅仅是良田灌溉,更损害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造成公信力下滑。
“断头”水渠出现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入思考。这种不统筹规划、不按科学办事、不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要求施工现象的出现,是当地领导干部错误的政绩观作怪,将保民生的水渠修成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还是存在懒政思想,不能协调统一解决问题?主管单位是不是存在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致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有人投机钻营,借机贪污腐败?
惠民工程保质保量,惠民政策才能不挂空挡。要想让“断头”工程不出现,笔者认为,有三点必须得到保障:一是要保证资金到位、信息公开;二是要反馈渠道畅通,反馈信息及时有效;三是监管手段多样,实行责任倒逼。而对于相关责任人来说,必须要坚守责任,切实扛起民生重责,而不是靠混日子应付差事、为官不为;必须牢记实干,用实打实的工作成果来夯实自己的工作业绩,而不是用“面子活儿”粉饰政绩;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而不是投机钻营、违规用权、贪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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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拆何时休?
近年来,暴力强拆的新闻可谓是层出不穷,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不在少数,暴力强拆不仅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更是对法律的亵渎,究竟何时能够禁止暴力强拆?值得社会深思。
11月3号,有媒体报道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陈庄村村民于11月1号拆除一违章建筑的事情。报道称租住在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陈庄村的张宏兵一家,正在屋里熟睡。突然被邻居老韩的急叫声惊醒。慌忙中,张宏兵叫醒家人跑下楼。几分钟之后,他们所住的这栋三层小楼,轰然倒塌。昨天下午,郑州市石佛办事处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光明网10月4日报道)
暴力强拆为何频繁发生呢?原因诸多,比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还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 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最近几年自焚、跳楼事件无疑又将“强拆”这个话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种悲剧无疑是大众所不愿意见到的,但一个鲜活的生命以如此惨烈并决然的方式离去让我们不得不再次正视这个问题: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
一次又一次的强拆事件让我们不得不疑惑,究竟我们的财产是否能够得到真正的保护?在与集体利益冲突的时候,法律能否真正的给予我们帮助和救济?集体利益在面对不肯让步的私权利的时候,往往采取的是强迫的方式。西方国家有一句谚语“我的茅屋,就是我的城堡,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讲得就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当前的各类违法违规强拆,其实就是两种情况:一是地方政府和法院直接参与或组织的强拆,一是开发商或拆迁人明目张胆违法侵犯公民住宅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就后者来说,只要政府机关摆正了利益关系,不偏向违法拆迁者,那么,完全有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打击非法拆迁者的气焰。但就第一种情形来看,原因复杂,利益羁绊不少。当前很多拆迁户采取极端方式,主要也是对抗这类拆迁。要防止这类以执法之名,却干着违法勾当的现象,需要建立多道“防火墙”。
征地拆迁是社会利益调整中矛盾较为尖锐、问题比较多发的领域,依法征地拆迁、杜绝暴力现象、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对违法违规暴力强拆事件,只有做到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我们的物权法早就颁布实施,可是民众的财产权何时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尊重?
我们不反对城市建设,不反对拆迁,但我们希望政府和开发商学会尊重百姓的财产,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见。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居住的城市越来越美丽,然而每个人又都不愿意失去自己挡风避雨的小窝。在城市化进程必然面对的拆迁问题中,一些矛盾就暴露出来。面对一幕幕惨剧,我们在叹息之余不免有一些思考。我希望我们民众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也希望那些在拆迁中受伤害的人们抛弃偏激的行为,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1、
莫捡了便宜丢了素质
近年来,群众哄抢东西的事件可谓是不胜枚举,在一些小便宜的诱惑下一些人早已不顾什么形象与道德,村民们哄抢了物品,得到了实惠,但却把道德丢失了,真是莫大的悲哀。
2014年11月4日,江苏宁连路(G205)淮安市洪泽县段一货车突然着火,车上的鞋子被烧,附近村民哄抢,现场民警维护秩序,但是未被烧坏的鞋子还是被附近的村民抢走不少,据货车司村描述,货物是从浙江拉到江苏宿迁的,行驶在路上不知道什么原因着火的,因火势太猛,司机自己无法灭火,眼睁睁地看到货物烧掉,价值100多万。(中国青年网10月9日报道)
在国内,但凡是货车在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就一定会出现“好心”的村民用一种叫“哄抢”的方式无私的出手相助。而这样的新闻也已司空见惯了。百度一下,就会找出很多类似的新闻。这其中被电视新闻曝光的也不在少数,哄抢水果、饮料的,哄抢鸡蛋、鱼虾,还有将翻在马路上的生猪都抢回家的,更有甚的是,在无锡还曾发生过车祸之后哄抢人民币的场景。这些情景让笔者有这样一个感觉,即:不管是啥,只要你敢掉我就敢抢的态势。欲望和贪婪演绎的一场场哄抢的闹剧在公路不时的上演。而正是这一场场哄抢的闹剧已将国人的道德底线逼到上了深渊。
公民素质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对于这些爱捡便宜的公民来讲,除了抨击其劣行之外,还可以探讨一些其他的问题。例如,此次哄抢事件,既无预谋也无组织,哄抢者也不是什么江洋大盗只是些普通的村民。哄抢的起因,无外乎就是有人偷偷摸摸的拿了,旁边的人看见了,也跟着拿了,紧接着又有人跟着动手了,最终就演变了明目张胆的哄抢。这其中既有“羊群效应”的火上浇油,也有“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势,还有“不拿白不拿”的自欺欺人,总结一句话,见利弃义,于是铤而走险。
哄抢事件看似偶然,但透过现象着本质,偶然中恰又反映出必然。如果人的意识深处存在着滋生丑陋的温床,那么即便平日不露声色,但凡遇到“起爆点”,就立刻呈现从量到质的爆炸。我们是否可以扪心自问:如果当时你身在其中,是否会跟着蜂拥而上进行哄抢?是否能“坚守道德底线”,而所谓“坚守”,其实就是自我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使自已的“文明含量”不断聚集,达到不论何时何地都不失道德水准的境界。否则,所谓的“底线”不堪一击。
面对哄抢的闹剧,有关部门在对哄抢者进行严厉追求的同时,必须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教训,综合的提高全民的道德水平,价值观念和心里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哄抢闹剧的再次发生。
22、
落实盲人权利需加大立法宣传
盲人作为残疾人中的代表,向来就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社会的理解和关爱,但近年屡屡出现盲人不能享受其应有权利和尊重的事件,再次让我们感受到这群特殊群体生存的不易,何时才能让盲人群体平等享有其应有的权利?
11月6日,23岁的盲人小伙子杨臣告诉大河报记者,10月24日下午三点,在河南开封市曹门大街附近坐公交,上车出示了《残疾人证》。可是司机直接告诉他说不管用,让小杨要不投钱,要不下车。他解释到,按照国家法律、省里的文件,盲人出示自己的《残疾人证》就可以免费乘坐公交,结果司机直接把车熄了火。11月3日,记者再次见到杨臣,他说,11月2日乘公交时又遭到了拒绝。(《大河报》10月6日报道)
盲人作为人群中的弱势群体,其权利理应受到尊重。可此事件中司机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明明当事人已经拿出残疾证以作证明,可为何司机却说不管用?甚至为了一元的公交车费不惜熄了火与其理论,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懂法的人都知道盲人坐公交车是免费的,该车司机却告知不管用,究竟是认为所出示的残疾人证不管用还是国家出台的《残疾人保障法》不管用呢?司机对法律常识的淡薄也是让人啼笑皆非;另一方面,公交车司机在上岗之前都会经过一系列的培训,在培训期间会学习一些法律常识和了解哪些人群乘车时享有免费的权利,就此论事,盲人小杨乘车是免费的,难道该车司机还不知道?
国家出台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享受一些公共服务时享有一定优惠或者是免费的资格,并且在公共场所都贴有残疾人专用等标志,例如在车站和公交车上一般都贴有残疾人免票的宣传标志,但往往一些人对此却采取漠视的态度。另外,城市中修建的残疾人设施也不合理,例如有些盲道的铺设让人哭笑不得,很容易与各类公共设施发生“撞车”,还有一些盲道则根本就是“断头路”;除此之外,盲道被占用的现象比比皆是,正常人看见如此盲道都不敢走,何况还是盲人,有盲人就说:“我们从不走盲道”,更有甚者表示:“走盲道就是作死。”可以想象,盲人的权利真的落实了吗?
盲人虽然具有先天的缺陷,直接影响到他们能否足额享受到应当享有的权利,这就要求我们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弥补其因为自身缺陷而无法正常享受权利的不足,严格遵守《残疾人保障法》,让保障盲人权利的条款的每一个细节都切实落地,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让盲人的权利由抽象走进现实。随着时代的突飞猛进,盲人应享有的权利也在变化,原先所颁布的法律政策似乎也有点跟不上时代的节奏,此时,完善盲人权利的条款同样刻不容缓,政府应加大立法加以保障,并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加大对保障盲人等残疾人群体的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关爱残疾人的公益知识,从而更好的关爱残疾人。
对待残疾人的态度,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综合素质,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志。关爱弱势群体的生活需求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我们也应该满足他们的物质及精神需求,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社会对他们的关怀,感受到更多的公平,一同分享现代文明带来的科技成果,建设一个更加人性、公平、温暖的社会。
23、
加强学生心理抗压教育需三方统筹合作
11月4日,郧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八年级男生金某某在早自习时看小说,上物理课时又在课堂下象棋。10点50分左右,班主任把他和另一名学生叫到办公室批评并要求请家长到学校。过了5分钟左右,金某某从办公室出来后,从4楼教室跳楼自杀身亡。。目前,校方正在协调善后事宜。(《京华时报》10月9日报道)
压力一词在生活中经常出现,正所谓有压力才有动力,但过度的压力所导致的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近年来因学生不堪压力而跳楼自杀的案例比比皆是,留下了痛不欲生的父母,让围观者叹息。学生心理抗压能力差不再是一个回避的话题,面对越来越多的心理问题,如何解决才是值得关注的。
父母作为孩子的直系监护人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以往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当出现学生因被批评后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往往首先抨击的是老师的作为不当,这样的做法是极为不可取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导师”,这个角色对孩子今后的学习生活将产生深刻的影响。一味的追求学习成绩,其他事务则由父母全部包办是应试教育下中国存在的普遍现象,这种娇生惯养的生活方式和舍不得让孩子经受更多的锻炼是孩子心理抗压能力薄弱的重要因素。面对孩子心理压力丛生的状况,家长要想办法帮助孩子缓解压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
其次,自身因素也是导致在面对困难和压力时无法解决的重要因素,这种主观因素与学生的过激行为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自我调节能力的缺失是抗压失败的主要因素,据调查显示,近八成的学生表示有学习压力,然而能抗压成功的却不足一半。因此,在面对困境时,学会自我调节才是条明智的出路,碰到打击时,与其沉浸于痛苦中不能自拔,不如勇敢地承认现实。控制好自己的个人情绪,积极寻找对策,或许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取得满足的效果。
当然,校方也要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当前教育的弊端就是注重应试教育,忽视素质教育。老师和学生一味的看重分数成绩,忽视抗压教育,因此,对孩子进行抗压教育,对于培养其心理承受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孩子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让他们知道人活着的目的、意义,应学会珍惜、热爱生命,同时更应教会孩子应付挫折的方法,学会正确处理人际交往中的矛盾冲突,学会客观认识自我和冷静评价他人,学会排除消极情感和自我调节方法,引导他们走上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融合的道路上,
良好的心态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只有加强家长、校方、学生间的合作,引导学生把握一些平衡心理的方法,正确面对和缓解心理压力,这将有助于他们获得健康的心理和健康的人生,从而减少这些生命之花的过早凋零。
24、
自杀背后是挫折教育的缺失
10月4日,郧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八年级男生金某某在早自习时看小说,上物理课时又在课堂下象棋。10点50分左右,班主任把他和另一名学生叫到办公室批评并要求请家长到学校。过了5分钟左右,金某某从办公室出来后,从4楼教室跳楼自杀身亡。。目前,校方正在协调善后事宜。(《京华时报》10月9日报道)
学生自杀事件并不罕见,其缘由也大同小异,大都是因为自觉受到一些不够公正的待遇,譬如,受到老师误解、批评甚至体罚,觉得羞于见人,竟立即走上绝路。留下了痛不欲生的父母,还有众多围观者的一声叹息。
毋庸讳言,涉事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措施手段确实有着简单粗暴的因素,无论学校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都应该对自己的教学管理进行反思。至少,像罚站这种早已被现代教育理念摒弃的教育管理手段,不该成为学生自杀的诱因。但是,学生自杀事件的频发却不能不让人重新审视一个教育术语—挫折教育。
前几年,挫折教育一度成为热门词汇被教育界屡屡提及,原因是学生们在求学时代没有经受过风雨坎,以及只考虑学生将来挫折的做法和想法显然不够全面。其实,挫折教育应该渗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而且教育者不能仅仅是学校,家长以及社会都应该时时地向孩子灌输这种挫折教育坷,会在以后的生活中无法经受住生活的风浪,这就需要学校能够提前给补上这一课,让学生们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这种教育理念固然比较有前瞻意识,但是,把挫折教育完全交给学校,要让孩子知道,生活中随时都有可能遭受挫折—包括委屈、误解甚至侮辱,即使是学校老师,也有可能随时成为肉体或者精神上的施暴者,遇到这些“挫折”应该有充分面对的勇气,而不能自陷其中不能自拔。
事实上,对大多数孩子来说,目前最缺失的就是这种挫折教育,因为,现代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管理方式的改变,学生经受的大多是和颜悦色的鼓励和赞赏教育,像严厉的批评乃至体罚一般不大多见,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又不曾向他们提及什么挫折教育,久而久之,学生的抗批评的心理承受能力严重退化,一旦在学校教育过程中遇到挫折,立即就会变得不堪一击,甚至走向自我毁灭。
所以,一个孩子将来是否成功,是否能够容纳失败,是否具备顽强的意志,其实拼的不是学习成绩,而是在面临挫折是的承受力,因此,加强对孩子的挫折教育刻不容缓。
25、
让兴趣成为学习锻炼的源动力
河北石家庄市的 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是一所非常重视学生们的身体素质训练的学校,该校的体育课分设九门专业课程,每门课学一个月,一周四节课,每学年一轮换,难度逐渐加大,目的就是让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各种项目,从中培养他们的兴趣点和特长方向。该校从学生的兴趣出发,体育项目选修,学什么自己做主。通过开设这样的 特色体育课,来提升学生的全面素质。(石家庄新闻网10月11日报道)
现今,社会普遍认为现在的学生缺乏锻炼,据调查显示,现在中国青少年的体质在逐渐下降,每天锻炼的时间不足一小时。在这个应试教育的背景之下,学生及家长过度追求学习成绩,缺乏必要的体育锻炼。每年全国各地出现学生因跑步而体力不支,甚至休克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个人,在学堂里接受了9年、12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教育,却没有学会一项自己喜欢、让自己快乐、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运动技能,这不能不说是体育教育的尴尬,让社会叹息。虽有少年强则中国强一说,可面对如今青少年的体质,多少也有些尴尬。这样的担忧并不是没有根据的,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体育与教育的脱节,表现在要么一心只读“圣贤书”,要么一心只为体育上的金银牌,读书的人不“体育”,“体育人”的不读书,这是体质教育和应试教育面临的一大困境。
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不是我们的学生不上体育课,而是“没办法”上。要么是没有时间,忙着去复习考试;要么就是校方安排的课程枯燥无比,很难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传统的体育课程大多是为了应付考试,学校体育教学缺乏专业性,很难符合学生的兴趣爱好,这也是造成学生群体体育技能缺失的重要因素。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给中考、高考“开路”,大多数学校都没有上体育课,甚至将体育课程改成考试的专业课程。再一个原因与学生父母相关,当今父母一味让孩子追求学习成绩,“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思想经久不衰,大大忽视了孩子在体育上的兴趣爱好,这也是现今青少年体制下降的密切因素。
因此,让兴趣成为孩子学习锻炼的动力将是不可回避的话题,父母和部分校方应转变传统的教育观,鼓励孩子的兴趣爱好,体育,主体是“体”,核心才是“育”。在学校教育层面上,体育不仅是跑跑跳跳的小事,而是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对于体制教育的改革,要像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一样作一次勇敢的尝试,一是体育课程进行改革,不能墨守成规;二是运动环境要改善,给青少年提供充足的课程选项、器材和运动时间;三是对新型体育运动方式要普及和推广。父母也应重视孩子自身的体制锻炼,毕竟有一个好的体制才能更好的投身于学习之中。
青少年,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重视少年学生群体的体制发展,让兴趣成为学习锻炼的动力,只有学习和体制健康的兼得才能更好的实现强国之路。
26、
评判哄抢事件不能仅停留在道德层面
10月7日,在福建漳州市的八旬老人李志昂跟老伴辛辛苦苦在长泰坂里乡丹岩村黄西坑书库,养了2年多的鱼,遭当地百来位村民哄抢。经初步估算,当晚被哄抢的鱼有1万多斤,损失近20万元。据悉,当晚坂里乡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前往现场处警,但未能制止村民哄抢。目前,长泰警方已介入调查。(东南网10月10日报道)
群众哄抢事件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近年来各地哄抢事件可谓是不胜枚举,从哄抢广场菊花、哄抢皮鞋、哄抢水果、鸡蛋、牛奶、到这次哄抢鱼,几乎是但凡有什么就能哄抢什么。哄抢事件之后都会对哄抢者发出一片骂声,“素质低下”、“道德滑坡”、“世风日下”的声音不绝于耳。不仅仅在中国,例如美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也经常出现类似的哄抢事件,因此,哄抢事件也并非“中国特色”。
无可厚非,众人哄抢东西应受到指责,因为这毕竟不属于你,而属于物主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更严重的话,甚至可以诉诸法律中的侵犯财产罪。
因此,群众哄抢他们财物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但现实情况远比这更复杂,陈然哄抢本身是不道德的,但也不能完全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大多数的参与者都带有从众性和盲目性,并且都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无非就是捡捡小便宜罢了,面对这种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执法者处理起来是相当困难的,往往许多哄抢事件都不了了之,物主都得自己买单。
在目前媒体报道的众多哄抢事件中,多数情况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即便是有警察阻止,但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哄抢者也得不到法律的惩处。公众道德的缺失、法制观念的淡薄和执法部门的“懒政”,都可能为哄抢行为推波助澜。因此,治理群众哄抢事件不能靠个人的自律,也不能靠警方现场制止。对于公私财产的保护,还需要政府部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更需要公安部门加大惩处力度,只有依法严惩,才能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27、
反腐败要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
近年来,各地的反腐倡廉事件深得人心,在取得一系列重大案件突破的同时,各地反腐工作也进行的如火如荼,一场反腐“持久战”也随即拉开了序幕。当然,反腐败决不能“抓大放小”,在打“老虎”的同时,也要打“苍蝇”。“老虎”、“苍蝇”一起打,不仅是群众的期盼,也是反腐正能量的有力彰显。反腐工作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不是仅关乎一个政党的事情,这是关乎国家前途、关乎民族命运的大事。小贪不治终为大患,揪出大老虎,却不堵住源头,就会有更多的大老虎成长起来,仅仅从制度上进行卡控,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如果不发动群众,不加强民众反腐的认知、官员对反腐的认知,那么中央的反腐工作将会变成一阵风,吹过之后贪腐将涛声依旧。在现实生活中,“反腐工作离我们还很远”的论调并不少,尽管中央屡有大老虎被揪出,但似乎在赢得民众掌声的同时,对民众的触动效果还达不到心里的震撼,毕竟“老虎”离我们的生活太远,而身边却动静不大,小到村官、镇官,再往上一点就是县官了,这些“小官”才是百姓身边“天”,才是党和政府官员的“形象代表”。秦皇岛市城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家中搜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在北京和秦皇岛等地的房屋手续68套,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类似这样的腐败潜伏者,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查处,影响的不仅仅是基层官员对中央反腐工作的漠视,也会使百姓产生中央反腐是件“样子”工程,民众也会逐渐失去对中央的信任。因此,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贪腐无论多少,贪官无分大小,都必须坚持“零容忍”,要真正坚持大贪小腐一起抓,不放过任何一个腐败分子,不放过任何一起腐败案件,及时将腐败扼杀在“萌芽”阶段,才能使国家和民众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反腐败要从“苍蝇”抓起,并且坚持老虎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腐”案件,只有坚持从点滴做起,不放过任何一起小型腐败案件,才能塑造出一个清明良好的官场生态,才能赢回百姓的信任和对政府廉洁的信心。
28、 消除狗患需人性化“管理”而非“清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有只流浪狗时常与同学们一起上自习、听报告,被学生称为“学霸狗”。近日,这只“学霸狗”被学校保安用棍棒打死并扔进垃圾桶,引起广大学生不满。保卫处称流浪狗没防疫措施,打死也是无奈之举。(10月12日《华商报》)众所周知,人为万物之灵,善待所有动物是人类的道德之责,但用暴力手段打死流浪狗的方式来清除狗患,不仅折射了校方缺乏起码的狗德,还折射了其缺乏起码的社会管理责任。此方式得不到社会的认同,想要根除狗患更是无从谈起。从安全的角度讲,保安为了学校师生的安全采取该措施可以理解,也是尽其所责。但用如此暴力的手段打死流浪狗并将其扔进垃圾桶未免有失人性,引起学生的气愤和争议也是在所难免。回头再次深究,保安的做法也实属无奈之举。近年来,各地暴力清除流浪狗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暴力捕杀的清理方式,引起各界的广泛争论,许多法律学者以及动物权利保护者谴责这种行为“残酷血腥”。支持者认为,暴力打狗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如果采取逐个甄别的方式,不仅效率低、成本高,还有可能导致新的伤人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本着“动物至上”的原则,就是对人的生命的蔑视,师生如果可以理解校方的苦衷,那么对此事件产生的谴责就会自动消隐。反对者认为,对狗暴力捕杀实际上是一种对民众“野蛮解决”的示范,虽然,有不少狂犬症的“害群之狗”对人构成了威胁,但我们仍然可以选择文明的方式解决狗患问题。流浪狗问题,大体存在两个源头,其一是伪爱狗人士,其二是拆迁遗留犬。两者均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没办法只有将狗无情的遗弃,此时人所具有的人性和狗德也已烟消云散。因此狗患背后,其实暴露的是我们在管理上的漏洞,因为狗虽然有灵性,但是却不懂人类的法律,要管好狗,关键还是要管好人。对于养狗人士,自身的养狗素养与狗患密不可分,现今养狗已蔚然成风,除了享受狗带来的乐趣外,还应提高自我管理意识、文明意识的科学的养狗方式,对爱犬真正负起责任,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文明养狗现象和对狗的抛弃。对于政府和执法者而言,“暴力打狗”显然不是根治之策,对此,建立健全动物立法和相关的保护措施将是大势所趋。另外,在城市各个地区建立相关的动物保护站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城市流浪狗的数量。此外,执法者在狗患的治理过程中还应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暴力打狗等行为,并且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等等。狗患的突显和养狗矛盾的突出,让围绕狗的诸多问题呈现出社会病的特征。因此,对病灶的移除,需要养狗人和执法者全力配合,加大“人性化的管理”,并且让不同价值立场的人充分表达意见,最大限度寻找共识,扩大交流和体谅的空间,才有可能最终让人与狗都各得其所,狗患随之也终得解决。
29、 委屈奖实则是对尊严的漠视 10月12日,乌鲁木齐市59路公交车驾驶员张跃按规定停靠公交车,一男子嫌公交车停得较远,上车后殴打张跃,张跃并未还手。事情调查清楚后,21日,乌市公交集团经营二部向张跃颁发“委屈奖”,奖励其2000元。据了解,乌市公交集团曾在2003年对21名公交驾驶员颁发了“委屈奖”,部分车队也为驾驶员颁发过“委屈奖”。(10月14日《新疆都市报》)近年来,各地的“委屈奖”事件层出不穷,在服务业、金融系统、交通系统、执法系统等领域都相应设立了所谓的“委屈奖”。然而,对委屈奖的争议也有所不断,可以看到,委屈奖是对员工在工作中受到误解和委屈后的一种心理安慰,同时也表达出上级部门对员工工作的理解和认可,是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面,不是每位受了委屈的员工都会被颁奖的,有些委屈痛楚只得由当事者独自品尝,并且仅仅用金钱去抚慰当事人受伤的心灵显然是不够的,这种建立在尊严之上变相的奖励机制实则是对人人性尊严的漠视。给当事人“委屈奖”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安抚员工情绪的作用,有利于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委屈奖实则是一种社会扭曲文明下诞生的对心灵的“金钱抚慰”,个体的委屈奖励并不能代替社会的普遍尊重,更不能代替底层工作者采取以法维权的手段,金钱的奖励固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相比起来,委屈者更想要的只是一句简单的道歉和社会的理解与尊重,试问,当事驾驶员就一定要忍辱负重,做到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才算真正的好司机?这种变味的奖励机制似乎是对以人为本观念的亵渎,不是任何东西都是可以用钱解决的,从业者的隐忍和退让,不应该建立在出让正当权利、无限度忍气吞声的基础上。作为底层工作者,他们辛苦工作往往却不被人理解和尊重,整个社会都应反思,人生来皆是平等的,职业也没有高低贵贱。以公交系统为例,与其费尽心思得给公交师傅颁委屈奖,还不如想想如何提高乘客素质,如何减少乘客与司机的纠纷。更重要的是考虑加强对司机的保护,司机的安全关系到整个车的安全,这就包括了整车的乘客,几十个家庭的幸福。司机的工作安全有了保证,这比任何委屈奖都让他们觉得欣慰。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并非颁奖,而是在制度和法律上不断进行完善,要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员工的维权机制和加大对施暴者的惩处力度。对无辜辱骂、殴打环卫工、公交司机等基层劳动者的人,不但要给予严厉的道德谴责,而且要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涉嫌人身伤害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社会的和谐需要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对基层劳动者给予给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一个充满尊严与和谐的工作环境才是社会美好的前提,我们还是希望类似奖励越少越好!30、让独居老人的悲剧不再重演 10月15日下午, 蚌埠市龙子湖区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报警, 称独居老人王刚 (化名) 许多天没有见踪影。警方随即在其家人陪同下, 进入老人所居住的唐家花园, 结果发现王刚倒在客厅内早已离世, 身体躯干残缺不全, 旁边还有多条老人所养的宠物狗在疯狂嚎叫。目前, 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10月17日《新安晚报》)近年来,老人独自在家去世的案例数不胜数,目前,“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这类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据民政部统计显示,我国城乡“空巢家庭”已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老人独居率达到70%,比例之高,令人吃惊。中央文明办的有关数据证实:我国独居高龄老人中,50%常年患病,30%有心理问题甚至抑郁症。造成独居老人增多的原因,一是社会养老收费偏高,老年人难以承受;二是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难以令人满意;也有传统观念上的原因,“机构养老”尚未被老年人普遍接受。有的老人认为“进老年公寓就是被子女遗弃”,子女也担心被人指为“不孝”。即便大家愿意去养老院,养老院的床位也满足不了这一需求。 另外一方面,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促使大家庭解体分化,家庭规模缩小,这个时代的老人和子女都要求有自己的“自由空间”,传统上的三代人甚至四代人同居的家庭模式已经越来越少,对于老人来说,绝大多数有退休金,经济上独立,与子女的关系已由依附型转向自立型,更多的老人喜欢自己居住。 眼下,中国正在快速进入一个老龄化的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总人口的12%。与此同时,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对此都表现出严重的准备不足、应对乏力。这其中,一方面是经济问题,包括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事业养老金双轨制,养老金缺口和空账,乃至养老机构不足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则是精神、情感的问题,独居老人普遍“出门一把锁,回家一盏灯”,随时可能面临不测的危险,久而久之,必然会撕裂社会的亲情与共识。 因此,当下之计,不能只大声疾呼儿女“常回家看看”,更要从制度层面高度重视,既要解决全社会的养老问题,让每一个老人都“老有所养”,也要首先将所有的老人都纳入社会管理的范畴。一个社会良性运行的关键,在于让每一个老人都能“老有所养”,都能保持一份起码的尊严。人人都会老去,人人正在老去。当精力和体力从生命中一点点失去,应当有一缕温润的阳光继续照拂那一张张苍老的面容。
31、 曝光“老赖”不能止于“红黑榜”由于逃了10元的过桥费,35名车主连人带车加上家庭住址,全被登报曝光。发生在浙江台州的此举引发了社会的强烈热议,16日下午,钱江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椒江二桥的大桥管理方,该方负责人解释曝光实属无奈之举,同时承认操作也存在不妥,愿意当面道歉,如果车主觉得侵权可走司法途径解决,但是对逃避过桥费的行为,一定会管理到底。(11月18日《钱江晚报》)现实生活中,老赖的身影无处不在,多数人对于老赖可谓是深恶痛绝,但也束手无措。近年来,曝光“老赖”名单的新闻屡见不鲜,相关部门采取的打击手段也是层出不穷,如公开曝光老赖信息、把老赖列入曝光网、银行对老赖建立“黑名单”、限制“老赖”高消费令、、、、大多数人对此都是拍手叫好。无独有偶,采用曝光“老赖”的方式无疑大大增强了“老赖们”对义务的履行,从而促进了相关事情的解决。毕竟在当前这个“人要脸,树要皮”的面子社会,老赖们也不希望自己“遗臭万年”。以“红黑榜”的方式曝光老赖可以说是敦促老赖执行义务的一剂良药,这种精神刺激在不少地方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因为曝光过后声誉扫地,在社会上是难以立足的,倒逼他们为了在熟人社会中保全面子和一世英名,不得不履行司法判决和自身的义务,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文明人,结束“耍赖”生活。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司法实践的操作中,曝光“老赖”的个人信息并不是惩治“老赖们”长期的灵丹妙药,司法部门在惩治“老赖”上更不能患上曝光依赖症,因为“过曝”的后果是个人隐私的泄露,这也是法律命令禁止的。“红黑榜”的震慑效果固然明显但始终不是解决“老赖们”以赖为生的根本之策,因为就算是上了榜,仍有一些人对此置若罔闻,拒不履行义务。那种“有钱不还你奈我何”的无赖心态令人发指,最终有关部门不得不采取司法途径迫使老赖们“执行义务”。因此,治理“老赖”不能止于“红黑榜”,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强有力的法律制度,采取多措并举的手段。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提高老赖的刑事责任,将老赖的失信惩戒延伸到工作以及生活中;同时完善国家相关信用体系,提高公民诚信道德素质,加强诚信道德之风的树立,形成一种讲诚信、守信用、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从而让老赖无处遁形。只有让“老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彻底打掉“老赖”以赖为生的嚣张气焰,才能构造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建设美丽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32、 唯有坦诚相待 方能“因材施教”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张春林上课十分特别,他上课从来不用教材,允许学生用手机,对于迟到的学生他从不批评也不扣分,只要唱首歌就可以回到座位。张春林表示,师生之间其实就是朋友关系,如果关系对立,很打击学生上课的积极性。(10月19日《重庆商报》)在大学中,很多老师上课要么死盯着教材按着上面的字一个个的念,要么就是盯着学生不准他们耍手机。而对于迟到、早退的学生,一般都是扣平日成绩,师生之间无时无刻都在进行着“游击战”,搞得师生之间关系很紧张。尽管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不管教师地位尊也好,卑也罢,师生关系都比较单纯。为何到了今天,教师地位日高、待遇日丰,而师生关系竟空前的紧张起来?无非就是一种阶级意识的隔阂,而这种阶级意识很难让师生之间做到真诚交流,既然师生间不能做到坦诚相待,那何以做到因材施教呢?不仅仅在大学,延伸到中学甚至小学,“尊师重教”的思想也是“根深蒂固”,无独有偶,“尊师重教”是对师者的尊重,古语有云:“师者,长也”。老师作为的学生的“第二父母”,尊重是应肯定的。但往往仍然满足于流传了上千年的“师道尊严”和“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精神,偏好塑造和传播那些苦辛苦熬、鞠躬尽瘁的好老师典型,而忘了教育的内涵与规律,即使学富五车,却不能放下架子与学生以朋友身份坦诚相待是很难将学生与老师融为一体的,往往是有人品、有才学,而又生动可亲的人能和学生打成一片,其教学质量自然大大提高。因此,这种极不对称的师生关系值得教育改革者的反思。没有一种系统、专业性的教育是只要活泼娱乐、无须严肃和紧张,就能完成的。然而,若一味将板着面孔、居高临下、“师道尊严”当成教育的唯一正道,结果必是刻板、僵化、不受欢迎。像张春林老师这样把教学当成了兴趣爱好,用心地站在了学生的角度去考虑,不仅把精力放在教学上,还能很好的揣摩学生的心理,让“教”、“育”二者兼得,估计不会有厌学的学生,这是当今应试教育背景下教育改革的参考。“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的传统教育观念早已不适合当下的教育发展方向,与其和学生硬碰硬 不如与学生坦诚相待、因势利导更有效。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的奥秘就是对学生发自内心的亲近和关怀”。可见学生接受教育的前提是教师对学生应该以心换心、坦诚相待,学生才会自觉愉快地接受老师的教诲和帮助。其次教师再因材施教,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从而获得最佳发展。让所有的学生个个身心健康,个性得到张扬,潜能得到发挥,这是每一位父母的希望,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希望。寓教于乐、因材施教,正在成为今天中国教育的一种努力方向,深入不断地探讨现代教学形势下因材施教的有效办法,完善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多一份真诚与信任,在学校管理层和学生之间架起一座更为直接与密切的桥梁,在教师和学生之间起到一个很好的沟通作用,进而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教育的发展之路才更为长远! 33、 “挟尸”讹诈学校源于道德的缺失
10月20日,昆明现代工商旅游学校高一学生孙钦圣在上课时突然晕倒,最终不幸身亡,孙钦圣的家属为此到校讨说法。21日,双方协商后,校方愿补偿10万元,但未得到家属的认可,双方将于下周一再次协商。(10月22日云南网) 孩子突然离开了人世,让人唏嘘的背后更多的是惋惜,父母理应积极地为孩子料理后事,让他入土为安。可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父母居然在学校大门口摆放花圈,拉上横幅,还在校园内烧纸。居心何在?意欲何为?父母首先应该弄清楚孩子的死因,最后再去追究学校的责任,协商补偿的事情。然而死者父母开口就想学校“要钱”,这种把钱放在第一位,弃孩子于不顾的行为实在让人气愤。 学生在校园里发病,最终不治身亡,学校的确有一定责任,但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校方。假如学校处置不力,耽误了抢救的时间,那就应该负全责;假如学校及时送医,死者不治身亡,那学校就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要弄清楚学校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必须对死者进行尸检。父母却拿老家的风俗做借口,拒绝给死者做尸检。这样做,不仅让人生疑,更多的还是道德的缺失。 可怜天下父母心,活蹦乱跳的孩子突然之间就没了,父母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就是做出一些过格的事情,大家完全可以理解。然而,死者的父母实在是太过分了,竟然“挟尸”讹诈学校,是可忍,孰不可忍!孩子的尸骨未寒,父母不是弄清楚孩子的死因,而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学校愿意补偿10万元还不知足,这让死去的孩子怎么能瞑目呢?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死者的父母无疑就是法盲,其实质就是“挟尸”讹诈学校,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绝对不能宽容。要是纵容这种歪风邪气,危害甚烈,后患无穷。不进行尸检,学校就不予赔偿,他们再敢胡闹就按照有关法律严惩不贷。依法治国,绝对不能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必须落到实处,唯有如此,方能实现依法治国。
34、“中国人不得进入”背后的反思近日,有市民反映,朝阳区雅宝路附近有商家贴出“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对此,该商家店员称,之所以张贴这份告示是因为自家只做外贸生意,不想中国同行进入店铺造成走款。法律专家则认为,商家此举涉嫌歧视消费者。(10月23日《北京青年报》)“中国人不得进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种被欺侮的种族歧视。尽管打出这一告示的商家不是外国人,与国别的歧视没有关系,但这或多或少都刺激了国人伤痛的回忆,所以,不管商家的打出告示的初衷有多正当,或者是多无奈,这种极端的表达都是不妥的,都是对消费者权利和人格的损害。但我们最应该反思的是这“不准进入”的背后。写出“中国人不得入内”的标语确实不妥。虽然从法律层面讲,商家有自主选择目标客户的自由,类似标语可能并不违法,但是从文化和道德层面,这样的标语却太过激进,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感情。“中国人不得进入”,这标语在逻辑上本身就有问题。店员也是中国人,为何店员就能进入。店家自己也是中国人,歧视性的标语其实也是在歧视自己。这就好比我们自家人打自家人,让外人而看笑话。更为不妥的就是那些用中文写“谢绝参观”,英文写“欢迎光临”的标语,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搞“特殊待遇”,最终只能让外国人认为我们自甘堕落,他们高人一等。所以,不管店家出于何种目的,有多少无奈和苦衷,打出类似的口号着实有欠考虑。 商家确实有权选择自己的经营模式,也可以以做外贸经营不零售为理由,不向本国消费者出售商品。但是,无论如何,都要有好的商业道德,或者说业者良心。即便专做老外生意,也不能伤害民族感情。像“中国人不得进入”告示,绝非国人能够接受的商业文化,其实都是在伤害民族感情,这其中蕴含对消费者身份的歧视,不仅与《广告法》中“禁止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的规定相违背,而且,从其所处位置和经营项目看,张贴这个告示明显有不正当竞争之嫌,对市场秩序的平衡是个破坏。 俗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离经叛道、标新立异,甚至耸人听闻,对于商家经营管理和社会公益来说都是弊大于利的。商家打出这样的歧视性标语不只是商家或顾客的一方问题,只有双方共同反思、共同努力,共同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才能实现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互利共赢。
35、“治超”为何摆脱不了“罚治”的怪圈?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近日,河南车主张高兴夫妇因不满超限处罚的决定而服毒,酿成一死一伤悲剧,再次将“治超”话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一边是频频下发的“治超令”,一边是屡见不鲜的超载超限。自2000年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出台以来,“治超”14年未见成效,多地管理部门被指只罚不管。缘何“超”与“治超”仍并行“在路上”,难见成效?(10月23日新华网)河南车主张高兴夫妇服毒并不是“治超”事件中的特例,在今年11月河南就曾发生永城车主因超载罚款而服毒自杀的事件。近年来,“治超”引发的新闻事件层出不穷。执法者“只罚不管”、“以罚代治”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与被罚者之间矛盾越积越深,终究酿下了被罚者以死抗争的惨剧。不仅只是超载出现这种以罚代管的现象,社会其他领域其他行业何尝不是如此?在环保、质检、工商、银监、土管、城建规划几乎都存在只罚不管、以罚代治的乱象,不然怎么会越罚越多呢?孰不知,以经济处罚手段来规范道德行为准则是治得了标却治不了本,以“治超”为例,司机往往因此次超载被罚,下次便会增加超载的数量以弥补被罚带来的经济损失,这种执法者与超载者之间的利益纠葛将会形成恶性循环,持续下去。因此,治超的“文山会海”自然难以抵挡超载的“排山倒海”。 伴随着每一新政策、新法规的出台,似乎总有那么一批名为“第三方机构”相伴而生,表面上实行执法,实则执行“罚治”。各地一些行政机关以“创收”为罚款的目的,仅对违法行为人罚款了事,甚至收取罚款后放任怂恿违法行为进一步发生,“治超”俨然成为一些部门争夺利益的“战场”。再加上当前的运输路政管理体制不顺,高速公路执法、干线公路执法、农村公路执法等运输路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大多各行其是、为己谋利,如此“乱象”实在难以管理,“治超”自然拜托不了“罚治”的怪圈。
十八届四中全会早就提出,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因此,要改变如今交通管理部门“只罚不管”的现状,需要多措并举,清楚被罚者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利益诉求,从而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在“治超”过程中,超载涉及车主、司机、治超者三者。超载对车主来说能增加利润,对司机来说能增加提成,对治超者来说可增加罚款,三者都有利可图。这种机制如若不破,“治超”难有成效。因此,对三者任何一方采取措施,治超都会有明显的效果。比如对车主,超载货物必须扣押充公;对司机,超载吊销驾照;对治超单位和人员违规收费、中饱私囊的行为予以严惩,并且转变罚款制度,实行逆向追索奖励制度等等。倘若法制体制能得到进一步的健全,行政力量应得到有力的约束,依法“治超”及早“上路”,那“治超”摆脱“罚治”的怪圈岂会是梦想?
36、停车收费管不好 行业自省岂能少?一方面,对于停车场,全国普遍实行多头复杂的管理模式,有的停车场甚至总共需12个部门管理。而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占道停车的监督管理混乱,导致“黑停车场”遍地开花。不仅正规的公共停车资源没能为民所用,北上广京津等地的“黑停车场”、假停车发票、违规挤占道路资源等乱象也是层出不穷。(19月25日《人民日报》)停车管理不好管,收费乱象频发早已是公认的事实,管理部门与执行部门之间的利益纠葛使对该行业的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很难实施,再加上对所缴费用的去处和数额的不透明,孰不知停车行业的“病态”已经到了一个“膏肓”的地步。不仅仅在停车管理,高速收费站、房屋拆迁赔偿、超生社会抚养费用等等。几乎生活的每个角落都有此番现象,加之而行政力量的不介入和监管的缺乏,停车管理岂会管理得好? 目前政府对道路实行停车间接化、委托化的管理模式,该方式属于地方部门“自治”模式,缺乏有效的监管,并且大多数的非法停车场都有所谓的“后台”,监管起来更是难上加难,造成停车乱象百出也就不难理解了。归根结底,都是“利益竞争”心态在作怪,停车场就像一坨巨大的“唐僧肉”,谁都想来分一块,加上管理部门的冗杂,在“利益竞争”心态的驱使下,管理起来的难度自然明了。以企业单位停车场为例,每个单位门口都有自己的停车位,他们通过关系办好手续出租,然后再通过加价又转租出去,有的甚至转租四至五手,伴随着停车费涨价的趋势,这样越涨价出租的人收的越多。直接经营的人为了早收回租金就开始乱收费或多画车位谋取利润。此前中央公开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但地方行政事业性单位公布的效果却很难让人满意,更多还是源于收费收成了有很多糊涂账,所开设的票据和所收取的费用很难对上号,并且所缴费用不是全部上交财政,其中所滋生的贪腐行为自然明白了。其实,城市道路都是国家资产,利用城市道路设立的停车场收入只能归于国库,所以城市道路停车场有权管理的单位大多数只有一个,只能是城市管理局或者交通局,也可以授权交通警察局。然而今日有些停车场居然需要12个部门来管理,利益的纠葛终究造成了今日难以管理的局面。不难得出,停车管理不好显示出了行业自省的缺乏,并且一些行政部门管理政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仍不完善,因此,只有加大行业自省力度,在前端加强政策制定科学化与规划管理精细化,在后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监管和信息公开,此外,地方政府必须增加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运营透明度,完善相关停车规章制度,并与反腐配套管理,对一些违法停车场的“后台”加以严厉的打击,对关系企业中饱私囊的行为给予严惩。或者采取一些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像荷兰等国家学习,周末商业区停车不花钱,改变收费措施,实行刷卡收费,停车费用直接进入财政账户等等。唯有如此,才有合理规范设置行政性事业收费的基础。倘若行业和监管部门能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反省,法制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依法管住个人的越界行为,管住有组织的划地牟利,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岂会是一纸空语? 37、排斥“论校排薪”是一种“酸葡萄”心理在用人市场,长期以来都是学历与起薪关系密切,学历越高,就业后的起薪就越高,这是学历层次有别、文凭高低不同使然,无可厚非。然而像深圳这家企业凭借学校等级和声望,公然对不同院校的毕业生“明码标出等级价”,普通院校5000元、清华北大9000就让人匪夷所思了:其招聘的到底是学校还是员工,其需要的到底是人才还是人脉?(10月30日《西安日报》)众所周知,“名校情结”是社会所共有的,这也是社会激烈竞争中必然存在的现象。“论校排薪”其实一直是社会共知且认可的求职规则,而企业只不过是明确写出来了。不然为什么大家高考都如此拼命,想去名校呢?不过是名校的竞争优势多一点,就业时工资高一些。不可否认,普通大学也会出英才,重点大学也难免有庸才,但个例岂能代表整体?是否就一定要给社会和企业贴上歧视的“标签”呢?教育资源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重点大学和普通大学的教育水平完全不在一个档次,这也是社会注重名校的原因。企业也只不过在过程中遵守这个游戏规则而已。某些人一味排斥“论校排薪”的行为,要追求物质上的“人人平等”,无非就是“酸葡萄心理”在作怪罢了。按照毕业学校来确定薪资水平无非是市场竞争下的真实写照,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质量判断,来源于在实践中的观察和评价。不同的学校之间,因其生源质量、教学水平、教学资源等因素导致毕业生存在高低优劣的差异。对不同学校毕业生采取不同的起薪待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常态。优胜劣汰源于市场的选择,也是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最直观判断。即使在高等教育发达的欧美各国,每年都有各种榜单,对各顶级大学的毕业生薪酬待遇进行评比,即使是在顶级大学之间,不同学校毕业生的待遇也有着不小的差异,有的差距甚至还很大。当前的教育体系固然存在着一些瑕疵,对高校毕业生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不是必然的。从长期教育质量的社会评价来看,根据不同院校的毕业生质量口碑情况给予不同的起薪待遇,正体现了高质量教育教学水平的价值。并且企业对毕业生缺乏深入的了解,招聘时自然要找一个初次衡量的标准,是否名校毕业自然成为重要依据。至于参加工作以后的薪酬待遇,自然要看个人工作后的具体表现,这是员工“新一轮”的努力程度、个体素质的比拼。另一方面,企业实行“论校排薪” 一定程度上能激发出“鲶鱼效应”,有利于加强不同高校毕业生之间的相互竞争,反向促进学生积极上进,促进学校提高教学水平,从而提高学校的美誉度。从毕业生的角度出发,虽然自身不是出自“名门”,但不能因为比别人落后就妄自菲薄。恰好可以通过就业竞争来证明自身的能力与名校毕业生没有存在差距,这是证明自己的最佳方式,自身是金子,何惧不会发光呢?因此,“论校排薪”并非是就业歧视,我们大可不必以排斥的方法来取得自身的“心理平衡”,与其临渊羡鱼,何不退而结网,从自身做起呢?
38、 人文何时摆脱科技之困?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号召下,中国的科技飞速发展,经济快速增长,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显而易见,科技在经济中的作用是相当明显的。科技与人文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孰不知,人们在追求科技带来的经济增长的同时,人文科学的重要性已被人们慢慢弱化。众所周知,科技在人文生活中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飞速发展的社会离不开科技的发展,技术的革新造就了今日通讯、交通、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探讨人文科学奠定了基础,技术在特定的时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然而,技术带来的物质刺激往往是短暂的。人文科学才是永恒不变的,一位科学家曾说过:“科技是灰色的,人文是有生命的,是精彩的。”不难理解人文科学比科技往往更为重要。 随着时间的推进,人们对外在世界和内在自我的认识在深度和广度上均有所扩展,这种良性的发展趋势给我们认识世界并且改造世界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和便利。然而当今,人文与科学技术伦理关系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人类是掌控科学技术的主人,还是被科学技术所掌控的奴隶?面对强大的、无孔不入的科学技术力量,人类必须凭借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方有可能保持自身的主体性地位,以及对于技术的掌控能力;方可防止科学技术力量的滥用,以及其对人类精神世界的侵蚀和物化。如果我们不加强对人文精神的重视和弘扬,不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的伦理关系,不提升人类的教养和德行,不维护人的尊严、价值和命运,那么“单方强大”的科学技术就有可能对人性和德行构成侵蚀和破坏,对社会秩序和人类精神世界造成危机。实际上,这一危机在现实的世界中已经可以看见:在生产领域,人被标准化和程式化的生产模式所控制,沦为流水线上的工具;在消费领域,人被“狂飙猛进”而且“过度滥用”的科学技术所挟持,沉溺于“消费主义”和物欲享受的泥潭;在人际交往领域,信息通讯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内心的孤独无助感同比增长。科学技术和人文精神失衡所可能带来的危险,不由得让人深感忧虑。没有人文科学在思想上的发展就没有科技的飞跃,理论是科技的基础,从演绎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文认识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而且这两者之间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权重较量,不仅影响着历史上人们对科技和人文的认识,而且或多或少还在改变我们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向。二者岂能本末倒置,如若不清楚的认识该点,改变人们盲目追求科技的片面观念,社会岂能实现长远稳定的发展?科学技术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增加了人类的福祉还是毁灭的力量?如果我们从生活的意义这一立场出发去寻找答案时,就需要对科技本身以及社会后果作进一步的人文反思。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通过有意识的活动不断改变着自身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当前社会面临的精神困境和人文危机的根本解决,最终有赖于人自身的认识和努力,提升人的精神品质,关心精神重建,才能提高人类处理外部世界的能力,不断创造和完善现实世界。人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体,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生活极大提高,但也使人们陷入了自我膨胀,削弱了对形而上的敬畏。人要更好的生存、持续的发展,就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看待外部世界的方式,改变物质主义的心灵观,建立科学主义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大科学。因此,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不要忘了提升人文素养,在科技取得巨大成就的时候,不要在精神上营养不良,在科技进步的时候,不要丢下我们心中的良知。注重科技,提升人文,全面发展,共同进步。要想撑起自己的天空,怎能抛弃人文素养呢?要想立足世界,又怎会没有科技和人文呢?所以,顺天理,要先人文后科技。
39、 “问题”官员何以再次复出? 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不久的局长唐天生,受到部分网友的关注。3日有网友爆料,唐天生曾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今年10月,他获得了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这项新的任命。(11月3日《南方都市报》) 从表面上看,被免职的县委书记唐天生一年以后“复出”,担任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在组织程序上并没有错。因为根据2010年初,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唐天生“复出”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完全符合规定。然而,事实上根据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的消息,早在3月3日,该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时,唐天生就已作为“局党组书记”出现。这是明显违背规定的做法,必须找出始作俑者,严惩不贷,确保规定的严肃性。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官员在厘清责任、吸取教训以后复出,本身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们不能因为某次错误就把人一棍子打死。被问责的官员复出总是会引起强烈的质疑,这中间有一定的非理性态度。公众对问题官员复出最大的疑虑,不在于这些犯过错误的官员是不是复出了,也不在他们应不应该复出,而在于他们是如何复出的,这中间到底应该如何进行规范。从当前一些引起热议的案例看,这些官员的复出都过于“快速”而“低调”,从而引起民众对任免程序的质疑,让人觉得当初的“辞职”或“免职”就是走过场。 近年来,在被免职官员“复出”这个问题上,根本就没有达到官民双双满意的效果。这是因为权力过于集中在地方党委,而问责制度根本就无法追溯到“一把手”。这就导致官员问责程序不规范、官员“复出”不透明。民意根本就无力对官员是否复出进行制约,民众根本就没有享受知情权和参与权。因此,应该建立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回应机制,应该召开听证会,问题官员在多数民意认可的基础上才能“复出”。建立官员“复出”问题的合理考评机制,官员“复出”要经过党委集体表决投票,并且要实行记名投票,让每个领导干部对自己的投票负责。如果“复出”官员再出现问题,投票者就要负连带责任。 不是说免职干部就得把曾经的过错背一辈子,也不是说免职干部复出就一定有猫腻;但既然曾经被免职,再次复出,总应该有一个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的姿态。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交待,就复出了,说是 “低调”也好,“静悄悄”也罢,都难免让人觉得,其背后隐藏着自知理亏和自证猫腻。这样的复出,岂能不让人纠结?
40、防范校园性侵不能止于“事后处罚”女生被社会“大姐大”带走遭性侵,9名幼女被校长性侵长达11年,幼女被老师性侵后感染性病……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性侵案件频发,影响之恶劣,几乎到了让人难以承受的地步。本该受到呵护的孩子们,却屡屡受到伤害。据调查发现,当事人“失语”、侵害方“恐吓”、监管方“包庇”,已成性侵的三大“保护伞”。(11月6日新华网)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校园性侵案件让人震惊,惋惜之余不仅有对犯罪者的指责,更有对校园安全的反思。据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仅被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就达120多例,平均不到3天就曝光一例。对于性侵,很难将教师与犯罪联系到一起,案件背后拷问的不仅仅是这些作案者的良知,学校、教育部门、社会方面来说都应该深思。我们给予孩子的公民教育和性教育是否足够?学校是否建立起了针对校园性侵的相关防范体系?相关法规是否完善?如何整合多种社会力量保护好学生的安全?长期以来,女生侵犯会被认为是一种羞耻,不仅自身难以启齿,同时还会招致外人的指指点点,因此大多数受害者选择了缄默,陈不知,该做法不仅加大了作案者的犯罪气焰,更加深了自身的痛楚。随着当前社会竞争的加剧,家长们关心的大多是孩子的成绩分数,大大忽视了对孩子的性健康教育。对于孩子好奇的问:“我从哪里来的?”家长会“谈性色变”,认为性是一大忌,便避而不谈或胡编乱谈,让孩子成了性白痴,从而不能正确的保护自己,如果家长能够正确引导教育孩子有关性方面的知识,那么这些悲剧也不会上演。一直以来,性健康教育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暴露出我国在校园性健康教育的缺失,伦理等因素导致很多学校未能有效开展性健康教育。虽然学校开设有人专门的生理卫生知识课程,但是这些课程几乎成了一个摆设,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把这些课当作辅助课程,被其他主课占去,从而剥夺了孩子们学习性知识的机会,让性教育在学校课程中成了空白,也正是如此学生成了一些道德沦丧的教育者性侵的对象,让学生成了无知下的受害者。性侵的频发同时也凸显出校园防范体系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在香港,自2011年12月1日起已开始实行“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制度,即如果求职者需要从事照顾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雇主可以向准雇员提出要求,求职者持有关信件前往湾仔警察总部特定的办事处办理申请。但在内地,类似的防范机制却付之阙如。加上学校为了维护本校声誉,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总想“内部处理”,对作案者加以“包庇”、“纵容”,回避用法律解决问题,客观上助长了一些教师实施犯罪时的侥幸心理。与其“事后处罚”何不事先预防?从校方来讲,防范女生被性侵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落实到教材、教育方法和处理个案的每个细节之中。需要教育管理部门积极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教师培训和资源整合工作,从而建立完善的校园性侵害防治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学生基本权利不仅要靠道德的支撑,还要有法治的保障,因此,不能仅停留在“事后处罚”上。治理校园性侵,需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有效的预防网、加强学生性健康教育。同时完善事前预防、紧急救助到事后治疗辅导的预防性侵工作机制。此外,还要杜绝一些学校的“包庇”思维,打消犯罪者的侥幸心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惩。并且加大警方、专业人士、社福机构、民间团体之间的统筹合作。唯有如此,才能还孩子一片纯洁的净土! 41、双11带给消费者的是“馅饼”还是“陷阱”? 在今年“双十一”活动中,低价仍是各大电商的促销噱头。尽管各电商平台三令五申严禁虚假折扣,但“先涨后降”、虚抬专柜价格现象依然存在。记者发现,对“双十一”不满的人不少,“价格先涨后降”、“货源不足难抢”、“预付订金不退”等问题引发大家集中吐槽。(新华网11月12日报道)作为让人兴奋的双11购物狂欢节,许多购物者是摩拳擦掌的等待鸣锣开市,甚至不惜等到凌晨12点来大展身手的刷一笔。以往的双11购物节让商家赚的盆满钵满时,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消费者的投诉与直线攀升的销售额几乎成正比。“先提后降式”的假降价、“以次充好”卖正品、“一秒没货”式的货源不足、虚假宣传等批声不绝于耳。在一次次价格战中,“标题党”、“价格党”更是层出不穷。这种噱头式的促销手段得益的是商家,受伤的却是广大消费者。噱头式的促销手段让不少的消费者掉进了商家的“温柔陷阱”中,对此现象,消费者需加强自身的理性判断,不仅要关注商品价格,更要关注其服务与质量,面对商家们的“温柔陷阱”需要谨慎的对待,理性消费。不要因商品价格便宜而被冲昏头脑,非理性的消费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从而掉进商家促销的“陷阱”中。对于商家而言,盈利固然重要,但明白“顾客即上帝”的销售真理更为重要,所谓“好酒不怕巷子深”,市场的美誉度远比知名度要重要得多,消费者的赞同才是商家的成功之本,只有做到尊重顾客,诚信销售,才会赢得更多的客户和美誉度。另外,商家应加强自身的规范管理,诚信、规范、严谨的经营管理是是商家必不可少的。面对网购促销活动中出现的不和谐行为,政府和执法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纠正网络商品经营中存在的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等行为,同时开放网络经营数据,严厉打击销售过程中的行为混乱等各种违法行为。对于那些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的商家进行严肃处理,从而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全的网络购物环境。一个和谐规范的市场是所有买家、卖家和社会都希望看到的。为此,需要各方通力合作,互相监督,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商家及消费者的皆大欢喜。
42、谁来为“舌尖上的安全”买单?11月16日,网友@logo天爆料称,河北科技大学24名学生通过“饿了么”外卖网站订餐并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被紧急送医。11月17日,除4名学生需留院观察外,其他学生均已返校。当日,河北科技大学发布规定:禁止无卫生合格证的商家送外卖入校。(11月28日《河北日报》)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对外卖食品安全的担忧。近年来,随着都市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在线订餐服务悄然兴起,像大众点评、飞饭网、百度外卖、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在线订餐服务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网上美轮美奂的套餐和低廉的价格让不少上班族和学生群体心动不已。网上订餐便利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那些层出不穷的供餐机构安全的担忧。10月27日,央视就报道了在杭州有不少“线上餐馆”厨房卫生条件极差,食品变质,墙上还有蟑螂的新闻事件,类似情况数不胜数。此次河北科技大学学生中毒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面对商家们“一元就能吃饱饭”、“下单立减6元”、“首单减9元”等层出不穷的价格战,不仅暴露出了监管的空白,同时也有相关质疑:“线上餐馆”的安全谁来把关?谁来为“舌尖上的安全”买单?在2014年10月举行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于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精神。为了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获得通过以来,不断进行细化深入。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网上外卖食品安全予以规范。因此,完善网络订餐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对政府立法监管部门而言,需加大对网络订餐“线上”、“线下”的监管和外卖平台的审查,提高商家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要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卫生许可要求,加大问责机制,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对食品制作方和相应互联网平台进行责任追究。时刻保持对食品安全事故“零容忍”。众所周知,诚信是一个商家不倒的“贴金石”,只有坚守诚信才能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对于商家,不仅要提升自己的道德良心水准,加强过程的监督,更要站在我所制的也是我自己要食的角度去对所制售的食品负责、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对于消费者而言,不要贪图方便和便宜,盲目选购外卖,订餐前需理性选择。同时加大对外卖机构的监督,一旦发现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或商家,要积极保存好相应的视频或照片资料并及时积极向食品监督部门投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只有加强政府部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减少类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
43、别急着说开除,先给“失信”定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