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周一 今天读第二讲《实践理性批判》,发现康德这次换了套路:不像第一批判从感性往上爬,而是从道德制高点俯冲下来。实践理性直接给你终点(道德律),让你自己找路。 道德律像先天存在的GPS坐标,不管现实中能否实现,只要动机符合“可普遍化”就成立。在理论领域,自由是无法证明的空位;在实践领域,自由是无需证明的起点——就像我们坚信“应该诚实”,哪怕撒谎能获利。道德不是“做好事”,而是“按可普遍化的准则行动”。比如考试作弊虽能提分,但如果所有人都作弊,考试就失去意义,所以作弊准则无法普遍化,因此不道德。 3.18周二 读“自由与道德的实践意义”时,突然懂了为啥撒谎后会心虚。康德说自由是“先验设定”,就像手机预装的系统,看不见但决定所有操作。自由≠想干啥干啥。真正的自由是“自律”,就像程序员遵守代码规范看似限制,实则维护系统稳定。“良心”不是后天教育的结果,而是先天理性的本能。就像小孩撒谎会脸红,不是因为怕惩罚,而是本能地感到准则无法普遍化。 3.19周三 读“法则与准则的区分”,发现健身计划也能充满道德哲学。“每天少吃多动”是准则,但它能否成为普遍法则?如果所有人都少吃多动,食品工业崩溃,健身器材供不应求,反而导致不健康——因此这个准则无法普遍化,说明减肥动机可能不道德(比如过度关注身材焦虑)。 而法则是“公共协议”,真正的道德律像交通规则,必须所有人都能遵守。比如“不闯红灯”是法则,因为若人人闯红灯,交通系统瘫痪,反而损害所有人利益。我意识到道德不是“做好人好事”,而是不会导致逻辑矛盾。 3.20周四 读“纯粹实践理性定理”时,发现康德的道德律像新闻伦理的“照妖镜”。 消极定理1:记者不能为揭露真相而侵犯隐私,如人肉搜索虽能曝光恶行,但所有人都随意公开他人信息的准则会导致社会信任崩溃。 消极定理2:也不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隐瞒真相,因为选择性报道的准则若普遍化,新闻将失去监督功能。 积极定理3:正确做法是“透明报道”,即公开消息源和采访过程,使“追求真相”的准则可普遍化。 自律定理4:新闻自律的本质是“自我立法”,不是外部强加,而是行业为维护专业性的自主选择。
新闻真实不是“客观反映”,而是通过“可普遍化测试”的叙事策略。就像康德强调动机的逻辑自洽,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取决于其叙事准则能否在行业内通行,若所有媒体都采用同一套核实流程,真相才能成为公共产品。 3.21周五 读“自由的范畴表”时,发现算法推荐正在解构新闻传播的“自由意志”。 用户初始的“执意”(如点击娱乐新闻)被算法强化,形成“规范”(只推荐同类内容),最终沦为“法则”(信息偏食)。 算法模糊了“允许的事”与“义务的事”。例如,用户“允许”接受娱乐推送,但平台有“义务”提供多元信息,这种矛盾导致公共领域碎片化。 算法让“个人对其他个人的状态”变成数据标签,新闻传播从“人-人对话”退化为“人-数据-人”的间接交互,消解了康德强调的“互为目的”的伦理关系。
算法推荐系统正在制造“伪自律”。用户看似自由选择内容,实则被数据模型规训。这让我想起哈贝马斯的理性交往,真正的公共讨论需要基于可普遍化的准则,而算法推荐恰恰阻断了这种理性交往的可能性。 3.22周六 读到“道德情感”章,突然理解为啥做好事后会又累又爽。 道德律让人意识到自身的渺小(痛苦),又因遵循它而升华(狂喜)。就像跑马拉松时的“极点”,突破后会产生内啡肽的愉悦。 英国经验派认为道德源于同情心,但康德指出,情感是感性的,道德根基只能是理性。比如消防员救火,若动机是“获得表扬”,这是感性的;若动机是“职责所在”,这是理性的。道德行为的“累并快乐着”,本质是理性与感性的博弈。 3.23周日 读“德福一致与悬设”时,突然理解了新闻反转事件中的道德困境。 记者追求真相(德)与流量收益(福)的结合,需要“灵魂不朽”(行业公信力)和“上帝存在”(公众理性)的悬设。例如,澎湃新闻对“榆林产妇坠楼”的持续调查,虽短期承受舆论压力,但长期积累了专业声誉。即使无法完全实现“真相与流量双赢”,媒体仍需假设存在“德福一致”的可能。 新闻自由的根基是记者的自由意志,这种选择如同康德的“为义务而义务”,即使面临商业压力,仍需坚持专业主义。新闻反转的本质是“德福矛盾”的显影,当媒体过度追求流量(福)时,可能偏离真相(德);反之,坚持真相虽短期受损,但长期可能重塑行业生态。这种矛盾如同康德的二律背反,提醒我们新闻传播的终极价值不在“解决矛盾”,而在“保持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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