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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有四件作品获奖资格被撤销,暴露出中国新闻奖评选还有哪些弱点? [打印本页]
作者: 刘海明 时间: 2021-12-31 17:08
标题: 已有四件作品获奖资格被撤销,暴露出中国新闻奖评选还有哪些弱点?
年底了,
又到一年参评作品虚构的高峰时期。
网友催更了。
行吧,
以今年撤奖为例,
说说那些环节依然是薄弱的,
希望能警示,
也希望能再次提醒。
但首先要有个心理准备,
因造假问题没有通报和警示,
现在又是制造虚假作品的高峰期,
2022年开展的新闻奖评选,
假作品依然横行,
已成为定局!
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11月上旬揭晓。今年是评选结果揭晓时间比较晚的一年。
不少网友以为11月2日左右可以得到揭晓信息,结果等到11月7日才看到,不过在这期间注意到已经有4件作品被撤销获奖资格。
揭晓的获奖目录,比公示时少了4件。
这4件作品的创作媒体中,有3家是往届“获奖大户”“获奖常客”,有1家的作品早就评奖机构的专业委员会授奖过一次。
目前,公众仍然看不到撤奖原因或有关通报,这4件作品被撤奖的原因不明。
不过,通过这4件被撤奖作品与此前公众的评议、监督信息结合起来,可以看到中国新闻奖和各地新闻奖评选过程长期存在的弱点,又一次被暴露出来。
这4件被撤奖作品以A、B、C、D来指代。
【01】A作品被撤奖,存在报纸版与参评电子版不一致的情况,这或将改写新闻奖公示规则。
【弱点一】A作品被撤奖,说明中国新闻奖评的审核和公示存在形式主义。这件A作品的报纸版与电子版不一致,最终被撤销获中国新闻奖的资格,暴露出各级评奖机构对参评资格审核和作品公示过程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并被参评者了钻空子。
2007年,有报纸媒体组织作品参评时伪造一张报纸参评,骗过了参评资格审查,成为获奖作品。被公众监督造假后,获奖资格被取消。
所以,有30年评选经验的评奖机构对“一报两版”的造假参评行为并不陌生,也应该有能力预判到哪个环节会存在违规隐患。
现在,A作品又以一件“一报两版”方式参评,甚至是来自知名媒体。
这说明,过去5年,造假参评中国新闻奖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遏制,还进一步蔓延到其他领域。同时出现这种现象也说明,参评资格审查长期流于形式,已经被参评单位和作者钻了空子。
要遏制这种行为,中国新闻奖评奖机构从2022年起要重新调整公示方式,按照评选办法规定如实、如数地完整公示参评材料。其中,对报纸类媒体作品,要一起公示印刷报纸版扫描件、复制件。作品获奖后,还要从第三方复查报纸版。这样的公示方式要持续5至8年,才会有“打假”效果。不要问为什么,了解下面的参评和评选现象,就懂了。
长期以来,本号网友和其他公众要求“完整”公示各类新闻奖作品的参评材料,特别是中国新闻奖的参评作品所有可公开参评材料。尽管这个意见从2017年在评选办法里得到体现,强调“完整”公示,但是实际上执行不一,更没有严格纠正,甚至还认为是公众无理取闹,从而收窄公示范围。如参评问题比较集中的广电类作品,依然“抗拒”公示文稿电子版,由此躲过了抄袭、失实、伪造采访对象等问题的监督。
报纸作品参评时,提供的印刷纸质版要与参评电子版一致。但现实展开的各类新闻奖评选时,印刷纸质版只当存档资料使用,公示、评选用的是电子版。这种长期形成的评选习惯被参评者钻空子。
于是,今年就有知名报纸媒体的参评者提供的这件A作品电子版与印刷报纸版不一致后,能一路“过关闯将”,成为拟获奖作品。
评选办法规定,评选要公示作品完整的参评材料(属于保密信息部分除外)。
但是,长期以来,新闻奖评选时报纸类作品的印刷纸质版没有被公示出来(另外,广电类作品的文稿电子版也没有公示出来。)。
所以,这样的公示、审核等评选行为,违反了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2021年,这件A作品被撤奖暴露的问题,是所有参与推荐、初评、评选的机构都有失职责任,向巡视组承诺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有失察责任。
2022年,各评奖机构要不要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公示规则,依然检验这些单位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敢于遏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另外,这件被撤奖的A作品还存在乱拼凑直接引语等违背新闻采编规定的行为。
这家知名媒体的作品过去几年多次获中国新闻奖。针对今年出现的造假行为,中国新闻奖评奖机构有必要复查这家媒体2015年以来的获奖作品、参评作品是否也存在造假。
同时,对这家媒体所属的行业协会开展的初评工作,也要进行复查。
遗憾的是,这件A作品的初评机构,即行业协会似乎不认可中国新闻奖评奖机构的撤奖决定。
这件A作品今年11月7日被撤销获中国新闻奖的获奖资格。一个月后,即今年12月6日,这件A作品的初评机构即行业协会,在第36届年会上公布该行业年度作品奖评选结果时,给该件A作品授予特等奖。
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要么是中国新闻奖的评奖机构单方面处置了这件A作品,“默默地”做出来撤奖处理后,没有下文。
要么是该初评机构作为行业协会,不认可中国新闻奖评奖机构的处理决定,坚持要给这件A作品继续授奖。
要么是该件A作品所在媒体,仗着自己是行业协会的主要会员单位身份,没有主动申请撤奖,而且在揭晓结果公布后采取“鸵鸟”策略,没有按照纪律和法规,申请撤回各类问题作品,没有处理违纪人员。
这可谓是“东方不亮西方亮”。
行业人员默默看“皇帝的新装”表演。
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出现。
2017年,有一件参评中国新闻奖的W作品被评议存在造假后,该省记协就公开发布公告,撤销W作品的参评资格。几个月后,这件W作品被行业协会、即初评机构评为行业媒体年度大奖作品。
【02】造假率高的媒体行业作品,假作品容易轻松过关。一件自荐渠道的B作品被撤奖,存在参评版与原貌播出版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当初能用10分钟去审查,就会发现这件B作品的造假问题。
【弱点二】中国新闻奖哪些参评作品存在造假集中的情况,公众懂,评奖机构也懂,中国新闻奖评选机构和行业协会还为此在2018年专门开会集中研讨过。但是,这几年对造假问题集中的媒体、作品类别进行的审查,没有明显的转变和进步。
今年,公众没有过早地去评议造假率高的行业媒体作品,就是检验一下评奖机构在“打假”能力上有没有进步。
今年,已经被撤奖的这件B作品有没有造假问题?
其实,只要对这件B作品的第一件代表作与原貌进行对比,花10分钟就能识别出来。
10分钟就能知道这件B作品真假,竟然一路“绿灯”,评为拟获奖作品。
难道是不会查吗?
不会。
审查方法没给吗?
给过评奖机构。
评奖机构也问过如何审查。
审查方法也公开在网络里,也给过多个机构。
结果,还是让如此容易识别造假的B作品,一路通过各个评审环节,侵占了一个获奖指标。
这说明,评奖机构对造假多发领域的审查能力,过去5年来还在原地打转。
另外也说明,今年新委托的自荐作品初评机构,也没发挥行业特长优势和汲取往年初评机构问题的教训。
需要再次提醒的是,这件造假B作品是在“12月底”刊播的。
“12月底”,是这个行业媒体一些制造虚假作品刊播或虚构内容的高峰期。
这个行业媒体“12月底”刊播的参评作品中,只要没有时效性,没有写清楚合理的时间由头,大部分都是为“评奖而创优”的作品,不是为人民创作的,是一种投机取巧的参评行为。
这个行业有的媒体,每年“12月底”的作品几乎都能获奖,有的甚至是同一批作者同一个时段实现了“控奖”。
目前,这个行业媒体仍然有一批“12月底”涉嫌造假作品挂在中国新闻奖的获奖目录上。
往年多件“12月底”的作品被评议、被审查出有造假情形,就已经专门提醒过评奖机构,也让网友一起监督。
经提示后,有的地方近年来只要一看到这个行业媒体“12月底”的参评作品,大部分评委就先丢到一边,或者先对这类作品进行审核,降级候选。
今年,依然有多件“12月底”刊播的作品被送去参评中国新闻奖参评。
经抽样查阅,这些“12月底”刊播的作品中,除了一部分真实采编、刊播和参评外,有的是往年造假者参与创作的,有的是对新闻事实“动手脚”的,有的是重新制作的,其中对新闻事实“动手脚”的作品最多。
都什么年代了!
这种“12月底”投机取巧型的作品,依然被推崇,依然有“获奖大户”“获奖常客”的“12月底”刊播作品获今年的中国新闻奖!这说明,一些奖项有被“控奖”的风险。
例如今年撤销的这件B作品,也是“12月底”刊播的,没有合理的时间由头,同类主题报道被当地多家媒体已经在当年的七八月集中展开过。一看到这样的B作品,评委应该是条件反射地列为候补,而不是纳入获奖候选序列中。
提醒的是,今年这件造假的B作品署名的作者中,有一部分是去年获中国新闻奖的M作品的作者之一。
注意,去年这家媒体获奖的M作品刊播时间是在“12月”。
接下来就说说这件造假的B作品所在媒体和所属地域。
今年这件造假的B作品的出现,说明所在的媒体有点为获奖“内卷”。
2017年,注意到这家媒体的一件F作品涉嫌造假,但至今没有被撤销中国新闻奖的获奖资格。这说明,作者或所在媒体面对评议,出现了对抗审查行为。
虽然过去多年,但只要依据新闻事实进行重审,很容易就可以查证这家媒体2017年获中国新闻奖的F作品是涉嫌造假的。
不收敛、不知止,还对抗审查!
按照法规,日后对这家媒体F作品的造假者的处罚只会加重,不能从轻。
这几年,对这家媒体的参评作品进行重点评议。
以2020年这件媒体获奖M作品为例,至今一直在查证采编和刊播真实性中。
现在,这家媒体有同一批作者在今年(2021年)送了这么一件造假的B作品参评,则给去年的M作品提供新的线索。
按照法规,去年获奖的作者因今年涉嫌造假,三年以上时间不能在职称、职位、评比等领域获得机会。
最后说说这件造假B作品媒体所在的地域。
可谓是“有什么样的娘,就有什么样的娃”。
这个地域的评奖机构,曾多次在报送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公示过程存在问题。但是,一直被描述得轻描淡写。
到了2020年,刚评议这个地域的媒体有AB卷作品。
好嘛,这个地域的相关机构不是立行立改,反而是滥用职权,发动人员开展一场有计划、有组织地攻击社会正常评议的行动,试图打击报复、掩盖造假问题。
目无法纪!
这个地方是近年来嚣张跋扈地对抗社会评议的地域之一。
结果又能怎样?
结果连同这个地域的AB卷作品在内,评奖机构先撤了9件参评作品,撤掉了初评机构资格。
目前,这个地域的媒体中,还有多件涉嫌造假作品挂在中国新闻奖的获奖目录中。
【03】一件C作品被撤奖,评委的评奖方式和评奖的平衡原则被钻空子。
【弱点三】新闻奖评选要遵守一个平衡原则,体现公正性。这个原则是应该坚持的。但是,一旦把这个平衡原则当成作品的“免检牌”,则容易让问题作品过关,形成“分奖”的风气。
这件C作品存在多个问题:一是抄袭;二是没有按规定报首发版;三是有内容失实;四是虚构传播效果,等等。
但是,因为肯定要考虑平衡原则,再加上曾经被初评机构推荐为优秀案例作品,又结合部分评委“目录式”的评奖习惯。所以,本号公开评议时就预测到这件C作品会获奖。
果然,评选结果公示时,这件C作品榜上有名。
现在这件C作品被撤奖,非常意外!
这是中国新闻奖评奖机构“刀刃向内”的表现,自己否定了所属专业委员会报送的作品。
中国新闻奖的这个新奖项从2018年诞生之初,就染上了形式主义。一些已经在作品页面给公众和评委显示有重新修改和重新编辑痕迹的作品,被各单位、初评机构报送参评中国新闻奖。
再说平衡原则。
因为要考虑媒体实力差别、地域各异和执行现有体制要求等因素,开展新闻奖评选时要使用平衡原则。这是应该的。
但是,考虑平衡原则不是沦落为“分奖”,而是要在体现公平基础上,要求所有参评作品都要达到“合格线”才使用平衡原则,把部分奖项倾斜。
这件被撤奖的C作品,就是一件不合格的参评作品,但是却可能存在“目录式”评选或“免检”评选,导致如此多问题的C作品获得授奖资格。
回头看看这几年里,C作品所在的这个地域记协报送过来的作品,几乎每一年都有造假问题出现。
这说明,这个地域的很多媒体已经熟知平衡原则,认为只要“挤”进了报送的渠道,就一定会“花”落自己家。
这样一来,当地可以采取“轮流坐庄”的做法,让辖区内各个媒体都有获得“分奖”的机会,皆大欢喜。
决定谁先谁后的过程,有何廉政风险?!
【04】一件D作品被撤奖,破天荒的行为!
【弱点四】重大等级的奖项,一般不轻易空缺。被撤奖的4件作品中,如今“获奖大户”的这件D作品到了被撤奖地步,说明评奖失误的环节可能是评奖过程,接下来要再次警惕“圈子文化”和“控奖”型媒体的干扰。
依据评选办法规定,作品通过所有了评选环节后,仍然被撤销获奖资格的,一般有4个原因:
参评造假。
导向不当。
严重失实。
评选违规。
从2017年起,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评选不再主动空缺奖项,说明不是“一票否则”的情形,一般不会撤奖。另外,从2020年起将部分三等奖的授奖指标变为一等奖,说明要扩大中国新闻奖重大等级奖项的获奖面。因此,重大等级奖项是需要重点保护的授奖指标,一般不会轻易空缺。
这家媒体今年被撤奖的D作品,究竟是以上4个撤奖原因中的哪一个?
这将是今年最大的迷案。
因为这家媒体非常“坚挺”。
过去十年,这家媒体有超过10件问题作品获奖,多件是重大等级奖项。多位作者晋升重要职位、职称,获取特殊津贴,或转到高校任教。
这家媒体的这些问题作品,有的与原貌不一致,有的与事实不符,有的与他人雷同,有的是往届造假者。
说过它重新制作参评,不认。
说过它虚构事实参评,不认。
说过它抄袭内容参评,不认。
说多了,这家媒体把能删掉的历史刊播信息就都删除了。
这家媒体今年眼看着到手的重大获奖资格,却因为D作品通不过最后的公示,被撤奖了!
这是破天荒的一次!!!
撤销了这家媒体作品的拟获奖资格!
中国新闻奖评奖机构今年究竟顶住了多大压力!拿出了多大勇气!!!
所幸,在评选后的这个处置问题作品环节,少了其他干扰。
其实,其他媒体的问题作品,都可以不撤!
唯独撤销这家媒体的问题作品,在中国新闻奖的30多年评选史上才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因为往年它的问题作品,说它重新制作,没撤;说它虚构事实,没撤;说它虚构传播,没撤;说它抄袭,没撤;说它违规参评,没撤。
今年这件D作品却撤奖了!
目前撤奖理由不明。
失实?应该不是。
抄袭?应该不是。
虚构?应该不是。
那就导向?
如果是这个问题而被撤奖,则说明大部分评委“看走眼”或采取“目录式”评选、“免检”式评选导致的。
如同2020年一件“问题地图”的获奖S作品一样,大部分评委涉嫌采取“目录式”评选导致存在导向、失实问题的S作品获奖。经评议后,有“问题地图”和涉嫌虚构刊播、重新制作的S作品才被撤奖。
今年,这家媒体的D作品如果因导向等因素被撤奖,结合它的获奖史和参评表现,则要调查评选过程是否被“圈子文化”干扰,是否出现“控奖”行为。
【综合评议】
1.评奖机构对作品真假性的审核能力没有提升,还原地踏步,对造假情形比较简单的作品无法及时识别,过度依赖群众的评议、监督和举报,但又收窄了公示周期和增加评议难度。
2.对造假率高的行业作品,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也没有采取有效手段遏制造假问题,部分规则涉嫌被“策动”调整,迎合造假参评行为,大量有造假史的作者违规复出参评并被授予奖项,甚至有造假者刚被撤销资格就被当成好记者向全网推荐学习事迹。
3.初评过程派人对初评机构的监督依然流于形式,报送单位不完整公示、公示周期不足等违规评选行为依然存在,并且不敢及时制止纠正和惩处。
4.对报送过来的作品参评材料进行的审核依然流于形式,并被参评者摸透评选作风和规律,钻了空子。
5.造假参评范围进一步扩大,甚至有造假者用简单粗暴的造假手段挑衅规则,侵犯公共利益,没有受到惩处。
6.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警示的隐患重视不够,没有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风险防控,投机取巧的参评现象没有得到遏制。
7.对评选过程“一票否决”的行为没有执行,对违规“捞作品”的行为没有及时纠正和制止,无法兑现对评选全程监督的承诺,违规评选的风险依然存在,“圈子文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扰正在评选秩序。
8.对评选过程的闭环管理依然没有形成,拿不出往届造假者依法依规复出参评的报告,对往届造假媒体、造假作者“禁赛”管理和处罚监督存在空白、盲区,导致评选秩序被扰乱,公共利益被侵犯。
9.对初评机构、报送单位的监管依然薄弱,发挥主管机构或主体责任的作用不够,撤奖意见、处置结果相互不一致,各自为政,扯出“两张皮”。
10.对造假行为不敢通报、不敢处罚、不敢警示,依然存在。初评机构、下面的报送单位有样学样,不查、不罚的情况增多,收窄公示范围现象冒头,人为增加公众监督难度,“策动”修改规则,对抗和打击社会评议。
归根到底,评奖的弱点依然存在,表面看还是不愿意改掉传统评奖模式和不愿意摒弃陋习,导致评奖过程处处存在廉洁风险,让推荐参评、授奖作品成为一些人权钱交易的筹码和构建“圈子文化”的工具;实质上政治立场还不够坚定,全面从严的态度还不够坚决,权利观、荣誉观还没有摆正,带领行业自我净化、加强自律的能力还没有提升。
对新闻奖的问题遏制“增量”,清理“存量”,关键还是严格执行既定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虎拍蝇”,按照法规管束行业行为,逐步营造清朗的评奖环境。
来源:老总派单员(公众号)
编辑:马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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