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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为什么起诉中国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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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玉鑫
时间:
2015-3-15 23:18
标题:
我为什么起诉中国记协
我为什么起诉中国记协
柴会群
3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我诉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名誉权纠纷一案。一个记者起诉中国记协,据说这是全国首例。
我起诉的主要依据,是中国记协于1月29日对外发布的一个通报。该通报以“专家评议”的形式认为南方周末刊发的《“疯子”医生》等三篇报道“五个方面”内容严重失实,我作为报道署名作者被点了名——通报涉及的三家媒体中我是惟一被点名的记者。
在通报之前,中国记协曾就报道的真实性进行片面调查,并组织与投诉方中国医师协会有利益瓜葛的评议人员进行评议。我认为,相关程序明显不公正,未能得出正确结论(具体内容可见我写的两篇博客文章《记者不可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b3cb2c0102v9qw.html
和《瞧,那些说我报道失实的评委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b3cb2c0102vbpx.html
)。中国记协通报后,我发布个人声明,拒绝接受报道失实的说法。中国记协对此没有回应。
我起诉中国记协首先是维护个人权利。虽说我起诉中国记协的案由是名誉权纠纷。但就我的职业特点而言,名誉权直接关乎我的工作权。公信力是一个记者的生存之本,名誉权受到伤害,公信力自然降低。事实上被中国记协点名通报之后,我已经很难继续从事新闻报道特别是我所擅长的医疗监督报道工作。任何可能的批评对象都可以以这个通报为由,或者事前拒绝接受我的采访,或者事后找我和我的服务单位的麻烦。
除了维护个人权利之外,我认为中国记协把我署名的三篇稿件错误地评议为严重失实报道,掩盖了报道所揭露的绵阳市人民医院滥用地震救灾善款等腐败犯罪问题,危害了公共利益。在没有其他申诉渠道的情况下,我通过诉讼,可以纠正中国记协所发布通报的错误部分,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共利益。
此外,我了解到中国记协并非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行业管理机构,我也不是中国记协的会员,中国记协与我不存在管理关系。我国法律和中国记协的章程也均没有赋予中国记协对新闻报道组织评议和认定失实的权力。
我起诉中国记协,并非对抗有关部门对新闻行业和新闻工作者的管理。实际上,通过这次诉讼还原事实真相,能够有助于理清一些管理层面的模糊地带。比如,“行业自律”的边界在哪里?对“失实报道”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失实报道”算不算职业道德问题?这些模糊地带的存在,已经深深地伤害了新闻行业。我相信,通过诉讼理清这些问题,可以改善有关部门对新闻行业的管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这次起诉中国记协,是我的个人行为,与我服务的工作单位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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