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石化“职工食堂”事件 事件发生时间:2010年1月 事件点评:中石化怎能不让人石化,出现问题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的 事件简述: 据中石化第四建设公司的新闻发言人高元鸿介绍,9日上午9时58分发生在天津大港的餐厅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事故中,受伤的6人均无生命危险。 发生爆炸的餐厅原系中石化第四建设公司的食堂,后承租给个人,名为“高艳农家院”。经营人高某,辽宁抚顺人,已在该事故中死亡。餐厅位置坐落于第四建设公司大港建安里社区内。 爆炸造成餐厅西侧操作间房顶塌陷,东侧操作间铝扣板吊顶掉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 ![]() |
五、中石化“93号问题油”事件 事件发生时间:2010年4月——5月 事件点评:国企也没有好东西!照样让你的汽车熄火! 事件简述: 2010年3月中下旬开始,河南省安阳市内多家4S店突然接到大批送修车辆。这些故障车辆都有着同样的“病征”:轻则会出现加油不顺、冒黑烟、尾气刺鼻的情况,重则排气管不断喷出红或黑色液体、无法启动,最严重的会出现一些零件损坏的情况。据统计,此类故障车仅安阳市内一家4S店,从4月6日至4月16日,11天就已接到1234辆。 出现上述问题后,车主和4S店将矛头直指由中石化生产和销售的93号乙醇汽油,指出车辆故障是由油品质量造成的。这是中石化近期自香港“的士死火事件”后的第二桩有关油品质量问题的事件。 中石化于4月27日公布了调查结果。据中石化出示的调查结果显示,该批次油品溶剂洗胶质和锰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但中石化也驳斥了李鸿昱“锰超标98倍”的说法,称“至于个别4S店有关锰超标98倍的说法,与事实不符,有悖于科学实验。” 此外,中石化将此次事件认定为“在质检环节上管理不善、把关不严、操作失误造成的严重质量事件”,向消费者道歉,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停职,并出台了相关补偿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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