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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新消息:李刚终于胜利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5 23:10
标题: 最新消息:李刚终于胜利了!
大,威武!网民甘拜下风,不是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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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5 23:10
原来调动了陈家老家的干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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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5 23:11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539759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5 23:11
李刚李刚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5 23:12
德国法西斯纳粹戈培尔导致德国完蛋语录:

“大众传播媒介只能是党的工具,它的任务是向民众解释党的政策和措施,并用党的思想理论改造人民。”
“宣传是一个组织的先锋,宣传永远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宣传如同谈恋爱,可以做出任何空头许诺。”
“即使一个简单的谎言,一旦你开始说了,就要说到底。”
“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
“报纸是教育人民的工具,必须使其为国家而服务。”
“报纸上的言论,应当趋于一致的目的,不能被出版自由的邪说所迷惑。”
“报纸的任务就是把统治者的意志传递给被统治者,使他们视地狱为天堂。”
“人民大多数比我们想象的要蒙昧得多,所以宣传的本质就是坚持简单和重复。”
“必须把收音机设计得只能收听德国电台”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5 23:12
无奈与妥协

什么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什么法律是公正的?
这些似乎早已成了传说!
悲哀中,
我们无奈
无奈的看到了
看到了民众的悲愤
满目无尽的失望!
妥协还是向前?
沉默还是爆发?
威权之下,
我们不知道
如何选择!
只有瑟瑟的苟活着... ...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10 11:00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 [为自由前进]: [加关注] 2010-11-10 09:58:42 发表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豺狼,
野茫茫,天苍苍,有只豺狼叫李刚,
副局长,势力强,家中就有五套房,
有亲属,在朝堂,眼中百姓是牛羊;
父跋扈,儿猖狂,开车好似马由缰,
撞人死,致人伤,河大肇事去扬长,
禁言令,出院方,学子正义不能张
校长助,权媒帮,背后交易很肮脏;
万人讨,始心慌,流下鳄鱼泪两行,
伪道歉,假断肠,受害家属更悲凉,
世风下,少贤良,人间处处有李刚,
幸网友,有敢当,杀声阵阵打豺狼!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ji2_bbs/6L3OB75F0001121M.html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12 21:20
绝不能让让李刚成为第一个逃脱网络舆论制裁
文章提交者:吞噬者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从2008年以来,在无数充满良知的网友共同努力推动下,一大批藏在党内为所欲为的高官先后被网络曝光,纷纷落马,细数一下数量还不在少数,有“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四川洪雅县官员餐后打砸饭馆、“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掌掴讲解员出言不逊 "最牛团长夫人"、公费出国豪华游的广州海事法院院长被免职、承德某乡镇书记:“要跳楼就去五楼”、贫困县女检察长开名车盖豪楼"、林嘉祥酒后卡脖丢乌纱、广西某市烟草局“香艳局长”等等,他们都是一些要害部门的高级干部,但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通过人肉搜索颠覆了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使腐败无处可藏,利用网络的实时传递性将事件动态及时传递给广大民众,增加了事件处理的透明性,使得暗箱被打破,天下一般黑的乌鸦们不再敢名目张胆的官官相护了,于是高官落马了。

本来我对网络的力量充满信心,相信只要贪官的错误事实在网上曝光,他们就一定会受到制裁。

“李刚门”事件发生后,随着网友关注度的提高,李刚名下5套房产的事实曝光,河北大学校长论文涉嫌抄袭等一系列情况浮出水面,按理来说,李刚和那位校长同志的政治生涯应该是基本要结束了,等待他们的应该是法律的严惩,但是,但是意外就这样发生了。“李刚门”事件给所有网友脸上重重的抽了一巴掌。你们丫,醒醒吧,你以为网络就可以扳倒象我这样真正有背景的人吗?你能拿我跟那些人比吗?是的,其实从客观和法律的公平公正来看,我对李一帆交通肇事案本身的判决结果除了监外执行这条不满外,其它几项基本还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所以说依照法律规定, 李一帆案判决结果: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伤者五万。这个结果应该还是勉强可以接受,但是,监外执行就明显缺乏说服力,这个结果明显是李刚及其背后的力量进行的运作。这也证明了李刚的强大,不仅可以保住自己小孩平安无事,而且可以保住河北大学校长不受论文抄袭事件影响还可以利用权力使学生保持缄默,自己名下几套房产的事情无人敢调查,还可以利用CCAV作为自己的舆论工具,大展自己的影帝风采。

恭喜,李刚胜利了,他又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第一,他是第一个敢于往网民脸上吐唾沫,第一个没有被网络扳倒的贪官。事实如此充分,关注度如此之高,但人家就是可以来去自由。互联网舆论监督的力量到了李刚面前就戛然而止了,李刚成了官场上的榜样,无数的官员将从李刚身上得到无穷的鼓励,因为他打破了网络反腐的神话,他们不再惧怕网络。因为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第一个,就必然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于是贪官们将不再害怕网民,一切又充满“和谐”。

对于李刚事件,坚决不能让它到此结束,必须要给网民一个交代,论文抄袭要交代,房产来源要交代,监外执行要交代,要深挖细查,绝不能让让李刚成为第一个逃脱网络舆论制裁的人,决不能让李刚践踏民众的尊严。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12 21:20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555259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13 13:07
李刚门结局:不能说的秘密(图)




——聚焦“李刚门”系列专题之四——之一之二之三

李刚门事件至今已有26天,曾经沸腾的舆论渐渐归于平静。中国雅虎焦点关注“李刚门系列”之三——三问李刚门事件围观者中,曾做过这样一个调查:您预测李刚门事件围观后的结局如何?参与调查的近5000名网友中,有高达48%的人选择了“整个事件不了了之”选项。

而事件结局正在按多数网友的预料无情上演——受害人一家已于11月5日“莫名其妙”地撤诉。11月7日,受害人哥哥发微博表示代理律师被警告,李刚要求解剖死者尸体以查明死因。《鉴定结论通知书》称:冀FWE420轿车碰撞前的行驶速度为45公里/小时至59公里/小时。

尽管轰动一时的“我爸是李刚”曾让舆论沸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但显然网民的力量仍没能改写“意料之中”的结局……

>>>我来说说 >>>进入雅虎评论频道



隐藏在微博中的玄机受害人代理律师张凯微博:

11月3日,张凯微博称:“陈晓凤家属收到车速鉴定,今天正式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理由两个:一不符合常识,45-59迈的速度不可能把人撞起来后砸到玻璃上,还把玻璃砸破。二该结论无鉴定程序、鉴定机构、鉴定方式,无法判断真实性。”

11月5日,张凯微博称:“我昨天发帖说谨防陈晓凤家里像邓玉娇案一样当事人妥协,今天彻底得到证实。一小时前收到陈晓凤父亲电话:张律师,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以后会登门拜访。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我问:怎么解决的?他说:我不方便说。半小时后,收到律所电话:陈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

受害人哥哥陈林微博:

11月3日,陈林微博称:“我今天要提交速度重新鉴定的申请书!但是多方受阻,所谓保定方面的专案组人员刘处长等人不接我的电话,两点半的时候,他同事打过去说在望都开会!望都方面也迟迟没有答复!这是我们的权利!希望警方认真对待不要逃避。”

当日,陈林还感慨:“这是的社会吗?(原文如此——雅虎编辑注)被谈话、被和谐……连一个节目都被禁止通告……不要让我对国家都失望。”起因是凤凰卫视对陈林进行了两个小时的面对面采访,而采访快结束时接到了“被河蟹”的指示……

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微博:

11月4日,王克勤微博称:“昨天非要解剖尸体,今天迅速移送到检察院。完全回避车速问题,解剖尸体就会破坏尸体而无法准确测出车速。今天移送到检察院,公安不收重新鉴定申请。”

11月7日,王克勤微博称:“担心陈林!两天多联系不上陈林,电话一直不通。前天与其父通电,称,陈林不在,即挂机,自此其父再不接电话。非常担心陈林,24岁的陈林大学刚毕业未工作,他说‘妞,哥一定要为你讨个公道’‘赔多少钱不要紧,我们又不是卖妹妹,我不能让妹妹看不起我!’他与父亲价值观存在差距,家人认为他学生思维。”

无论是当事人、代理律师还是追踪此事的记者,微博传达出的信息显得扑朔迷离,似乎隐藏了太多“不能说的秘密”:受害人为何撤诉?事故鉴定书是如何诞生的?受害人家人经历了什么,他们的想法究竟是什么?

真相究竟如何不得而知,展现在网友面前的只有残酷的现实:李刚门结局正在走向“不了了之”?

此时,权且借用知名媒体人笑蜀11月2日发表的微博进行呼吁:“国内媒体闭嘴后,河北大学车祸案形势陡转,权力肆无忌惮,受难者求助无门。围脖虽偶有围观,然切断媒体通道后,围观火力亦大受限。此种背景下,恐怕只能被迫吁求外援了。希望港台中立华文媒体比如亚周及旺报尽量介入。否则在彻底清场的情况下,善后处理之黑暗无论如何想象皆不过分。”

调查您怎样看待陈晓凤哥哥陈林的“失去联系”? 被家人软禁 被有关人员绑架 迫于压力噤声 一切皆有可能  查看结果


受害人陈晓凤和妈妈的生活照

叫嚣“我爸是李刚”的李一帆

受害人陈晓凤哥哥陈林的微博截图




“意料之中”的结局代理律师张凯:与接案时预想是一样的

张凯在《“李刚门”撞车案结案随想》中表示:与接案时预想是一样的,陈家终究会与李刚家私下达成协议,解聘律师,了断此事。第一天与陈晓凤的父亲见面时,我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并且,我们做了特别约定,我说:这个案子打起来一定会压力很大,我本人也会受到很大的压力,你们请我做你们的律师,我可以免费代理,但你们不能因为受到压力而私下谈判,即使和对方和解也要和我有充分的沟通。

显然,多数网友也猜中了这“意料之中”的结局,同时张律师的免费代理没能换来陈家的“合作”。

公共案件的“共同模式”

在结案随想中,张凯律师总结了公共案件的“共同模式”:

近几年发生的公共案件,邓玉娇杨佳唐福珍这些让我们曾经都义愤填膺事情的处理,几乎早就形成了共同模式:案发、网民关注、维权律师介入、新闻爆料、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再度热点、新闻被和谐、律师被谈话、当事人与律师合同终止、家属被失踪、网络论坛被禁止、官方指派律师、公开审理、很快被大众遗忘

公共案件是有其社会诉求的,当它成为一个大众品读的事件时,它的社会价值就远远超越了个体价值。这种社会价值充分体现在对民众的启蒙、对法治的更新、纠正以及对陈旧制度的冲击上。然而个体寻求的是自我利益的最大化,社会寻求的是公义的彰显。个体为了保证自我诉求的实现甚至会绑架社会诉求,一旦发现可能与自我诉求产生冲突的时候,必然会抛弃社会诉求。一个寻求的是价格,一个是价值。这也正是类似案件虽一波又一波的发生,我们却发现法治之路总是在原地徘徊的原因。

调查您怎样看待公共案件的“共同模式”? 震惊:个人诉求竟然绑架社会诉求 愤怒:滥用权力的恶果 麻木:早就习以为常 淡定:这就是特色  查看结果


张凯律师最终还是没能改写结局 据称还受到了警告

“李刚门”一度成为全民娱乐的公共事件




追问“意料之中”的结局如何诞生1、媒体的集体噤声

笑蜀在11月4日的微博中称:“河北大学车祸案因省长表态,本来已有正向发展的迹象。就在这关键时刻,媒体突然撤出。媒体清场、权力合围令人陡生无限恐惧和想象,随后纷传的流言如验尸撤诉似乎印证了那些恐惧和想像,让几乎所有悲悯之士都受伤,徒然加深公众的无力感和绝望感,加深普遍的受害者心理。这种对人心的毒害才最可怕。”

“李刚门”的火爆要归功于网友的力量,而这力量得以发挥毫无疑问是借助了媒体提供的平台。然而有一天,网民突然发现,当想要继续关注事态发展时,竟然找不到渠道了!正如笑蜀所言:国内媒体闭嘴后,河北大学车祸案形势陡转

这就是媒体——提供平台时,“李刚门”沸沸扬扬,让人们看到查出真相的希望;集体噤声时,“李刚门”销声匿迹,上演“意料之中”的结局

2、受害人的临阵退缩

张律师曾与陈晓凤的父亲约定:不能因为受到压力而私下谈判,即使和解也要和律师有充分的沟通。然而结局却是陈家撤诉,问题怎么解决的也“不方便说”。

陈晓凤的哥哥陈林一直坚持为妹妹讨回公道,却被认为“与父亲价值观存在差距”、“学生思维”,之后便与外界失去联系……

面对这样的“临阵退缩”,谁也不忍去指责。无法去想,若一家人都坚持将官司进行到底,还会有多少人与外界失去联系?这样的退缩不知藏了多少心酸和无奈!

3、权力的只手遮天

张凯律师曾经透露:陈晓凤的一个本子扉页的最上边写着这样的话——权力:能改变别人命运的能力。看后震撼良久,这个理工科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在本子的第一句话写下这样的文字?究竟什么让她有了这样的思考?难道冥冥中有着某种安排?她的命运是被什么改变的?

而权力在“李刚门”中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从两位父亲身上可见一斑:同样是父亲,有权的可以在校园撞人案中全力保护骄横的儿子,并在中央台哭诉博取同情;没权的却只能在失去自己年轻的女儿后,“莫名其妙”地撤诉,连出来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看来,那一声“我爸是李刚”真不是白喊的!

调查您怎样看待受害者家属的撤诉?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哀其不幸,但不忍指责 支持,这样做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反对,无论如何应该抗争到底  查看结果


网友曾热衷用“我爸是李刚”造句

媒体的关注曾让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 却最终没能坚持

同样是父亲,有权的李刚可以在央视哭诉,而无权的呢?




本期结语

在此,借用值得尊敬的张凯律师的话作结:李刚案终于以如此和谐的方式接近尾声,我们不排除李启铭在公众的压力下会被惩罚,甚至严惩。然而,我们想要的仅仅是这个吗?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13 13:07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556094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13 13:08
        真相究竟如何不得而知,展现在网友面前的只有残酷的现实:李刚门结局正在走向“不了了之”?

      此时,权且借用知名媒体人笑蜀11月2日发表的微博进行呼吁:“国内媒体闭嘴后,河北大学车祸案形势陡转,权力肆无忌惮,受难者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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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有“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之说,今天百姓有理无权又无钱,搞不好到头来还受诬陷而坐牢。如今 受害者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旦愿陈林的哥哥安全无事。
       千祈不要和湖北高天虎与其女儿高婴婴一样为好——最后高天虎被诬陷为奸污亲生女儿高婴婴,致高婴婴自杀,高天虎因而坐牢。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11-13 13:08
那一声“我爸是李刚”真不是白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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