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标题: “三审制”审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刘海明    时间: 2025-2-14 21:36
标题: “三审制”审什么?

“三审制”全称为“三级审稿责任制度”,又称“三审责任制”,由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组成,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推行,是现行的国家规定并长期实行的出版社内部审稿制度。三审制于出版管理而言是一种制度,于审读书稿而言是一种审稿方法。
三审工作由哪些人担任?
初审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担任;复审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终审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制中各个审级的职责、任务各有差异,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并且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多个审级的审稿者。
三个审级的任务分别如下。
1 . 初 审初审是三审制中的第一级审稿。本级审稿是对稿件质量作出评价和对出版效益作出评估,并表明是否采用或退修,以“审稿意见”的形式报送复审者。流程:初审者细致通读全稿,全面了解稿件情况,在此基础上对稿件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判断与评价。全面审查的方面:稿件的政治导向 、思想倾向和出版价值( 社会价值、 科学价值、 文化价值 艺术价值、市场价值等 ),稿件的具体内容、体例、文字,以及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等。初审者对稿件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分析,进而对稿件的质量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它可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最后,以 “审稿意见 ” 的形式表明是否可以采用,是否需要退修及如何退修,是否需要外审等,并将审稿意见随同稿件一起依次报送复审、终审,由终审者作出最终决定。稿件如果决定采用,一般由初审者担任责任编辑,负责加工整理等后续工作。稿件如果需要退修,由初审者根据终审意见草拟退修信,提出修改意见。稿件如果不采用 ,则由初审者草拟退稿信。退修信和退稿信都要经复审者、终审者核签后与稿件一起交作者。初审在三级审稿中工作量最大,任务最繁重。
2. 复 审复审是三审制中的第二级审稿。复审者对初审意见表明自己的观点、态度,和解决一些遗留问题。流程:复审者通读全部稿件,对稿件的内容有一个全面的把握。然后对初审者关于稿件优缺点、价值、质量、效益的审稿意见进行审核,表明自己认同或反对,或存疑,或有所补充。如果与初审者的看法不同,复审者应充分说明自己的意见。对于初审者遗留的问题,复审者应予以弥补和解决。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初审,复审者有权要求初审者返工。复审者要对某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部分进行更仔细地审读。复审者应站在比初审者更高的层次上,以更高的要求来审视稿件,并撰写复审意见,连同初审的意见、稿件提交给终审者,为终审提供决策依据。
3. 终审
终审又称“决审”,是三审制中的最后一级审稿。主要审查稿件的政治导向与思想倾向,和对图书出版的效益作出判断,决定是否出版。流程:终审者从更高的角度审视稿件是否有违法律法规与有关的方针政策,是否有违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和社会道德规范,有多大学术价值或文化艺术价值,能否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再结合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出书特色、种类结构、品牌营造、经济实力诸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避免重复出版、毫无特色、浪费人力和财力等情况发生。在三个审级中,终审所花的时间与精力相对最少,但终审者的处理意见具有最终决定性。一般稿件,终审者可以重点抽查审读部分内容,对于重点稿件或内容复杂、难度较大的稿件,应进行全面的审读或约请其他人员帮助审读。终审者还要对初审者、复审者的审稿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表示明确的看法。必要时应召集初审、复审者一起商量,相互交流与沟通,以期达成一致。最终的处理意见由终审者决定。
来源:编采圈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RvFlaJWfIGhXXBhomHIGw
编辑:刘诗扬






欢迎光临 传媒教育网 (http://idealisan.eu.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