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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记者不高尚也不卑微,完成一份工作赚一份稿酬,同时为社会做点贡献 [打印本页]
作者: 刘海明 时间: 昨天 21:57
标题: 记者不高尚也不卑微,完成一份工作赚一份稿酬,同时为社会做点贡献
这几天,记者被打的新闻引起全社会极大关注,记者的娘家——中国记协第一时间为调查记者发声,让真正的记者们倍感温暖。
各方的支持更反映出大家对职业记者和主流媒体的认可。作为一名即将退出记者职业生涯的老记者,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写过一系列的小文,谈过自己的观点。选几篇:
一、公正和善意的心态
2021年,因为舆论监督面临的各种压力,也许是我近30年的新闻从业中最大也最多的。虽然我们经历了各种投诉、举报、甚至诬告的种种考验,但如履薄冰的感觉从未消散。
在江西省,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现场》的记者是不太受欢迎的,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都市现场》记者到了哪里,哪里似乎就会有什么事情被批评,这种“成见”有点根深蒂固。
实际上,《都市现场》每天90分钟的内容90%是正面报道。但从人性的角度,人被批评与人被表扬留下的印象是截然不同的,前者容易淡忘,后者留下“伤痕”。
没有人愿意被批评,所有人都愿意听好话。所以,我们做舆论监督,就必须对自己提更高的要求。
舆论监督最基本的要求:事实准确,这点都做不到,你就放弃吧。否则只有一个结果,吃官司,然后败诉。
然而作为一个好的记者,所有的舆论监督,首先必须有一个前提:公正和善意的心态。舆论监督不是无事找事,更不是无中生有,尤其不能“我就是要搞你一下”的心态。
我曾经给记者列过一个标准:线索有来源,事实有依据,政策有出处,官方有回应。这是基本要求。
更高的要求是什么呢?是“建设性”。建设性的批评才是最有价值的批评。因为它能促进问题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就像所有职业的职责一样,记者被称为船头的“瞭望者”,他的职责是通过媒体监测社会环境,守望社会,预警可能出现的危机。如果监督变成一味地揭丑,就是说不出下一步该怎么办,不能提供建设性的改进、完善、向好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的监督一定是残缺的,无建设性的。其监督的意义和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舆论是促进问题解决,向善,还是为曝光而曝光博眼球,即可判断舆论监督价值取向的正确与否。
因此,我和我的同事讨论这一问题时,给的最通俗的标准:你批评的对象都认为自己错了,要改。而且,接受你的改进建议,你的舆论监督可能就到位了。
再次强调,媒体不是政府职能机构,它是通过舆论的力量让“偏差”回到“正轨”,这才是监督的意义。用辩证的观点看,舆论监督也是一种“破”与“立”的关系。
2021年,我们栏目和记者被告了多少次,我记不清楚。
比如,某消费者在某汽车行买的车,车有问题投诉于我们,记者去后双方达成了赔偿方案,消费者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都市现场》并不知情播出了整个采访,于是被车行告上了法庭,法庭还立了案。当然最后是车行输了,但我还是觉得哭笑不得。
又如,《都市现场》报道“假东田”的理发店,开始我还觉得开个理发店不容易,但他居然接着被好几个消费者举报各种各样的问题,然后还理直气壮地威胁记者。甚至上门来闹,我的态度是“继续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留着它只能害人。
再如,还有人随便在网上搜了几条《都市现场》曾经的报道,竟然上纲上线诬告节目破坏营商环境,而且直达省里最高部门,最后一查,他自己都承认只是想报复记者。
因此,记者每天都如履薄冰。我和同事说,守住最“底线”:打官司你都能赢,说明你的报道至少事实基本准确;追求最“高线”:善意、公正、建设性地批评,促进社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改善和解决。
二、无限接近真相
最近,舆论监督做得比较多,我和我的同事们都感到了压力,也碰到了一些困惑,我思考了半天,该如何讨论“舆论监督”的“是”与“非”。
前段时间有个“舆论监督”的报道,某地一退休人员关于退休的某些事宜向《都市现场》进行了投诉,记者采访了当事人之后,来到当地人社部门,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说,这事他不清楚,他也不好说,要采访去找局领导,于是,局长不接电话,副局长也不接电话,采访只好戛然而止。
于是,记者按追踪采访的模式采写了第一篇稿件稿。稿子是我签发的。
不料第二天,我接到了对方相关部门的电话,并且告诉我已在来省城的路上,要来和我沟通,但刚开口,对方电话里就“质疑”我们的报道有七八处“出入”,言外之意嘛,当然就是我们的稿子有点“胡说八道”了。
我一听就火,我说,你不用来沟通了,我有8个台领导,有省委宣传部,有中宣部,还有人民法院,你去告我就行。他马上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管你啥意思,我都错了这么多,你告我岂不是一告一个准?
我告诉他,你在“羞辱”我新闻专业水准。第二天早上,在我那么“不友好”态度下,他们居然还是找到了我办公室,我很“礼貌”地接待了3位“说明人”。
我说,我那么不友好的态度,我以为你们会退避三舍,我佩服你们。但我很不客气地告诉你们,你们说我签发的稿子有七八处有出入,不准确,我连这都没有看出来?岂不显得我专业水准很低?
我“极不谦虚”地告诉各位,“我可是28届中国新闻奖,15届长江韬奋奖的评委哈”,3位一时不再做声。
我说,我得“得理不饶人”地和你们讲讲新闻报道的程序和规律。
我们记者把所有投诉放的内容都采访完了,至于被采访对象说的是否都是真实的,都是对的,都是合理的……这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还要看你怎么说,这叫“采访的平衡性”,我不可能听一面之词。
当我们记者来到你们某局,可你们的该事经办人,居然“一问三不知”,你的“局座”们一概不接电话,你说,我的记者该听谁的?于是,我只好今天发完稿,明天再来嘛,我即使七八处有出入,也等你局长大人明天来解释呀。可你几乎还是都不太情愿,不愿面对记者。
对不起,这就叫“新闻追踪”,新闻追踪干什么?——无限接近事实真相啊。有足够的时间给你解释,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直至与“真相”吻合。
你认为我错了吗?面对媒体,你无须躲躲闪闪,更无需恶言相向。
我说,记者就是一份职业,他既不高尚,也不卑微,他只是完成他的一份工作,赚到一份稿酬,同时为社会做点贡献,为各界提供一点信息,为百姓能说上句公道话,帮百姓一点点小忙(如果能帮上)。实际上,他就是个记录加传播的普通劳动者。我们大多数记者还没有个个都上升到“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高度。他们更多的还只是一份该有的“职业操守”。
媒体从产生的第一天起,他就具备了“舆论监督”的功能。所以,我们不是批评,我们是为了无限接近真相。
三、如何做好“舆论监督”的选题
记者和我谈一个“投诉”选题,问我要不要去采访,可不可以去采访?
选题是这样:一个男子说,他在快递公司做快递分拣,一天半就不想干了,但老板没给他这一天半的工钱,所以他向《都市现场》投诉说,这个快递公司用了一个“童工”。
我向来认为如无特殊原因,没有不可以做的选题,重要的是看你怎么做。至于能不能发稿,那是另外一回事。
那么这个选题该怎么做?
记者说,当然就是“非法用童工”的主题。我说,这样做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是我,我更愿意站在这个“童工”的角度来做这个选题,当然,一切要基于你到达采访地点后,根据你了解的所有情况再来确定你该怎么做。但你决不可一听到“非法使用童工”就兴奋异常,心想又抓到一个“批评报道”,“这个企业真黑”。你的“先入为主”一定让你的采访价值低廉。
在所有涉及所谓舆论监督的题材中,我以为一定要在“情、理、法”三者上权衡判断,哪个更具价值,比如,假如这个“童工”正急需这一周的打工挣的这点工钱来帮助家庭呢?
当然这是我的“先入为主”,未必正确。我的意思是你该多角度去调查了解这个问题。
“用童工”一定违法;企业正好缺一人而来了一个未成年人想做;这个未成年人特别需要这点工钱;甚至那个投诉者的心态——为什么投诉自己的企业?目的在哪?这些都是采访的方向。
我只是想说,我们的记者,要学会用自己的思维和事实的判断来处理你收到的“某个信息”,确定事实的关键点,再“下手”不迟。
而且,要是我去采访,最想先和这个投诉者“聊聊”,我特别想知道他投诉的起因,究竟是痛恨自己的老板,还是真的法律意识超强,要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我还想问问老板,明知童工违法,为什么还用?我还想问问这个"童工”,为什么没成年就来工作?
了解核实真实情况,才是记者最重要的工作。千万别被任何一方牵着鼻子走,“脑袋要长在自己肩上”。
“芒果批发包装箱里塞满了废纸,35斤芒果有10斤废纸,消费者投诉说水果批发商欺诈。”
这样一条新闻线索该如何做才叫做好了呢?晨会上我请大家各抒己见,大家几乎一致意见就是“消费欺诈”,然后市场管理机关出动查处这样的“老套路”。
但我问了几个问题:
第一,市场上零售的同一款芒果一斤卖多少钱?这一箱箱放了废纸的芒果批发价卖多少钱?折算后一斤多少钱?它和市场零售价什么差别?看看是不是比零售便宜?便宜多少?
第二,批发商被投诉后,他到底怎样的说辞?他的说辞有一定可信度吗?编辑部告诉我说,批发商说全国从海南运来的芒果都使用这种手段:保鲜、防腐、好运输,本来里面就放了,而且明确告诉了你。
第三,海南当地同款芒果批发多少钱?里面放湿巾吗?不放湿巾会怎么样?我们的批发商为什么这么干?不这么干会怎么样?
第四,市场监管部门,按市场的经验,他们如何认为?
我以为,从人性出发,商家总是希望多赚点,再多赚点,消费者总是希望便宜点,再便宜点。
水果批发商当然不例外,任何一个消费者也不例外。
那么,这里的水果批发商里面的“潜规则”肯定会有,那么他们到底“潜”到怎样的程度了?你一味地指责商家,他们是否接受?如何说才能让商家觉得惭愧而又能接受你的批评?大家如果都不采用这种潜规则又会怎样?这个市场出现这样的问题症结在哪?市场管理部门如何监管才能让消费者不吃亏,商家又能赚钱而不涉嫌欺诈?哪有不想赚更多钱的商家?
他这样做,而且还明确告诉消费者,我这里面塞了纸哈,如果你买了,属于愿打愿挨吗?如果没有告知又如何?
商业正义,要的是公平买卖,童叟无欺。
一切报道的目的,都是为了发挥舆论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这才是媒体最该做的事情,不管是监督,还是引导或是服务。因此,一切的报道,就应该展示事件的全部真相和可能,达到完整与平衡。
这样对所有被报道对象才具有真正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才能真正展示媒体的公信力。普通受众也认为你说得合乎情理。这才是媒体和记者们必须认真对待的事情。
事件的完整与观点的平衡是从业者必须时刻思考的问题。否则,媒体就可能偏颇而失去客观,那谁又信你?
四、记者的基本职责
一说舆论监督,人们就说“负面报道”,别人喜欢用“负面报道”这个词,其实我是很不喜欢的,我更喜欢“舆论监督报道”,因为“负面”被“监督”,才可能回归“正面”。
对所有不满“舆论监督”的各方“讨说法”,我总是笑呵呵的和他们开玩笑,我们过去都不认识,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我为什么要针对谁?我们只不过也是一份工作,一份养家糊口的职业,我们的记者也仅仅是根据职业操守完成一份上司交办的工作,我和他谈高大上的新闻理想,他可能会嘲笑我这个上司。
记者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他的劳动如果对社会还有一定的价值,他当然就会有一份荣誉,一份欣慰。他不希望人们用“防火防盗防记者”的目光审视他,防备他,甚至伤害他,他也希望他的职业是一份受人尊敬的职业。
记得有年,我的文章批评了某个著名的风景名胜,我们的记者去到他们宣传部们,他们的领导居然问我的同事:是不是你们老总最近到我们这受了委屈呀?
同事回来问我,我说,我有十五年没去过他们那么著名的地方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就那么狭隘,他们就以为媒体都像他们一样狭隘?我说,把我的原话说给那个领导听吧。我甚至加了一句有点“恶毒”的话:他们是不是待在“名山”里太久,不知秦汉,无论魏晋啊。
从媒体诞生的第一天起,它除了发布信息,传递信息,它还是记录者、调查者、体验者、见证者、它还是“质疑者”、同时是“监督者”。一个具有强大公信力的媒体,他还是社会的瞭望者和守护者。
我从不怀疑媒体记者中也有害群之马,那太多人可以把他“拿下”。对于正常的新闻采访,你何苦那么多敌意呢?我觉得应该理解的同时,善待记者,善待媒体。
五、如何让“批评”更容易让人接受
社会新闻做久了,我们很多记者会有种习惯思维:批评人。喜欢用有色眼镜看待各种事物和事件,由此可能不仅采访过程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顺,而且效果往往不是太好。
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有个主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这个内容本质上正好是我们节目当中的一块重要内容:帮忙。为老百姓解决困难。这个板块原来叫“一追到底”,实际上,我总觉得这个小栏目虽受老百姓欢迎,但始终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解决问题的相关方都不是“太爽”,认为又批评他们了。这世界上谁都不喜欢被人批评。情愿“自我批评”,也不愿别人批评。
我们抓住这个契机,推出了“急难愁盼,我帮你办”,而且采用了大屏和小屏(移动网络)联动直播的方式,快速为老百姓现场解决问题,开始,事件相关方总是心不甘情不愿来到现场,问题是解决了,但有关方面总认为你批评了他们,是“监督”他们做的。所以采访时常会遇到些阻力。因此,我们决定换一种思维,先联络相关方,从他们积极“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来进行网络和电视同步现场直播,各方都变得非常乐意,且极其配合。因为这样,更多的是在表扬他们。
群众高兴了,相关方也受到群众的表扬了,问题也解决了,皆大欢喜。因为直播,现场直接解决了问题,甚至解决了长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群众极其满意。报道很快就越做越火,记者在网络端也迅速成为“为群众办实事”的“网红记者”。“哈姐出动”、“‘岩’出必行”的两位出镜女记者的人设也树立了起来,可谓一举多得。媒体的效果也迅速展现。
实际上,这里发挥的还是“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的力量结合了大背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才是此类新闻报道的最终目的。那么这样做,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改变某些采访的思维习惯,换一种采访的思维方式,可能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从受众的大量留言中就能看得出来。比如:“2直播马上开始,搬好小板凳,看记者今天为我们解决什么问题。”这就是媒体舆论的魅力。
说回这几天的记者被打,有人说,新华社的记者,且是著名的记者都敢打?我说,只要是正当记者的正当采访,什么记者也不能被打,否则你就违法了。
这次的事件,媒体记者采访的内容涉及的是铁路的安全,这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转自“金石洞明” 公众号)
来源:长江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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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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